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63)关于优化产业项目经济效益审查指标及助力外资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东莞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始终坚持制造业立市,积极引进外商投资发展制造业。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在外资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东莞已成“世界制造名城”,当前已迈上万亿GDP、千万人口的“双万”新起点。在“双万”新时期,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制造”向“智造”跨越,全面加快“三旧”改造、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仍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

  外资作为东莞改革开放之初制造业的投资先锋,助力东莞四十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普遍面临着产业园区老旧、低效等问题,急需自行改造产业园区,向先进制造转型升级。而疫情爆发三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受到较大的制约,投资信心严重受损,外资也不例外,导致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工作推进缓慢。

  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拓展与优化城市产业发展空间,市政府近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及导向政策,突出以制造业当家,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全面加快“三旧”改造,大力推进产业项目改造升级,为推动东莞制造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空间保障。

  然而市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经济效益审查中的财政贡献指标规定,过于单一及严苛,缺乏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而调整的弹性空间,限制了企业投资积极性,不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因此,为释放市场活力,充分调动低效产业园区权利人(大多为外资企业)等主体参与产业项目改造积极性,建议优化工改工项目产业与效益准入规定的经济效益审查指标,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预留政策调整弹性空间,并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减轻企业改造压力,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法:

  1、项目财政贡献土地面积基数认定的优化。

  当前不少工改工项目改造方式为权利人自改类型,项目现状建筑物仅部分涉及拆除重建,其他仍按原计划自持运营,而当前考核指标规定没有考虑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较为笼统的将项目全部土地面积认定为财政贡献土地面积基数。因此建议在财政贡献考核指标项目土地面积认定时,考虑项目拆除重建和现状保留的具体情况,区分项目可分割销售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销售建筑面积、现状保留建筑面积,依据可分割销售建筑面积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占比,来认定项目工改工财政贡献土地面积基数。

  2、项目财政贡献每亩标准的优化。

  当前财政贡献考核指标仅按镇街划分不同标准,没有考虑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因此建议结合项目入驻企业的行业经营特点,来确定每亩土地的财政贡献标准,比如传统制造行业,收入规模大、带动的就业人数多,但盈利水平一般,因此建议适当降低传统制造行业的每亩财政贡献标准,增加带动的就业人数等考核指标,减轻工改工项目企业改造压力,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3、助力外资转型升级、加大权利人自改类型项目的相关政策扶持力度:

  由于外资作为东莞改革开放之初制造业投资先锋的历史成因,东莞各镇街大多低效产业园区的权利人为外资企业,急需以权利人自改方式改造产业园区,以提高产能向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转型升级。而“工改工”项目收益实现周期长,后续产业招商、运营难度大,以权利人自改类型项目的改造主体,大多为专注制造业的外资,普遍产业运营能力不足,改造积极性不高。因此建议在市政府最新发布的《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助力外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权利人自改类型的项目税收减免、资金奖补、产业运营及配套融资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

  结    语:

  外资一直以来是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对外宣传东莞名片、推广东莞制造、讲好东莞故事的主力军,以其为改造主体的产业园区改造升级也是实现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因此不断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助力外资企业转型升级,势必会开创我市招商引资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内在发展与对外形象双提升的新局面。

提案者 梁毓雄
部门答复

尊敬的梁毓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产业项目经济效益审查指标及助力外资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议案收悉。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经认真研究提案有关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精神,大力实施“粤贸全球”品牌工程。发动组织中小微企业积极利用“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境外参展带来的冲击,突破传统展会的时间、空间局限性,帮助企业降低参展成本,抢抓外贸订单,进一步丰富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的渠道。同时,鼓励我市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做好发动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产品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东莞制造品牌出海、货通全球。二是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粤贸全国”知名行业展,帮助企业开展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和发布、渠道拓展、品牌宣传、产业对接等。2022年,我们已经累计发动超过800家企业报名参加近40个“粤贸全球”线上境外展项目。组织93家企业包机参加2022第四届广东(马来西亚)商品展、亚太区美容展新加坡特别展等3个境外展,意向成交金额13亿,助推莞企出海寻商机。境内展方面,积极组织莞企莞货参加14场境内“粤贸全国”展会项目,累计参展莞企业超600家,意向成交额达125亿元。

  (二)推动“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实施

  市自然资源局针对以往“工改工”项目流程冗长、标准模糊、衔接不畅等问题已进行深入研究,对此提出融合审批改革,于2023年4月24日印发《东莞市“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东自然资〔2023〕183号),将申请材料、审查内容、流程市局压缩至“3个50%以上”,其中市级部门审查时间压缩至2个月内,为“工改工”项目提供政策支持,提高改造积极性。

  为强力推进改革措施落地,有效促进融合审批工作,经过多次研讨,按照“五个一”(一方案、一程序、一表单、一科室、一分管领导)要求,明确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明确科室、部门的审查责任和审查要点,起草并形成了《东莞市“工改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融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目前正在同步征求意见,下来按程序提交业务专题会、局务会审议后印发。

  (三)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9年,我市印发《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9〕22号),首次确立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财政贡献准入制度,按照次发达镇、一般镇街、松山湖和滨海湾等3个档次,分别确定产业项目财政贡献标准为80万元/亩、100万元/亩、120万元/亩。该办法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

  为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管理衔接,市投资促进局进行了广泛调研,多次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起草了《东莞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投促〔2022〕38号)并经市政府同意,于2022年7月8日印发实施。办法对原政策进行了优化,针对不同产业类型、用地性质初步建立多维度的准入标准。

  一方面,细化区域准入标准。将原来镇街(园区)3个档次调整为次发达镇、一般镇街、南部九镇、松山湖、滨海湾等5个档次,财政贡献标准分别为80万元/亩、100万元/亩、120万元/亩、150万元/亩、250万元/亩。另一方面,优化特定类型项目标准。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用地性质、投资方式等优化财政贡献标准,适度降低要求,按照3种情形执行优惠政策:一是增资扩产、集体流转用地、电力能源、先进制造业供应链、外资项目等可按基准线80%执行;二是传统优势产业或出口导向型项目可按基准线60%执行;三是软件、文旅龙头、租赁集体自用土地、政府收储改造模式的不可分割“工改工”、产城融合类的不可分割“工改工”项目可按基准线50%执行。对于一些政策无法包含项目的特殊情况,例如属于补链强链以及新动能项目,产业带动性强,及时短期内税收贡献未达标准,我们可以报市招商引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一事一议”。

  二、下一步计划

  (一)推进本土企业自主品牌建设

  一是开展“粤贸全国”“粤贸全球”活动,支持中小企业组团参加知名行业展和区域性综合展。二是积极布局东莞商品展销中心。配合东莞市驻京联络处,加快推进北京莞货展示推广中心建设,力争早日投入运营。加快推动在汤加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复制推广,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市场和国内重点区域的销售网络。三是依托本地知名展会搭建平台。大力支持会展业发展,打造加博会、智博会、台博会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性品牌展会,推动中小企业参展,提升我市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围绕“扩大民营投资、参与政府采购、支持开拓市场”等三个方面畅通渠道,为企业注入“强心针”。通过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通过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支持企业包机组团参展,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

  (二)拓展本土企业自主品牌线上渠道

  一是积极搭建电商平台专区。充分发挥我市3C数码等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加强与各大电商平台沟通合作,开辟更多“东莞优品馆”“东莞特色馆”等电商平台专区,带动东莞中小企业“抱团”上线各大平台特色栏目。二是广泛开展深度辅导对接。进一步发挥电商平台、行业组织资源优势和扶持政策导向作用,联合电子商务行业重点商协会,针对不同企业和电商平台特点举办深度辅导对接活动,精准匹配电商平台和企业资源,加速推动本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提质增效,加快形成我市企业品牌效应。

  (三)加快推动“工改工”项目的动工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已选取3宗“工改工”项目作为融合审批试点,按照改革方向的程序办理,形成改革示范。我局先后2次召开项目对接会,协调、指导项目参照操作细则材料范本加快方案编报。其中,厚街旧电厂项目实行“1+N”总体实施方案和招拍挂方案融合审批,2023年3月10日收件受理,4月20日印发批复,初步实现改革目标。同时,同步筛选2个批次20宗试点项目,同步按照融合审批的方向审批,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指导试点项目修改完善相关报批材料,并做好培训解读等工作。下来将不断优化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工改工”项目的动工建设。

  (四)大力实施“大招商”攻坚行动

  一是推行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由市长担任总链长,市相关领导担任各重点产业链链长,聚焦9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通过“链长+链主”系统推动产业链建设。二是高水平谋划一批大项目。抢占风口产业新赛道,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排名前十的龙头企业,每年策划对接一批顶级制造业巨头来莞投资考察。三是开展总部企业大走访。面向全球先进地区,聚焦先进产业、先进技术,定期发布产业链招商图谱,每年走访境内外企业总部1000家以上。四是拓展全球招商引资网络。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驻境外经贸代表处,聘请新一轮全球招商顾问,强化与外国驻华机构和商协会、国际友好城市、行业(机构)境外办事处一体联动。五是实施投资东莞全球推广行动。高规格举办全球招商大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赴国内外重点地区,每年举办60场以上推广活动。六是推动龙头企业“以商引商”。邀请本土龙头企业担任招商大使,举办“以商引商”活动日,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裂变效应”。七是优化多维度项目准入标准。差别化制定招商引资弹性效益审查标准,完善增资扩产项目效益审查机制,制定镇村工业园企业入驻准入规范。八是大力整备连片产业用地。每年策划推出一批连片产业用地面向全球“挂榜招商”。推行“标准地”供应模式,明确土地整备时间节点及统筹成本,项目签约后6个月内供地,实现“土地等项目”。九是扩大优质低成本产业空间供给。加大力度拓展优质低成本产业空间,2023年打造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优质低成本产业空间,五年内建设不少于5000万平方米。

  以上答复,供参阅。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日


市商务局:

梁毓雄委员提出了《关于优化产业项目经济效益审查指标及助力外资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针对以往“工改工”项目流程冗长、标准模糊、衔接不畅等问题已进行深入研究,对此提出融合审批改革,于2023年4月24日印发《东莞市“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东自然资〔2023〕183号),将申请材料、审查内容、流程市局压缩至“3个50%以上”,其中市级部门审查时间压缩至2个月内,为“工改工”项目提供政策支持,提高改造积极性。

为强力推进改革措施落地,有效促进融合审批工作,经过多次研讨,按照“五个一”(一方案、一程序、一表单、一科室、一分管领导)要求,明确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明确科室、部门的审查责任和审查要点,起草并形成了《东莞市“工改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融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目前正在同步征求局内单位、镇街、部门意见,下来按程序提交业务专题会、局务会审议后印发。

市自然资源局已选取3宗“工改工”项目作为融合审批试点,按照改革方向的程序办理,形成改革示范。我局先后2次召开项目对接会,协调、指导项目参照操作细则材料范本加快方案编报。其中,厚街旧电厂项目实行“1+N”总体实施方案和招拍挂方案融合审批,2023年3月10日收件受理,4月20日印发批复,初步实现改革目标。同时已同步筛选2个批次20宗试点项目,同步按照融合审批的方向审批,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指导试点项目修改完善相关报批材料,并做好培训解读等工作。下来将不断优化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工改工”项目的动工建设。

专此函达。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



办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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