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改的艰巨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从2009年正式发布至今,已经过三年的运行,目前新医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保覆盖面逐年提升、基本药物制度推行顺利、社区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这些举措较好地体现了新医改方案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随着新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将提上议事日程。这是医改的“深水区”,不仅牵涉面广、难度大,而且关乎整个医改的成败。究其原因,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体,也是医改过程中利益格局调整的对象。公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这种双重角色属性,与各自切身利益关联在一起,在技术和方法上为医改的深入推行带来相当的难度。
2、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必要性
新医改方案着重强调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承担着社会责任的公益性公立医院去市场化后,必须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动力机制,强化内部机制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下一步医改工作的不二选择。
3、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的可行性
目前,一些城市推行并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试点工作。譬如,2009年北京市卫生局、财政局、中医管理局联合颁发《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对该市、区(县)属公立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绩效考核。2005年,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成立,上海市医疗卫生管办分开的申康模式启动。作为市级医院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的主体,申康中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市级财政直接拨款的23家三级医院实施绩效管理。
北京、上海的绩效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有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毗邻的香港也有成功的经验供我们学习。东莞自2009年开始,已在部分公立医院的部分领域进行了绩效考核,现在全面建立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完善相应机制,增强公立医院的活力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动力,既是我市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也完全符合我市的经济实力和医疗市场需求。
办 法:
1、明确构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原则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不单纯是薪酬管理体系的规划设计,其最终目的为提高组织和员工的绩效能力,促进医院和员工的共同进步。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应符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关于绩效改革的要求,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重点体现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优质服务等特性,坚持简易性、可操作性,构建适合政府、社会及患者对公立医院进行管理、监督、考核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征,保证卫生事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2、设立专门的医院绩效考核机构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改革“管办分开”的指导方针,成立专门的医院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全市的医疗资源分配,制定全市统一的卫生政策,对医院进行属地化监管,实现医院的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在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医疗服务模式、医院成本与效率等方面进行改革与管理。
3、分类别制定考核方案
目前,公立医院主要有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之分,有甲、乙级和一、二、三等医院之分,有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之分,面对这些各级各类别的医院,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要有的放矢,针对不同的医院作出不同的方案。
4、拟定科学考核指标
以“坚持公益性,提高积极性”为考核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积极性。从资源配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发展潜力、管理效能等多方面制定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符合实际情况、涵盖面比较全面的指标作为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
5、整合绩效考核信息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高起点的信息平台,将各公立医院的各项运行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公立医院管理部门实时监控,及时了解各公立医院医疗行为及其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分析各公立医院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善和驱动临床实践,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争取服务达标。
6、对院长进行单独考核
院长作为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者,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营管理,相对于现今体制下的院长职权,医改后的权限增宽很多。因此,对院长的年度绩效考核,就变得尤其重要。其实,对院长的绩效考核就是对整个医院的综合性考核,这样的考核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是对国内公立医院整体运营效果评价方面一个很有益的探索。我们可以尝试从办院方向、平安建设、预算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办院方向、平安建设应作为类似否决性质的指标,如若办院方向出现违背了公益性质,或者出现了重大医疗事故、违法违纪案件等,应直接给院长绩效降级处理。
7、加大绩效考核监管力度
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领导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工作效能低下,管理混乱,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医疗从业人员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能完成考核指标影响工作效能的,予以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从而,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