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094)关于挖掘红色资源,擦亮洪梅名片的建议

  洪梅这个名不经传的水乡小镇,建镇于1981年,位于东莞市西北部,毗邻珠江口,地处粤港经济走廊腹地,全镇总面积33.5平方公里,陆地面积24平方公里,水域面积为9.5平方公里,镇内河涌交错,具有典型的岭南水乡特色风貌。洪屋涡村位于洪梅镇西南面,毗邻虎门港,与立沙岛只有一河之隔,是全镇9个自然村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村。该村共有人口6430多人,地域面积15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积12500多亩,土地资源十分丰富。前因历史、地域、交通、行政等因素,这方水土虽吹拂开放的春风,淋浴改革的浪潮,但经济发展转型滞后。

  2011年7月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日,洪梅洪屋涡被媒体新闻聚焦,走进人们的视线。洪梅是最早发展党组织、团组织的东莞革命发源地,而莫萃华是东莞第一位革命者,又是他在洪梅创建第一个党支部、团支部。第一任中共东莞支部书记莫萃华故居迎来了许多客人。在东莞市洪梅镇相关部门及莫萃华后人的见证下,这里正式对外开放。出席开放仪式的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陈立平说,洪梅镇党史资源非常丰富,在东莞党史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洪梅镇是东莞党史的摇篮,因为洪梅镇开创了东莞党史的‘五个第一’,东莞早期的党组织领导人都在洪梅产生,所以说,洪梅镇为东莞的党组织培养了重要人才。”而镇委副书记刘学东则在致辞中表示,接下来,洪梅镇将莫萃华故居等重要历史人物资源进行大力修复,包装和推广,充分挖掘历史和精神文化资源,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基地。洪梅在东莞党史上的“五个第一”:

  第一个东莞青年党支部,1923年10月在洪屋涡村成立;

  第一个东莞青年团支部书记,莫萃华;

  第一个中共东莞党支部书记,莫萃华;

  第一任共青团东莞地委书记,李本立;

  第一任中共东莞地委书记,李本立;

  莫萃华(1904—1929),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人,1923年10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广东区委直辖东莞支部在洪屋涡成立,这是第一个东莞青年团支部,莫萃华任首任书记。1924年11月,莫萃华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东莞第一批党员。同年12月,中共东莞支部成立,莫萃华就任第一任支部书记,1929年初,莫萃华作战牺牲,年仅25岁。这段历史将永远被后人记住。

  今天洪梅镇洪屋涡村发生巨大的变化。交通方面,洪梅镇主干公路望沙大道贯穿全村,南接有沿江高速,距深圳和广州都大约30分钟车程,由洪屋涡至西部干线只有4公里,交通十分便利。相比莫萃华故居座立在洪屋涡村旧村东南坊,街巷狭窄,拐弯转角,汽车不能直达目的地。故居青砖瓦屋,坐西向东,四面是民居,前来参观的个人、群众、学生、团体感到挤逼。我建议在座立在望沙公路傍的洪梅镇第一小学与正在修建的洪屋涡村农民公寓大道之间数千平方米空地上选址,市、镇、村政府部门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用地选项,技术、资金方面支持帮助,兴建莫萃华、李本立纪念馆。将这块无限红色革命资源进一步发掘出来,并发扬光大,告慰先烈,教育激励后人,成为洪梅镇一张红色名片。

  办    法:

  1、在望沙公路旁的洪梅镇第一小学与正在修建的洪屋涡村农民公寓大道之间选址。

  2、市、镇、村政府部门能科学规划,合理用地选项,技术、资金方面支持帮助,兴建莫萃华、李本立纪念馆。


提案者 梁德全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94号提案的答复

  梁德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红色资源,擦亮洪梅名片的建议》(提案第20120094号)收悉。提案对我市洪梅镇挖掘红色资源,擦亮洪梅名片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我局现答复如下:

  洪梅镇在东莞经济上的知名度不是很高,但在东莞党史上开创了“五个第一”。兴建莫萃华、李立本纪念馆,进一步加强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将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促进东莞红色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是指导近五年红色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纲要》指出,“新建、扩建纪念设施,一定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擅自修建已故领导同志纪念设施的通知》(中发[1999]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5号)规定,报请中央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如梁委员所言,兴建莫萃华、李立本纪念馆要市、镇、村政府部门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各方面支持,将这块红色旅游资源进一步挖掘出来,成为洪梅镇一张红色名片。市旅游局将积极呼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此项工作。

  谢谢梁委员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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