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82)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模式

一、政策背景

  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二、我市产业政策制定的情况与不足

  十四五期间,在制造业方面,我市将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等四个支柱产业,以及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五个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格局。而近三年国际贸易环境和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我市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存在较大困难,例如有一定的存量规上企业存在降规的风险。

  因此,我市的产业政策制定主要体现为两大趋势。一是“促发展”,针对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型产业,会形成一定的产业政策倾斜,护航发展;二是“保稳定”,针对因疫情或外贸环境影响存在困境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方面进行政策支持。

  我市现行产业政策的制定,存在着一些方面的不足。例如,从短期来看,我市的产业政策的重点仍旧不可避免偏重政府直接投入补贴;部分政策制定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政策制定存在“碎片化”的问题,未能体现出系统性、连锁化、立体化的布局;部分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标准比较模糊;部分政策措施效应未能充分释放;政策实施管理体制仍有待完善,扶持政策实施尚未形成评价—改善—再评价的良性循环等。

  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趋势下,我市产业政策的制定,从长期角度来看,应当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模式。

   法:

  三、我市产业政策制定的完善

  1.从长远角度,建立竞争中立和功能性的产业政策制定机制。产业政策的制定应当以提供信息、健全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非倾斜式“功能性”政策为主,主要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和增进市场功能方面发挥作用。需要减少存在产业和区域歧视的产业支持或限制政策,减少鼓励类产业的诸多补贴政策,减少可能导致市场扭曲的产业政策。

  2.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将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前置到产业政策制定的过程和机制中;确定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产业政策制定及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与程度;对已制定的产业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中期与后期评估。

  3.产业政策要注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控制单纯政策性财税补贴的比重,注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改变政府直接补助或奖励企业的传统做法,研究出台政府购买专业机构服务产品的意见和办法,让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通过招投标将高端专业服务统合纳入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导航和评价服务。

  4.注重产业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许多产业政策的有效期较短,仅适用于当年,或者较短的3年一轮。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是否变化都是未知数,对企业预期带来很大不确定性。建议从一个较长的存续期间考虑去制定产业政策;对没有明确有效期的,以及即将到期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专项评估,提前开展企业调研和意见征询,争取新一轮政策制定让企业有更加稳定的受益预期。

  5.强化产业引导基金的使用效率。一方面,选择与一些投资业绩优秀的大型投资机构,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合作,市场化效率较高;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限制较多,市场化的大型投资机构的合作意愿受限制。可以更多参考深创投的一些较为灵活的内部机制,建立更好的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

提案者 陈莉
部门答复

尊敬的陈莉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产业政策制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第20230382号提案(《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模式》)收悉。经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竞争中立和功能性的产业政策制定机制

  初步统计,近三年来我市累计制定百余项产业相关政策,包含规划、行动计划、措施和意见、管理办法,形成以产业规划为宏观导向,以行动计划明确产业布局,以措施和意见为落实途径,以管理办法推动具体实施的产业政策体系。相关政策主要支持优质企业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产业金融、绿色发展等方面,多为普惠性支持政策,我市各产业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不存在产业和区域歧视等相关情况。

  二、强化产业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

  一是建立公平竞

  争审查制度。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122号),要求市属部门、各镇街(园区)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市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高位部署相关工作。建立了抽查会审举报制度,出台《东莞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暂行)》《东莞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暂行)》《东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暂行)》,将公平竞争审查提前介入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内容。积极开展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全力查处反垄断违法行为,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政策精准推送,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结合信息采集技术,通过“企莞家”平台,定时获取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涉企政策信息,供企业“一站式”浏览,成为全市惠企政策最齐全的平台;同时,对于已填报企业信息的平台用户,可自动匹配政策并精准推送。此外,“企莞家”还简化了申报材料,对多项惠企资金项目进行标准化改造,将原来的17项申报材料精简至5项,信息登记表由原来的20页精简至2页。通过实施政策标准化,企业填报信息减少70%,申报材料减少50%。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企对接活动,强化政策宣讲和政策解读。2022年共计开展“稳预期 增动能 促发展”工业稳增长政策宣讲暨产业对接活动、“制造业当家?产业链共建——莞企供需对接行动”启动仪式等13场供需对接活动,邀请数百家企业参加,近千人参与对接,高效搭建政策供需对接平台,面对面进行政策宣讲。发动组织中小微企业积极利用“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境外参展带来的冲击,突破传统展会的时间、空间局限性,帮助企业降低参展成本,抢抓外贸订单,进一步丰富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的渠道。

  四、注重产业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

  对于出台的产业政策,市牵头部门均配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提高产业政策的稳定性,更好扶持各类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如市工业和信息局针对涉及的全部资金制定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有效期5年,在中长期的时间范围内稳定地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发展;待政策到期后,再根据政策效果对相关政策进行优化整合,保持政策总体的持续稳定。

  五、强化产业引导基金的使用效率

  出台《东莞市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组建方案》,全面优化统筹现有产业基金,力争形成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产业基金体系,实现产业投资基金扩容提质。强化产业政策与产业基金衔接、政府部门与市属国企联动,更好发挥基金撬动和释放政策资源作用。整合优化存量政府投资基金,实现主业归集、同类合并,解决基金分散、规模偏小等问题。按要求参与国家、省的产业基金,同时适当支持镇街产业基金,实现四级联动,拓宽项目资源,助力招引产业项目落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下来,我市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规定,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力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扫清市场准入和退出障碍,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等优惠政策;畅通商品和要素流动渠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进一步打破“区域小市场、小循环”,切实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

  专此答复,再次衷心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日


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82号提案《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模式》收悉。涉及我局职能的建议为第3点“改变政府直接补助或奖励企业的传统做法,研究出台政府购买专业机构服务产品的意见和办法”,第5点“强化产业引导基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现就提案相关建议,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提案提出“改变政府直接补助或奖励企业的传统做法,研究出台政府购买专业机构服务产品的意见和办法,让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通过招投标将高端专业服务统合纳入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导航和评价服务”的建议。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的制定由主管部门负责,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后认为确有必要出台政府购买专业机构服务产品的意见和办法,建议由提出单位组织编制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若涉及到相关项目或工作经费,由提出单位按程序组织预算申报。

  二、提案提出“强化产业引导基金的使用效率”。为支持我市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我市设立多支政府投资基金,聚焦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近年来,为更好促进我市政府投资基金服务产业培育发展,学习先进投资机构投资经验,我市与头部创投机构深创投集团合作先后成立红土基金、产业投资母基金两支政府投资基金,有效撬动了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创业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成效,通过委托市属国企代持出资或市属国企参与管理等方式,有效提升了本土企业的投资水平和投资经验。下来,我们将视不同基金运作需要继续开展与头部机构的合作,支持本土创投机构通过共同管理基金、委托管理子基金等方式,加强与头部创投机构的合作,发挥本土创投机构的资源优势,加强本土创投机构培育。同时,探索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激励容错机制,在协议约定的框架下,给予充分的容错激励和尽职免责,更好激发我市股权投资市场活力,助力我市产业“立新柱”。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贵局主办的第20230382号《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模式》,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结合职能,就有关工作,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建立竞争中立和功能性的产业政策制定机制”的建议

建议提出,需要减少存在产业和区域歧视的产业支持或限制政策。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部署,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有关工作,2022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出台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优质企业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产业金融、绿色发展等方面,均为普惠性支持政策,我市各产业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不存在产业和区域歧视等相关情况。

二、关于“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建议

建议提出,将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前置到产业政策制定的过程和机制中。

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清理工作,我局于2018年印发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制度严抓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我局各科室(单位)在政策措施出台前,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书面审查结论由各承办科室(单位)存档备查,并向产业政策规划与法规科备案;与市直其他部门联合发文的政策措施,属我局牵头实施的,由我局承办科室(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由我局代市政府拟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我局承办科室(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在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三、关于“产业政策要注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出,控制单纯政策性财税补贴的比重,注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稳定发展,强化企业发展服务保障,我局不断优化对企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一是推动政策精准推送,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为打造“政策一站享”平台,促进政策宣贯落地,“企莞家”平台通过信息采集技术,定时获取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涉企政策信息,供企业“一站式”浏览,成为全市惠企政策最齐全的平台;同时,对于已填报企业信息的平台用户,可自动匹配政策并精准推送。此外,“企莞家”还简化了申报材料,对多项惠企资金项目进行标准化改造,将原来的17项申报材料精简至5项,信息登记表由原来的20页精简至2页。通过实施政策标准化,企业填报信息减少70%,申报材料减少50%。2022年以来,“企莞家”获取并发布政策5990条,选取重点政策进行精准推送,合计发送105万条/次;发布38个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累计有4764家企业提交申报,共收到申报材料10288份。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企对接活动,强化政策宣讲和政策解读。2022年共计开展“稳预期 增动能 促发展”工业稳增长政策宣讲暨产业对接活动、“制造业当家?产业链共建——莞企供需对接行动”启动仪式等13场供需对接活动,邀请数百家企业参加,近千人参与对接,高效搭建政策供需对接平台,面对面进行政策宣讲。会同各有关部门对“稳工业22条”等惠企政策进行逐条解读并通过网站向公众发布,政策解读内容包括政策享受主体、条件、标准以及申请途径等,同时转发政策解读文本至各镇街(园区),要求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结合企业服务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四、关于“注重产业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建议

建议提出,应从较长的存续期间考虑制定产业政策。

为提高资金管理办法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更好扶持各类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我局对涉及的全部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综合修改,形成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有效期5年,在中长期的时间范围内稳定地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发展;待政策到期后,再根据政策效果对相关政策进行优化整合,保持政策总体的持续稳定。

专此函达。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3日

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安排,我局是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82号提案《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模式》的会办单位。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规定,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力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扫清市场准入和退出障碍,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等优惠政策;畅通商品和要素流动渠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进一步打破“区域小市场、小循环”,切实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122号),要求市属部门、各镇街(园区)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我市建立了由市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原则,对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增量审查自查,及时清理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了抽查会审举报制度

  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暂行)》《东莞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暂行)》《东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暂行)》。通过会审,将公平竞争审查提前介入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内容。2022年以来,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文件38份,通过会审修改的文件4份。

  四、建立了举报处理机制

  2022年10月,市联席会议制定《东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举报的受理范围和受理机关,规范举报的处理程序。同时,要求各政策措施制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并印发相关文件。

  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纳入市委、市政府《东莞市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

  六、积极开展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2022年我局制定《东莞市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我局印发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力协助省局查处反垄断违法行为,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专此回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市市场监管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230382号《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探索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模式》收悉。结合我局职能范围,经认真研究提案有关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认真起草把关各类产业政策

我局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对以我局名义制定下发或者我局代拟、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各类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实现全覆盖。2022年,我局对2022年来出台的增量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经统计,我局共有12份政策措施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2023年,我局牵头制定并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制度》《东莞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确保各项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建立完善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二)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精神,大力实施“粤贸全球”品牌工程。发动组织中小微企业积极利用“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境外参展带来的冲击,突破传统展会的时间、空间局限性,帮助企业降低参展成本,抢抓外贸订单,进一步丰富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的渠道。同时,鼓励我市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做好发动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产品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二是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粤贸全国”知名行业展,帮助企业开展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和发布、渠道拓展、品牌宣传、产业对接等。2022年,我们已经累计发动超过800家企业报名参加近40个“粤贸全球”线上境外展项目。组织93家企业包机参加2022第四届广东(马来西亚)商品展、亚太区美容展新加坡特别展等3个境外展,意向成交金额13亿元,助推莞企出海寻商机。境内展方面,积极组织莞企莞货参加14场境内“粤贸全国”展会项目,累计参展莞企业超600家,意向成交额达125亿元。

(三)推动企业开展贸易数字化转型

一是紧抓电商平台丰富资源,依托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力量,分行业、分区域举办各类交流会、洽谈会、对接会、宣讲会等活动,每年举办交流会、推介会、对接会、电商实操培训等活动100多场,推动更多制造企业创新发展。二是与各大平台开展合作,积极整合大型电商平台资源和力量,帮助制造企业抢抓订单。目前已与阿里巴巴、拼多多、京东、苏宁、天音互动、盟大等各大电商平台合作,形成了数字化展会、东莞优品馆、东莞直播基地等合作方向。引导各大平台将更多资源倾斜到东莞,帮助东莞企业抱团上线平台,各大电商平台与东莞制造企业合作不断深入,有效推动制造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培训

基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争取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提升业务人员的审查水平,为探索建立以竞争为内核的新型产业政策制定打下基础。

(二)构建企业营销网络与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开展“粤贸全国”“粤贸全球”活动,支持中小企业组团参加知名行业展和区域性综合展。二是积极布局东莞商品展销中心。配合东莞市驻京联络处,加快推进北京莞货展示推广中心建设,力争早日投入运营。加快推动在汤加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复制推广,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市场和国内重点区域的销售网络。三是依托本地知名展会搭建平台。大力支持会展业发展,打造加博会、智博会、台博会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性品牌展会,推动中小企业参展,提升我市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围绕“扩大民营投资、参与政府采购、支持开拓市场”等三个方面畅通渠道,为企业注入“强心针”。通过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通过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支持企业包机组团参展,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

(三)加强我市机电产业集群发展

充分发挥华为、OPPO、VIVO、华勤等智能终端产品链主优势,积极争取总部支持,加大产能贸易在莞布局,组织开展供应链对接活动,促进相关外资企业融入其供应链,做强做优产业集群。推动技术和设备进口数据回归,引导华技达等获得进口贴息的生产型或生产服务型企业,通过自行进口或委托市内外综服公司进口设备,促进外贸数据回归。力争2023年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超过10000亿元。

以上答复,供参考。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办理单位 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工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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