案由:(20120122)关于优化我市执法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建议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伴随着传统地缘、人力等优势的逐渐消退,我市的城市竞争力正在不断遭遇着挑战,因此,有效提升城市竞争力成为我市的当务之急,其中优化执法环境则是重中之重。

  近年来,尽管我市执法环境不断优化,但基于各种因素影响,部分民众乃至基层组织漠视司法公信、亵渎法律权威的事件时有发生,法院发挥平衡社会利益、稳定社会秩序的阻力相当大。仅以市第一人民法院为例,该院2010年执行案件数为17455宗,执行到位率为71.42%,但仍有近1/3的判决未能执行到位,大部分被执行人缺乏主动履行意识,甚至钻空子规避、抗拒执行。据统计,该院自成立至今三年时间里,共发生17起重大恶劣的阻挠抗法事件。这些抗法行为的发生,既存在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的地方保护以及银行等机构狭隘的局部利益观的原因,又有个别镇街领导、基层干部有法不依,甚至藐视法律的观念在作祟。

  执法环境的好坏不仅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城市竞争力。在我市“双转型”格局下,传统的人力、地缘优势正在逐渐消退。在这种状况下,谁抓住了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先机,谁就更有可能吸引更多的投资,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反之,谁忽视了城市竞争力的提升,谁蔑视法治环境的改善,谁的经济发展就可能丧失动力,停滞不前。从宏观意义上讲,优化执法环境事关东莞转型发展的成败。

  办    法:

  因此,为了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提升我市城市竞争力,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从干部着手,提升基层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

  许多执法冲突并非源于无法可依,关键是不依法办事,使得本来可以预防和化解的矛盾酿成大问题。因此,应从如下三方面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一是,多渠道提升镇街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强调镇街领导尤其是村干部要支持与配合法院等执法部门的工作。二是,各镇(街)各单位要推进领导问责机制,明确抗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依法严查责任人。三是,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加强法治教育,弘扬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能否改善执法环境,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稳固与否,从这个意义上讲,党性的观念与法治精神是一致的,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观念,摒弃地方保护主义。

  二、加强贴近民生的法制宣传,提高基层民众的法治意识

  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基层民众的法律意识是执法环境优化的重要保障。首先,应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如从优化投资环境的高度出发,由市人大或市委政法委在东莞日报等主流媒体上组织开展“法治环境”类大讨论,或者在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执行类专题节目。其次,执法部门应联合相关职能单位走向基层,深入社区、企业等主动宣传执法工作,以及有关协助义务,使全社会在支持、信任的基础上搞好执法环境优化。再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能拘泥于说教,应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普法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执法单位和协助义务单位应加强沟通配合,推动构建执行联动机制。一方面,各执法机关应科学配置并严格履行职责,提升执法干警的责任心,减少执法随意性,防止出现执法机关工作上相互推诿。另一方面,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应明确协助执法的责任,规范并公示协助执法的流程,严格贯彻《东莞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细则(试行)》,明确消极协助或者抗拒协助的责任追究。

  四、坚决打击暴力抗法,遏制阻扰执法行为

  对于公然阻挠执法的组织和人员要坚持教育与惩罚并重原则,并适度加大惩治力度。对那些采用暴力抗法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应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群体性抗法事件,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全力配合执法机关进行现场处置,严厉打击执法行为;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态度恶劣的当事人,以及带头煽动暴力抗法事件的闹事者,无论涉及到谁,执法部门应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制裁,公安机关应积极配合,将规避、妨碍执行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检察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加大判后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权威。  

提案者 陈斯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司法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22号提案的分办答复

  陈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执法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建议》收悉。建议内容涉及我局部分职能,现就其中第二点“加强贴近民生的法制宣传,提高基层民众的法治意识”作出如下分办答复: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经过前几个五年,特别是“五五”普法的经验积累,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载体多样,并已形成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普法重点,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接受方式确定普法方式方法的格局。每年年初,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下发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指导并要求各镇街、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的法律六进活动。具体到重点对象而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普法。对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普法,我局以增强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意识为出发点,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为重点,抓好干部学法。这几年,我局安排普法讲师团成员到镇街及部分市直单位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切实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市部分镇街司法分局结合实际,把发生在当地,并与部门密切相关的案例、事件进行梳理,对当地领导干部开设有针对性法制讲座;在市直工委指导下,我们成立了市直机关法律服务志愿队,定期在市直机关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为其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每年十一月,我局联合宣传部等单位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中央、省驻莞单位和市直各单位副处领导干部、各镇(街)书记、副书记、镇长、副镇长、党委委员的学法考试试卷及学法登记本交由我局统一组织评卷并登记备案。今年,为更好满足领导干部学法需求,我们挑选高素质讲师成立领导干部普法讲师团,采取订单式授课方式,为领导干部学法提供师资。此外,我局将邀请知名学者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学法讲座。

  二、新莞人普法。我市新莞人人数众多,做好新莞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可以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直以来,我局把对新莞人普法作为我市普法重点,本着“人性化、便利化、制度化”原则开展好新莞人专项法制教育。我们不断开拓普法平台。目前,我市在全市新莞人聚集的社区、工业园区、广场、公园、车站等场所已建起了125个大型法制宣传栏,每个季度更换一次挂图。宣传挂图以贴近广大群众特别是新莞人生产、生活中涉及的常用法律法规、案例为内容,图文并茂,形象生动,使群众更加形象、直观的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我局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创办了以新莞人为主要读者对象的《东莞普法》报。《东莞普法》报开辟了法制纵横、法制之窗、职工维权等栏目,通过案例分析、法律故事、法律常识等内容宣传法律知识。普法报每月出版一期,每期印刷15万份,并通过邮局派送到全市各镇街,由镇街司法分局派发到企业、工厂、出租屋;我们聘用相关职能部门公务员、部分律师以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老师组成普法宣讲团,主动深入到有需求的工厂、企业为新莞人宣讲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大量法律法规,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我们创设东莞普法网,网站集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普法报导、政策发布、便民服务于一体。此外,我局开展各类相关宣传活动,如与市文联合作开展“法在我心中”征文比赛,让新莞人撰写发生在自己身上、身边的法制事件;与市摄影协会合作开展法制摄影比赛;“与法同行•法律六进”走进企业活动、法律知识有奖知识竞答等等。今年2月至3月,针对大量返莞和来莞的外来员工来到我市的情况,我局组织全市开展新莞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围绕新莞人特别是刚来东莞的新莞人必须遵守、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重点宣传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交通安全、出租屋管理、招工等与新莞人工作和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新莞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合法权益。特别是引导新莞人依法求职应聘,防止上当受骗。

  三、青少年普法。目前,我市公办、私营学校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针对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授课水平参差不齐的客观实际问题,为了让法制课更贴近时代、更为学生所喜闻乐见,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优秀教案,并整理成书,率先推出《东莞市法制副校长示范教材》。该教材精选我市历年优秀法制副校长讲稿,分世界观、人生观、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犯罪、交通安全、拒毒防赌反邪教等多个方面提供法制讲稿和法制案例。该教材编印派发后,获得法制副校长和学校老师的欢迎,《法制日报》也对教材进行报道,省司法厅评价东莞做法是全省首创;我局与东莞广播电台合作推出“与法同行•法律六进”走进学校活动,东莞电台著名主持人跟学生面对面互动谈法学法。活动中学生们讲述自己的学法心得、维权经历及守法决心,踊跃抢答法律知识问题,争相向检察官、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这种学法形式充分激发了学生们的学法热情和认同度,也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使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有形化和常态化开展,今年,我市将在中小学德育教育基地内建设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基地整体规划将充分考虑青少年成长及培养其法律素质的需要,通过实物展示、案例分析、互动游戏、多媒体测试等形式从法律知识、法律实践、法律价值的认同再到法律素质提升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基地每年可承接教育中小学生4.5万人次。此外,镇街各司法分局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漫画、法制手抄报、法制征文、法制演讲、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参与性强的活动,不断培养青少年法制修养,培育法治文化。

  四、村居民普法。目前,我市五百多村居都按要求设置了法制宣传栏。每个季度,我局编印四版与村居民生活、生产如预防赌博、村(居)换届选举、土地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挂图免费派发到各村居更换;我局从各律师事务所、司法分局收集案例,从中精选典型案例编印成《法律你我他》系列读本,派发到村居民手中,为村居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提供指引;为树立村居两委干部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观念,提升社区和村委会的管理能力,我们每年邀请普法讲师为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律培训;组织村居调解员到党校参加培训,到法庭旁听观摩,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巧等,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此外,我们拍摄遵纪守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主题的普法公益广告;举办“我最喜爱普法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将优秀作品刻成光碟派送到镇街广播站、村居、大型工厂等进行播放;组织法律志愿者、律师深入村居设置法律咨询点等等,为村居民解答法律难题,化解矛盾纠纷,倡导自己守法、维护农村、社区和谐稳定。

  答复单位:市委政法委

  关于第20120122号政协提案的办理报告

  市府督查室:

  我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同志提出第20120122号提案,提案内容为《关于优化我市执法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建议》。会后,该提案确定由我委会办。对此,我委高度重视,立即针对提案中涉及的我市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内容(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打击暴力抗法等)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一、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深入推进执行联动相关工作,重点通过联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联手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办结了一批有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性质的案件,总体成绩令人满意。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1、集中曝光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

  2011年3月1日,市两级法院联合东莞电视台、东莞广播电台、东莞阳光网、金羊网、东莞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十余家媒体,开展了大规模的公开曝光被执行人活动。在为期两个月的活动中,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创新执行方式,强化执行力度,有效打击老赖,营造诚信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据统计,在此次公开曝光和限制高消费的324名案件被执行人中,有232人所涉案件通过活动顺利结案,执行结案率达71.6%,共执行到位款项7049.3万元。其中,31名被执行人慑于曝光压力而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33名拒不履行的“典型老赖”被采取强制措施,94名被执行人因表现良好从曝光名单中“光荣下榜”,168名被执行人因财产状况被查实而使得案件顺利了结,仅有92宗案件仍需继续推进执行。

  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对依然赖债逃债、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施以更严厉打击,我市两级法院于10月10日决定再次对275名自然人,43个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曝光。据统计,再次曝光的318名被执行人欠债总金额达到4.31亿元,其中新“上榜”的老赖有132名。两级法院在保持原有的媒体曝光、限高消费、见证执行、拘留罚款、阻止出境、限制信用等级、限制项目审批、查控人员车辆、查找手机通话位置等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在法院、法庭和村(居)委会张贴曝光名单、微博及短信曝光、公开悬赏执行、典型案件报道等新举措,强化执行力度,执结了一大批执行积案。

  2、开展集中专项执行大行动

  市第一法院在今年4月先后两次组织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大规模集中执行行动,院长及全体党组成员分头带队现场指挥执行,并首创性地通过“网络微博”及记者随访的方式直播执行全过程,赢得舆论叫好一片。活动中一院共出动干警102名和车辆36部,分成三大片区在各镇区展开集中执行,共执结案件38宗,执行到位金额为594.14万元,执行到位率为74.67%。其中执行和解案件23宗,和解案件执行到位503.02万元。当场执结案件31件,当场执行到位234.95万元。依法查封房产4处,机器设备或生产物料4批,司法拘留3人,对4名被执行人罚款共计8.5万元。

  市第二法院从此前公开曝光的被执行人中筛选了21名被执行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在4月13日的执行大行动中,执行案件18宗,执结案件6宗,执行到位金额131.5648万元,司法拘留3人,罚款5000元,搜查被执行人住所1处,查封房屋4栋。二院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参与监督,借助社会舆论督促赖债者履行,另一方面对行动中未能执结的案件部署了跟踪打击、夜间行动、突击执行等后续措施,向被执行人持续施压,向社会彰显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决心。

  市第三法院将首创的“见证执行”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通过制定《“见证执行”活动规定》,将活动时间、报名审查、组织策划、应急处理等内容制度化、系统化,让普通民众“面对面”体验和“零距离”感受执行工作,增强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在2月22日的今年首次“见证执行”活动中,三院选取案件8宗,邀请见证人员5名,当场对6宗案件做出了处理,其中4宗当场和解,2宗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达40多万元,案件执结率达75%。

  3、深入推进执行联动制度建设

  在市执行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2011年11月,市两级法院先后与人民银行、银监分局、金融工作局、各大商业银行、公安局、车管所、房管局、国土局、工商局、拍卖协会、东莞广播电视台、各大门户网站和主流报刊等联动单位分别进行了细致而富有成效的执行联动工作座谈,拟定和出台了《东莞商业银行协助人民法院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涉案房产查询、查封、转移登记工作的处理意见》、《关于工商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批制度规范和会谈纪要。目前,东莞各商业银行的快速协助查询、“一站式”查冻扣、被执行人存款紧急“预查封”等制度已初步成型,协助效率有望大幅提升。涉案车辆和房产的远程统一查询、便捷式查封过户、专人专线咨询协调机制正式建立,困扰执行工作多年的车辆、房管协助不力情况已基本扭转。东莞的司法拍卖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电子和网上竞拍,司法拍卖的公正性、高效性和安全性大幅提升。通过与各部门的有效联动,加大执行查控打击力度,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经营空间,让规避执行失去用武之地。

  4、稳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我市两级法院于2010年初先后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根据现有条件,两级法院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建制思路,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兼任行使全市法院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职责,初步实现了“有执行指挥场所、有联网查询系统、有要情报告机制”的“三有”目标。

  目前市两级法院指挥中心大厅(设在市中级法院)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高清显示屏、隐蔽摄录装置、无线视频移动指挥系统、内外网独立电脑、高速光纤线路、录音电话、彩色打印机、导航仪等硬件设备已配置到位。在软件建设方面,市两级法院在去年年底连同各联动单位代表,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考察,通过现场演示效果,积极动员各单位加大配合力度,为尽快实现“足不出户、联动查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5、组织执行联动工作宣传调研

  针对执行联动“概念新、内容广、问题多、经验少”的特点,我市两级法院在全力推进实践操作的同时,也开始注重抓好相关课题的信息宣传和理论调研。2011年两级法院通过媒体发布涉及执行联动、反规避执行工作的新闻、案例、专访等近50篇,其中中院“324名老赖集体曝光、政协委员欠债1.7亿成首赖”专题报道、“真相的力量—法院司法公开的‘东莞模式’”专题评论、“与‘老赖’斗智斗勇的铁腕法官—姚伟”个人专访、第一法院“微博直播抓老赖”系列报道等,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号召公众关注参与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暴力抗法,阻挠法院执行行为突出

  与我市近年来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相比,司法外部环境的优化进展较为缓慢。在强制执行工作方面,消极规避、恶意阻挠甚至暴力抗法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人民情感和“和谐社会、幸福东莞”的建设步伐。以我市执行案件数量最大的第一法院为例,该院自2009年建立至今,共有17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遭遇恶阻,执行形势不容乐观。经深入分析、调查研究,发生规避法院执行、阻挠甚至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的成因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执行人及其亲友法制观念淡薄。法院强制执行涉及对被执行人财产甚至人身的直接限制和处分,关乎被执行人切身利益,一部分被执行人及其亲友缺乏法律常识,盲目抗拒执行。如第一法院在对拒不履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中堂镇居民何瑞伟实施司法拘留时,其妻子纠集亲友十多人以“不赔钱不是犯罪,不能被拘留”为由,聚集在中堂法庭内,推搡执行人员、阻止带离被执行人,与执行人员僵持近两个小时。最后,在第一法院派出多名法警和辖区公安民警增援到位下,执行人员才得以将何瑞伟强制送往拘留所。

  2、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法院执行工作很大程度上需依赖村(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协助,但正如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所言:“在比较偏远、贫困的镇街,村干部的法制意识有待提高。他们缺少市场的意识,很多时候考虑宗族、血缘亲情来管理,导致阻碍执法的问题发生。”我市部分村(居)委会、社区干部,从狭隘的本土利益出发,或是消极配合法院、暗中帮助被执行对象逃避执行,或是不辨是非曲直,一味袒护被执行对象,更有甚者竟一同参与公然对抗和暴力抗法。如去年10月和今年4月发生在企石镇上洞村和深巷村的姚耀深、姚柱成、姚焕平等恶性抗法事件中,当地村委会干部和村治安队均参与了推搡法官、封路堵车等不法行为,严重败坏当地法治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吴镇成副主任亲率市依法治市办和市人大法工委组成调查组,就此进行了专题调查。

  3、企业员工和社会闲散人员被作为抗拒执行的工具。受金融危机和经济转型的影响,近年来我市不少企业涉诉并成为被执行对象。而其中一些企业利用员工不明真相、担心自身利益受损的特点,捏造事实,组织煽动,甚至花钱雇佣一些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掺杂其中,集体抗议、围攻法院执行人员。如今年3月市中级法院在执行国泰旅行社搬迁案件时,国泰旅行社组织员工60多人围聚法院门前,以表达诉求为由向法院施压。市中级法院果断采取措施拘留了3名组织者(均为国泰旅行社高管),并向员工通报案情,后员工们才自行解散。市第一人民法院在执行张凤琴合同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利用了工人“工厂被查封、工资没着落”的心理,煽动工人50多人在其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带领下,对正在查封财产的执行干警实施围攻,并强行搬走部分财产。后在法警和公安民警的增援下,局面才得到控制。

  4、联动协助单位配合不力甚至暗中阻挠。2010年5月市中级法院在执行吴军借款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向广发行南城支行发出冻结存款通知,但广发行南城支行职员面对现场执行人员,一面以审核为由拖延时间,一面帮助被执行人在其他柜台紧急转款,导致被执行人账户中50多万元被转移。虽然这50多万元事后被追回,但仍给法院执行工作及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影响。有鉴于此,市中级法院决定对不配合执行工作的2名银行职员实施司法拘留及强制教育,并对该涉事银行罚款20万元。

  5、法律从业人员教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一些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黑代理人”,凭借自己熟悉法律和法院执行措施,教唆被执行人通过提前转移财产、玩弄诉讼程序、串通案外人、投诉闹事等手段干扰规避执行。这一现象隐蔽性强,难以进行认定和处罚,但对司法权威和诚信风气影响极坏。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目前我市法院执行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年初,市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两级法院开展专题调研,收集了一部分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我市两级法院将从以下六点具体措施着手,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提高法院执行执法工作成效:

  (一)重点加强法院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实现借助刑侦手段、治安网络和车辆监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财产实施深入查找和准确控制。

  (二)限制被执行人信用等级。加强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探讨将部分长期欠债、规避执行、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企业的赖债信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并录入信用分类监管系统,限制其企业信用等级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资格。

  (三)联动定位被执行人通讯信息。加强法院系统与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商讨联动合作,摸索建立由移动公司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被执行人手机定位、通讯记录等重要信息的工作机制。开辟手机查控“绿色通道”,利用专线联系和传输,快速查询被执行人通讯信息。此外,借助移动公司短信平台,不定期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以“诚信光荣、赖债可耻”为主题的公益宣传短信,以及对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及限制高消费的公开决定,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参与执行、合力打击赖债”的舆论氛围。

  (四)将执行联动工作小组成员扩展到证券、电信、燃气、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等生活服务单位,对被执行人的个人和财产登记信息进行全面查控。

  (五)执行联动措施制度化、常规化。定期组织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集中执行大行动,民众参与和媒体直播的见证执行等一系列联动执行行动,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创新执行方法,不断扩大声势影响,力争实现执行联动和反规避执行的制度化运作,常作常新,亮点不断,效果持久,深入人心。

  (六)加强对全社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强制执行打击力度,彻底整肃规避、抗拒执行的不良风气。

  特此报告

  答复单位:公安局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22号提案的答复

  陈斯委员:

  您提出《关于优化我市执法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建议》收悉,根据本单位职能划分,我局对提案中关于“坚决打击暴力抗法,遏制阻扰执法行为”的建议内容回复如下:

  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在处置暴力抗法行为时,严格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苗头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切实防范由吵架、推撞等苗头上升为暴力抗法事件。二是执勤民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文明执勤,依法办事,全力防止出现打、砸、抢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事件不恶化升级为特大群体性突发事件。三是对暴力抗法事件的为首分子、组织策划者、积极参与者和违法犯罪人员,在事件处置管理中做到取证、定性、处置得当,在暴力抗法事件平息后做到处理合法、管控到位。对于群体性抗法事件,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教育疏导,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依法果断处置”的处置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委政法委、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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