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东莞市新能源产业人才建设,推动新能源产业稳健发展的建议》(第2023040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根据《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精神,参考借鉴深圳、杭州、惠州等地方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从2022年起实施新一轮百名博士专业人才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引进至少300名博士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及重点民营企业,为东莞在“双万”新赛道上构筑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需要,印发实施《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新型储能企业重点关注的用地、研发、设备、应用、金融、用人等方面给予个性化支持政策。在支持储能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提出了两条措施:一是支持引进专业人才。支持引进储能领域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扶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二是支持储能人才培养。支持相关院校增设储能相关专业,支持新型储能企业与市内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专业实用型人才和技术工人。支持鼓励新型储能产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核准,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85万元补贴。
二、创建新能源产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为企业输出人才地图
由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牵头,构建‘人才地图’平台系统”,动态了解人才分布情况。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建立集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高职院校的信息资源平台,开展人才政策雷达项目,集“政策、服务、管理、宣传”于一体的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人才政策一站通查、一键匹配、一键直达,通过“数字化”赋能人才服务。系统通过激活东莞市库内人才,提升人才服务便捷化、人才管理智能化、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帮助东莞市人才库内的20多万高层次人才,及时获取人才申报政策信息,与东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高职院校建立数据互通关系,实时追踪和了解新能源产业人才的情况。优化技术人才培养,实施新能源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在莞高校和东莞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加强新能源关键领域人才培养,通过扩大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开设新能源相关课程模块、辅修学位等措施,培养汽车电子、储能技术、动力电池及系统集成等专业人才。大力推动产教融合,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职业院校间展开多种合作交流,通过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技术人员、专项项目合作等方式,培养一批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应用检测等实用型人才。鼓励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训,推行订单培养、“双元制”等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促进企业、机构开展本地产业人才技能培训,提升技能人才素质。2022以来,通过“项目制”技能培训培养新能源产业人才48人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聚焦现代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自主评价技师和高级技师,探索高技能人才评价东莞路径。制定并印发了《东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等三个指引,政策实施以来,电池制造工、电容器制造工等涉新能源产业的职业(工种)共有5812人次获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
三、借力其他城市人才对接
根据新能源产业链研发生产需要,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先后在长沙、北京、广州举办城市人才品牌推介会,在双方政府之间推力与拉力的双重作用,截止2023年5月,共组织多家新能源企业到三地推介东莞城市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和人才政策,举办双选会,三轮引才活动吸引近37万人参与,超过8万份简历投递到东莞,浏览量超过600万人次。围绕全莞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四大特色产业、五大支柱产业遴选了多家家国企事业单位、全球知名企业、上市公司等优质企业现场参会,覆盖高新技术、电子设备制造、新能源等东莞市重点产业以“是人才 进莞来”为传播主题,用强大的阵容实现“家门口引才”。与北京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招生就业处签订了重点高校引才工作站的合作协议,架起城市、企业与人才输送的桥梁。
2022年印发实施《东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强新能源产业人才建设,重点提出实施“产业人才引育”工程,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聚焦新能源重点发展领域,加大国内外高水平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创新型团队引进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培育、引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给予企业科研经费支出后补贴。按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创业、住房、生活医疗、社保、子女入学、出入境、居留等方面优惠政策。下一步将人才的关怀力度,以此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新能源产业的经济稳步发展。一是优化提升优才卡各项服务品质,提升“优才卡”服务品质。二是做优做细人才服务。全面推进市镇两级优才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优才服务区(窗)全覆盖。有序铺开“人才志愿服务人才”新模式,以优才卡持卡人为主要成员,壮大东莞市优才志愿服务队,以“人才服务人才”的模式开展各类人才服务。三是着力营造尊才爱才的氛围。持续打响“是人才 进莞来”城市人才品牌,将人才元素融入全市各项活动。
接下来将深入落实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加快落实各项人才政策措施,加强与用人单位、高校协同配合,灵活调整人才政策使之更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提升政策实施效能,增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科技、人才交流,努力增创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新优势、加快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委组织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30日
市委组织部:
政协提案《关于加强东莞市新能源产业人才建设 推动新能源产业稳健发展的建议》(第2023040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
2022年12月7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强新能源产业人才建设,重点提出实施“产业人才引育”工程: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聚焦新能源重点发展领域,加大国内外高水平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创新型团队引进力度,按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创业、住房、生活医疗、社保、子女入学、出入境、居留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培育、引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给予企业科研经费支出后补贴。二是优化技术人才培养。实施新能源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在莞高校和东莞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加强新能源关键领域人才培养,通过扩大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开设新能源相关课程模块、辅修学位等措施,培养汽车电子、储能技术、动力电池及系统集成等专业人才。大力推动产教融合,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职业院校间展开多种合作交流,通过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技术人员、专项项目合作等方式,培养一批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应用检测等实用型人才。鼓励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训,推行订单培养、“双元制”等人才培养模式。
二、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2023年5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新型储能企业重点关注的用地、研发、设备、应用、金融、用人等方面给予个性化支持政策。在支持储能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提出了两条措施:一是支持引进专业人才。支持引进储能领域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扶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二是支持储能人才培养。支持相关院校增设储能相关专业,支持新型储能企业与市内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专业实用型人才和技术工人。支持鼓励新型储能产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核准,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85万元补贴。
特此函达
市委组织部: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402号提案《关于加强东莞市新能源产业人才建设,推动新能源产业稳健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局针对建议中的“1、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方面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我市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新能源产业的系列引进培养人才政策,助推新能源产业稳健发展。
一、实施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我市于2013年出台实施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对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做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创新创业、住房、经济贡献奖励、医疗、社保、落户、出入境等方面扶持。一是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优先提供租住人才公寓优惠,或给予最长三年每月最高2000-6000元租房补贴,或给予最高100-1000万元购房补贴。二是生活保障。给予在莞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特色人才5年逐年递增的合计15-35万元的生活补助。三是子女入学保障。特色人才子女可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初中毕业生可按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四是其他综合服务。特色人才可直接获得东莞市优才卡,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政务、商事、交通、就业、配偶安置、体育、旅游、学习培训等优惠待遇或服务。
二、实施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我市于2022年11月最新修订出台《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63号),面向年度研发投入额达1200万元的、或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速达不低于20%的企业,获得200万元以上国家、省项目资金、技术合同交易额200万元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牵头单位实施四个奖补项目。一是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最高奖励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万元;二是研发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4-10万元能力提升扶持;三是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新引进研发人才情况给予最高每年累计100万元引才补贴;四是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多三人申请,累计不超过60万元。
三、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奖。为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我市于2018年出台《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东府〔2018〕75号)政策,并在2022年11月对其进行修订,印发《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63号),面向在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经济贡献突出的单位,高等院校和重点鼓励发展单位中,担任以下职务之一的人才:一是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二是企业高管;三是独资或合伙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四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按照人才个人上年度在我市的贡献度,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
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和本科生引进培养政策。2022年4月,我市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和《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对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的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等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的人才给予最高5万元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对来莞见习、实习或实训的本科、硕士、博士生给予每月1000元至3000元见习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个月),并对我市成功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
五、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促进企业、机构开展本地产业人才技能培训,提升技能人才素质。2022以来,通过“项目制”技能培训培养新能源产业人才48人次。
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聚焦现代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自主评价技师和高级技师,探索高技能人才评价东莞路径。制定并印发了《东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等三个指引,政策实施以来,电池制造工、电容器制造工等涉新能源产业的职业(工种)共有5812人次获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
下来,我们将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加快落实各项人才政策措施,提升政策实施效能,努力增创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新优势、加快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