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44)关于重点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医院,构建医疗高地的建议

东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东莞目前优质医疗缺口较大。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数据统计显示,目前,东莞市仅有市人民医院1所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全市国家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4个。东莞的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国家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等与广深相比均存在较大的差距;且无论是高水平医院还是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数量,与东莞经济社会在全省、全国的地位均不相称。在这个前提下,东莞在“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水平专科医院,统筹全市医疗资源,有序推进镇街医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医院实现错位发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科教研能力,形成明显的专科优势,继续扩大医院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势在必行的。

  目前我市市属的专科医院有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分别负责全市结核病、职业病、皮肤病、精神类疾病、妇幼保健、儿童疾病、传染病防治、中西医结合等专科,而镇街独具特色的专科医院则是甚为缺乏,仅南城医院有挂牌“东莞市肝胆医院”,其他医院普遍面临业务量下降、转型发展困难等情况,在东莞市打造“顶天立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中,中间层的镇街医院则处于较为尴尬的局面,因此,镇街医院转型“大专科小综合”也是东莞市卫生健康事业整体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

   法:

  一、建设内容:

  根据目前东莞市群众就医需求和专科发展的紧迫性,增设1-2家妇幼保健院,建设耳鼻喉专科医院、甲状腺专科医院、肾病专科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等一批特色专科医院。

  二、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市属医院“强专科大综合”、镇街医院“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三、建设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镇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经费保障。由市财政每年筹措一定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以上的比例递增;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

  四、建设思路:

  1.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

  2.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引进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东莞名医”,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医学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

  3.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

  4.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5.加强督导评估,持续推进专科医院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重点对专科基本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梯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问题,保障专科医院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卫生健康局: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重点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医院,构建医疗高地的建议》(第20230344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建议》中提出“落实经费保障。由财政每年筹措一定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以上的比例递增”、“实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21年市财政专科医院项目经费投入共1.87亿元,2022年投入3.78亿元,对比2021年增长101.89%。另外,为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深入推进“科教兴医”、“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学科建设类项目的投入需求,我局与市卫生健康局对《东莞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队伍及学科建设部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专项资金每年预算规模约为6328万元(其中市财政5523万元,镇财政80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科建设等事项。同时,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东府〔2021〕71号),其中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补助范围。我们认为现行财政对专科医院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与提案人的建议是一致的。建议你局加强指导,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督促专科医院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4日


市卫生健康局:

  民盟市委会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点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医院,构建医疗高地的建议》(第20230344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快打造人才强市和人才高地,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们认为,民盟市委会所提的“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医学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以及“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建议很有针对性,我市已基本在人才工作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中落实。一是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着力引进特定的人才群体,聚焦特色行业、产业和领域,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享受创业扶持、综合保障、居留和出入境、医疗、社保待遇、税收待遇、通关、子女入学、薪酬、其他综合服务等十大方面的政策待遇。出台《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和《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全面扩大创新人才流入,大力推动人才资源开发,对具备硕士以上学位、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人才给予一次性的资金补贴资助。二是修订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的迫切需求,对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本科以上经市认定的短缺专业人才,可以通过办理调动或考核的方式直接引进,开拓了人才引进的渠道,放宽了引进方式,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绿色通道”。各特色专科医院可以通过该方式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三是出台《东莞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支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向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的通道已打通,由医院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健康卫生医疗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专此答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民盟市委会:

  贵委会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点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医院,构建医疗高地的建议》(第202303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我市共有在册发证医疗卫生机构4288间。其中医院132间(达到三级规模的医院23所、二级规模医院36所,所有公立医院均达到二级以上规模)。实有床位35136张。我市依托现有公立医院资源,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心六片”的区域发展理念,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中医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等顶级三甲医院为市龙头医院,同时建设5所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承担区域疑难重症患者的诊治,在区域内发挥显著的辐射带动作用;镇街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负责危急重症抢救,疑难复杂疾病上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东华医院、康华医院等社会办医在我市蓬勃发展。

  我市拥有公立专科医院:三甲妇幼保健院,三级管理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康复医院、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有市第九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莞市肝胆医院等独具特色的综合医院。拥有民营专科医院:妇产医院、口腔医院、眼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增设1-2家妇幼保健院,建设耳鼻喉专科医院、甲状腺专科医院、肾病专科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等一批特色专科医院的建议

  一是我市现有公立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设有东城院区、南城院区、莞城院区,探索建设滨海湾院区,现有编制床位980张,妇产科大楼投入使用可增加500张床位,编制床位和开放床位数达1200张,截止2023年3月,全市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以及综合医院共有妇产儿童床位7594张,占全市总床位数21.6%。二是我市医疗资源分布相对均衡,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在一些特色专科方面的医疗服务能力相对欠缺,建设肾病专科、老年病专科等一批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的医院是非常必要的,其中南城医院往肝胆医院大专科小综合方向发展,望牛墩医院往肾病专科方向发展,莞城医院往老年病专科方向发展等。

  (二)关于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市属医院“强专科大综合”、镇街医院“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推动市、镇级医院特色化发展的建议

  一是推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创建高水平医院。争取进入省内先进行列,带动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重点发展前沿医疗技术、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及教育培训平台、集聚拔尖医学人才,加强高层次交流与合作,打造国家、省级重点专科,提供更多的优质医疗服务。

  二是积极推动5所区域中心医院建设。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稳步推进东莞市心血管病研究所建设,顺利启用心血管大楼,成功创建“中国胸痛中心”并获得中国胸痛中心质量“银质奖”,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获国家规范化建设认证,药学部获国家PCCM咳喘药学门诊认证,整体提高了东莞地区心血管和呼吸疾病诊断和治疗水平;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新生儿科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培育科室,疼痛科为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疼痛诊疗培训基地,已正式启动长安院区建设。市东部中心医院建设成为暨南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建设成为广东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力争三年内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强、科研水平高、教学特色明显的三甲综合医院。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人民医院与市水乡中心医院共建东莞水乡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方案》,全面提升市水乡中心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对周边镇街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

  三是推动专科医院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推动市妇幼保健院全面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技术水平、科研教学实力、人才队伍层次和辐射带动能力,确保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稳居A+行列,努力打造高水平、现代化、智慧型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市第八人民医院:按照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建设,为广东省三大儿童专科医院之一、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中山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新生儿护理抢救分中心、海峡两岸新生儿医学研究与培训基地(华南)、东莞市儿童危重症救治中心、东莞市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目前已建成市重点实验室——东莞市儿科研究所。进入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儿童医院50强、粤港澳大湾区最佳医院80强、中国医院影响力儿科榜100强,儿科、新生儿科是广东医院最强科室,并获“全国最美儿童医院”美誉。2021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总分在同类医院中全国排名第18,全省排名第3。市第九人民医院:打造“六位一体”的东莞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立稳健的“一院两区”平战结合模式,高水平建设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负责全市各种感染性疾病、流行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疾病的诊断、抢救、治疗、护理、康复和预防等任务。建设成为东莞市结核病收治定点医院。构建全市感染性疾病医学发展高地和肝病科、呼吸(结核)科等优势学科高地。市第六人民医院:支持市第六人民医院向高水平三级专科疾病防治院发展。市第六人民医院是广东省内最早成立从事皮肤病性病诊疗的地方专科医疗机构之一,为全市皮肤性病预防与诊疗指导中心。皮肤性病实验室获得市重点实验室认定,连续多年评为广东省性病防治先进单位。

  四是基本完成镇街公立医院供给侧改革。根据区域性差异,以“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基层医疗机构和三级医院、区域中心医院为“两头”,镇街公立医院为“中间”),实施错位发展。避免镇街医院与区域中心医院重复定位,往“大专科、小综合”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向特色专科医院、医养结合型医院等方向转型,建立结构布局合理、专科特色明显、运行优质高效的镇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南城医院往东莞市肝胆医院大专科小综合方向发展;东坑医院及洪梅医院向医养结合方向发展;莞城医院往老年病专科方向发展;桥头医院打造康复特色诊疗项目;厚街医院往应急医院方向发展等。

  (三)关于落实经费保障的建议

  2023年2月28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东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东莞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及学科建设部分)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各类医疗机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医院发展建设等有关事项。

  (四)关于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及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的建议

  一是学科能力提升。为进一步培育和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优势,提高我市医学科学创新能力和疾病综合防治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近年来我局在扶持专科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经过多年规划和建设,截至2023年3月,全市医疗机构共建成各级各类临床重点(特色)专科316个,分布在全市52家医疗机构,覆盖全市33个镇街(园区),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医疗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群,我市医院的学科建设、内涵质量、疑难危重疾病救治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发展稳步前进。二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我局高度重视和支持医学科研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医学科研培训,鼓励各医疗机构搭建临床研究平台,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医学科研能力与水平。2022年发表SCI期刊150篇,国内核心期刊133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20项,获得经费1154万元;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18项(含指令性课题),东莞市科研基金项目287项。获得科研成果18项,奖励8家医疗单位共151.5万元。获得广东省医学科技奖励三等奖1项,申请专利146项,获得授权专利95项。为规范我市临床研究管理,提高各医院临床研究管理能力和水平,我局拟成立东莞市临床研究质量控制中心。

  (五)关于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的建议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我局于2022年3月出台了《东莞市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卫〔2022〕32号)及配套实施方案,从2022年起每年遴选2个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10个“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20个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和50个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资助,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吸引力、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加强人才储备。二是增加人才建设补助。2022年出台了《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东府〔2021〕71号),市、镇街(园区)计划筹集55.47亿元用于人才工程各项政策,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补助范围。三是完善人才保障政策。我市先后出台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等人才相关政策文件,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住房保障、生活保障、社保待遇、税收待遇、子女入学以及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等优待激励措施。我局已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镇街医疗卫生机构用好用足有关人才政策,促进镇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我市修订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的迫切需求。各特色专科医院可以通过该方式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

  (六)关于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的建议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纳入了2018年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专项试点项目,2020年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动建立符合东莞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从2018年实施改革至今,镇街公立医院年人均薪酬水平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有效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让医务人员共享改革红利。

  (七)关于加强督导评估,持续推进专科医院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的建议

  我局负责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的考核和验收。通过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提出申请的专科,从专科技术优势、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进行考核和综合论证。市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实行动态管理,错位发展,每5年一个周期(国家和省有规定的,按国家、省的规定执行),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末综合评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市属医院“强专科大综合”、镇街医院“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持续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创建高水平专科医院,推动5所区域中心医院建设,推进镇街公立医院供给侧改革。同时结合推进“校地共建”“医学高校+镇街医院”合作事项,各部门和镇(园区)明确职责,推动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财政投入、规划等建设工作。

  (二)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人才和技术团队,争取引进国家级技术团队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推动与高等院校加强科研、管理等方面合作,通过引进或高校选派等形式充实一批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到医院开展工作。

  (三)继续提升医院专科能力。充分依托大学平台,加快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能力提升。建设一批省、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优势专科群。

  诚挚感谢贵委会对我市特色专科医院发展的关注和建议,我们将通过本次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特色专科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

  专此答复。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1日


办理单位 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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