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71)高质量发展需求背景下对东莞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持续扶持的建议

2023年1月2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描绘奋进蓝图。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东莞市委书记肖亚非表示:“东莞市东莞作为全省第四个万亿城市责无旁贷,我们将坚持制造业当家,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以快干、实干、苦干、不折不扣执行省委决策部署,争取实现全年增长6%的目标。”

  东莞市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众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过去三年全球疫情蔓延对各行业造成影响,消费、出口、投资下降很多,我市与出口、消费相关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受影响巨大,因此加快推进民营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复苏,是保障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我省民营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

  (一) “盈利难”问题

  疫情发生以来,面临着跨境物流受阻、供应链不畅、原材料价格攀升等问题,另外企业运营成本上升,包含人力成本、场地租金、生产成本、企业税费等,对像东莞这种以出口导向为主的制造业城市影响尤为明显。

  (二) “融资难”问题

  疫情期间,投资萎缩。各中小微企业经营收入锐减、生存压力巨大,是一场“生死考验”,然而又难以融资,很多企业被迫关门停业。一些企业由于固定资产较小,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也不敢在企业发展初期背上较重的债务。

  (三) “用人难”问题

  一方面,疫情的反复、加上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量工人选择就近务工,到东莞的务工人员减少。另一方面,东莞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需要更高素质的技术工人,而我市高职机构较少,同时针对这类人群的引进政策不足。

  (四)创新中小微企业间产业链融合有待深化

  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受疫情、企业规模等影响,往往空有技术、有产品,但是开拓市场能力不足,上下游企业间产业链融合有待深化。


   法:

  二、对策建议

  (一)继续加强政策落地,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

  在原有的“纾困二十七条”的支持下,对于我市的发展潜力巨大的小巨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等,更大程度减免其税费负担,由各镇街出台相应措施在租金、水电等予以支持。

  (二)关注、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工作

  整合金融资源,加大对这类创新型企业的评估,为投资机构和创新型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三)针对技术工人出台引才政策

  政府制定激励政策鼓励我市大中专院校、科学机构与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结对子,开展产学研结合、定向培养技术工人,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本地科研、教学机构的科研人员到小微企业兼职、挂职,缓解人才短缺问题,给大学和科研机构教师提供兼职机会。

  (四)搭台建立完整的创新产业链平台

  东莞具有比较完善的产业链。对于我市的大型企业,引导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东莞当地的企业供应,可以带动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通过引进相关企业,以及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与谋划,进一步补齐了产业链条短板,提升产业发展的基础能力和配套水平,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引进海内外高端科研团队,打通从基础科学发现、关键技术突破到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链,积极推动材料科学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由工信局牵头,搭建东莞市高新企业交流平台,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特别是产业链端口企业的联系,大力推动项目合作交流,推进共建共享共融。

提案者 蔡金明
部门答复

东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68号)有关要求,经认真研究,我分局对蔡金明委员提出的《高质量发展需求背景下对东莞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持续扶持的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东莞银保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银保监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推动辖区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彰显金融担当,助力民营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截至2023年5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335.06亿元,同比增长24.18%,贷款户数21.72万户,同比增加1.97万户。

  一、强化信贷支持,提高金融供给水平

  东莞银保监分局引导银行机构落实减费让利政策,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减免服务收费等系列措施,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同时,鼓励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针对民营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盈利难”、经营风险大的的问题,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如出口中面临提前寄送样品给买家确认后正常发货,过程中由于样本费经常存在争议无法正常回收的问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东莞营业部针对此类情况创新了相关保险语言批注,将出口企业向买方销售样品的出口剔除承保范围,有效处理在样本费逾期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后续正出货的应收款无法理赔的问题。

  二、优化融资对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东莞银保监分局引导银行机构增强主动性,优化授信流程,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不断优化尽职免责制度,建立差异化风险容忍度。同时,我分局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国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知〔2022〕43号)要求,不断支持一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线上登记全流程无纸化试点,精准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系统提升登记与融资管理效能,助力轻资产型民营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为资金信用能力。

  三、聚焦产业协同,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东莞银保监分局针对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中小微企业众多的特点,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成立产业集群链金融服务团队,专项对接产业集群企业,通过“园区+产业”为切入点,推出了“园融通”等专属金融产品促进企业入莞入园,助力企业集聚发展。如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文开展银政合作,推出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智享”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下一步,东莞银保监分局将继续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银保监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好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持续增加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信贷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对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质效,更好地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感谢对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函达。


尊敬的蔡金明委员:

您提出的《高质量发展需求背景下对东莞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持续扶持的建议》(20230371)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金融工作局、科技局、市人社局,东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为确保市政协提案按时按质完成,我局把提案办理落实到责任科室,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各环节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2023年6月,全市共有规模以上中小企业1.25万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97.6%。其中,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拥有创新型中小企业3193家,专精特新企业2040家,小巨人企业110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不含深圳);在科技领域,共遴选认定三批共247家创新型企业,其中百强企业113家、瞪羚企业134家;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257家。

二、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完善顶层设计,打造中小微企业发展全方位政策扶持体系

针对建议提到的“继续加强政策落地,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主要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全面优化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和创新生态,推动市委、市政府以东委字一号文的形式,联合推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2023年推动我市民间投资超2000亿元、培育全市民营市场主体达到165万户、力争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领军地位的民营企业集团”的具体目标。《若干措施》共涉及财政资金 116210 万元,围绕五个方面形成12条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二是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出台《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实施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工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重点遴选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好的高企评定为瞪羚和百强创新型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工作,两年共补助171家企业合计6903多万元。三是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印发《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撬动市财政资金2.97亿元,在培育、空间、创新、金融、市场开拓、人才、服务等七大方面进行全方位扶持,专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二)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针对建议提出的“关注、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工作”,一是引导辖内大中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坚持将小微金融纳入长期发展战略,强化战略传导,做深做实服务机制。督导辖内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进一步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优化小微业务的数字化经营模式,深挖服务潜力,实现规模经济;督导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提升自主服务能力,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筑牢小微业务发展基础。二是积极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对接,从融资供给端出发,推动健全信息共享网络,有序扩大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范围,丰富数据归集和交换方式,提升信用信息数据的可用性,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三是依托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把握好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深化的有利时机,强化自身数据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创新优化融资模式,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生态。

(三)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开展产学研合作

针对建议提出的“针对技术工人出台引才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形势下创新创业工作,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创业中的优势和活力,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原市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东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实施办法》。一是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可在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兼职创新,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各方面权利,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选派人员在选派期间,与派出单位在岗同类人员享有同等权益,并与派驻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的权利。

(四)促进产业链融通发展,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

针对建议提出的“搭台建立完整的创新产业链平台”,一是开展重点领域研发项目。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研发优势,通过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立项工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2022年市重点领域研发拟立项项目共有18项,其中由民营企业承担的项目有15项,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领域。二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22年度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超过1200家;推荐180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52.4%。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扶持救助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减租降费、纾困解难,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经营成本负担重、产业链供应链不够稳健、物流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年底前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复盘,进一步提升政策帮扶的精准性。

(二)进一步做好政策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东莞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中小微企业定期监测分析和季度、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数量、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重点指标的日常监测,定期梳理中小企业诉求,提高监测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精准把握中小微企业政策需求,动态调整和优化政策组合,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及时跟进各渠道收集的企业诉求和问题,进行专项调度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每年至少开展5次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技术扩散等实现融通创新发展。组织京东等电商支持推送“莞货莞企”信息,结合“乐购东莞”等线上线下活动促进终端产品消费,举办食品饮料等传统行业产品订货会,帮助中小企业拓市场稳订单。

(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持续开展集体厂房物业交易价格监测,加大对重点镇街的督导力度,严厉打击“二手房东”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强化款项支付监督和约束惩戒。在执法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行主动帮扶指导,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 6月 19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68号)要求,经研究,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中堂)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促进东莞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议案》(第20230132号)和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扶持力度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建议》(第20230368号)、《高质量发展需求背景下对东莞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持续扶持的建议》(第20230371号)均属于“民营企业”领域,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结合职能分工,现统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梯度培育民营企业

  一是全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2022年,精准动员5800家重点目标企业,成立省市专家辅导服务团,提供“一对一”专家辅导服务超过6200家次,推动3800多家企业申请高企认定,助推全市高企总量超过9000家。拨付2021年高企认定奖励9660万元,资助企业超过3500家。二是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瞪羚和百强创新型企业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典型代表,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培育和深度服务科技企业,出台《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实施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工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重点遴选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好的高企评定为瞪羚和百强创新型企业,积极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的创新型企业梯队,引领全市加快向科创制造强市迈进。截至目前,共遴选认定三批共247家创新型企业,其中百强企业113家、瞪羚企业134家;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257家。开展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工作,按照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核定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最高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中,2021年共补助58家企业合计2993多万元;2022年共补助113家企业合计3910多万元。

  二、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研发项目。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研发优势,我局通过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立项工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2022年市重点领域研发拟立项项目共有18项,其中由民营企业承担的项目有15项,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领域。二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22年度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超过1200家;推荐180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52.4%。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持续跟踪研发项目推进情况,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9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蔡金明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高质量发展需求背景下对东莞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持续扶持的建议》(第202303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支持本地科研、教学机构的科研人员到小微企业兼职、挂职”的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形势下创新创业工作,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创业中的优势和活力,根据省、市相关规定,2018年,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原市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东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实施办法》(东人发〔2018〕25号),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申请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办法还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期间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申报程序。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引导,更好发挥事业单位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一是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可在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兼职创新,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各方面权利,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选派人员在选派期间,与派出单位在岗同类人员享有同等权益,并与派驻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的权利。

  下来,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规定,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优化完善现有政策,破除制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营造支持鼓励创新创业的制度政策环境,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强大合力,促进和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案《高质量发展需求背景下对东莞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持续扶持的建议(第20230371号)》收悉。对于“继续加强政策落地,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的建议,经认真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是加强惠企政策支撑。牵头制定“降成本8条”,提出加大租金减免力度、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用气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措施,实行“免申即享”,预计将惠及企业超过1.8万家,为企业节约成本约9.43亿元。目前,市属国有物业、镇属物业、村(社区)集体物业已为企业减免租金合计达4.5亿元。同时,以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抢抓新赛道,出台《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20条扶持举措,针对企业抢占市场的迫切需求,提出储能企业增资扩产贷款贴息、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贴、电池新产品出口认证资助等个性化奖补政策。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出台针对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氢能等新兴产业的专项扶持政策。

  二是强化对企服务联系。在市级“企业直通车”基础上,我局围绕总部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领域关键企业(新能源汽车、储能、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选择约300家企业,对应建立直接联系服务制度,由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开展走访调研,动态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准确传达政策措施。同时,围绕我局主管的新能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领域,依托行业协会推动政策宣贯与企业服务。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三场新型储能专场金融对接会,累计超百家次储能企业代表对接需求,截止目前,累计促成25宗储能企业金融授信,授信金额达17.06亿元;并举办储能企业参与美国UL标准制定研讨会、锂电池安全法规标准宣贯培训会;推动半导体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莞珠两地集成电路产业对接交流会等。

  三是着力提升营商环境。一方面着重解决企业问题,对日常调研过程中收集的企业问题分类分级、限期办结。针对项目存在的“卡点”“堵点”,建立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通过“企业点单+系统派单+部门接单+企业评单”,解决一批问题。另一方面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一照通行”改革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15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申办”“一表申请”“一键分办”“一码展示”。全省率先实现水、电、气等市政公用业务“网上一键办”,创新升级推出“现场答复供电方案”,全省首创“客户受电工程自检”,持续为中小微企业降低办事成本。

  专此函复


办理单位 东莞银保监分局,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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