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构建东莞市医学影像共享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议》(2023033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对有关提案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编制印发数据管理相关文件。2023年1月,正式印发《东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明确我市各单位、各镇街在行业和辖区对公共数据管理的职责,明确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的法定采集部门,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有序流通和高效利用,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下来将继续完善数据管理体系,以《东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为基础,出台《东莞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东莞市公共数据安全工作总体方针和策略》等文件。二是加强数据安全培训。与市网信办联合召开《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题讲座,组织我市首席数据官联络员参加。下来将开展首席数据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干部数字化素养,加强数据管理工作。同步制定数据安全培训相关考核指标,要求各单位面向本单位内部人员自行开展针对数据安全意识、数据安全法律法规、数据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全市安全意识。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构建东莞市医学影像共享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议》(第20230335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在信息化方面,市财政先后支持了市卫生健康部门开发东莞市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平台、东莞市预约服务统一平台、健康东莞APP升级和信息安全保障项目、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安全保障服务项目、市属公立医院综合运营信息平台等。其中:2022年市财政投入卫生健康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含信息化新建类及运维类,下同)支出3417.4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卫生健康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共4142.32万元。接下来,市财政还将支持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民健康信息大数据中心。
《提案》提出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试点“云影像”,建设区域医学影像共享平台,实现影像医联体,避免重复检查,节约看病费用,并完善医保政策,制定合理医学共享读片收费标准等几点建议,建议由你局深入调研论证,研究建设上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结合我市数字政府中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统筹考虑。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继续做好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经费保障工作,更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