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51)关于有效保障我市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的建议

为根治我市流域范围内地表水水质差、黑臭等痼疾,市委市政府在2018至2020年间开展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了市级和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历经三年踔厉奋战,相关23条重点一级支流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得到了极大提升,效果显著。

  治污攻坚之后,如何保持、巩固和持续改善水质是一个非常现实和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难度极大,必须保持高度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我市位于河网密布的珠三角地区,尤其是水乡、滨海湾片区,大小河流交错,潮汐影响明显,受制于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修建和维护截污管网难度大,易造成污水直排或者渗漏入水体,导致河道水质变差。

  2.由于排水设施陈旧、老化、覆盖面不足等原因,虽然断面水质已达到阶段性考核要求,但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个别支流甚至还存在黑臭水体问题。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仍有9条一级支流水质不能保证持续稳定达标,治污攻坚成效难以得到巩固。

  3.整体上我市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雨污分流排水体系,部分镇街河涌沿线截污系统不健全,管网错接、混接点还未得以整改完善,下雨天容易造成溢流,导致水质反弹。

  4.部分污染型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偷排污(废)水现象,使得受纳水体污染,或者给接纳其污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造成巨大冲击甚至导致污水厂停产减产,从而引起污(废)水直排入河流而造成河涌水质实质恶化的不良影响。


   法:

  二、建议

  1.加强治污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及优化管理。

  (1)继续加强雨污分流体系的建设、只有最终建成雨污独立系统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切实做好已建成截污管网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雨污渗漏,保证污水收集管网真正发挥截污功效。

  (3)加快推行“厂网一体化”进程,更好的发挥和提升污水处理厂治污能力。

  (4)整合和提升现有治污设施(污水处理厂、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科学合理增建治污设施(包括规模、厂址、进出水水质等)。

  2.加强污染型排污企业的有效监管,列出清单,对社会公布;杜绝偷排污(废)水现象,保证污水处理厂不受(致命)异常进水冲击,最大限度避免污水处理厂停产减产。

  3.制定奖惩制度,奖励先进,鞭策落后,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提案者 陈佰满
部门答复

市生态环境局:

  转来市政协第20230351号提案《关于有效保障我市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经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支持多措并举助力保障我市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的建议,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攻坚计划,完成涉我局的职能任务。

  二、根据《东莞市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东环〔2023〕21号),由我局牵头的工作有6项,由我局参与的工作有4项,其中牵头的工作为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协助完成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推动松山湖水厂、芦花坑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落实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提升建成区12条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确保稳定实现“长制久清”,推动河湖日常保洁,加强“清漂”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巡查督导;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推动五点梅水库物理隔离工程和清淤扩容工程建设;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探索在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水等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高标准推进东江、石马河、东引运河、环滨海湾等主干碧道建设,全年完成不少于120公里碧道建设任务。我局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全市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沙田泗盛断面水质达标,2017年以来我局先后统筹开展了东引运河下游石鼓水闸至虎门水闸段河道清淤清障应急工程和全市内河涌水环境综合治理(除截污外)。

  四、不断健全完善河湖治理制度机制,以责促为加大力度落实治水措施。一是完善河湖长工作制度,创新“河湖长+检察长”、小微水体管护、河流保洁补偿、挂牌督办等新制度,修订完善基层河长水质考核、河长制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让河长制工作更加“有效”“有能”。二是不断完善河长履职档案,进一步规范河长巡河工作,有效推动河长认真落实巡河、护河、治河的职责。三是强化巡查督导,通过第三方专职巡河队进行地毯式滚动巡查,每周在东莞电视台“河湖治理曝光台”专栏曝光问题严重河涌、点名负责河长,跟进交办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强化考核问责,修订考核办法,完善“月小考,年大考”和基层河长考核,每季度约谈后进河长和有关责任人,深化考核及结果运用,约谈情况和考核结果通报抄送市委组织部和纪检部门。五是坚持开门治水,开展“重点河涌治理大家谈”论坛、“河湖保洁日”活动,举办“最美”评选、“爱河护河故事”征文比赛、“美丽的东莞碧道”主题摄影大赛、河长制宣传进“校园、社区、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热情,不断健全完善合力共治格局。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工作,充分调动部门和镇街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倒逼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助力我市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一是进一步压实河长履职责任,优化巡河打卡工作指引,抓好河湖长巡查工作。二是持续实施河湖全覆盖巡查暗访、每周暗访曝光、每季度约谈通报,加压后进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基层河长,督促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三是优化量化河湖长制考核评价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更好发挥奖惩机制“指挥棒”作用。四是加强河湖治理保护,落实好“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强化河湖长制工作与河湖保护检察监督、生态损害公益诉讼衔接,督促属地和部门做好河湖治理管护工作。五是积极创新河湖长制宣传内容方法,打造更多东莞特色品牌,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度,凝聚更强治水合力。

  专此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府办发来《关于有效保障我市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的建议》(第20230351号提案)(下称《建议》)收悉。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贵局为该条提案的主办单位,我集团为会办单位。经研究,我集团回复意见如下:

  一、针对《建议》中第1(2)小点提及的“切实做好已建成截污管网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雨污渗漏,保证污水收集管网真正发挥截污功效”,目前我集团主要负责全市68%已建成截污管网的日常运维工作(约9785.69km),通过对维护范围定期巡查、对溢流黑点等关键节点及重点区域每日巡查等方式,按实际开展管网清疏、管道维修、检查井安全防护,做到及时发现并快速解决管网外部隐患和内部缺陷等问题,确保污水管网安全运行和污水有效输送。此外,我集团已逐步开展管网精细化巡查管理试点工作,通过划分网格、明确要求、责任到人等系列措施,提高巡查频率、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做到网格管理无盲点、巡查工作无缝隙,切实做好已建成截污管网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管网污水渗漏。

  二、针对《建议》中第1(4)小点提及的“整合和提升现有治污设施(污水处理厂、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科学合理增建治污设施(包括规模、厂址、进出水水质等)”,我集团旗下污水处理厂均按规范做好管理及运营工作,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此外,我集团紧扣全市污水处理缺口及断面达标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作,前期主动走访相关镇街,了解缺口需求,在充分比选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工艺方案,委托国内高水平的大型市政设计院进行项目设计,选择综合实力强的总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并加快施工进度,保障工程质量,目前13个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已全部启动。下来,我集团将全力全速高质量推动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配置,补齐污水处理缺口。

  综上,该提案所涉及我集团部分建议的相关工作已经完成或是持续开展中,其余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后续我集团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特此函达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陈佰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保障我市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的建议》(第2023035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水务局、水务集团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东莞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碧水保卫战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理念,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在肯定近年来整治实效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提案中反映的如何保持、巩固和持续改善水质等问题,在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系统、科学、精准”的原则,巩固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促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全市水质基本情况

  全市7个国考断面2023年优良比例要求达到57.1%,1-5月为85.7%(6个);9个国省考断面2023年优良比例要求达到66.7%,1-5月为88.9%(8个)。东莞樟村(家乐福)、东莞共和村断面水质提升至Ⅲ类(目标Ⅳ类),东莞沙田泗盛、东莞石龙南河、东莞-惠州黄大仙、广州-东莞大墩、东莞角尾村(省考)5个断面水质提升至Ⅱ类(目标Ⅲ类)。

  36条重点一级支流,截至2022年底35条已实现稳定消劣,目前寒溪河是我市唯一条未消劣的重点一级支流,定类指标为氨氮,2023年1-5月,氨氮浓度为3.42mg/L,较2022年均值同比下降0.58%,呈现稳步下降趋势。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基本构建全覆盖的污水次支管网系统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系统的短板,实现污水全收集,我市不断加大投入推动污水管网建设,2018年至今新增建设污水管网10882.7公里,累计建成污水管网约1.48万公里,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

  (二)深入整治雨污分流及排污口工作

  不断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减少污水溢流现象,2019年,我市全面推进全市重点地块及排水户的接驳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3000多个地块污水接驳及超过35000家重点排水户的污水接驳。从2020年开始,由市指挥部指导推进各镇街(园区)雨污分流工作,目前全市共完成约8000公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全市建成区13296个排水单元地块污水全部接驳入管,其中8624个地块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全市推进“最后一米”工程,对入河排口进行整治。已完成污错混接整改约3.6万个,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约1.8万个,完成截流井整治约1700个。

  (三)加快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双提升、双改变”

  推动13项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项目(设计处理能力84.5万吨/日),目前3项已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年内5项可投入试运行。强化“一厂一策”整治,按规范做好管理及运营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工艺方案,保障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2023年1-5月全市61项污水处理厂BOD进水浓度为98.15mg/L,同比上升9.96mg/L,规模占比为53.85%,较2022年底,占比提升幅度达36.34%。

  (四)持续做好日常管网维护保养

  加快全市“一张网”运维,推动市属国企接收9522.68公里污水管(占全市66.24%),规范提升管网运维水平。对维护范围开展定期巡查、对溢流黑点等关键节点及重点区域进行每日巡查,开展管网清疏、管道维修、检查井安全防护,及时发现并快速解决管网外部隐患和内部缺陷等问题,确保污水管网安全运行和污水有效输送,开展管网精细化巡查管理试点工作,通过划分网格、明确要求、责任到人等系列措施,提高巡查频率、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做到网格管理无盲点、巡查工作无缝隙,切实做好已建成截污管网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管网污水渗漏。

  (五)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制定了《东莞市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同时结合专项行动和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加强对石马河流域、茅洲河流域、东江下游流域等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严惩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1-5月共查处涉水环境违法案件78宗,处罚金额为1780.43万元。

  (六)稳步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扩容修复

  协助完成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推动松山湖水厂、芦花坑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推动五点梅水库物理隔离工程和清淤扩容工程建设;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探索在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水等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

  (七)坚持开门治水

  通过第三方专职巡河队进行地毯式滚动巡查,每周在东莞电视台“河湖治理曝光台”专栏曝光问题严重河涌、点名负责河长,跟进交办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开展“重点河涌治理大家谈”论坛、“河湖保洁日”活动,举办“最美”评选、“爱河护河故事”征文比赛、“美丽的东莞碧道”主题摄影大赛、河长制宣传进“校园、社区、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热情,不断健全完善合力共治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强化污水处理“一厂一策”问题整改,着重实施2022年BOD进水浓度在90-100mg/L范围内的21项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系统短板,全面启动全市截污主干管改造提升项目,2023年计划新建截污次支管网及雨污分流管网不少于600公里,同步实施截污次支管网截流井、收水口、拍门等问题点整改;加快实现污水管网“一张网”信息化管理,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全面开展排水执法,规范源头排水行为。二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优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事后执法监管,督促指导企业按证排污,强化涉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重点流域和重点控制单元进行定期检查与突击执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创新河湖长制宣传内容方法,打造更多东莞特色品牌,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度,凝聚更强治水合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9日


办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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