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68号提案的答复
刘笃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注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问题,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学校间竞争日益加剧,教师承担的责任压力不断加大,教师群体的心理问题确实不断地凸显。针对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我局也一直在关注,并加强了对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的探索研究,通过师德调研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查等工作了解目前我市教师心理健康状况,也在尝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缓解教师心理压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我局加大了教育形象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结合教师节等重大活动,联系有关媒体,推出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有益经验等方面的宣传,树立教育良好形象。鼓励教师树理想、立志向、讲奉献,踏踏实实地积累人生经验和教育经验。结合教育实际,深度挖掘我市教育的新举措、新成绩,主动提供有关新闻素材,引导媒体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我们积极为学校创设一个宽松、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从校领导入手,转变学校的教育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切实减轻教师和学生的压力。在校园环境、管理制度、教师聘任考核、课余活动等学校生活的各方面,多为学生和教师着想,从各方面创设宽松、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严格执行省市编制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规定配齐配足教师和教辅人员。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 号),在校学生规模达到1000 人的中、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寄宿生达到200 人以上的中小学,以及学生规模达到500 人的中小学分校,可增加1 名专职心理教师编制。目前,我市在校学生规模达到500人的中小学校,都给予增加1名专职心理教师编制,以引进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同时,结合我市中小学的公开招聘工作,我们在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时加大了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力度,引导中小学校在申报招聘计划中优先考虑心理健康教师职位,积极推动学校逐步实现“一校配一师”的初步目标,完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
四、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补课。一直以来,我局都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节假日违规补课,对违规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全市统一取消星期六、星期日的第二课堂活动,以进一步减轻教师、学生的负担。
五、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证全员培训。2007年,我局启动了含教师心理健康在内的“心理健康促进工程”,按照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要求,我们已经把心理健康教师ABC证课程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其中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原理和方法,以及针对教师心理健康调节的内容。通过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提升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运用心理学方法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以及教师面对压力的自我调节方法,从而减轻教师所面临的压力。
六、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通过聘请专家讲座的形式,让教师能够正确自我定位,正确面对现实,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不断提升自己的心理素质,从而培养自身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同时,各校心理专职教师也加强了对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的关注,开展了学校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档案,通过预警和干预措施,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
七、举行各种活动提高教师心理调适的能力。学校还根据实际的需要,由学校工会、教代会等组织牵头,利用节假日组织教职工踏青、出游等生动活泼的游戏活动,舒缓教师压力,提高教师心理调适的能力。
八、建立健全教师心理健康干预机制。我市大部分学校都是将教师心理健康干预工作放在学校心理咨询室,由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负责。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我们还是建议寻求专业的咨询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的帮助。
教师心理健康状况一直是我们关心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维护我市广大教师的身心健康。
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进一步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