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9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谭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废旧物品回收渠道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所提出的提案客观、准确地发现当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到位,更难能可贵的是提出可供操作的改进措施和解决建议,值得我们下来就我市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建设进行借鉴。针对您所提出的提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40家,回收站点860多个,废纸回收公司近百家,建成并投入运营或试运营的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交易)中心6个,正在筹建的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交易)中心10个。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基本遍布全市各个村(社区)。
但是,我们也清楚看到,正如提案所指出的那样,目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回收网络有待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渠道主要以回收站点为主,采取定点收购方式进行,以工业废料回收为主。对于生活废料特别城乡居民产生的大量生活废旧物品主要依靠流动收购人员上门收购为主,或者由城乡居民以废旧商品、旧货、二手货等形式转卖出去,没有得到很好回收和利用,回收率不高,特别是城市中心区缺乏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是回收渠道的薄弱环节。二是发展理念亟待转变,行业内存在“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造成二次污染。三是技术进步不尽如人意。四是回收利用企业还存在小、散、乱现象,经营秩序仍需规范。
二、抓紧构建回收体系,完善回收网络
下来,我们将在进一步完善现有回收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回收渠道。一是完善企事业、机关单位再生资源定点、定时等回收机制;协调和鼓励工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其他企业及单位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实现回收多元化。二是积极发展现代营销方式,支持利用互联网开展预约收废和交易、销售商品押金回收、以旧换新、设置有偿自动回收机等灵活多样的回收方式。通过这些途径和方式,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和单位、多方面共同参与、方便快捷的回收网络。
三、大力推进集中处理(交易)中心建设
自2009年以来,根据市领导关于建设“废品交易中心”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市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按照“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要求,我市坚持高起点开发和高标准建设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实行服务区、经营区、加工区、仓储区相分离并设有与功能相匹配的设施。加工区内配备有对再生资源进行分选、切割、粉碎、打包等初级加工的设备;经营区内设有拍卖大厅、起重、过磅、运输等设备和配备通讯、结算、信息发布等功能,为客户提供评估、定价、拍卖、网上查询、求购、交易等快速高效服务,集现场交易与网上交易为一体;服务区内设有宿舍、供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并为交易提供代缴税费等各项优质配套服务。同时,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市容标准要求设置隔离围墙并进行绿化,保持良好的外观环境;设置规划合理、符合公安消防要求的无障碍通道。从2010年5月起至现在,全市已投入运营或试运营的集中处理中心有南城、万江、洪梅、清溪、沙田和中堂等6个,已申领牌照并正在筹建的集中处理中心10个,分别是石排、石碣、横沥、寮步、大朗、谢岗、桥头、东坑、茶山和高埗。
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交易)中心是整个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核心、重要平台和主要载体,在我市建设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交易)中心,一是有利于填补回收渠道的不足和回收体系的完善,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打破画地为牢,实现再生资源的市场化经营;三是有利于减少资源流失,扩大再生资源产业化规模;四是有利于实现市场集中,提升行业效益。
实践证明,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交易)中心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连接点和科技孵化器,引领带动行业发展作用十分明显。下来,我社将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继续规范建设一批具备储运、分拣、加工、拆解、利用等多种功能,能够提供完善的物流、信息、金融等公共服务,环保处理和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的示范性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交易)中心,推进再生资源回收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打造全市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渠道。
四、试点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2011年6月29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寮步镇正式启动。2011年8月23日,市政府印发了《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东府办〔2011〕102号),正式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市级行政办公场所、市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和各镇街试点区域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并通过建立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在全市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选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的良好氛围,树立全民节约环保意识。在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勤俭节约品德和再生资源回收知识普及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形成良性循环。
六、加强行业监管
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站点、回收加工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再生资源回收秩序。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一定能把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建设好、管理好、规范好。在此,非常感您的建言献策,希望在往后的日子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健康有序。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