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113)关于加大财政对公共交通的投入,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交通发展工作,明确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大财政对公交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快运力投放,完善公交线网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现了“100%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公交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益显现,对公共交通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各界对公交服务水平问题的反映仍然较为强烈,主要集中在班次密度不足、部分公交车辆车容陈旧、安全事故多发、司乘服务态度不佳、特殊人群优惠乘车政策未完全落实等方面。近年来,交通部门不断出台管理措施,加大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健全惩处和退出机制,尤其对冲、绕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不可谓不严厉,却未能取得标本兼治的效果。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市场化运营体制,而财政投入力度仍然不足,难以匹配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事业定位。

  一是民营资本加大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多年来,我市公共交通基本上由民营资本投入,随着公交运力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激烈,加上燃油成本、用工成本持续上升,公交经营的利润空间一再受挤压,相当一部分公交企业面临亏损。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在增加运力、开辟冷线、更新车辆、提升服务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的积极性和能力都不足。据统计,城巴单车每公里平均收入为3.81元,成本却达5元,也就是说,车辆越多,开行线路越多,亏损就越严重。尽管城巴公司由市财政进行补亏,但也仅仅是补亏,经营多年来从未实现过盈利。放眼北京、上海,还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这些周边城市,都在近年重新回归了国有资本为绝对主导的公交运营体制。

  二是财政补贴力度仍需加大。市政府于2007年出台了财政扶持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将城巴和镇内公汽纳入市镇两级财政补贴范围,但已明确定位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跨镇公交并未纳入补贴范围。从近年的财政补贴情况来看,除了城巴亏损得到市财政的足额补贴外,部分镇并未完全落实对镇内公汽的财政补贴,据统计,2011年对镇内公汽实施了财政补贴的仅有15个,个别镇甚至多年来从未对公交进行过补贴,连公交企业按规定承担老人、残疾人、学生等优惠乘车任务都未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办    法:

  当前,公共交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的定位,已在全国上下形成了一致共识,因此,我们必须迅速转变观念,将公共交通作为政府向广大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发展,确立政府主导的公交建设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是从根本上提升公交服务质量的关键所在。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公交体制改革。由市政府成立公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的体制改革方案,成立几家国有全资或控股的公交公司,国有控股比例在51%以上,允许现有的公交企业参股,对现有的公交线路经营权逐步进行回收,车辆由国有公司择优以不低于中介评估价进行收购,形成国有资本主导的集约化、规模化运营的格局,建立规范的成本控制体系,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公交运营亏损由市镇两级财政进行补贴,并确保企业合理的利润率。整合全市汽车站场资源,合理调整布局,建设长途站场和公交枢纽站,做好铁路、城轨、轻轨、高铁、客运口岸的无缝衔接。

  二、加大政府对公交的投入。市政府要加大对公交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将支持公共交通发展的资金列为每年度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形成长效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发展扶持政策,将所有公交经营主体统一纳入市镇财政补贴范畴,制定完善的公交企业成本控制规制和利润控制体系,允许公交企业实现合理盈利。逐步统一全市公交票价标准,加大票价优惠,造成的企业亏损由市镇两级财政全额补偿。

  三、大力发展智慧公交。尽快推广智能乘车系统在全市公交行业的应用,并以其为依托实行刷卡优惠、换乘优惠。利用已搭建的GPS监控平台,研究建立公交智能调度和管理系统,转变传统、低效的人手调度模式,根据实时路况、客流变化等数据科学调度公交运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通过移动通讯平台向乘客提供实时的公交运行和到站信息,全力打造“智慧”公交。

  四、努力发展低碳公交。倡导低碳运输、绿色发展,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公交企业提前更新“黄标”车型,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LNG等新能源车型,打造绿色公共交通。


提案者 卢润江
部门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113号的答复意见

  卢润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对公共交通的投入,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第20120113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公交体制改革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现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方案,我局对公交运营体制方案意见是按“分步实施,分别对待”的原则进行改革,具体如下:一是可考虑先收购全市20家跨镇公交企业,以2013年5月1日作为回收时间点,根据民营资本参股程度不同,市财政对跨镇公交企业剩余经营期补贴、车辆残值和经营亏损补贴等预计共需要投入约28,933.13万元至46,305万元;二是到市城巴公司经营期满后,可考虑收购市城巴公司。以2014年6月作为回收时间点,根据民营资本参股程度不同,市财政对市城巴公司车辆剩余残值、企业净资产和政策性补贴等预计共需要投入约16,909.67万元至17,399.67万元;三是到市小巴公司经营期满后(2019年3月到期)再考虑收购;四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扶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26号)规定,镇街财政负责对镇内公汽进行补贴,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各镇内公汽的收购问题由各镇自行解决。

  二、关于加大政府对公交的投入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扶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26号),市镇两级财政根据公交基础配套设施规划,将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基建投资预算,其中环城路以内以及国道、省道、东部快线、西部干道、港口大道、松山湖大道、东江大道沿线的公交基础配套设施由市财政投资;其余道路的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和建设用地由属地镇街负责投资。同时,财政并对公交实行政策性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老年人、残疾人等优惠乘车给予财政补贴。

  (二)对学生优惠乘车给予财政补贴。

  (三)对公交企业因市、镇政府要求增加班次和线路而需要新购置的车辆,财政给予补贴银行贷款贴息。

  (四)对公交企业因油价上涨造成的经营成本增加,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五)对公交企业安装车内保安监控设备给予财政补贴。

  (六)公共汽车企业实行保本微利经营机制,对经核实的公共汽车公司经营亏损由财政给予补贴。

  (七)财政对公交企业培训本地户籍公汽驾驶员和乘务员进行补贴。

  市财政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公共汽车(城巴)公司进行补贴,各镇财政负责对镇公共汽车公司进行补贴。市财政每年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对市城巴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其燃油、维修、人员工资等方面成本进行审核,确定市城巴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对其进行亏损补贴。

  目前考虑市小巴公司和部分跨镇公共汽车公司也承担了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义务,已将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市财政补贴范围扩大到市小巴公司和部分跨镇公共汽车公司。市财政对公交企业的扶持力度是较大的,2011年市财政扶持公共交通支出已增加到16988.35万元。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各镇街财政向各镇镇内公共汽车公司共补贴10821.95万元,其中:2009年共补贴3532.13万元;2010年共补贴4356.64万元;2011年共补贴2933.18万元。

  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公交投入,若市人民政府同意以上公交体制改革,2013年市财政预计需对公交投入约27,933.13万元至46,305万元(不含停车场、办公场所等);2014年市财政预计需对公交投入约25,721.07至26,211.07万元(不含停车场、办公场所等);2015年及以后年度市财政预计需对公交投入约25,013.82万元(不含停车场、办公场所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在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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