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100)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中小微企业得到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我市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有99%属於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占比最大。当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乱,是不少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重大课题。原因主要是:

  一、企业转型升级,融资需求加大。中小微企业近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接单难、招工难、成本涨、融资难、营销难”等各种因素叠加在一起,众多小微企业感到危机重重,为应对各种不利的外部环境,小微企业加紧了升级转型的步伐,由此增加了其对外源融资特别是银行贷款和民间资金的需求。

  二、货币政策趋紧,中小微企业融资愈加困难。国家多次提高商行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大中型商业银行纷纷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抬高贷款门槛,造成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在正规金融机构求贷无门。

  三、中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的各种局限性导致其融资贵。中小微企业多数只能依靠民间高利贷高利率融资,民间高利贷月利率一般为5~6%,最高的达到年利率120%,高利贷进一步拉升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当前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归根结底是固有的金融改革滞後在宏观调控背景下的突出反映,症结在政策体制。我市 实体经济体系已经高度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可我们的金融体系却是相对单一化,金融创新不足。破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的办法就是深化金融体系改革,实现金融创新和改革。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办    法:

  (一)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

  1.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应注重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尤其是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2.由政府设立由政府直接控制和出资的非盈利性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如社区银行),专门向缺乏资金但有市场、有前途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融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3.市一级和各镇街均建立和健全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商业性融资,补充政策性融资的不足。另外,可以鼓励建立中小微企业亘助担保基金。

  4.完善风险投资法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化运作,支持高科技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将中小微企业融资重要来源的民间借贷合法化、经营规范化。

  1.我市要针对民间借贷制定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加大政策宣傅和执行力度,全面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一方面使民间借贷走到“阳光”下;另一方面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防止高利贷挑战金融安全底线。

  2.通过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探索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管理中心,从而订立凡民间借贷必须经登记、监督等相关制度。

  3.集合民间资金,设立新型金融合作社,建立更多的真正的民间合作金融组织,吸收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为会员。

  (三)搭建政府、企业、金融监管机购、银行、民间借贷组织、中介机构共享的信息平台。

  1.政府应当积极争取成立中小微企业产业联盟,并督促加入联盟的企业会员制定自身的有效规则,把金融监管机购、银行、民间借贷组织、中介机构引进产业联盟中来,搭建满足参与各方需求的信息共享平台。

  2.通过这个平台,政府、贷款人督察贷款对象的经营行为有了实现的载体,既了解中小微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帮助中小微型企业有效利用资金,又确保到期收回贷款,防止企业逃废贷款债务等不良行为发生。

  (四)督促国有控股商行银行、股份制银行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责任。

  1.各国有控股商行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转变思路,在信贷额度上向中小微企业倾斜,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占比。

  2.各国有控股商行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同时,应不提高利率,不额外收费,不搭售理财产品。银行应当为实体经济造血服务,成为实体经济的“血库”,绝不能将企业当成唐僧肉。

  3.金融监管部门还应有效实施对部分大企业通过“转贷”形式、委托贷款形式对信贷资源的“再分配”等行为的监管,堵塞信贷市场中寻租环节。

  我市中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是社会和谐稳定之基,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生存困境,进一步做实做强我市制造业,有效规避产业空心化现象的出现,维护我市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提升我市幸福指数。  

提案者 谭少波、王公愚、尤富生、庄瑾瑜、麦健文、黄启标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00号提案的答复

  谭少波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收悉。该提案客观反映了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提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若干政策建议,现就所提建议简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问题

  2008年至今,我市出台了多项以帮扶企业发展、促进企业融资为重点的政策文件,包括《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东委办发〔2009〕9 号)、《关于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东府办〔2009〕16号)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部署,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市经信部门起草了《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拟从加强财政支持、落实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融资支持、帮助开拓市场、优化行政服务、促进小微成长、加强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该《办法》近期可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在此基础上,我市不断加强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按照中国银监会的工作要求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整顿工作。目前我市共有44家法人公司、3家分支机构经重新登记可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机构数量位居全省第三,仅次于广州和深圳。2011年,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共发生担保业务190.78亿元,为1621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12.26亿元,占融资担保业务总量的85.31%。年末在保余额183.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3.84%。总体来说,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能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运行平稳,抗风险能力较强。

  在推动创业投资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方面,市政府计划出台《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国内著名基金公司洽谈,拟通过财政出资引导合作设立若干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将重点投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下来,我局将会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探讨以设立信用再担保基金或组建再担保公司等方式,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达到帮助信用担保机构增信、增值和增强风险抵抗能力的目的。二是探讨设立政府出资为主,各类新型经济金融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适当参与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可行性,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风险补偿长效机制。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让企业了解融资形势、帮企业获取融资信息、为企业推进融资对接、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企业加快上市融资”的相关活动,不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融资对接会、洽谈会,办好“金融服务日”和“融资超市”,降低企业获取融资服务成本和门槛,进一步传达融资政策,帮助企业家转变融资观念,拓宽融资渠道。四是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有序地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取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产权交易、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关于激活民间资本问题

  为有效激活民间资本,进一步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筹建和发展。一是在省政府及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于去年下半年获准增设村镇银行2家。目前我市获准设立村镇银行数量达3家,机构数量占全省的1/9,其中2010年3月份开业的长安村镇银行,经过两年左右的经营发展,业已成为全国注册资本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村镇银行之一,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厚街华业村镇银行已于今年3月份开业,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正按程序积极申请筹建。二是经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审核,我市共有17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设立,机构数量位居全省地级市之首。自2009年3月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至2012年4月末,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中小微企业、个体户、自然人发放贷款3206笔91.42亿元,2012年4月末贷款余额为21.76亿元。总体来说,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能围绕省政府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法设立、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顺应本地经济发展趋势,从市场需求出发,充分发挥“小额、灵活、分散”的优势,拓宽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小额信贷渠道,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金融生力军。

  下来,在进一步拓宽民间融资渠道方面,我局将切实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向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省政府反映我市民营资本投资村镇银行的踊跃需求,争取更多的村镇银行在东莞设立,并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升格为村镇银行。二是继续推进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的申报和筹建工作,争取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的数量每年均有稳步增长,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的风险预警和激励考核制度,推动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的规范运营。

  随着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铺开,民间对企业间拆借予以合法化的呼声也渐起。若国家选取试点地区准予民间借贷合法化,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支持,探讨在东莞率先试点的可行性,以更好地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并通过制度约束创造有序的金融环境。

  三、关于搭建共享信息平台问题

  我局认为,您们提出的思路很好,能为资金供求及参与监督的各方提供信息共享机制,但鉴于目前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部门多、信息采集量广、协调难度大,建议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由市政府组织,指定部门牵头或主导,将分散在市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央和省驻莞有关单位所掌握关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予以整合,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归集和服务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使守信者得到激励,失信者付出代价,从而改善信用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关于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问题

  在金融管理部门的引导和督促下,我市银行业机构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改善金融服务。

  从贷款规模上看,据我市金融管理部门统计,2011年12月末,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756.66亿元,贷款余额3860.92亿元,存贷比例为57.14%。银行机构对大、中、小型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分别为488.22亿元、1026.31亿元和909.01亿元(注:2011年银行机构尚有对微型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同比增速分别为2.08%、6.16%和28.61%,小企业贷款增速远高于大中型企业贷款增速,且高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增速16.44个百分点。中小企业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从2008年的46%稳步提高到2011年的50.1%。另据统计,2011年全市中小企业新增贷款约213.59亿元,占全部新增企业贷款的78.86%,同比大幅上升10.94个百分点。在我市金融管理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东莞辖内银行机构推出了多项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东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成立或计划成立专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服务的部门。如工行、农行、建行、广发、招行等都成立了中小微企业部,专门负责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这些部门针对东莞本地中小微企业经营的特点,对中小微企业进行贷款业务辅导,指导其逐步规范财务管理,使中小微企业及时得到银行贷款支持。

  二是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专用的信用评级标准。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特点,部分银行如农行、中行、广发、中信、招行等银行已经开始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专门的授信和评级标准。如建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单独统计和管理,积极发展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三是积极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1、给予利率方面的优惠。如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不断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根据企业的资质、抵押方式、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对优质的中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优惠利率,另外还对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减少了中小微企业的费用负担。2、加强合作,降低担保、评估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一方面,银行机构采用多种担保方式,推出先保证后抵押、租金质押、收费权质押等多种创新担保方式,降低担保费用,缓解了中小微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部分银行机构积极为企业着想,减少用于担保、评估等方面的费用。如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对部分优质中小微企业,通过内部评估,由本行对部分优质的存量贷款抵押物进行自评,无需经过评估公司评估;通过加强与担保公司沟通,为企业谋求优惠担保费率,免收企业的保证金。

  下来,我市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辖内银行机构的引导,一是通过不定期召开各银行机构座谈会,加强各银行机构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动银行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审批流程和信贷产品,扩大企业融资渠道。二是加强对银行机构的风险管理,不定期开展对银行客户信贷资金流向等现场检查,积极防范银行客户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市场,堵塞信贷市场中的寻租环节,维护辖内银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三是不定期开展银行机构不规范经营整治等现场检查,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杜绝银行机构违规收费、违规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督促银行业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改善金融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纾解融资困局。

  最后,衷心感谢您们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心、支持与帮助。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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