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医护关爱基金的建议》(第2023033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红十字会等会办单位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抗疫医护人员关爱基金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目前,我市的公益基金会组织有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基金会,是面向全社会的公益机构,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的特征。
专项公益基金是慈善组织根据捐赠人或发起人意愿设立、实行专款专用,在慈善组织运作框架下有一定自主性的专用资金。因此,如需要设立抗疫医护人员关爱专项基金,建议可向社会各界寻求热心公益的出资人募集资金,并向市民政部门提出设立专项公益基金的申请,就抗疫医护人员关爱基金设立使用制定相应章程,并向社会广泛募集资金,做好资金监管。
二、关于整合现有的医疗救济基金和专项捐赠,用于补充抗疫医护人员医疗保障的不足问题
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设立于1996年,市财政局投入1.2亿元设立专户管理,由市信托投资公司负责投放增值,在本市内开展医疗救济工作的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专用于在东莞市范围内专职开展医疗救济工作,对贫困、危、急、重伤病者进行救济。对因患重大疾病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在一定金额范围内进行经济援助,尤其是对现行社会救助政策暂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若抗疫医护人员发生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的,同样可向市医疗救济基金申请援助,帮助因新冠造成伤病残的医护人员减轻医疗及生活负担。此外,若医护人员由于参与新冠救治工作导致伤病残的,按规定可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三、关于基金用于慰问奖励抚恤为抗疫工作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医护人员,帮助因新冠造成伤病残的医护人员减轻医疗及生活负担,用于抗疫医护人员的后勤保障的问题
目前市医疗救济基金有专门的救济对象范围,专用于患病困难人员,因此,不能用于慰问奖励抚恤为抗疫工作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医护人员或抗疫医护人员的后勤保障。
疫情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医护人员的健康,为奖励我市抗疫工作者作出的贡献和牺牲,已出台并落实多项针对医护人员的关心关爱举措,具体如下:
(一)落实关心关爱医护人员各项补助
为进一步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医护人员的关心爱护,最大限度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2020年-2022年,我市累计发放一线医护人员临时补贴1113.84万元;市财政补助2022年12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次性单列核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7006.84万元;落实全市一次性慰问补助6324.40万元;落实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全市医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19756.15万元。上述各项共计34201.23万元。
(二)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关怀医护人员
为推动社会力量加强对我市医护人员的关怀与支持,市红十字会发动爱心企业对市人民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开展了关怀慰问活动。市民政局亦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了系列关爱医护人员的公益慈善活动,鼓励爱心企业、爱心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关注医护人员群体:一是2020年,指导市慈善会先后开展了四期定向捐赠活动,助力做好我市援助湖北疫情医疗队伍后勤保障工作,为我市第一、二、三批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医疗队伍医护人员提供生活补贴,支持金额达183.20万元。二是2022年,指导市社会捐助接收站为东城街道、道滘镇、高埗镇、寮步镇、东坑镇的前线医护人员等送去一批总价值10万元的饮料、消毒液、消毒喷雾、医用手套等爱心物资,支持在我市前线抗疫的工作人员。三是2023年,发动各镇街(园区)公共服务办,依托“民生大莞家”项目,策划开展了“医路相伴感恩有您-医护人员家属探访”“缤纷寒假快乐童行-医护人员子女寒假冬令营”“医护人员留守子女托管”等系列公益活动,并推动项目纳入2023年度“民生微实事”项目库中,加强了对我市医护人员的关怀,进一步彰显了大爱东莞的慈善形象。
四、关于建议所涉事项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各有关部门将根据自身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好现有针对医护人员各项补贴的发放工作,让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于医护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落到实处、传递到人。我局与市民政部门将展开深入研究设立抗疫医护人员关爱基金的可行性;同时,我们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关爱与支持,或可引导社会慈善人士出资设立关爱基金;若抗疫医护人员关爱基金设立成功,我局将协助做好该专项基金使用的研究和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捐赠发挥更大的效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氛围,全力保障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卫生健康局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助力东莞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领导签字:袁伟芬
承办人姓名:张少玲
联系电话:23281238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日
市卫生健康局:
贵局发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政协提案第
20230076号的会办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我会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新冠疫情三年以来,我市的医护人员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的火线上,为疫情防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直以来,我会积极关爱医护人员,在新冠疫情期间,我会发动爱心企业对市人民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关怀慰问。医护关爱基金对保障医护生活将起到积极意义,我会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医护关爱基金的发展,为医护关爱基金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此复。
东莞市红十字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