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414)关于转变思路、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建议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保证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关键环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然而,常常出现“判决容易执行难”的局面,当事人官司赢了没有执行结果或执行了无音讯,能否解决好执行难的问题,关乎百姓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否。

  近年来,法院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了网络查控等措施,取得了较大的效果,但与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执行难具体来说,有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或难以变现、协助执行难求、案多人少、物力严重不足,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速度快、办法多等诸多因素和困难。另外,还存在较多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在诉讼前甚至诉讼中将财产转移、隐匿起来,使得法院执行措施难以解决。就其主要原因在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但违法成本低,反而还能获益,以及法院执行力度不够。

  为此,建议我市法院转变思路、推进解决执行难,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和有效保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相信法律的公正,信任法院的工作。


   法:

  一、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切实解决人难找、物难查的问题。利用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建立并强化于大数据、交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社保等单位的联合执行工作机制,拓展“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参与单位,将更多相关单位纳入协助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全面地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提高执行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时间;对下落不明或者刻意隐瞒行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实际消费情况、被执行能力等进行分析研判,切实解决人难找、物难查的问题。

  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让申请人执行人及时了解执行进度情况,彻底摆脱执行“拖拉”现象,将执行法官、书记员的座机改为移动电话,可设置成上班时间通话。对已立案执行的案件,法院建立与当事人定期通报制度,落实法官接听办公电话制度,将法官的座机改为移动电话,彻底改变提交执行材料后了无音讯,无法联系办案法官、书记员的现象,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减少误解,让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执行推进情况,配合法院、公安机关共同解决拒执行为。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舆论宣传,媒体持续曝光,对老赖形成强大的威慑,敦促其主动履行债务。充分调动公众力量积极参,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对提供执行线索、发现逃避执行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鼓励公众参与执行。

  四、鼓励执行法官善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不善利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是导致执行难得又一大原因。应鼓励执行法官善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或途径对该类措施打击取得的成功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加强刑事威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

  五、完善司法救济体系,解决法院执行的后顾之忧。执行案件过程中,有些案件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而被执行人确实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在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中,有的严重伤残,有的体弱多病,有的生活没有来源等,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因无法拿到执行款到法院上访,甚至集体闹事。对于这类案件应纳入财政或社会救济范畴,避免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司法氛围。

  六、加强执行团队的内部优化,增加执行效率。引进具有先进技术的年轻执行人员,拓宽执行手段,实现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将执行案件分类处置,按照可执行程度、难易复杂程度等将案件分为可立即执行、处置财产后可执行、无财产可执行三类,由不同业务水平的人负责,有区别、有针对性的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提高执行效率。

提案者 姚柏祥,李爱东
部门答复

尊敬的李爱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转变思路、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院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市委领导、市政府支持下,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凝聚执行合力,攻坚执行难。通过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执行管理、建设执行指挥中心、以信息化辅助办案、强化执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措施,基本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综治大格局。与此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我市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院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东莞执行查控系统。

  当前我市法院已与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等联动单位建立了“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 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提升网络查控数据速度和精准度,扩大财产查控范围,形成对所有财产形式一网打尽的网络查控系统。推动东莞法院执行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农业、税务、金融监管部门、公积金等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实现网络查询、冻结、扣划。

  二、强化执行公开

  进一步抓好执行信息平台建设,将执行工作各流程节点、执行工作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持续推送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案件的执行情况。开通、推广法官团队微信号,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联系法官,了解案情。推广应用“智慧执行”APP,创设智慧执行模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计划的通过典型案例、微信小视频、全媒体直播等方式,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营造“讲诚信、重承诺”的社会氛围。

  三、深化财产查控措施

  进一步探索、创新和丰富财产调查方法、发现路径、处分措施,推进审计调查、依公证方式取证、悬赏举报等制度。建立财产查控、网络拍卖、案款发放、送达中的执行辅助事务适度外包机制。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督促履行等工作机制。推广“车辆悬赏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悬赏执行发动群众,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四、进一步打击拒执犯罪。

  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法院将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违法行为的合力。统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立案标准,着力解决实践中司法拘留“送拘难”、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难”等问题。畅通当事人自诉渠道,并逐步建立起以当事人刑事自诉为主的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工作模式。加大对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树立法治权威。

  五、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简化司法救助程序,探索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切实做好执行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深化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由当事人自愿投保相关险种,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六、提升执行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健全执行规范制度体系建设,实现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以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为切入点,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执行工作整合力,全面推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办案模式,设立集约中心和快执中心,对事务工作集约办理,对简易案件快速办理。树立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护产权,加大对涉民生等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中院执行工作的关心支持!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 27日


办理单位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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