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52)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

一、情况分析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发展,老村旧村成为了时代发展的产物,也让旧村环境整治提升成为一个课题。就石排镇而言,旧村(村小组)约有65个,总面积3560多亩。大部分旧村和新村分隔较为清晰,小部分为旧村与新村交错混杂。部分旧村很少住人,基本没有商铺、小工厂和实业区,“空心化”程度较高。除小部分有传统历史文化价值外,相当部分旧村的历史文化价值不明显。虽然委托第三方市场化环卫公司负责日常保洁,但旧村的保洁工作不够到位,而居住在旧村的大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人员素质较低,环保陋习较为普遍,给旧村人居环境整治带来一定困难。

  旧村环境整治难度较大。一是破旧危房涉及的责任主体、利益关系较复杂,清拆整改工作推进较难,也为垃圾积存提供了空间,大大增加了保洁难度。二是整治资金压力较大,多数村的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能够用于旧村整治改造的资金不足。三是“三线”整治效果不够理想,旧村“三线”乱拉乱搭普遍存在,由于涉及部门多,花费大,整治难度较大。

   法:

  二、意见建议

  (一)分步实施综合整治。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旧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针对“三线”杂乱问题,可先清理拆除废弃断头线、权属不清存在隐患管线、弃用管线杆架,以拉直捆扎等方式对“三线”进行规整,全面消除线路“蜘蛛网”等杂乱现象,实现“三线”规范整齐有序,待日后条件成熟,逐步推进管线入地工作;针对生活污水明渠排放问题,大力推进明渠改暗渠工作,消除门前屋后污水沟,费用由镇、村、组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摊。针对危旧农房问题,对断壁残垣、破损严重的危旧农房做到能拆尽拆。对结构安全,保留较为完整的旧村,可结合村庄发展规划,引入企业开发运营,提升乡村风貌,发展美丽乡村经济。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资金扶持,设立旧村整治改造专项奖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调动各村在旧村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奖补资金建议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础性奖补资金,先预拨给各个村开展旧村整治,适当缓解村的经济压力。另一部分为绩效性奖补资金,市可成立跨部门检查组对各村旧村整治提升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各村按考评等次获得相应比例的奖补资金。

  (三)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一是加强第三方考核监督,制定出台督导、扣款、退出机制等多项措施,倒逼环卫保洁公司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切实推动动态整治销号,严防回潮反弹。二是建立健全“驻村领导综合督查+职能部门专项督查”多层次督查机制,压实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承担责任。三是用好督查考核“指挥棒”,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农村领导班子工作考核,提升基层执行力,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深化责任追究,激发各方落实工作的内生动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并通过媒体、宣传栏、派发宣传单张等多种方式,潜移默化地提升人们对人居环境整治的认识。二是将农村环境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鼓励村民或村集体牵头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村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提高居民群众维护农村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三是引导群众通过落实“门前三包”、推行“积分制”、媒体曝光和市民“随手拍”投诉举报等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群众由“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实现人民群众与城市的深度融合、共生共荣。

提案者 石排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石排镇政协小组:

  你们在政协东莞市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第2023003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相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牵头市有关部门开展“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攻坚行动,抓住老村旧村这个关键典型,以建设老村旧村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开新局,全面提升东莞农村人居环境品质。2022年以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彻底改善和根本好转,老村旧村面貌有显著变化。

  (一)坚持示范引领,着力打造老村旧村环境整治提升试点。

  2022年7月,全市召开了提升末端执行力大会。要求今年每个镇(街道)都要拿一条旧村作为试点,加快在全市营造老村旧村改造提升的势头。市委办把“建设老村旧村环境整治提升试点,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最少1个)”已列入提升全市末端执行力重点任务清单。为加快推进老村旧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在2022年10月份下发《关于报送老村旧村环境整治提升试点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至各镇(街道),制定《东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指引》、《东莞市环境卫生分级分类管理与作业指引》等,用于指导各镇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前,全市32个镇(街道)共投入约3.07亿元,其中镇级约1.49亿元,村级约1.58亿元,建成52个老村旧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通加强积存垃圾清理、补足必要基础设施、全面纳入经常性(卫生)管理,市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相互合作,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一年以来,老村旧村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二)抓住重点难点,全力开展攻坚行动加快补齐短板。

  2022年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攻坚行动,全面系统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小微水体清漂清污、危旧农房、农村“三线”、田间窝棚防反弹等六大攻坚。攻坚行动把“脏乱差”高发频发的老村旧村和“三地四边”作为整治重点区域,提高检查频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立行立改突出问题,全市累计排查整改重点区域问题44.2万处,整改率达100%。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出动约70万人次,完成整改约50.4万处。其中,市城管部门制定制定印发了《东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东莞市2022年秋季爱国卫生城镇洁净提升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持续开展卫生黑点整治、“牛皮癣”清理、边角地改造提升等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累计清理积存垃圾约20.44万处、13.40万吨;市生态部门将1335个自然村全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或采用一体化(分散式)处理、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5%以上;市水务部门将河湖长制延伸到全市901个小微水体,镇级、村级河长巡查发现并整改水体问题超过8000宗;市住建部门组织排查危房6028栋、断壁残垣1318处,已分别完成整治5428栋和1271处,治理完成率达90%和96%;市工信部门制定两年全面整治“三线”工作计划,首批289个行政村排查隐患黑点12146处目前均已完成问题整改;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排查反弹田间窝棚4918个,已拆除4786个,拆除率达97.31%。各镇街以建设老村旧村环境整治提升试点为契机,因地制宜探索旧村整治提升的破题之策。

  (三)挖掘乡村内涵,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

  在推进全域村(社区)基本实现干净整洁的基础上,结合产业、生态、文旅发展,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四十百千”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挖掘乡村内涵,老村旧村的面貌有了显著改善。2022年以来,全市建成52个老村旧村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建成“四小园”6695个,建成“碧塘”382个,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微实事”19710件,88%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在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的基础上,东莞在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传承、村规民约等方面细化创建标准,创新提出“东莞市特色精品示范村十个一工程”要求。市镇两级财政资金投入约17亿元用于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目前120个特色精品(示范)村基本建成,美丽乡村示范带动效应初步显现。

  二、下来工作措施

  (一)锚定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五年行动。大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改善和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东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持续聚焦环境卫生、生活污水、小微水体、危旧房、“三线”、窝棚等六方面突出问题,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和2022年“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攻坚行动成果,侧重在老村旧村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排查清理死角盲区,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干净整洁”的攻坚行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对于严重影响村容村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优先纳入整治范围,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二)聚焦示范引领,提升老村旧村的活力。持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四十百千”工程,今年推动全市“四小园”建设总数达到1万个、“微实事”新增6000件、碧塘建设总数达到500个。充分发挥120个“特色精品(示范)村”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美丽宜居村”创建,力争2023年底前95%以上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在重点推进52个老村旧村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建设基础上,今年每个镇街再推动1至2个老村旧村深度整治形成示范。积极试点探索老村旧村整治、保护、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对具有传统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注重保护修缮传承,为全市提供示范样板。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和整治提升工作,为旧村改造引入优质资源,增强老村旧村的发展的活力。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序提升老旧村村庄品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持续推动老旧村整治和活化利用工作。一是“十四五”期间计划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并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区)倾斜,从资金上保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鼓励革命老区村、次发达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约9亿元,2020-2022年,市财政已投入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共7.63亿元。二是2022年我市继续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政策,补助金额从2013年14.51亿元增加到28.38亿元,其中2022年环卫经费补助为66868万元,为村(社区)减轻经济负担。三是我市选取了东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东坑镇、谢岗镇、石排镇开展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2018-2022年市财政共拨付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补助经费1.8亿元。

  (四)坚持久久为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重完善督查机制,市有关单位组织每季度检查通报老村旧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将改善老村旧村环境工作情况作为对镇(街道)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奖优、财政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不断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执行力的检查督促,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基层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氛围。加强市民群众宣传教育,树立主人翁意识,引导群众主动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来,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变旧村环境的效果以及老村旧村整治提升是一项造福广大村民的民心工程。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进一步提高家园意识,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到旧村整治建设工作中,让群众真切感受人居环境改善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共同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


 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第20230352号)收悉。结合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现行政策情况

  我市财政一直重视对老旧村整治和活化利用的投入,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一方面减轻农村落后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提升老旧村村容村貌,使老旧村换新颜,收到广大村民的好评。主要措施为:

  (一)实施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 “十四五”期间计划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并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区)倾斜,从资金上保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其中,为推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市财政设立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各镇开展“干净整洁村”、“特色精品村”创建,鼓励革命老区村、次发达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约9亿元,2020-2022年,市财政已投入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7.63亿元。

  二是我市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政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减轻村(社区)经济负担,促进村(社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从2013 年起,我市从税收收入中按一定切块,设立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全市近600个村(社区)的治安、环卫、一般公共管理事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2022年我市继续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政策,补助金额从2013年14.51亿元增加到28.38亿元,其中2022年环卫经费补助为66868万元。同时,对于尚未完成清扫保洁工作统筹的村(社区),镇(街道)采用委托交办的方式将环卫补助经费分配到村(社区);而且参照《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中生活垃圾平常处理成本的构成比例,按照不低于村(社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45%给予经费保障。

  (二)加强合理开发和活化利用

  通过增加休闲文化元素,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文化公共产品,造福群众。市财政2021-2023年在保障乡村文体旅游方面的投入有:一是根据《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旅游发展专项经费1424万元,当中涉及到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中心融合发展试点补助、“粤书吧”试点补助、乡村产业融合品牌项目奖补、乡村旅游公厕项目补助等支出;二是安排新建体育设施经费1517万元,用于支持镇街、村社区的足球场、健升路径等群众体育设施建设;三是安排文化惠民演出工程经费3846万元,通过举办我要上“村”晚等多种文化活动,引导文化示范村(社区)居民及产业工人提升艺术欣赏水平,丰富文化生活。

  (三)实施美丽幸福村居工程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美丽幸福村居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建城〔2015〕4号),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设类别包括欠发达村(或革命老区村)试点、宜居社区/村(欠发达村)、宜居社区/村(非欠发达村)、市级名村、镇级名村。2015-2022年市财政共拨付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经费4.66亿元。同时,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宜居名镇名村办〔2018〕15号),我市选取了东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东坑镇、谢岗镇、石排镇开展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2018-2022年市财政共拨付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补助经费1.8亿元。

  (四)开展“圩镇建设”和“三线”整治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1〕15号)等文件精神,从2022年起,我市深入推进实施美丽圩镇和“三线”整治建设攻坚行动,积极开展全市域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照明“暗区”整治、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等,全市域推动我市全周期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大幅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使我市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改善。

  二、相关意见

  考虑到我市已出台乡村振兴建设、保障乡村文体旅游、实施美丽幸福村居工程等多项政策,而且接下来我市将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村域环境整治力度,拟对乡村振兴示范带发行专项债进行奖补,支持各镇街(园区)打造特色鲜明、五大振兴协调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内外兼美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上述表明我市财政对老村旧村整治提升投入力度已很大。因此,我局建议不再设立旧村整治改造专项奖补资金,继续落实好现有各项奖补政策,加快旧村环境整治提升,拓展多元化发展路径,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努力实现群众与农村深度融合,共同向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0日


一、基本情况

  2017年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对全市村居的“三线”环境开展为期三年的第一轮专项整治。但由于外来居住人口增多,通信网络需求增大,流动性人口报装导致运营商不停切换,运营商安装人员没有按照施工规范就近敷设拉新线,甚至重新安装新的光交箱,长久下来又出现了“三线”蜘蛛网问题,不仅不美观且存在安全隐患。

  2022年,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东莞市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的攻坚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市工信局印发了《东莞市“三线”整治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3年)》,明确了我市“三线”整治工作的计划,各镇街需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提前制定“三线”整治的效果目标,并按“三线”整治达标村、“三线”整治优良村、“三线”整治示范村三个目标和效果进行分类治理,以清除废线、捆扎、入槽、落地、多网合一等模式进行“三线”整治。

  二、主要措施

  (一)分步实施综合整治,推广多种模式

  今年5月,我局在万江拔蛟窝社区召开“三线”整治现场推进会,行走参观学习了拔蛟窝社区的多种整治模式。茶山、万江、市通建办、各大运营商和供电局分别作了经验发言,供各镇街学习参考。同时,市工信局提倡各镇街因地制宜,根据各镇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整治模式,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由点及面,最终全面实施深度整治。对2023年整治任务的307个村居要参照2022年的有益做法和可行经验制定整治方案,迅速推进整治工作。

  (二)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保障整治成效

  为落实《东莞市“三线”整治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3年)》,市工信局形成了季度检查的制度,以今年3月为例,由市工信局联合市通建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镇街(园区)开展阶段性成效实地检查。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镇街(园区)推进“三线”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实效,各镇街基本完成2022年初预定的整治任务。要求镇村做到两点:一是“回头改”,验收考评为达标的镇街需对整治效果较差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整改,全面对照检查指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个问题事项清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对2022年整治的村(社区)同类型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二是“朝前望”,镇街要加强督导和推动,对2023年的整治任务要及时督导,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共同推进整治

  2022年10月,我局向市府、市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撰写了《关于开展东莞市“三线”整治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由于市财政压力大,资金无法安排。因此,市工信局建议各镇街结合全市工作部署,将镇财政预算投入“三线”整治工作。在此次考评中,万江街道将“三线”整治和雨污分流工作共同推进,已统筹整治资金1500万元用于奖补,各运营商相应投入约3000万元;茶山镇投入1100万元对中心片区“三线”整治工作实行管线落地,各运营商相应投入约4400万元;厚街镇投入1.19亿元作为三线整治资金,其中镇、村两级与电信运营商出资比例为3:7。

  三、下一步对策建议

  (一)加强交流协调,促进整治成效提升

  一是镇村两级要加强与属地运营商沟通协调,制定工作通知协调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防止以整治之名乱剪线的现象发生。二是村居委要做好当地群众的解释工作,调解整治中突发状况,及时解决,减少整治中的矛盾纠纷。尤其是自建房的“打码难”问题,需要多方配合支持,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三是镇街需加强与市工信局的沟通,需市级协调指导的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二)规范拉线,引导行业自律

  电信运营企业既是开展“三线”整治工作的市场责任主体,又是维护管线路由规范整洁的责任主体。“三线”的“乱”与“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信运营企业的作为。一是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加强施工规范化建设。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镇街做好“三线”整治的进度安排和施工要求,进村施工前主动向当地村(社区)备案或知会,以便村(社区)给予必要协助。电信运营企业市镇两级公司或办事机构要加强对基层施工队伍的施工规范化培训和指导,强化规范施工意识,严格按照国标作业。二是会同市通建办协助镇街建立拉线入场报备机制。严格限制新增缆线,原则上不允许增设空中主干缆线,确需新增的,需经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村居委同意。在完成新拉线作业后,村居派专人进行验收。要求各缆线产权单位加强对下属施工队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奖惩制度,确保新增缆线符合标准。


市农业农村局:

  转来2023年度第20230352号政协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部署,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进我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村庄整体品质显著提升。

  一、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基本情况

  我市1335个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化或暗渠化,且均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门前屋后污水沟,改善农村“污水横流”面貌。

  (一)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在我市1335个自然村中,有694个自然村的人口规模大、居住集中,具备雨污分流的实施条件,通过建设雨污分流管网进行污水收集;有638个自然村因房屋密集、村道狭窄等原因缺乏雨污分流的实施条件,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实现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有3个自然村(均位于谢岗镇)因居住分散、污水难以纳入村庄污水收集主管,采用污水排放暗渠化方式进行污水收集,基本实现晴天污水纳管处理。

  (二)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在我市1335个自然村中,1283个自然村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村庄污水主管与城镇污水管网连接并通水运行;有45个自然村根据居住片区相对集中的情况,通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共计32座)对一个或多个自然村的污水进行处理;有7个自然村人口规模相对较小、居住分散,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实现收集污水的全处理。

  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省统一部署,编制《东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方案(2021-2025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8日印发实施。方案编制思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任务、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健全机制保障农村污水治理成效和严格把控农村污水治理工程质量。要求对于不能有效实施雨污分流且存在污水沟(渠)的老、旧村庄,要实施污水排放渠道改造或建设专门管道收集农户排水户污水,确保黑灰水全部接入公共污水管网接驳井,杜绝污水直排明沟(明渠)排放污水行为。

  (二)精细推进雨污分流及接驳工程。为了治水工作的推进更清晰、更有序,我市将全市建成区域划分为13296个排水单元地块(包含所有自然村),深入开展截污控源工作。同时各流域均成立了核查工作小组,定期核查工程质量及接驳效果,最大限度保障工程效益。

  (三)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一是完善污水收集系统。2022年新建成截污管网747.39公里,累计建成截污管网达1.4万公里;全市建成区13296个排水单元地块全部完成污水接驳。“十三五”以来,全市污水管网由1200公里增加到1.4万公里,基本覆盖全市1335个自然村。二是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全市累计建成并投运61项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规模377万吨/日;建成并正常运营分散式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33座,处理规模49.18万吨/日;13项污水处理新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能力84.5万吨/日),其中12项已动工。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运维,加强污水处理厂、分散式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2022年1-12月,全市已建成的61项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为138675.16万吨,运行负荷率月均值为100.79%,BOD进水浓度均值为87.96mg/L,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为79.87%,略高年度75%目标4.87个百分点。

  (四)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将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河长巡河内容,对责任河湖范围内正在实施治理,镇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且每季度完成一轮全覆盖巡查,村级河长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且每月完成一轮全覆盖巡查;对纳入日常巡查任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级河长湖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且每月完成一轮全覆盖巡查。截至2023年4月,河长巡查农村黑臭水体11526人次,发现问题1145宗,已完成整改1128宗;巡查农村生活处理设施4003人次,发现问题181宗,已完成整改181宗。二是要求河长湖长要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城乡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城乡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巡查履职、工作成效等情况,纳入市河长制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雨污分流建设、暗渠整治等工作纳入东莞市生态环境责任考核指标内容,并根据日常工作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核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考核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促进群防群治。借助专管员、群众力量提高农村环境违法问题发现率。强化农村基层监管力量,组建专管员队伍,利用巡检APP红色等级违法线索实时上传市移动执法系统,实施专管员量化考核,倒逼提高违法线索发现率;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全面降低举报门槛,大幅提高奖励额度,单宗举报案件奖励金额是从原来最高8万元提高到25万元,《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新修订实施以来,共受理有奖举报线索128条,核查线索128条,举报属实线索97条,涉刑事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宗,累计已发放奖金达211万元。推动社会监督常态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治理与提升两手共抓,建设和管理起头并进,不断提高水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坚决完成省下达的治理任务。

  (一)全面开展管网完善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精细推进雨污分流及接驳工程。一是紧紧围绕污水处理“两个转变、两个提升”,着力加快加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完成污水管网查漏补缺,填补污水管网空白区,强化排污口整治、地块污水接驳、错混接整治和截流井整治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二是续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各项制度安排,强化对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督管理,保障全市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同时,督促新扩建污水处理工程所在镇街,加强制约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用地、拆迁、控规调整等问题研究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及时交付水务集团使用。三是进一步提升雨污分流率。大力实施排水地块内部源头雨污分流改造,暂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地块,统一以小总口的方式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污水全收集。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愿,逐步改善农民的传统观念与习惯,调动群众参加本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与信息公开,推广典型做法、成功案例,定期公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接受群众监督和检查。

  (三)强化督查考核,巩固散乱污清理成效。结合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行农村污水治理责任制,定期评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真正起作用、发挥效益作为考核评判要点之一。加强巡查,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非法排污的行为,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防止反弹。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6日


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5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巩固美丽圩镇建设成果

  认真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美丽圩镇建设成果,持续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开展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积极推动美丽圩镇样板建设,完成省下达的样板建设任务。一是持续开展“行走·品鉴东莞”专项行动,定期组织“洁净城市活动日”活动,大力开展村庄清洁,清理村庄积存垃圾、房前屋后乱堆放。二是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访检查,评选“最美”“最脏乱差”区域并每月通报检查情况,同时,组织 “回头看”,对“最脏乱差”区域整改情况良好的,予以摘帽脱黑。三是持续推动“三边三地”整治提升行动,督促各镇街(园区)按照《东莞市“三边三地”整治提升工作指引》对辖区范围内“三边三地”进行全面整治,村(社区)因地制宜建设“四小园”。四是结合美丽圩镇样板建设要求,打造特色乡村风貌带,从“一处美”迈向“一片美”,从点上出彩向全域拓展。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制定《东莞市环境卫生分级分类管理与作业指引》《东莞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环卫作业分级分类管理,有效促进环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制定印发了《东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东莞市2022年秋季爱国卫生城镇洁净提升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持续开展卫生黑点整治、“牛皮癣”清理、边角地改造提升等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通过建立环卫工作常态化“暗访-回头看-约谈”工作机制,开展“一月一镇促提升”行动,有效提升了环境卫生水平。

  (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022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印发了《“门前三包”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城管系统结合城管片长制工作,在全市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依托全市359座城市服务驿站,429名城管片长,642名玉兰女子城市执法服务队队员,各城管分局将60%的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履行城管片长“六巡三访一执法”职能,充分发挥玉兰女子执法服务队巡查服务、宣传教育、柔性执法的作用。城管人员于“润物细无声”中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现全域化、常态化,加强旧村环境整治和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倡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形成共管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实现“门前三包”责任制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城管片长发现并处置“门前三包”不落实行为2.6万宗,开展“五进”活动共4552次,走访群众4.23万户,接访群众9073人次,回访群众6620人次。全市城管系统开展“门前三包”工作巡查6.6万人次,入户宣传6.49万户,自2022年以来累计签订责任书32万户,悬挂责任牌28.26万户。玉兰女子执法服务队组建以来,共开展巡查服务共2.8万多人次,结对服务商铺4万余间,开展宣传活动超4700场次,发现并协调整改城市管理问题近1.8万个,以柔性执法理念办理城市管理案件近6700宗。

  二、下步计划

  (一)补齐环境卫生短板弱项。持续推进“撤桶并点”及消除环境卫生黑点专项整治工作,以从面到点的方式推进全域环境卫生黑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环卫设施、积存垃圾、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乱堆放以及卫生死角等5类卫生黑点问题综合治理。

  (二)规范完善环卫保洁合同。针对镇街部分三边三地等区域未纳入环卫保洁范围落实长效清理保洁、部分环卫项目合同年限过长等影响环境卫生提升的问题,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环卫保洁项目合同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引文件,指导各有关单位根据分级分类作业指引,明确作业标准,按需增加保洁经费,设置退出条款,完善合同清扫保洁覆盖范围,补齐保洁空白漏项,推动作业质量稳步提升。

  (三)优化城管片长工作。不断推进“门前三包”覆盖范围及效果,大力推进环境卫生“小微执法”,督促相关单位个人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同时,依托城管片长加强对辖区公厕、转运站的巡查检查,大力开展乱堆放、乱张贴等“六乱”问题的专项整治,减少因“六乱”造成的环境卫生问题。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24日


市农业农村局:

  转来市政协第2023035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村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经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石排镇政协小组所提的第一点建议中的“针对生活污水明渠排放问题,大力推进明渠改暗渠工作”,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缩减原有河道沟叉、湖塘洼淀,不得擅自设置水闸、覆盖河道。确有需要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条文解读,主要是考虑到覆盖河道将严重破坏河道自然流态或自然生态,减损河道行洪能力,产生黑臭并增大治理难度的暗河暗涌,有悖于生态文明建设。因此,我局建议明渠改暗渠应科学研判确定。对属于小微水体的,可综合研究黑臭治理难易度来确定是否改暗渠,并确保改暗渠后不影响地块排水顺畅,不产生内涝积水问题。如明渠属于我市河道名录内的河道,应尽量避免覆盖,而是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消除黑臭问题。

  专此意见。


办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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