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313)关于促进台港澳青年来莞创业就业,融入大湾区的建议

为支持台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2022年,广东省出台了《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台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创业就业的优待政策,支持台港澳青年通过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东莞市积极响应,鼓励引导台港澳同胞发挥投资兴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台港澳青年融入大湾区创造条件。但是目前台港澳青年在莞创业就业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台港澳青年对内地就业缺少信息渠道

  台港澳青年缺乏了解内地创就业信息渠道,因社交圈差异,获取职业信息困难。创就业消息多来源于社交平台或亲友口头介绍等,无法全面认识内地创就业环境,对创就业政策缺乏了解。

  二、台港澳青年在内地就业存在一些障碍

  1. 台港澳职业资格在内地执业存在不便。某些如法律、会计等需要执业资格的职业,由于资格不互认,台港澳青年来内地就业受到掣肘。

  2. 薪资待遇存在差异。一部分技术类职业的收入在内地和台港澳地区仍存在差距,缺乏竞争力的工资,降低了台港澳青年的就业意愿。

  三、台港澳青年在内地生活存在不便

  1. 身份证件不同。台港澳青年在内地办理业务存在不便,无法更好的享受移动支付、信用卡办理、网上银行等服务,人脸识别、网上平台业务等也受到影响。

  2. 配套资源保障不足。医疗卫生、教育资源、社会保障等相比台港澳仍有一定差距。相当一部分台港澳青年认为社会保障不完善,无法更好地享受的医保、“五险一金”、失业补助等社会保障。


   法:

  一、搭建创就业信息发布平台

  1. 创建一站化创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包括创就业项目及岗位信息、优惠政策、项目支持、就业指导等创业就业信息;将政策与申请流程链接,方便完成政策优惠及补贴的申请。

  2. 增加信息媒介。利用电视、社交平台等媒体对接推送最新创业就业信息,同步转发更新;各大互联网平台增加就业登记、简历投递、线上咨询、网络面试等功能,使台港澳就业者线上实现找工作、面试一站式服务。

  二、增进台港澳与内地创就业交流

  1. 开展“台港澳青年内地实习交流计划”。提供企业参观学习机会,支持台港澳青年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参加“三支一扶”下乡服务等,鼓励台港澳与东莞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合作,输送人才到莞工作。

  2. 开展“千校万岗”活动,收集台港澳毕业生理想岗位,点对点精准就业推荐;根据求职需求举办专场招聘会,对接供需方,提升就业率。

  三、推动台港澳青年待遇提升

  1. 推动职业资格互认。财政补贴鼓励台港澳青年取得内地职业资格,优先推动与东莞高新制造业技术型人才的职业资格互认;增设金融、经济、管理等急需人才岗位资格互认,提高就业面。

  2. 提供创业就业补贴。对台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一定的安家及就业补助;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租金优惠、场地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

  3. 建设创就业基地。创就业基地探索拓宽创就业领域,搭建“孵化—投资—加速—上市”的全过程服务体系;建设台港澳青年之家、人才驿站、人才数据库等。

  四、为台港澳青年提供生活支持

  1. 满足住房需求。建设人才公寓,可以低租金租用或者低价格购买;集中规划台港澳青年居住社区,引入更多台港澳商业配套设施及社区管理。

  2. 推动身份互认。改进人脸识别与线上业务办理,优化台港澳人员在政务系统的体验。建立台港澳公共服务平台,解决因身份互认困难、对内地政策文件不熟悉、手续不明了等业务办理难问题。

  3. 引进教育、医疗基础资源。医疗资源方面,医院开设台港澳咨询窗口;邀请台港澳医疗专家坐诊;增设台港澳门诊等。子女教育方面设置台港澳子弟学校,开设港澳子弟班,引进国际化的教师资源,优化设计课程等;港澳台人员子女提供学校入读等。

提案者 黄遵楠
部门答复

市台港澳事务局:

《关于促进台港澳青年来莞创业就业,融入大湾区的建议》(2023031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对有关提案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窗口、“粤系列”、“i莞家”APP等政务服务线上渠道均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由省政数局统一部署,围绕可信数字身份整合各种核验方式,为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建立面向互联网用户(自然人、法人)的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户库,并对接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系统,进而实现“一次登录、全国通办”,平台为用户提供注册、登录、实名核验、账户信息管理等服务。

根据身份信息的可信程度,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要求,目前将账户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实名核验方式。台港澳人员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与登录,并输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证件号码等方式完善修改用户资料,在公安基础库核验后提升账户等级。

下来,将继续推动各局委办业务系统根据《2022 年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按规范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高台港澳人员的办事体验和政务服务便利度。同时,大力推广和宣传线上应用渠道,全面助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黄遵楠委员:

  由您提出的市政协提案20230313号《关于促进台港澳青年来莞创业就业,融入大湾区的建议》,经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针对提案中的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整合信息资源,打造莞台港澳信息综合平台

  我市积极整合人民网、新华网、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等各方媒体资源优势,通过南方+客户端“东莞台港澳”专栏、政府公众网站、“东莞台港澳之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着力推送涉台港澳政策、创业就业实习活动、在莞台港澳同胞故事等信息,全景式传播东莞台港澳工作好声音。

  二、推动合作交流,促进莞台港澳青年创业就业

  (一)高校合作方面

  我市高校响应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布局,积极探索整合粤港澳三地资源开展高等教育。目前,我市有5所高校与港澳高校合作。其中,东莞理工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底获教育部批准筹备设立。另外,东莞城市学院与香港树仁大学、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都会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广东科技学院与澳门城市大学、香港岭南大学商学院等,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等均已开展不同类型的教育合作。

  (二)促进就业方面

  我市积极拓宽台港澳青年就业渠道。一是举办线上招聘活动。以每月一次的频率收集岗位需求信息,建立就业实习岗位信息库并动态更新。二是开展校企洽谈活动。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等5家港澳院校参加2023年东莞校企合作洽谈会,入驻线上校企洽谈平台,与东莞重点企业开展对接交流。三是打造职业指导工作室。依托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今年3月建设完成“莞职导”工作室,为港澳青年提供创业开导、职业规划、政策匹配等服务。

  三、落实政策措施,提升台港澳青年待遇

  (一)职业资格互认方面

  我市积极落实台港澳职业资格互认有关措施,着力拓宽台港澳青年在莞就业面。一是促进台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莞执业。取得大陆医学专业的台港澳居民可参加大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符合条件的港澳医师可以通过认定获得大陆医师资格。目前,全市共有23名港澳居民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3名港澳医师通过短期行医方式在我市执业。二是拓宽建筑领域相关专业资格认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我市可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和建立信用档案。三是推进港澳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证所在镇街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目前,全市共有27名港澳居民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四是加大律师专业服务开放力度。目前,我市共有港澳居民律师10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6名,并在莞从事一定范围法律服务。

  (二)创业就业补贴方面

  一方面,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将台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纳入我市3.0版“促进就业九条”,台港澳青年符合条件都可以同等享受我市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包括基层就业补贴等就业政策,以及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资助等创业政策。近年来还根据省要求实施了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补贴等专项政策,累计发放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28.4万元,惠及22人;另一方面,实施优才卡政策。符合条件的台港澳人才可申领我市优才卡,享受安居保障、行政便利、个税服务等24项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目前有37名港澳人才申请优才卡。

  (三)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面

  目前,我市的松山湖、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已获评省级的“粤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称号。已累计引进196个港澳项目,吸引超过200名港澳青年到基地创新创业。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架起坚实桥梁,日益成为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平台和莞港澳青年交流交往的重要平台。

  另外,我市的松山湖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是全国十二个首批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之一。2017年被评为省级的“粤港澳台众创空间”,2018年被评为“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示范基地”,2020年荣获“国家级众创空间”称号。已累计完成落户注册的青创项目211家,并引进58名港澳台人才培优计划认定的台湾青年,成功举办超过350场两岸青年交流活动。成功孵化了侑宸光电、芯诺电子、速测检测、紫克科技、育商科技等多个台资优质项目。

  四、完善服务保障,为台港澳青年提供生活支持

  (一)住房保障方面

  目前,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港澳人才可以参照本市人才无差别享受人才安居政策。为推进我市人才安居工作,2018年2月,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国企东实集团成立下属子公司——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渠道,多途径筹集租赁型房源,协助解决好我市各类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无房群体住房问题。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每户每月500元的租金补贴。

  (二)身份认证方面

  目前,台港澳居民可凭通行证、居住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件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各项业务,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本市参保人员一致。

  另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窗口、“粤系列”、“i莞家”APP等政务服务线上渠道均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台港澳人员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与登录,并输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证件号码等方式完善修改用户资料,在公安基础库核验后提升账户等级。

  (三)生活保障方面

  一是医疗保险。2020年,东莞已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莞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医保函〔2020〕37号),将港澳台居民纳入我市医保保障范围,享受与本市参保人同等医疗保障待遇。

  二是养老保险。港澳台同胞可按规定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市参保并缴费后,其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均按我市现行的相关规定给予支付。港澳台青年与我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办理了就业证注销手续,个人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终止各项社保关系。从2021年1月起,在我市居住的未就业的港澳台青年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保。

  三是子女入学。我市有2所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台港澳学校(东莞台商子弟学校、东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4所。6所学校均可招收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子女入读,且其空余学位能较好地满足现阶段以及未来若干年我市台港澳学生及外籍人员子女的就读需求。

  目前,我市未在普通中小学开设专门的台港澳外籍子女班,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普通中小学或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主要以混班就读为主。全市有东莞新世纪英才学校等26所普通中小学经核准后可接收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专此函复


  中共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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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台港澳青年来莞创业就业,融入大湾区的建议》(第20230313号)提案收悉。市总工会作为会办单位,积极发挥作用,促进台港澳青年来莞创业就业。有关会办意见如下:

  一、切实推进台港澳与内地交流合作

  市总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在莞台港澳青年开展交流活动,召开在粤台湾职工新春座谈会,深入了解台湾同胞在粤就业生活现状,表达工会对在粤台湾职工的关怀,团结更多台湾同胞共同推进两岸融合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成功申报2个“广东省总工会粤港澳大湾区职工交流基地”,分别为“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石碣檀香岛乐活生态农场”,为台港澳青年搭建服务交流平台,激励团结更多台港澳同胞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市总工会综合楼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职工交流服务中心”,面积约200多平方米,集休闲、健身、阅读、会议于一体,免费为在莞台港澳青年提供服务,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职工群众更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更充分地融入大湾区建设中来,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二、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待遇

  市总工会从各方面为台港澳青年在莞就业创业和工作生活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和支持台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创业生活的各项优待政策,不断增强在莞台港澳同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将台港澳青年纳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东莞荣誉市民、“莞香优才卡”等申报评选工作,对为东莞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台港澳同胞予以表彰,落实台港澳青年子女入学、就医、出入境等各种优惠待遇。

  三、支持东莞工联咨询服务中心服务工作

  香港工联会东莞工联咨询服务中心是为在莞的台湾同胞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团体,市总工会一如既往支持协助香港工联会东莞工联咨询服务中心依法开展工作,做到政治上支持、工作上配合、后勤上保障,努力为服务中心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条件。市总领导班子主动关心过问服务中心运营情况,研究解决服务中心遇到的重大问题。协助服务中心对接市有关部门,为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提供政治支持。市总能根据需要在各方面提供协助,包括申请报批、场地使用、联系安排参观等。


市台港澳事务局: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13号提案《关于促进台港澳青年来莞创业就业,融入大湾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完善政策支持链条。一是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将台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纳入我市3.0版“促进就业九条”,台港澳青年符合条件都可以同等享受我市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包括基层就业补贴等就业政策,以及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资助等创业政策。近年来还根据省要求实施了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补贴等专项政策,累计发放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28.4万元,惠及22人。二是实施优才卡政策。符合条件的台港澳人才可申领我市优才卡,享受安居保障、行政便利、个税服务等24项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目前有37名港澳人才申请优才卡。

  二、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松山湖、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获评“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目前已累计引进196个港澳项目,吸引超过200名港澳青年到基地创新创业。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架起坚实桥梁,日益成为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平台和莞港澳青年交流交往的重要平台。

  三、拓宽台港澳青年就业渠道。一是举办线上招聘活动。以每月一次的频率收集岗位需求信息,建立就业实习岗位信息库并动态更新。今年举办2场港澳青年专场网络招聘会。二是开展校企洽谈活动。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等5家港澳院校参加2023年东莞校企合作洽谈会,入驻线上校企洽谈平台,与东莞重点企业开展对接交流。三是打造职业指导工作室。依托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今年3月建设完成“莞职导”工作室,为港澳青年提供创业开导、职业规划、政策匹配等服务。

  四、举办港澳青年东莞行活动。举办“潮起湾区 才聚万江”港澳青年东莞行活动,邀请30名港澳青年参与。活动期间,港澳青年参观走访了虎门海战博物馆、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华为欧洲小镇、万江茶文化博物馆等。通过实地参观青年创业项目,加强了港澳青年与本地青年深入交流互动。

  五、加强港澳台青年社会保障权益。港澳台青年可按规定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市参保并缴费后,其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均按我市现行的相关规定给予支付。港澳台青年与我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办理了就业证注销手续,个人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终止各项社保关系。从2021年1月起,在我市居住的未就业的港澳台青年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保。

  六、促进台港澳专业人才来莞便利执业。一是促进台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莞执业。取得大陆医学专业的台港澳居民可参加大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符合条件的港澳医师可以通过认定获得大陆医师资格。目前,全市共有23名港澳居民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3名港澳医师通过短期行医方式在我市执业。二是拓宽建筑领域相关专业资格认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我市可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和建立信用档案。三是推进港澳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证所在镇街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目前,全市共有27名港澳居民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四是加大律师专业服务开放力度。目前,我市共有港澳居民律师10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6名,并在莞从事一定范围法律服务。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服务体系。深入落实3.0版“促进就业九条”,重点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台港澳青年提供全方位、个性化、品质化的服务。完善港澳青年就业实习岗位信息库并动态更新,发动知名莞企向港澳青年提供优质就业和实习岗位。

  (二)优化港澳双创基地建设。推动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入高质量运营服务团队,为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提供组织、管理与服务的全方面保障。推动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对标省级标准优化建设,深化粤港澳资源融合、打造品牌活动、培育明星企业、持续优化配套环境。

  (三)多渠道推动台港澳青年来莞就业创业。一是继续举办专题招聘活动。积极开发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就业实习岗位,举办线上专场招聘会,招揽港澳青年来莞就业。二是加大校企合作力度。依托线上校企洽谈平台,推动港澳院校交流合作。通过东莞云聘“周四直播间”,组织莞企线上对接港澳院校,开展直播带岗系列活动。三是推动运营“莞职导”工作室。用好滨海湾新区港澳青年“莞职导”工作室,定期举办职业指导活动,提供创业开导、职业规划、政策匹配等服务。

  (四)开展多形式专项服务活动。一是举办港澳人才交流活动。会同侨留会、澳青会、内联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港澳人才联谊活动,并以座谈的形式交流就业创业经验。二是开展港澳人才代招联系走访。联系走访我市有聘用港澳人才需求的企业,征集聘用港澳人才岗位,针对性地向港澳人才开展点对点的岗位推荐等服务。三是探索组建“校园大使”队伍。探索在港澳的重点大学新增组建“校园大使”,举办“校园大使”授聘仪式等活动,鼓励“校园大使”积极宣传推介东莞,助力我市人才招引。

  (五)继续深入推进台港澳职业资格认可。提案“推动职业资格互认”的建议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形成优势互补。然而,目前尚不具备全面开展的条件,主要原因有:一是职业资格管理是国家事权,按照国家现行管理体制,职业资格尤其是执业资格的设置、管理由国务院各主管部委负责,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是辖区内组织实施部门。港澳属境外地区,所发放的执业资格证书属于国际证书范畴,国际证书的引进与认可的事权也在国家。二是内地与台港澳四地法律体系存在较大差异。内地与台港澳分属不同法域,法律制度及法律文化差别较大,而执业资格特别是准入类资格,均以各地的法律法规作为设立依据,决定了执业资格框架准则存在较大差异,互认或单方认可涉及国家法律修订或国务院授权,否则地市无法突破。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按上级部门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台港澳职业资格认可,加强与台港澳地区的交流融合,促进人才要素自由流动。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市台港澳事务局:

  经研究,我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1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东莞市医保局积极参与大湾区融合,通过制度调整,不断消除港澳台青年到粤就业创业的阻力,提升港澳台居民在粤医疗保障水平。2020年,东莞已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莞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医保函〔2020〕37号),将港澳台居民纳入我市医保保障范围,享受与本市参保人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对于未达退休年龄,并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职工缴费标准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未就业的港澳台居民,也可凭居住证,参照本市居民缴费标准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同等财政补贴,鼓励港澳台人员或其随迁家属积极参保,解决医保方面的后顾之忧。

  关于推动台港澳身份互认方面,港澳台居民可凭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居住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件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各项业务,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本市参保人员一致。

  后续,市医保局也将继续做好港澳台居民在莞参保工作,持续加强参保政策宣传,维护在莞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市台港澳事务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现将《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13号提案》有关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在莞高校与港澳高校合作交流情况。我市高校响应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布局,积极探索整合粤港澳三地资源开展高等教育。目前,我市有5所高校与港澳高校合作,其中东莞理工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底获教育部批准筹备设立。东莞城市学院与香港树仁大学合作开展学期交流生项目;与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都会大学合作开展硕士研究生推荐报名项目;与澳门城市大学、香港都会大学携手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合作商讨成立都会型大学全球联盟及联合筹备联盟成立事宜;与澳门城市大学合作开展硕士研究生保荐项目;与澳门圣若瑟大学开展硕士研究生推荐报名项目;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开展学期交流生项目,目前被澳科大录取的交流学生共3名。广东科技学院与澳门城市大学合作开展硕士保荐生和教师交流项目,2022年度保荐生项目录取6人,组织管理学院40余名教师赴澳城大交流;与澳门圣若瑟大学开展硕士保荐生和一学期交换生项目,2022年度保荐生项目录取6人,交换生项目接受学生报名;开展澳门理工大学“一国两制”研习营的宣传和报名;协同香港岭南大学商学院开展本升硕项目,接受学生报名和指导。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联合发起单位之一,与澳门旅游学院共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旅游职业教育联盟,汇集粤港澳大湾区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及研究机构的资源和力量,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院校、校企交流,培养旅游酒店行业高素质人才。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已经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并正式向省教育厅递交申请。第一批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三个专业作为合作办学基础。合作期内,在学院三年的专科学习中,引进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三分之一的课程由港大专修学院教授直接来广酒学院为中港合作班的学生授课,学生在校期间熟悉体验香港先进的教学模式,毕业后可获得广酒学院文凭及港大专修学院学士学位。

  (二)设置台港澳子弟学校情况。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广东建设港澳子弟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契机,市教育局积极探索举办港澳子弟学校的路径,支持有港澳合作背景及港澳子弟学校运作经验的东莞伊顿教育集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办学思路,大胆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将该集团原举办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转型调整为港澳子弟学校。2022年1月,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原东莞伊仕顿国际学校变更为东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自此,东莞市第一所港澳子弟学校正式设立,该校也是暨南大学与东莞伊顿教育集团、香港维港教育集团在总结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再次携手创办的全国第二家暨大港澳子弟学校。

  (三)开设港澳子弟班,为港澳台人员子女提供学校入读情况。我市未在普通中小学开设专门的台港澳外籍子女班,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普通中小学或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主要以混班就读为主。全市有东莞新世纪英才学校等26所普通中小学经核准后可接收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同时,我市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台港澳学校2所(东莞台商子弟学校、东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4所。这6所学校均可招收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子女入读,且其空余学位能较好地满足现阶段以及未来若干年我市台港澳学生及外籍人员子女的就读需求。

  二、下来工作举措

  鼓励在莞高校积极拓展人才联合培养模式,与港澳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文化交流、教学交流、学生联合培养和多元化合作办学。鼓励学生考取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方向行业国际证书,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升学生国际竞争力。支持高校引进高水平的国际教学团队,利用国际优质师资推广先进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加快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筹建。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为推进我市人才安居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东实集团于2018年成立下属子公司——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作为市属人才住房运营机构。安居公司通过市场化旧物业统租改造、市属闲置公房物业盘活利用、镇街合作旧物业改造等模式,多途径筹集租赁型房源,并完善户型设计、功能等软硬件配套设施,协助解决好我市各类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无房群体住房问题。截至目前,安居公司打造“莞寓”项目22个共6252套房源。为减轻各类人才租房成本,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市属人才住房可申请最长3年、每年6000元的租金优惠,来莞创业就业的台港澳青年人才也纳入其中。

同时,我市印发的《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和《东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处置方案》,均将来莞创业就业的台港澳青年人才纳入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对象分配范围,满足其住房需求。截至2023年3月,长安、虎门、塘厦、凤岗、大朗三限房项目开工建设三限房4128套,通过全市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配建安居房约9600套。截至目前,全市上市供应共有产权住房房源共757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与其他部门对接沟通,通过政府闲置公房盘活利用、市场化筹集改造等多种途径,筹集市属人才租赁住房房源,扩大覆盖面。二是发掘一批市场化运营的优质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租赁补贴方式用作人才住房。三是在总结“三限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我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和供应。


办理单位 市总工会,市台港澳事务局,市医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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