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83)关于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和审批通过率,加快项目落地见效的建议

企业的项目建设落地,环境影响评估是重要一环,需要企业编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后项目才能进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文件的编制时间长短、文件质量和环评审批通过率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落地成效。

  企业在编写项目环评文件时一般是聘请第三方中介公司协助编写的,生态环境部 “关于2022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的通报”中,8家中介单位中3家是东莞公司,由此可见服务东莞环评文件编制中介公司的美誉度相当低。在市环保局网站看到,很多企业环评文件质量参差不齐,问题很多,诸如工程分析、防治措施这种关键重点都不符合要求,因此通过率很低,有些文件修改多次还是达不到审批要求,有些企业还因此半途更换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有一个2020年的东莞市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先后聘请2家编制公司,历时2年多在2022年7月才完成了编制、交评审,2022年11月才得到通过批复。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竞争力,失去最佳投产时机,好项目就变成烂项目。

  环评文件编制时间长、质量不够高、通过率低,影响项目落地见效,并对我们的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原因有:

  1.有的建设单位赶进度,边设计边环评边施工,未能向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的基础资料且不断变化(特别是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的变动),造成文件编制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失实,更有甚者有些单位为使环评通过,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弄虚作假。

  2.第三方中介编制单位部分人员经验不够丰富、素质参差不齐。有为减少成本,聘请一些刚毕业,缺乏经验的员工作为骨干,业务不熟悉,照抄照搬;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不熟悉,无法准确进行工程分析(如污染源强、产污环节);有的单位人员缺乏环境工程经验,无法提出可行的防治措施;有的单位由于市场恶性竞争,低价抢单,造成文件编制服务价格低、时间紧,没有进行深入的现场调查分析等。由此造成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差或需反复修改。

  3.评审人员方面。一些被抽取参与评审的专家人员没有相应项目经验和实际工程经验,很多为高学历学术理论派,有些评估项目抽取的专家专业配置不够合理,特别是缺乏项目生产工艺方面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很多专家没有通过环评资格考试,不懂环评、工程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4.行业自律方面。行业、职业准入门槛过低。编制单位只要有一个员工有环评资格证,就可以开展环评工作,其他人员也不需培训考取环评上岗证,很多文件编制人员根本不知道有环评相关的编制导则、规范、标准等。

   法:

  1.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和评审行业设置一定的行业和职业准入门槛,全面提高行业所有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粗制滥造、随意抄袭行为。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时限、经历、合理配置、限定类别且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等,把好行业准入第一关。

  2.加强该行业编制/评审专家人员的相关培训、继续教育和技术交流,有关部门多组织编制单位、评估单位、审批单位经验交流,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加强市场规范和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消除恶性竞争。有关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市场参与者增强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详细地进行现场调查勘察、做好相关检测等基础工作。特别是建设单位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资料。对市场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4.建立高素质专家库,合理搭配项目环评评审专家。可设置类似政府采购的随时随机可抽取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库,减少组织评审时间,提高时效。优先选择工程技术上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有国家环评资格证的专家参与项目环评评审工作。

提案者 罗建锋
部门答复

罗建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和审批通过率,加快项目落地见效的建议》(第2023038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环评编制行业准入门槛的建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编制建设项目环评的资质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1月1日废止。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环评编制单位具有1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编制人员,即可以开展环评编制工作,对于编制单位的实力和编制人员的专业能力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因此,在地方无法设置环评编制准入门槛。针对取消环评编制资质后环评编制单位和环评编制人员的监督管理,《环评法》及2019年11月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提出了行政处罚和信用管理的手段,目前也取得了很好的监管效果,我市环评编制的质量已有所提高。

  二、关于加强培训和交流的建议。环评是一个专业性的工作,国家对编制环评的要求也越来越细致和严格,涉及环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也在不断地出台和更新,涉及环评工作的人员都需要进行培训和不断的学习。针对审批人员,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涉及环评审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会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培训学习;针对技术评估人员,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已要求技术评估单位建立培训学习机制,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环评编制技术要求;针对环评编制人员,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是通过公众网、公众号和环保产业协会发布信息,要求编制单位及时学习和掌握环评编制要求。环评编制和审批的效率涉及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技术评估单位和审批部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环评审批工作中也发现了,各单位之间沟通不畅会严重影响环评审批效率。为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项目完成技术评估后,经办人及时将详细的修改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二是针对多次不能通过技术评估或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提出需求,组织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技术评估单位开展线上或线下的对接会;三是通过环保产业协会,不定期组织环评编制单位进行座谈,了解和沟通环评审批过程的共性问题;四是组织技术评估单位定期梳理总结技术评估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要求技术评估单位给出明确的意见,少提进行核实的意见,不提与环评内容无关的意见;五是通过部门邮箱或环保产业协会收集、汇总和解答环评编制单位提出的问题。

  三、关于规范环评市场的建议。东莞市工业企业众多,环评市场活跃,2021年底,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住所在东莞的72家环评编制单位及其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排查发现,19位环评工程师和1家环评编制单位诚信档案存在问题,1家环评编制单位的环评工程师不是全职人员,12位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此均进行了失信记分。经清理整顿,目前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的住所在东莞的环评编制单位49家、环评工程师64位。为规范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从业行为,提高环评工作质量,维护环评市场秩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印发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红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东环〔2021〕32号),从能力建设、环评质量、环评监管、用户评价四项内容对环评编制单位进行评价,评选出优秀的环评编制单位供建设单位选择。2022年11月,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也印发了《广东省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粤环学〔2022〕11号),对环评编制单位水平实行星级评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咨询回复、服务企业、执法监管等日常工作中,都积极引导建设单位选择负责任、能力强的环评编制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同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您提案提及的生态环评部通报的东莞市3个环评违法案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环评编制单位进行了罚款,相关环评的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评编制工作,撤销了3份环评批复,通报了环评审批部门,今年5月份也作为典型案例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发布了“严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的推文。根据《环评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环评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环评编制单位对环评承担相应责任,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工作中发现建设单位普遍对环评的主体责任的认知不足。对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日常工作积极宣传,要求建设单位应当重视环评编制工作,落实环评编制的主体责任,并在今年6月份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发布“关于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那些事儿”的推文。

  四、关于建立高素质专家库的建议。为便于基层生态环境部门选取专家,提升技术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加强专家管理,规范专家行为,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1月组建了全国联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按照统一建设、三级管理、四级使用、动态更新和信息共性的原则建设,涵盖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评估专家。专家库具有抽取专家、抽取结果留痕、专家信息更新和专家信息审核发布等功能。各专家库管理部门负责各自专家管理,对专家开展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并对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专家义务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选专家库资格,并予以通报。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在库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一)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参与技术评估工作的;(二)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影响客观、公正参与技术评估工作的;(三)与拟评估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事先知情但未主动提出回避的;(四)泄露在审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信息的;(五)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目前,东莞市按规定使用国家专家库,专家评审会一般是抽取5位省、市级专家,包括行业专家、领域专家和区域专家,同时结合项目特点有侧重方向的抽取,对不负责任、能力不够、临时变更不能参会的专家,不将其选为参会专家。为进一步提高专家评审会的效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内部工作指引,只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召开专家评审会,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评审,并出具技术评估意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9日


办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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