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74)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助力度的建议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中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在以制造业立市的东莞市,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46.34万户,其中98%以上是中小微企业,具备了“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贡献50%税收、60% GDP、70%技术创新、80%城镇劳动就业、90%的企业数量。

  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小微企业的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

  一、外在因素

  东莞被称为“世界工厂”,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因国际形势变化、海运物流不畅,针织、模具、饰品等行业海外订单明显下滑。疫情起伏反复给外贸企业所需原材料运输不如以往顺畅,原油价格和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国为疫情遇到延期发柜的现象非常普遍,企业所在区域一旦采取防疫措施,给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导致一些订单延期并由此产生交货延期的违约成本等等,都加大了中小微企业成本压力。

  二、内在因素

  回款时间长,现金流不够,融资难、融资贵现象普遍存在,银行为确保自身安全,普惠性的“税贷”等金融产品基本上已对企业不开放或难以直接享受,银行对保理合同等信贷工具对中小微企业基本不开放,通过中介成本高、网贷快但风险大;房租成本持续上涨,集体物业公开招投标但隐性成本及后续附加成本高,二手工业厂房定价、公摊及用电等管理不规范。

  三、制度性因素

  近年来,政策间协调机制不完善,环保限产等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没有充分评估好政策执行节奏,在末端执力过程中,职能部门对政策执行过急或理解不透或执行人员服务意思淡薄,个别政策执行“一刀切”,误伤中小微企业。

   法: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中小微企业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针对中小微企业政策的顶层设计要做到“精准扶小”,通过精细化的政策建立科学的帮扶培育体系,完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价培育办法;政府牵头对中小微创新企业关键技术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与扶持。

  二、强化基层末端执行力,确保政策执行到“最后一公里”乃至“最后一米”

  一是强化末端执行力执行理念,具体落实到基层党建的组织生活制度中。二是要强化末端执行观念,各职能服务部门,特别是镇街、村、社区,树立“抓好落实是本职”的意识。三是增强末端执行力就是增强服务意识,继续完善和优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对在直接执行力人员,不断的政策宣导及服务意识培训力度,降低隐形制度执行中隐形性交易成本,发挥市场在营商环境中的资源配置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方面,丰富比如保理合同等融资工具及金融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另一方面,需进一步鼓励创设第三方评级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估数据联网体系,解决中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引导中小微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企业信用

  一是中小微企业应坚守主业,增强中小微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二是积极引进人才,加强基础管理素质教育与培训,对接新兴技术,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塑造中小微企业良好社会形象,从根本上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并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全面、真实地披露自身信息,增进银企互信;四是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对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建立党组织,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构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企业文化,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经营环境;六是不断创造机会,让中小微企业到大中企业参观学习,培育核心竞争力。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农工党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助力度的建议》              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为确保市政协提案按时按质完成,我局把提案办理落实到责任科室,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各环节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2022年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约160万户,工业企业约21万户,规上工业企业数1.28万家,居全国地级市第一,其中规上中小企业约1.25万家,占比达97.6%,数量和占比都逐年增加(2019、2020、2021年分别为9765家、10570家、11073家,占比分别为97%、97.3%、97.5%),成为我市制造业发展的坚实支撑。

二、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完善顶层设计,打造中小微企业发展全方位政策扶持体系

针对建议提到的“中小微企业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主要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全面优化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和创新生态,推动市委、市政府以东委字一号文的形式,联合推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2023年推动我市民间投资超2000亿元、培育全市民营市场主体达到165万户、力争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领军地位的民营企业集团”的具体目标。《若干措施》共涉及财政资金 116210 万元,围绕五个方面形成12条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二是将“专精特新”和“小升规”工作纳入镇街年度工作考核。发挥镇街主观能动性,将“专精特新”和“小升规”的培育工作下达任务至各镇街,明确量化目标,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镇街工作考核范畴。

(二)加大政策宣贯,全力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卡点”

针对建议提出的“强化基层末端执行力,确保政策执行到“最后一公里”乃至“最后一米”,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做好政策的宣贯工作。除了常规的网站宣传、媒体推送、走访送政策等手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完善“企莞家”注册企业基础信息库,精准确定帮扶企业清单,推送政策入企业,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另一方面,全力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卡点”,继续精简手续、优化程序,不断提升服务效率。自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所有有条件采用“免申即享”申请资金奖励的项目均采用快捷经办模式,缩短拨付时间,让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帮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岗位。

(三)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针对建议提出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和“提升企业信用”,一是引导辖内大中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坚持将小微金融纳入长期发展战略,强化战略传导,做深做实服务机制。督导辖内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进一步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优化小微业务的数字化经营模式,深挖服务潜力,实现规模经济;督导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提升自主服务能力,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筑牢小微业务发展基础。二是积极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对接,从融资供给端出发,推动健全信息共享网络,有序扩大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范围,丰富数据归集和交换方式,提升信用信息数据的可用性,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三是依托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把握好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深化的有利时机,强化自身数据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创新优化融资模式,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生态。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实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针对建议提出的“引导中小微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企业信用”,一是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水电气行业、物流、金融等重点领域的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明确执法裁量标准,大力整治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乱象,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二是创新建立企业市长直通车工作机制,高位统筹解决企业提出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难点问题,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复杂问题在一个月内答复。依托“企莞家”平台、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席,实现纾困解难措施查询 24 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三是广泛开展培训。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莞商学院的品牌和平台,通过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走进成功企业等形式开展企业家培训。2022年,共举办企业家课堂3期,企业家面对面活动3期,累计培训企业家人数1200人次。开展倍增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共资助191家“倍增计划”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小巨人”企业的682名企业家、骨干人才自主参加国内高校培训,提升素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扶持救助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减租降费、纾困解难,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经营成本负担重、产业链供应链不够稳健、物流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年底前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复盘,进一步提升政策帮扶的精准性。

(二)进一步做好政策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东莞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中小微企业定期监测分析和季度、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数量、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重点指标的日常监测,定期梳理中小企业诉求,提高监测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精准把握中小微企业政策需求,动态调整和优化政策组合,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整合资源,鼓励中小微企业借鉴“格莱珉银行”模式建立互助网络,提升信用水平,通过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共建“战略性产业集群信贷融资+创投”的服务模式,推动形成以政府融资性担保为主的科技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进一步健全信用评估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及时跟进各渠道收集的企业诉求和问题,进行专项调度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每年至少开展5次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技术扩散等实现融通创新发展。组织京东等电商支持推送“莞货莞企”信息,结合“乐购东莞”等线上线下活动促进终端产品消费,举办食品饮料等传统行业产品订货会,帮助中小企业拓市场稳订单。

(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持续开展集体厂房物业交易价格监测,加大对重点镇街的督导力度,严厉打击“二手房东”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强化款项支付监督和约束惩戒。在执法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行主动帮扶指导,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 6月 19日


市工信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74号提案《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助力度的建议》,现我部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强化基层末端执行力。实施先锋助企“百千万”志愿服务行动,推动市镇两级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通过政策宣讲、党建共建、驻点解难等方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持续扩大两新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作为工作目标写入《市委两新工委2023年工作要点》,坚持用好“双同步”“两张网”,一手抓底数摸排,一手抓组织建设。结合两新组织发展变化情况,动态摸排,及时覆盖,优化设置,确保党组织应建尽建、应联尽联、应纳尽纳。加强对新业态平台企业分支机构、加盟企业、合作企业、网点站点的底数摸排,着力找党员、建组织、强引领。坚持抓大带小,持续抓好有党员的五类企业和从业30人以上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全覆盖。持续开展非公企业党建提质升级行动,推进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年内提升10%。广泛开展流动党员“五家”管理服务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6日


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助力度的建议》(第2023037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指出中小微企业回款时间长,现金流不够,融资难、融资贵现象普遍存在,并有针对性的建议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始终把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重点,主动作为,携手全市金融系统,全力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一是健全体制机制。2022年,组织金融机构落实落细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23+10”条举措,以及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货币金融政策,增强敢贷的信心。高度关注没有贷款记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痛点,会同市有关部门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立“东莞市首贷服务中心”,并以此基础,打造了全市协同、全面覆盖的“1+1+N+N”首贷服务机制,促进银企互信、互联、互动,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二是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继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鼓励金融机构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普惠小微市场主体提供持续性的资金支持。2022年,累计发放普惠性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金383.12亿元,其中发放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资金378.97亿元,用量继续居省内地市第一。三是推动金融让利。坚决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要求,推动地区金融系统持续深化金融让利。一方面,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另一方面,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号召,持续推动辖内金融机构有序开展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工作,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减负。

下一步,我单位将通过工具引导、窗口指导、评估督导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和水平,助推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专此函达。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2023年6月28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该提案有关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银保监会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广东银保监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切实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促进小微市场主体全面复苏和创新发展,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

  一、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我分局不断建立健全包括统计报告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和督办考核机制等普惠金融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政策督导,综合运用下发监管提示函、监管约谈、印发通报等方式不断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持续督促辖内银行机构稳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优化信贷结构,着眼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弱点”,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确保东莞辖内普惠金融政策落实到位,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2023年3月末,辖内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251.37亿元,较年初增长9.76%;小微企业续贷余额328.31亿元,较年初增长16.75%;信用贷款余额663.08亿元,较年初增长13.45%。2023年1-3月,辖内银行机构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2022年平均水平下降0.36个百分点。

  二、发掘服务优势,增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

  一是提升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引导辖内大中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坚持将小微金融纳入长期发展战略,强化战略传导,做深做实服务机制。督导辖内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进一步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优化小微业务的数字化经营模式,深挖服务潜力,实现规模经济;督导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提升自主服务能力,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筑牢小微业务发展基础。二是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督导地方法人银行坚守服务当地的定位,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在服务半径内深耕小微企业客群。加强营销获客、授信审批、风险管理等能力建设,利用人缘、地缘优势,探索构建有效的小微企业服务模式,打造小微金融“金字招牌”和“百年老店”。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资源保障,激励基层员工积极投身小微金融事业,提升小微业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三是丰富小微企业保险产品服务供给。鼓励保险公司按照商业可持续、保费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生产经营特点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求,丰富产品种类,设计专属保险方案。鼓励灵活缴费服务方式,探索简易化定损理赔模式。推广服务小微企业的工程建设、技术装备、物流运输、知识产权、灾害应对、营业中断、产品责任、雇主责任等财产保险产品。

  三、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一是积极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对接,从融资供给端出发,推动健全信息共享网络,有序扩大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范围,丰富数据归集和交换方式,提升信用信息数据的可用性,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二是依托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把握好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深化的有利时机,强化自身数据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创新优化融资模式,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生态。三是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督导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银行保险机构,充分了解第三方机构向小微企业收费情况,将收费标准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严格审核、持续评估,发现存在违规收费、收费过高的要及时停止合作,推动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今后,我分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更积极、主动地优化供给结构,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整体效能,有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支持东莞经济稳增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银保监分局,市委组织部,人民银行,发展和改革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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