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099)关于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建议

  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在阵地支撑、项目培育、工作拓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又为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创造了难得契机,但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青少年发展需求不断变化,我市青少年活动阵地的规模数量和功能布局还难以满足广大青少年成长发展需要,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十分必要。

  一、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东莞市一座年轻的城市,青少年群体是主要的组成部分。幸福东莞需要青少年来共建,幸福东莞也应有青少年来共享。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对于丰富我市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价值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社会价值观念多元,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着复杂局面和各种挑战。为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党和国家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其中包括大力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三、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是促进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当今时代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素质教育涵盖了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各种社会教育等,随着我市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广大青少年对于青少年活动阵地的需求也必将增大。现实状况迫切需要我们构建与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部署和青少年素质教育需求相协调的青少年活动阵地格局。

  四、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是完善我市青少年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青少年活动阵地的不足已经成为我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新形势和条件下,仍需要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力度。目前,东莞市虽建有青少年活动中心、莞城少年宫、松山湖少年宫三个专门的青少年活动阵地,但这些阵地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少年儿童,以培养少年儿童兴趣爱好为主。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单一性难以满足青少年群体和需求的多样性。

  办    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投入,物质保障上实现持续发展。建议市委、市政府继续高度重视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加大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财政投入。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其辖区内的场所明确其主体地位,确保青少年活动阵地的设备购置、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经费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吸引社会各界捐赠、资助等方式,加快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与发展,走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整合资源,场所规划上展现合理布局。一方面,要加强青少年专属活动阵地的建设,在继续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青少年服务中心,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社会事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引进社会化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衍生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供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另一方面,根据市政府下发的《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创建1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议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建设规划上划分青少年活动的功能区,以弥补专门青少年活动阵地的不足。

  三、科学定位,项目功能上体现兼容并包。要真正把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成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成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的主要场所。在项目内容上,要积极开展图书阅览、知识培训、社会实践、法律援助、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文体娱乐等活动项目;在服务对象上,要兼顾各个年龄层次、学历层次青少年的不同需要,如针对低龄少年儿童,可以体验类游戏为主,针对在校青少年以实践类动手活动为主,对在职青年可以突出服务,如维权受理、志愿者服务、择业指导等。  

提案者 张燕华
部门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99号提案的回复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99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市政协委员对青少年成长发展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提到的“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完善项目功能”的问题,我部认为建议提得很中肯很好,我们认真考虑给予回复。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规划。近年来,随着文化建设步伐加快,我市兴建了一大批青少年活动阵地,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东莞市已出台《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东委发〔2012〕11 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多处涉及到如何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内容,提案中所提的建议基本得到体现。下面围绕提案所提的建议予以回复。

  一、我市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市、镇两级青少年校活动阵地建设7个。按级别划分,市级4个(东莞市儿童活动中心、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东莞市科技博物馆),镇级2个(莞城少年宫、松山湖青少年活动中心);按类型分,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1个,儿童活动中心1个,少年宫3个,科技馆1个。其中,除儿童活动中心由妇联系统管理、市科技馆由科技局管理外,其他均由教育系统管理。2011年,东莞在全市建成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都含有一个青少年活动室。市妇联在全市推动建设了10个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这些中心也包含了儿童和亲子活动区域,以及基本的服务设施,向社区家庭和儿童免费开放。此外,文化和体育系统管理的一大批覆盖市、镇、村(社区)三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包括广场、图书馆、展览馆、露天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等场所和设施,也全部面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二、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市、镇(街)青少年宫建设

  近年来,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青少年宫有: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级)、莞城少年宫(镇级)、松山湖青少年活动中心(镇级)。其中,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总投资1.6亿元,建筑面积3.3万平米,每年政府拨款过千万元作为工作经费,主要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学生服务。莞城少年宫,总投资1.06亿元,占地面积6900平米,建筑面积1.8万平米,于2010年7月开放。每年政府拨款约800万元作为工作经费。松山湖青少年活动中心,总投资过亿,占地面积约7950平米,每年政府拨款约800万元作为工作经费,对松山湖两所公办小学实行免费政策,其他镇街学员采取适当收费。其它镇街将根据自身实际,开展青少年宫建设。东莞市出台《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中指出,青少年宫按照公益性、普及性和整合性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体中小学生为服务对象,积极推进镇(街)根据需求、合理布局,新建或改建青少年宫,提供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兴趣爱好、基本技能培训活动。

  三、整合资源,打造青少年素质拓展资源群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将研究制定东莞市未成年人素质拓展基地管理办法,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合力建设、成果共享”的原则,由市文明办联合教育、文化、科技、农业、卫生、体育、工青妇、科协等各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整合利用东莞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科研院所、校外教育机构、企业、农业生态园、旅游景点等人文、自然、产业和科技资源,动员、协调社会资源单位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场所条件,打造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内容,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的课程资源,创建成为“东莞市未成年人素质拓展基地”,服务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服务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实践,有效搭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学生校园生活与社会生活相衔接的平台。以统筹整合社会资源为重点,拓展青少年多元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三、加大力度,加强青少年专门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 号),切实加强青少年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将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在旧区改建或住宅新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落实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按政策享受税收优惠,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科技馆等已建的公益性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面向未成年人,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坚持常年开放并且节假日适当延长开放时间,确保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确保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特专长培训项目收取成本费用,确保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确保无被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四、完善功能,为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社会化服务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东莞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由妇联牵头、教育部门唱主角,宣传、公检法司、关工委、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动配合,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拓展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网点和白玉兰家庭服务室,以社工为主体,为社区(村)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家庭教育服务。特别关心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残障家庭、外来务工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诚如政协委员所言,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十分必要,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我们感谢政协委员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也希望今后能听到更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目标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力度,不断丰富完善服务内容,构建与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部署和青少年素质教育需求相协调的青少年活动阵地格局,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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