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417)关于加强开展普法教育,避免青少年陷入网贷漩涡的建议

近年来,校园不良网贷侵蚀着青少年的心灵,逐步表现为诱惑贷,高利贷,催命贷.校园不良网贷导致青少年难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理性的消费观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观。

  一、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业

  网上贷款分期消费门槛低,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超前消费、奢侈消费的平台,但不少人消费欠理性,造成学生负债累累,青少年的经济来源于父母,大部分学生为了偿还而选择兼职,有的经常逃课,有的甚至迫于偿还压力选择直接不上课,任意挂科,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业。网贷平台进入校园的途径目前难以杜绝,学生没有足够的分辨能力,一旦学生还不上贷款,贷款公司威逼还款方法则是去学校闹事或打电话骚扰辅导员,导致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学生选择逃避,甚至直接选择退学。

  二、易引发学生心理扭曲,甚至酿成悲剧

  青少年们使用网贷大多是为了满足超前的奢侈消费观,主要用于购买高档手机、电脑等名牌电子产品,同时青少年极易产生攀比消费心理、追风消费心理和炫耀消费心理,网贷消费平台正是看中青少年们的这些消费观念,纷纷鼓动青少年“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为青少年的超前的奢侈消费观大开方便之门,一再降低贷款要求来满足青少年需求。从而使青少年不断滋长了把消费当成了快乐,膨胀了自己的虚荣心,放纵了自己攀比追风的消费心理,而忽略自己的实际还贷能力,在无力偿还时,就要面临贷款平台的电话恐吓、短信骚然等暴力催收,导致许多青少年容易产生心理扭曲,有的选择铤而走险,采取诈骗同学或偷盗的办法来获取部分偿还资金,给青少年造成巨大的心理负担,甚至酿成轰动一时的悲剧。

  三、增加学生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青少年网贷普遍现象是放贷门槛低、手续简单,但贷款利率高。青少年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支付的生活费,还贷则是从其日常生活中开支,造成还贷极为困难,给学生带来极大的负担。当青少年陷入无力还贷时,青少年的家庭则成了网贷的直接买单者,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法: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加强开展普法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辨别力;加强消费观教育,提升青少年的抵制力;加强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青少年的“免疫力”。让校园不良网贷失去存活的市场,还校园清新自由的氛围。

  一、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关于网络贷款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组织如何防范“校园贷”的学习,邀请领导或专家进行宣讲;

  三、组织法律知识的小测试,可以采取纸质答题,也可以采取网络答题的形式;

  四、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发布,普及法律知识。

  五、青少年要正确认识校园网贷,克制欲望,量力而行。

  六、家长要与青少年加强沟通,合理引导。

  七、青少年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盲目消费、跟风攀比的诱惑。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务必量力而行,杜绝超出自身承担能力的高消费和超前消费。

提案者 杨敬辉
部门答复

市教育局:

  市政协委员杨敬辉同志《关于加强开展普法教育,避免青少年陷入网贷漩涡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将我局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提案建议:“加强开展普法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辨别力”。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早在2014年启动了“校园法苑”行动计划,推广以“六个一”工作内容和“四个加”教育模式为主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体系。“六个一”的工作内容就是,建设一处以上校园法治文化场所;组建一支包括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以及社工、学校老师等在内的法治宣讲队伍;每周播放一次以上校园普法广播;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每学年组织一次在校学生学法知识问答比赛;每学年开展一次专题法治教育周活动。“四个加”的教育模式为,学法课时由“课堂+课外”、师资由“专业+志愿”、方式由“普及+个案”、内容由“知识+意识”,同时,我们根据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创新运用动漫读本、趣味游戏、舞台剧、广播剧、小视频、法治讲座、法治手抄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普法方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目前,“校园法苑”模式已经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推广,实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和课堂化。

  此外,我局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利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鸦片战争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现已建成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镇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3个。目前,每年有4万多名青少年学生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接受为期一个星期的法治文化教育和熏陶,构成了“集中轮训+日常学习”相结合的模式。与此同时,“校园法苑”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访、“家校通”短信等形式以及各类竞赛活动的推广,将法治宣传教育逐步由学校延伸到家庭、社会。

  针对青少年不良网贷问题的普法宣传,我局十分认同提案人的建议。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通过“校园法苑”建设,把有关网络贷款的法律知识融入到法治文化场所、小广播等校园法治环境中,适应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加大音视频、小游戏、动漫等相关普法内容的供给,增强青少年对网络贷款的正确认识;积极运用各类普法阵地,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培训、家庭法律知识竞赛、“小手拉大手”学习法律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对青少年网贷问题的重视程度;探索建立班级网站和校级家校共育电子邮箱,进行法治宣传,提供专门的法律咨询,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此复。

  东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7日


市教育局:

  转来《关于加强开展普法教育,避免青少年陷入网贷漩涡的建议》(第20230417号)政协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关于“法治副校长”具体改革方案实施前,我局将继续按照“一校一警”标准,选聘责任心强、熟悉法律知识、热心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善于开展校园工作的民警,担任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并组织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同时,通过设立校园治安预警专栏,创建含法制副校长、安全主任、德育主任在内的微信群等方式,及时通报“校园贷”等案事件情况;开展“以案说防”,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师生预防人身、财产侵害。

  专此答复。

  东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2日


尊敬的杨敬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题为“关于加强开展普法教育,避免青少年陷入网贷漩涡的建议”的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综合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消费、网贷、理财等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进校园宣传活动

  我市针对青少年群体容易沉沦网贷、盲目跟风理财及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等特点,下沉宣传重心,持续扎实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如2017至2019年连续三年,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讲座”活动,深入市内高校、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覆盖了东莞理工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等9所高等院校,东莞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市第一中学等20所高中学校以及东莞市商业学校、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等12所中等职业学校,总计41所学校,累计开展超90场宣传教育讲座、受益学生超2.3万人次。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深入讲解,通过PPT讲解、交流互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签宣言等方式为学生们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开展防金融诈骗、抵制不良校园贷等警示教育工作,揭示校园金融诈骗的常用手段。帮助学生们学会自我保护,理性思考、正确判断,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远离各类金融陷阱和圈套。2020年开始,市金融工作局、市教育局主要依托每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联动各镇街(园区)开展进校园宣传活动,利用“钉钉”平台、微课堂掌上通平台、班级家长微信群等手段,向学生家长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发动学生及家长共同线上观看相关宣传视频。在校园室外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宣传知识,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针对校园不良网贷的常见套路,制作宣传教育视频,通过案例揭露校园贷陷阱并给予应对措施。活动累计参与师生245419人次,有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认清网贷常见套路陷阱,增强青少年学生群体防范意识。

  (二)举办新颖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2020年针对“防范非法集资”“防范违规校园贷、套路贷”“防范各类金融诈骗”“防范虚假网络借贷”“金融消费安全知识普及”等内容,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共青团东莞市委,人民银行东莞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短视频、微海报大赛,专门开设青年学生组吸引广大青年学生群体参赛,以新颖的模式吸引新生代关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从而获得更多金融知识,远离不良网贷、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同时通过轻松易懂的短视频、微海报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各类金融安全消费知识,帮助大家识别金融骗局、识破金融消费陷阱,练就金融消费“火眼金睛”。2021年市普法办组织开展了法治动漫形象作品征集、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市教育局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由省教厅主办的“法护未来童心同行”的普法短剧大赛,青少年学生通过亲手设计制作法治宣传作品、拍摄普法短剧等进一步增加了他们的法治意识。

  (三)深入基层创新开展宣传教育

  2021年联合社工组织合作开展“财富保卫战”活动,发挥社工扎根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重点服务对象为市内中老年人、学生、家庭主妇、外来务工人员等容易被非法集资等风险侵害、承受能力较弱群体,将金融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举办讲座、开展互动小游戏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讲解非法金融活动的特点、危害,引导群众梳理正确的投资意识,提升金融风险辨别能力。截至目前已举办活动共计56场,覆盖我市7个镇街。

  (四)通过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2021年我市与南方报业集团共建了南方+“东莞金融”频道,策划了“金融小剧场”“金融风险提示官”等栏目,通过真人演绎情景剧的形式科普金融风险防范小知识,并通过南方+客户端等主流媒体传播,平均每篇流量超10万+,市金融工作局官微、市公安局官微、市政法委官微转发,同时在地铁、巴士、学校、市镇市民服务中心等线下场景播放,实现多渠道、矩阵式传播。同时市金融工作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防非课堂”栏目,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

  (五)通过法治副校长开展宣传教育

  由市教育局牵头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充实我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队伍,目前我市中小学校实现100%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目前我市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该方案将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的宣传教育责任。

  二、关于我市非法网贷及相关犯罪的打击治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对金融放贷领域的黑恶犯罪持续开展深入打击治理。如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先后打掉了91 个“套路贷”团伙,其中网络“套路贷”团伙20个,有效挤压了我市“套路贷”犯罪生存空间,专项斗争结束后全市套路贷犯罪、暴力催收警情显著减少。2021年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斗争,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市对信息网络、金融放贷领域等五大行业领域重点开展线索排查打击,2021 年全年共打掉3个“套路贷”团伙(其中网络“套路贷”团伙1个),164 个网络裸聊敲诈团伙。同时市公安局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分局、金融管理局等部门信息共享。针对工作中发现涉青少年、涉校园问题,制发《公安提示函》,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在坚持“以打开路”的同时,我市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尤其涉及青少年被非法放贷、网络裸聊敲诈等新型黑恶侵害方面,注重打击治理与宣传防范相结合,目前已在 “全民反诈”宣传工作中加入网贷、网络裸聊等信息网络犯罪防治内容,并利用校园公开课、校园海报、公安局公众号等易被青少年接受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开展普法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辨别力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早在2014年启动了“校园法苑”行动计划,推广以“六个一”工作内容和“四个加”教育模式为主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体系。“六个一”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一处以上校园法治文化场所;组建一支包括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以及社工、学校老师等在内的法治宣讲队伍;每周播放一次以上校园普法广播;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每学年组织一次在校学生学法知识问答比赛;每学年开展一次专题法治教育周活动。“四个加”的教育模式为,学法课时由“课堂+课外”、师资由“专业+志愿”、方式由“普及+个案”、内容由“知识+意识”,同时,我们根据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创新运用动漫读本、趣味游戏、舞台剧、广播剧、小视频、法治讲座、法治手抄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普法方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目前,“校园法苑”模式已经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推广,实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和课堂化。此外,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利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鸦片战争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现已建成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镇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3个。目前,每年有4万多名青少年学生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接受为期一个星期的法治文化教育和熏陶,构成了“集中轮训+日常学习”相结合的模式。与此同时,“校园法苑”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访、“家校通”短信等形式以及各类竞赛活动的推广,将法治宣传教育逐步由学校延伸到家庭、社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灵活运用多种媒体和通讯工具,如探索借助抖音等青少年喜爱的平台,开展远离网贷创意短视频大赛等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推进青少年群体风险教育,提高青少年群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源头防控。针对青少年不良网贷问题的普法宣传,接下来,将进一步通过“校园法苑”建设,把有关网络贷款的法律知识融入到法治文化场所、小广播等校园法治环境中,适应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加大音视频、小游戏、动漫等相关普法内容的供给,增强青少年对网络贷款的正确认识;积极运用各类普法阵地,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培训、家庭法律知识竞赛、“小手拉大手”学习法律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对青少年网贷问题的重视程度;探索建立班级网站和校级家校共育电子邮箱,进行法治宣传,提供专门的法律咨询,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关注!如仍有疑问,可在收到函件后与我局德体卫艺科柳志颜联系,联系电话:28330809,13650001603。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办理单位 市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