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61)关于多途径引进优质投资项目的建议

2020年5月1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强化投资松绑加快项目落地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目标统筹50平方公里产业用地,全球招商,重点布局重大创新载体、新兴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力争到2022年,全市累计招商引资额超66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万亿元。2021年12月14日,东莞市投资促进局发布《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流程图》,明确项目研判、洽谈、签约、办结的具体步骤。应该说东莞政府招商引资的系列政策,契合东莞的实际,为东莞在更高水平上,实现高质量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招商引资对我市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如果招商引资审核不够严格,引进一些缺乏市场竞争力,靠先进技术包装的“短命”项目,这将浪费土地资源和政府资金,必将阻碍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实昭示:严格把控招商引资的项目质量,对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

  1.强化项目尽调和研判机制。

  招商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可选取可靠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对拟引进项目(“项目”)进行尽调。如果项目已取得业内知名中介机构出具的尽调报告,主管部门可评估该中介机构与拟引进企业的关联程度,确定其报告意见的公正性、准确性,确认是否合理信赖该报告,或重新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展开尽调。同时,主管部门可聘请行业技术专家,研判项目为我市经济带来的潜在收益。主管部门要完善行业专家选用制度,保证行业专家公正地研判项目的科技先进性、商业化能力、市场需求等。主管部门可以合理价格委托具有股权投资经验的国有企业,比如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筹第三方中介机构尽调和综合研判的工作。主管部门应充分吸收尽调报告结论及行业技术专家意见,将其落实到项目引进的决策中。

  2.探索项目决策、承揽人员激励机制。

  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经济报酬方式激励项目决策、承揽人员,正面促进项目决策人审慎尽职,避免利益输送,鼓励项目承揽人尽力引入好项目。激励金额取决于项目对当地经济带来的收益(“项目收益”),项目收益测算指标涵盖税收收入、新增就业人数、是否同时吸引上下游企业投资我市等。主管部门需待项目落地三年、五年、十年后对项目收益进行测算。

  3.把握行业周期。

  主管部门需要把握行业周期。行业周期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主管部门要兼顾行业周期和项目实际情况,避免将资源投放至自身规模和行业周期不匹配的项目,比如拨款拨地予行业已处于成熟期的初创型企业。同时,主管部门可以选择几个未来具备增长空间的初创期、成长期行业,建立对应的产业园、研发中心,鼓励“产学研”,为引入一个产业、而不是一家企业,夯实坚实基础。

  4.引入项目用地退出机制。

  主管部门可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根据项目综合评估结果,对项目综合评估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责任的企业,由主管部门督促改进,或暂停提供政府扶持政策。对于连续3年综合评估结果未合格的项目,主管部门可将相关项目列入用地退出范围,启动项目用地退出机制。用地回收方式可采取政府回购或无偿回收。通过项目用地退出机制,可对土地利用率低、资源占用多、产业关联度低、税收贡献少的企业,通过重新审核方式,回收土地资源,有利我市经济持续的发展。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部门答复


办理单位 市投资促进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