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思模委员:
根据市府督查室对《关于抢抓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机遇,快速提升我市行政审批效率的建议》(2013年市长会见政协委员座谈会第20130002号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44号提案)的交办意见,我办为该建议和提案的主办单位,由于两份议案内容相同,现将有关办理情况一并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的建议
自2012年9月起,我市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设立市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及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推进压减审批事项、推动简政放权、规范审批用权等系列工作。
(一)着力压减审批事项。
继2012年底出台第一批目录压减行政审批事项41.3%后,继续开展75个单位政府职能及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73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 520项日常管理事项,并于 2013年6月出台第二批目录。两批目录共压减行政审批事项 321项,减幅达55.1%,其中取消256项,转移65项,下放中心镇(园区)管理l86项;压减日常管理事项92项,减幅达达41.1%, 其中取消70项,转移 22项,下放中心镇(园区)201项;下放中心镇(园区)行政执法事项有70项。同时,上报向省请示争取调整不属我市权限的审批事项,其中拟取消的事项共有93项,提出拟转移的事项有155项。
(二)着力推进简政放权。
对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的500多项事权进行重新梳理,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放权事项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通知》(东委办发〔2013〕7号),将市经信局等35个行政机关的457项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及权限,以委托、交办等形式下放给镇(街)、园区行使,进一步优化基层职能配置,有效增强基层发展动力。
(三)着力管好审批用权。
在清理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对我市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出台具体管理规定,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健全事项及其目录的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管好控住审批事项,防止出现随意增加审批、变相进行审批等情况。
(四)着力优化审批运行。
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市编办会同市纪委,配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照“能减必减、能并则并、能简当简、能优即优”原则,部署全市有关单位对照省下达的清理精简、程序优化的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标准,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及日常管理事项的深化清理、优化流程、压减时限、精简资料工作。
接下来,我市将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设定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审批监督,确保改革目录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最佳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关于取消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减少企业办事成本的建议
目前,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58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有56项,均为可选择性收费,在实际提供相关服务时收取。这些收费均为国家、省定收费项目。
(一)近年我市涉企收费及减免情况。
近年来,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收费负担的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市场为主体,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2008至2011年共取消了涉及我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50项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部分涉企收费进行减免,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6亿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等涉及15个部门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企业半年减免缓征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取消我市10项、减免4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负约4.85亿元。
2013年,我市落实国家、省相关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取消、停(免)证、降低绿化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负6.63亿元,落实市政府“减负五十条”优惠政策,将镇村涉企协议收费项目由50项统一规范为3项,各项减负措施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35.5亿元,其中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约14.46亿元,中介服务收费约1.04亿元,中间环节费用约20亿元。
(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大力扶持实体经济,抓好现有减负政策落实,再为企业减负22.8亿元。
1.实行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免征政策。
2.继续落实国家、市政府“减负五十条”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3.贯彻落实国家、省其他收费优惠政策。
三、关于改善审批方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的建议
针对目前项目投资建设中存在审批涉及部门多、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网上办事滞后等问题,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市委政研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从依法优化项目准入、大力精简审批事项、着力创新审批方式、全力加强指导服务、规范培育中介组织、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各项工作保障等方面着力,力争使东莞成为国内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优、办事最灵活、服务最佳的城市之一。
《实施方案》已于2014年1月16日正式对外发布。相关部门正抓紧制定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政策,拟于3月底前形成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实施方案》,将可减少简化审批事项60项,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立项设计、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的政府审批时间从260个工作日优化至60个工作日(其中从立项设计到施工许可阶段的审批时间为4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时间为15个工作日)。实际用时(包括材料准备、中介审查、文件流转、政府审批等)从18个月优化至7个多月。
与此同时,为实现“真正做到少跑路就能办好事、不求人就能办成事”的目标,根据省有关要求和市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市成立了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积极推进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目前,市委政研室牵头起草了《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当中。同时,我们正抓紧完善网上办事大厅项目投资建设审批功能模块,力争今年内实现项目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项目审批信息实现网上共享,审批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对网上申报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推动各级实体行政办事大厅功能向网上办事大厅迁移,全面提高项目投资审批的网上办理率和网上办事深度。
四、关于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建议
2014年,我市将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在实体办公场所设置网上办事设施,指导个人和企业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提高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推广民生热点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推动网上办事大厅真正成为我市政务服务的主渠道、公众办事的主窗口。
五、关于加强审批过程监督考核的建议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的监察,市监察部门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专项效能监察,重点围绕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以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等核心指标,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网上办事综合效能进行测评;按季度向省监察厅报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对市直各部门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市监察局监察督办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送省纪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监察局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的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问责等措施。
感谢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及其它有关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