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68)关于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扶持力度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建议

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创新重要发源地,对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东莞以制造业立市,大量迅速成长的中小企业成为东莞市规上工业和专精特新发展的源头活水。近年来,东莞大力发展“专精特新”,成立产业联盟,挂牌产业园,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方面取得不俗成绩。省工信厅对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东莞31家企业入选,数量居全省地级市第一。

  然而,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及培育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1.不少中小企业业务单一、产品种类有限,难以形成让市场人士看得见的、让银行贷款部经理看得上的产品;

  2.很多中小企业技术实力有限,技术开发人员少,难以在科技研发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个别干部对专精特新认知不足,存在着GDP大于一切的传统思维,缺乏对本土优质企业的用心发掘;

  4.金融发展环境不成熟,目前针对有潜力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尚未形成;

  5.行业企业之间协同能力较弱,上下游企业之间缺乏有效互动和精准对接;

  6.不少中小企业前期投入大量人力财物力力到研发环节,但由于缺乏有效指引,其在市场、资金、技术等存在较大问题,导致创新后劲不足,自身造血能力缺乏等困难问题突显。


   法:

  一、构建完善的培育体系,将专精特新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

  1.充分评估全市科技创新资源布局和竞争力现状,深入了解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重点难点。派出得力干部、聘请学者指导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梳理企业发展优劣势和产品规划,也为其发展提供系列政策和资源对接等便利。

  2.构建更加宽广的架构来为专精特新企业汇集支持力量。积极指导行业组织及时了解当地中小企业的现状和难题,及时推出一系列有效的配套政策。

  3.寻求专精特新企业某个细分领域的创新,作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提升的突破口。把扶持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与重构全市产业链和供应链结合起来,对全市产业经济发展进行全盘统筹规划。

  二、构建更智能主动的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1.强化对中小企业往专精特新的战略指引,即引导其向某个细分领域的攻坚克难、更关注用户个性化需求、持续投入研发创新、强化品牌建设。围绕以上几点,亟须构建更智能、主动的服务体系,及时掌握企业诉求并进行智能化配套对应政策,指导企业用好惠企政策。

  2.鼓励国企和金融机构进一步金融创新,夯实政策资金支持体系;促进银企精准对接,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产融合作“白名单”,按一企一策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定制化融资产品;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资金池,完善风险承担机制。

  3.建立动态的专精特新企业种子培育库,建立和完善入库企业培育标准;鼓励有一定科技实力的企业参与政策申报,积极挖掘有培养潜质的中小企业。

  4.引导成立联盟组织,确定顶层设计和发展路径,设立信息收集、监管机制等机制。支持大企业聚焦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突破,鼓励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中。通过地域资源整合以及旧改开发等方式,引导和协调建设集中的产业园区,促进形成较有发展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

  三、构建更完备的发展体系,鼓励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

  1.积极出台支持政策,激发科技创新精神,提高对企业创新失败的包容度,加强对专精特新创业创新的宣导。

  2.须做好在交通、产业、公共服务等规划,充分深度融入深圳,接受深圳城市社会经济辐射带动,共享专精特新发展所需优质资源。

  3.组织中小企业与相关大专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攻关,加强技术交流和产研协作;引导国企与中小企业分享研发和创新成果,让中小企业帮助国企拓展科研成果在消费市场的应用;完善专精特新人才评价体系和引进政策。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部门答复

民建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扶持力度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建议》(20230368)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社局,科技局等单位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为确保市政协提案按时按质完成,我局把提案办理落实到责任科室,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各环节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创新型中小企业3193家,专精特新企业2040家,小巨人企业110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不含深圳);2023年一季度,我市专精特新企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30.4亿元,同比增长2.6%,高于全市增速7.7个百分点,拉动规上工业增长0.5个百分点。

二、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完善顶层设计,制定专精特新企业全方位扶持政策

针对建议提到的“构建完善的培育体系,将专精特新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主要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深度调研。走访调研了顺力智能物流等8家典型“专精特新”企业,与石排镇、洪梅镇、滨海湾新区等3个镇街(园区)进行了座谈,并与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明确了我市“专精特新”类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形成了《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思路和建议》和技术驱动型、供应链型、市场驱动型、资本驱动型“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案例分析共5份调研报告,其中《技术驱动类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案例分析——以广东顺力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获肖亚非书记批示:1.对“专精特新”及拟上市企业,要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和支持理念,各阶段均要有精准的帮扶措施(如融资、上市、拿地、拓市场、行业并购等);2、联合拿地要加紧推,先试点,再推广。

二是以解决问题为思路制定专项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撬动市财政资金2.97亿元,在培育、空间、创新、金融、市场开拓、人才、服务等七大方面进行全方位扶持,专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二)建立多维问题诉求收集平台,开展全流程培育服务

针对建议提出的“构建更智能主动的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一是建立多层次诉求解决闭环体系,确保对企服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企莞家”平台作用,建立“一对一”服务专员制定,跟踪并解决“专精特新”企业问题诉求,截止目前,“企莞家”平台共收集“专精特新”企业问题诉求593条,办结率98%。建立全市“专精特新”企业老板微信群,实现企业问题诉求有人管、有人理、及时跟、及时办。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企业市长直通车服务对象,开通问题诉求直达通道,打造7x24小时全天候服务体系。二是提高政策兑现效率。以“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为试点,在“企莞家”上线“免申即享”功能,企业仅需进行资格及账号确认,无需填报、上传资料,在1-2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资助,大幅度缩短了企业获取政府支持资金所需的时间,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加大创新要素和人才要素保障,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产学研深度合作

针对建议提出的“构建更完备的发展体系,鼓励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一是加强人才素质提升服务。组织1期专题研修班,2期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对“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提升企业家经营能力。组织和推荐“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申报东莞市“十百千”新生代企业家称号16人次。推荐“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作为政协委员候选人2名,1人成功入选。组织31家企业(其中专精特新企业26家)赴广西民族大学参加粤桂“专精特新”企业校园招聘活动,现场收到简历数739份,复试人数350人。二是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研发优势,通过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立项工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2022年市重点领域研发拟立项项目共有18项,其中由专精特新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承担的项目有15项,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领域。二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22年度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超过1200家;推荐180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52.4%。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实施企业分级培育,构建梯度发展格局。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视同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 企业的,视同东莞市协同倍增企业,参照享受相同扶持政策。

(二)增加空间要素供给,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用三年左右时间,集中打造水乡功能区、滨海湾新区、石排镇等市级“专精特新”产业园,每个产业园为“专精特新”企业专供产业空间不少于300亩,引进“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20家,培育上市企业5家以上,支持“专精特新”产业园申报省级以上园区,力争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空间自有率提升至60%以上。

(三)加大创新要素支持,提高企业竞争实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强化创新服务平台支撑。

(四)强化资本要素对接,提升企业发展速度。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白名单”,引导市属国企、“专精特新”产业园所在镇街(园区)、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创业投资、科技产业投资基金,专注投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横向、纵向并购、上市发展,,提供上市全周期服务。

(五)促进产业链融通发展,加速企业市场开拓。推动行业龙头企业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围绕产品、技术需求,共同开展补链、强链、延链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对接省内外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不少于5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

(六)完善人才要素保障,夯实企业发展后劲。开展素质提升专项培训,每年组织校企人才对接、高校招聘、企业紧缺人才对接等活动不少于3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实施订单式培养模式,,完善人才住房和教育保障。(七)加强政府要素引导,营造浓厚发展氛围。强化财政引导作用,营造优质发展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 6月 19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68号)要求,经研究,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中堂)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促进东莞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议案》(第20230132号)和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扶持力度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建议》(第20230368号)、《高质量发展需求背景下对东莞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持续扶持的建议》(第20230371号)均属于“民营企业”领域,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结合职能分工,现统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梯度培育民营企业

  一是全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2022年,精准动员5800家重点目标企业,成立省市专家辅导服务团,提供“一对一”专家辅导服务超过6200家次,推动3800多家企业申请高企认定,助推全市高企总量超过9000家。拨付2021年高企认定奖励9660万元,资助企业超过3500家。二是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瞪羚和百强创新型企业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典型代表,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培育和深度服务科技企业,出台《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实施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工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重点遴选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好的高企评定为瞪羚和百强创新型企业,积极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的创新型企业梯队,引领全市加快向科创制造强市迈进。截至目前,共遴选认定三批共247家创新型企业,其中百强企业113家、瞪羚企业134家;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257家。开展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工作,按照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核定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最高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中,2021年共补助58家企业合计2993多万元;2022年共补助113家企业合计3910多万元。

  二、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研发项目。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研发优势,我局通过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立项工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2022年市重点领域研发拟立项项目共有18项,其中由民营企业承担的项目有15项,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领域。二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22年度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超过1200家;推荐180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52.4%。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持续跟踪研发项目推进情况,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9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安排,我局是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30368号提案《关于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扶持力度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经研究,针对提案提出的专精特新企业关于品牌建设、融资贷款等需求,我局现阶段能够回应满足有关需求的政策措施包括:

  一、商标品牌服务和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服务项目。具体有:一是重点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项目,支持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品牌注册培育,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二是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服务项目,由我市各镇街(园区)商标品牌指导站主动通过行政指导、走访宣传等方式,积极解决中小微企业在商标品牌建设方面的需求和困难,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三是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之“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规划布局、转化运用、维权等专业咨询服务。

  二、知识产权金融资助和扶持。我局积极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担保和价值评估费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知识产权证券化资助等项目,同时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助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的专精特新企业,如有融资困难问题,可联系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有关业务同志,了解项目详情。

  三、我市设立有东莞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两个运营中心将积极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知识产权产业联盟,构建专利池鼓励开始专利转让许可,促进该产业领域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和专利运营。

  特此回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建市委会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扶持力度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建议 》(第20230368号)收悉,针对民建市委会提出的完善专精特新人才引进政策意见,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我市出台了系列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的引进培养人才政策,同时实施“走出去”“请过来”“留得住”的人才引育留措施,助推专精特新企业集聚人才。

  一、设立产创奖,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全市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我市出台《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63号),面向在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经济贡献突出的单位,高等院校和重点鼓励发展单位,对担任以下职务之一的人才给予奖励:一是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二是企业高管;三是独资或合伙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四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具体按照人才个人上年度在我市的贡献度,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直接纳入奖励范围,作为重点支持的企业种类之一。

  二、积极建设人才载体,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

  2021年11月,为大力引进青年科研创新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事业单位科研和管理水平,我市最新修订出台《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1号),对我市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平台给予最高120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人才给予每年20万元进站资助,对特约研究员给予每年5万元资助,对在站博士后人才和特约研究员给予每次6000元或1.2万元学术交流补助,对主要家庭成员在境外居住的外籍或从留学博士中招收的博士后人才和特约研究员给予最高2万元探亲补助,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博士后人才分5年给予接收单位最高50 万元出站资助,并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上级资助项目的给予1:1比例的配套资助。

  2022年4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营收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和设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对成功设立的单位给予50万元建站资助,打造博士人才培养载体。

  根据有关政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重点支持设立广东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象,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项推荐条件之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新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7项优先推荐条件之一。

  三、实施优才卡政策,为专精特新企业人才提供多元服务

  2020年12月,我市出台《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人才可申领我市优才卡。持卡人在我市可享受相对应的户籍办理、安居保障、行政便利、个税服务等24项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为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我市今年将对优才卡政策进行全面修订。在原有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若干服务事项,扩大“优才卡”服务覆盖面。同时深入调研优才卡服务水平,分阶段制定并落实优才服务提升方案,全面提升“优才卡”服务品质。

  下来,我局积极落实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积极推动有需求的专精特新企业建设博士博士后工作平台,促进其科研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另一方面,将实施各招才引智平台提升行动,打造全方位人才服务体系,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人才集聚更实在的服务。

  专此答复。

  (此页无正文)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扶持力度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建议》(第2023036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东莞以提升企业群众实际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显示,东莞入选营商环境创新城市,与上海、杭州、合肥等十大城市荣登“区域壁垒破除”榜单。在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十大“高频词”中,东莞被选为精简审批、知识产权保护、招投标优化、跨区域通办、跨境便利化等五个关键词代表城市。

  (一)构建便捷高效惠企便民的服务体系。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全域标准化建设,全省率先开展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全国首创问政清单,梳理完成共118个问政清单。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管理工作指引,打造“10分钟政务圈”,上线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颁发全国首张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发出的港资企业营业执照。二是推动“i莞家”APP聚拢更多服务,目前i莞家”APP已上线432项服务,后续将完成“i莞家”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场景应用拓展,建立企业信息库和政策库,完善企业惠企政策库,建立有效的政策信息匹配机制。三是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扩容升,聚焦企业需求堵点,针对群众求助快速响应的诉求,基本实现“一号对外、全网受理、一站服务”,2022年,12345接通量580.9万通,接通率维持在90%以上,话务满意度99.5%,办理满意度96.8%。四是深化“全市通办、跨城通办”,全市铺设2002台具备政务服务功能的自助终端,助力企业、群众24小时“自助办”“就近办”。市民服务中心、松山湖、滨海湾及南部9镇全部建成“全市通办、跨城通办”窗口,实现421项深圳市事项在莞可办,438项广州事项在市民服务中心可办,提高群众企业跨区域办事便利度。

  (二)拓展信用应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不断强化信用数据共享与应用。进一步完善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在完善现有公共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前提下,不断引入市场信用信息,企业填报信息等数据类型,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银行机构共享,建立信用评价互认联盟,鼓励金融机构构建本地化的融资信用评价模型。二是打造东莞特色的“信易贷”金融服务专区。引导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深度参与特色产品开发与平台,应用依托全市主要产业链,在信易贷平台推出“供应链金融”、“合同贷”、“订单贷”等产品。探索“科技贷”、“政信贷”等政策类融资产品,推动财政贴息、风险补偿、转贷资金等政策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兑现。创新基于大数据风控的纯信用融资产品,推动信易贷平台与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促进“政采贷”、“电子保函”等业务线上化、智能化。三是以信用数据为牵引打造企业融资“一条龙”服务。推出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在线测评、融资白名单、智能化风险预警模型等增值功能,推出手机移动端,为全市市场主体高效融资提供更全面服务支撑。加强与“企莞家”平台合作对接,探索实现我市中小企业风险补偿政策通过平台落地,优化市场主体贷前、贷中、贷后全生命周期监管与服务,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截至2022年底,通过“信易贷”平台授信8931笔,额度645.01亿元,在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们将以“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对标先进、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大湾区营商环境高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从对标广深和问题导向两个维度,研究制定《关于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自我革命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围绕企业群众办事审批、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惠企政策查阅兑现、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事中事后精准化监管等方面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加快制定出台我市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地发性法规立法程序,加快制定出台《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提升东莞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为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

  (三)坚持以评促优以评促改。以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和省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检查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根据国家和省反馈的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清单,着力抓整改、促提升、优环境,不断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走深走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突破。围绕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联合验收“完工及投产”改革、优化对企优惠政策兑现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审批业务代办服务、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评审机制等6个方面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向改革要动力、用改革增活力,释放更多惠企惠民改革红利。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5日


办理单位 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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