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407)关于加快发展东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提案

东莞是一座正在蓬勃发展的城市,常住人口为1053.68万人,也是全省第三个达到千万人口的城市。统计显示,在珠三角八个城市中,东莞2021年出生率最高,达到12.03‰,甚至作为“广东2021年出生人口最多”话题登上热搜榜。随着人口增长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开,东莞新生儿数量持续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供给严重不足。2022年东莞市卫健委根据2021年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对大型社区托育服务需求抽样调查显示,12422名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中,6050人有托育服务需求,需求率达到49.3%,而入托率极低,托育供给严重不足。2019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首次提供了国家级指导意见。但目前东莞0-3岁婴幼儿教育未纳入学前教育管理,公办幼托机构严重缺乏,社会机构开设的“早教班”良莠不齐,缺乏资质认证,收费价格高昂。托育行业从业者拥有教师资格证的微乎其微,专业化水平有限,部分机构还存在健康、安全隐患。为实现先行示范区“幼有善育”的目标,建议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率先为市民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高品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法:

  一、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1.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和相关标准体系,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2.鼓励中高等职业学校或高校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建立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加快培养0至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二、将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对3岁以下婴幼儿早教的财政投入,首先要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的婴幼儿,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等方式,多措并举满足2-3岁婴幼儿早教需求,幼儿园设立托幼班提供照护服务的,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支持。其次,要根据实际需求,在社区建立婴幼儿照护中心或早教中心,家长将婴幼儿送至照护中心或早教中心的,可以获得政府相应补助,适度减轻家长负担。

  三、打造多层次、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人才培养、综合奖补、多渠道融资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四、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和支持

  首先要开展婴幼儿照护知识宣传和指导。以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导向,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传播婴幼儿照护知识,发放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科普读物。政府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育儿培训。其次,做好婴幼儿家庭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挥好各级妇幼保健院、社康中心的资源,为社区群众提供新生儿膳食、生长发育、预防接种、疾病防控方面的服务,提高家庭育儿和卫生保健的能力。如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成立广东省首个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的指导性服务。

  五、严格审核照护从业人员的资质

  欧美国家对早教人员有特别严格的审查,包括犯罪记录、儿童虐待记录以及性犯罪登记检查等。同时引入职业测评机制,考查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水平、职业人格和能力倾向等内容。建议将育婴师证照和学历并重,纳入学历教育和职称晋升序列,以保证师资质量;建立育婴资格更新制度,形成终身学习激励机制。

提案者 熊华
部门答复

市卫生健康局:

  熊华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东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提案》(第20230407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对提案第五点关于“将育婴师证照纳入职称晋升序列”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我省于2021年在全国首创“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开设了家政、烹饪、生产应用等10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搭建技能人才评审职称的贯通平台,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其中,家政专业包括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等四大类别。从事母婴服务且获得育婴师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报乡村工匠专业母婴服务类别的职称评审。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目前已有15名技术人才获得乡村工匠家政(母婴服务)职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动更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到评审中来,争取为我市培养更多育婴人才。

  专此答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市卫生健康局: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快发展东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提案》(第20230407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为贯彻落实“幼有所育”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省、市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工作要求,2023年安排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专项经费10.52万元。主要用于母婴保健机构评审经费、开展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员业务培训、督查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托育机构行动、开展托育服务需求状况调查等。《建议》提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建议由你局深入调研论证,结合我市现行的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接下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7日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局职能,现就第20230407号提案中提到的“鼓励中高等职业学校或高校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和“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的婴幼儿”的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鼓励中高等职业学校或高校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的问题

  我局支持市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关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目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等3个专业,在校生共380人。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博职业技术学校、南华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开设幼儿保育、婴幼儿托育专业,在校生1405人。

  近年来,我们加强专业设置,推进产教整合,进一步加强婴幼儿托育人才的培养。一是落实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增设婴幼儿托育相关的专业。2023年,同意东莞市育才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等3所学校和广东创新职业技术学校中职部增设幼儿保育专业,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2023年,共有6所中职学校和2所高职院校中职部在幼儿保育专业招生,共计划招生780人;同时,东莞市商业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计划招生100人。二是积极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支持学校积极加强与托育机构合作,共同提升托育人才培养质量。2022年,东莞市商业学校牵头组建成立东莞市婴幼儿托育职业教育集团。三是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省教育厅同意,2023年,东莞市商业学校将和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的幼儿保育专业与高职院校开展“三二分段”联合培养,拟招生200人。

  二、关于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的婴幼儿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在完成学前教育“5085”攻坚任务的基础上,我局积极落实《东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53号)要求,探索建立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婴幼儿。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市1269所幼儿园中有304所幼儿园收托2-3岁婴幼儿2636人,其中44所为公办幼儿园,收托2-3岁婴幼儿260名,其余均为民办幼儿园。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尊敬的熊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东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提案》(第20230407号)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的建议

  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市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管理是按《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等严格执行。另外,为推进婴幼儿照护示范性机构建设,制定《东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开展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在专业化方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博职业技术学校、南华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均开设了婴幼儿托育专业。

  二、关于将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是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我市探索建立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婴幼儿。截至2022年底,全市1269所幼儿园中有304所幼儿园收托2-3岁婴幼儿2636人。二是探索推进村(社区)开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我市以横沥镇村尾村为试点,利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场地,建设托育服务机构,向居民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三、关于打造多层次、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议

  市人民政府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纳入今年的十件“民生实事”,通过建立健全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和认定程序,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建设不少于10家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四、关于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和支持的建议

  一是托育服务主题宣传。为加强群众对托育服务的亲身体验,提高群众认知度。今年6月,围绕“普惠托育 共同行动”的主题和宣传重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扩大宣传范围。二是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我市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利用村(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室、党群服务中心、妇女之家、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托育机构等平台,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五、严格审核照护从业人员的资质

  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已纳入《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作为机构设置的必备条件。我省于2021年在全国首创“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从事母婴服务且获得育婴师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报乡村工匠专业母婴服务类别的职称评审。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我市在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规范行业发展,提高托育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扶持托育行业发展等方面仍需加强。诚挚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专此答复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0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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