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421)关于莞深社保同城化互认互通互联的建议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深入和深莞都市圈建设日益加速,莞深两地交融交流越来越密切,但由于深莞两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医保的标准也不同,要想实现一步到位医保同城化,实现莞深两地参保人在两地看病可以互相结算、流动人员和退休人员在异地看病报销存在一定阻碍。例如在今年年初的全省医保重复数据清理行动中,显示我镇存在深圳和凤岗两地参保记录合计1829条。在宣传引导参保人清理其中一方社保关系后,发现大多数参保人选择保留深圳参保、停掉东莞社保,这将一定程度影响莞深两地交融。

  一、社保关系与诸多公共资源挂钩,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东莞市中高层人才引留。当前户籍制度下,人力资源流动涉及诸多行政因素。(养老)参保关系作为落户、子女入学、购房购车等工作重要依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人才流动。例如凤岗镇虽然天然毗邻深圳,在争取深圳人才的过程中,却往往难以形成规模稳定的人才集聚效应,很多深圳中高级人才在企业从深圳迁往临深片区之后,不愿意跟随企业转移来莞就业,很大部分原因是两地公共资源有一定差异,为了享受深圳公共资源,多选择继续在深参保。

  二、医疗资源制约医保体制机制设计,相比之下在莞参加医疗保险的服务体验有待提升。医保经办流程与医保资源直接挂钩,而我市医保资源在质和量方面比不上广深,导致我市在设计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时,更多考虑医保基金的支出效益,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参保自主性和经办灵活性,削弱了在莞就业参保、在深居住的两地通勤人员扎根东莞的可持续性。例如我市单位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若想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及个账,需全单位统一参加,而深圳则实行“一制三档”,三种形式的基本医疗实行统一的“三个目录”、住院“起付线”和“封顶线”,仅是缴费标准、报销比例、报销金额或就医记账流程有所不同,参保人可以按个人需要选档参保。相比之下,在莞参加医疗报销欠缺自主性和灵活性。

  三、莞深医疗保险体制机制不一样,异地看病报销必然有不兼容的地方。以凤岗镇为例,相较于东莞市区,深圳市区更近,故有部分村(社区)民优先选择前往深圳看病就医。在现行政策下,前往深圳门诊就诊行为一般不符合跨市转诊要求,病人本身往往也不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范围内。即使是在深圳住院就医,应深圳医院要求,常常也需自行垫付就医费用。


   法:

  一、实施社保同城化互认。面向临深片区及深圳临莞地区的中高层次人才实施社保参保缴费年限视同互认政策,在积分入学入户、购房购车等方面享受相对同等的待遇。根据持有人才卡类型、技能等级等,设置政策准入门槛和相对应的待遇水平,进一步削弱当前人事关系和社保关系的挂钩关系。搭配“是人才,进莞来”系列政策,逐步增强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中高层次人才的虹吸效应,吸引更多中高层次人才前来东莞就业创业。

  二、优化医疗保险参保机制。近年来,根据各大型线上招聘平台数据统计结果显示,东莞属于年轻毕业生净流入的城市,在可预见的未来,东莞将是又年轻又高素质的城市。这利好于我市医保基金收入统筹,有条件设置更具自主选择性的分层分类参保档次,让广大参保人按需参保,既尊重广大参保人的参保意愿,反过来又增强参保人的参保热情,长远来说利于我市医保基金的维护。

  三、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目前,我市异地就医结算仅接受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建议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同时创新医保“跨市转诊”机制,赋予村(居)民更大的看病就医自主选择权,提升参保获得感和满足感。

提案者 熊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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