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99号提案的回复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99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市政协委员对青少年成长发展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提到的“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完善项目功能”的问题,我部认为建议提得很中肯很好,我们认真考虑给予回复。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规划。近年来,随着文化建设步伐加快,我市兴建了一大批青少年活动阵地,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东莞市已出台《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东委发〔2012〕11 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多处涉及到如何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内容,提案中所提的建议基本得到体现。下面围绕提案所提的建议予以回复。
一、我市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市、镇两级青少年校活动阵地建设7个。按级别划分,市级4个(东莞市儿童活动中心、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东莞市科技博物馆),镇级2个(莞城少年宫、松山湖青少年活动中心);按类型分,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1个,儿童活动中心1个,少年宫3个,科技馆1个。其中,除儿童活动中心由妇联系统管理、市科技馆由科技局管理外,其他均由教育系统管理。2011年,东莞在全市建成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都含有一个青少年活动室。市妇联在全市推动建设了10个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这些中心也包含了儿童和亲子活动区域,以及基本的服务设施,向社区家庭和儿童免费开放。此外,文化和体育系统管理的一大批覆盖市、镇、村(社区)三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包括广场、图书馆、展览馆、露天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等场所和设施,也全部面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二、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市、镇(街)青少年宫建设
近年来,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青少年宫有: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级)、莞城少年宫(镇级)、松山湖青少年活动中心(镇级)。其中,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总投资1.6亿元,建筑面积3.3万平米,每年政府拨款过千万元作为工作经费,主要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学生服务。莞城少年宫,总投资1.06亿元,占地面积6900平米,建筑面积1.8万平米,于2010年7月开放。每年政府拨款约800万元作为工作经费。松山湖青少年活动中心,总投资过亿,占地面积约7950平米,每年政府拨款约800万元作为工作经费,对松山湖两所公办小学实行免费政策,其他镇街学员采取适当收费。其它镇街将根据自身实际,开展青少年宫建设。东莞市出台《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中指出,青少年宫按照公益性、普及性和整合性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体中小学生为服务对象,积极推进镇(街)根据需求、合理布局,新建或改建青少年宫,提供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兴趣爱好、基本技能培训活动。
三、整合资源,打造青少年素质拓展资源群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将研究制定东莞市未成年人素质拓展基地管理办法,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合力建设、成果共享”的原则,由市文明办联合教育、文化、科技、农业、卫生、体育、工青妇、科协等各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整合利用东莞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科研院所、校外教育机构、企业、农业生态园、旅游景点等人文、自然、产业和科技资源,动员、协调社会资源单位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场所条件,打造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内容,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的课程资源,创建成为“东莞市未成年人素质拓展基地”,服务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服务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实践,有效搭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学生校园生活与社会生活相衔接的平台。以统筹整合社会资源为重点,拓展青少年多元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三、加大力度,加强青少年专门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 号),切实加强青少年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将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在旧区改建或住宅新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落实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按政策享受税收优惠,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科技馆等已建的公益性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面向未成年人,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坚持常年开放并且节假日适当延长开放时间,确保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确保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特专长培训项目收取成本费用,确保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确保无被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四、完善功能,为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社会化服务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东莞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由妇联牵头、教育部门唱主角,宣传、公检法司、关工委、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动配合,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拓展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网点和白玉兰家庭服务室,以社工为主体,为社区(村)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家庭教育服务。特别关心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残障家庭、外来务工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诚如政协委员所言,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十分必要,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我们感谢政协委员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也希望今后能听到更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目标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力度,不断丰富完善服务内容,构建与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部署和青少年素质教育需求相协调的青少年活动阵地格局,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