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79)关于“双减”背景下如何帮助小学教师减负提质的建议

2021年,9月1日国家“双减”政策正式实施。同年10月27日,东莞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引》,并明确要求“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其中不少于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课后服务,每天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这个指导意见给一线教师,特别是小学教师的工作量增加了不少。

  2022年下半年起,对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又上升到了每人每年必须完成90学时的要求,而许多培训都是以远程网络培训在课余时间完成的方式进行。教师的空余时间进一步被挤占。

  2022年4月,国家义务教育新课标出台,在课程方案改革、课程标准更新以及评价改革等政策的冲击下,教师在教育教学专业上面临着新的大挑战,需要教师投入更多的时间心力去进行专业的、深入的学习,但大部分一线教师反应时间不够。

  综上所述,随着近年各种线上活动、远程培训等事务的常态化开展,教师不但白天在学校承担超重的工作负担,晚上和假期也需要经常进行网络会议、网络培训等。许多教师没有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区分,心理上因为“双减”、课改等本身已经陷入焦虑,加上增加的课后托管服务工作、提高要求的继续教育要求、以及不断进入校园的各种活动等,让教师身体和心理双重疲劳,日常教学状态不佳,疲于应付。长此以往,受影响的必将是学生,是国家的基础教育事业。

   法:

  1.建议政府和教育部门开展430课后服务实施后学校和教师实施情况的调研,了解学校和教师施行的现状,针对学校和教师的需求,采取一些针对性的协助措施,帮助学校一起减轻教师们的工作负担。包括在课后服务基础托管方面,允许学校有更大的空间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家长志愿者、退休教师等,一起协助做好课后托管工作,让学校的教师腾出更多时间做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钻研。

  2.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方面,希望市教育局、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教研室等各个部门能够协商研究,找到更切合教师需求的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将学校校本教研、区级教研和省市的专业培训等进行统筹,让培训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尽量减少一些低效的远程培训,还给教师应有的空余休息时间。

  3. 在市教育局层面,希望能够更严格地执行“进校园”事务清单的执行。各类非涉及到学校教育教学事务的文件、通知能够减少,各种收集资料、评估检查等活动能够严格把关,不随意通过学校、学生来发放通知等,让学校和教师集中精力在专业的教育教研上。

  4.“双减”政策实施后,学校和教师压力比较大,对政策的解读和实际转变实施需要一个过程,但教师直面转变,缓冲时间少。家长因“双减”后产生的学生学业焦虑一部分也转移到学校和教师身上。家长、社会给予教师的理解不够,对教师的工作有误解和认知偏差等,这些给教师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在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同时,也从关心教师的心理状态和身体健康角度出发,多给教师一些人文关怀。

提案者 罗羽
部门答复

尊敬的罗羽委员: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68号)的要求,我局收到《关于“双减”背景下如何帮助小学教师减负提质的建议》(第20230279号)后,迅速召集有关工作负责人进行研究处理。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局开展教师减负工作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负担,近年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统筹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四项内容,分步有序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此外,今年我局计划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督导检查,其中一项内容是关于教师减负落实情况。

  (一)深入调查摸底。此前我局会同各有关市直单位和群团组织、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局机关各科室认真对照中央、省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摸底排查,对涉及中小学校及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相关报表填写工作以及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事项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列出具体事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底数。并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开展教师“减负”调研工作,通过一对一访谈、有关学科(学校)人员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教师在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进行调查分析,为下一步规范清理提供情况参考。

  (二)逐项规范清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各部门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四类事项提出规范意见,并对有关规范意见进行统筹分析和整理,综合各有关方面建议,作出保留、合并或取消的处理意见。规范清理后,我市涉及学校和中小学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四类事项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

  (三)落实清单管理。2021年9月,我局主动对标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形成《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此外,在已排查梳理有关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对我市现有的保留事项进行梳理,逐项分析研究,广泛向各园区、镇(街)和有关市直部门等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删减或补充项目、更新文件依据等。经过多次沟通和完善,整理并形成了《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省、市级保留项目清单(第一批)》。2021年12月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和〈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省、市级保留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对我市保留的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二、对有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课后服务”等有关建议的回复。截至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参与学生人数为68.1万人,参与率84.1%。每周参与人次达到225.9万人次,平均每人每周参加3.3天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的开展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为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待遇,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教师课时补助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明确了对教师的补助标准,并鼓励学校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实施多元激励举措,提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此外,为了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局印发《关于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专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遴选出本区域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学校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对“白名单”机构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机构、项目课程补充学校课后服务。未经公开遴选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入校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文件明确要坚持公益属性原则,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为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省有关文件要求每周引入第三方开展课后服务时长不得超过周课后服务总时长的三分之一。

  (二)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方面建议的回复。下来,我局将进一步科学合理设计安排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摸排我市教师继续教育评培训工作现状和成效,积极借鉴学习周边城市的先进做法,切实做好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量,为我市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

  (三)关于“在市教育局层面,希望能够更严格地执行“进校园”事务清单的执行。”的回复。下来,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央、省有关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要求,严控外部因素干扰学校教育教学,把好准入关,严格把握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要征得教育部门同意后按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要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有关工作要求,未列入教师减负保留清单的项目、未经审核通过的事项不得进入学校。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明确社会事务进校园有关要求。

  (四)关于“有关部门能够在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同时,也从关心教师的心理状态和身体健康角度出发,多给教师一些人文关怀。”的回复。我局历来重视教师身心健康,通过多方式给予教师关怀,要求学校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教师权益。每年教师节我局均组织隆重的庆祝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学校工会、妇联工作,加强工会、妇联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更好地为广大教师服务。

  除做好上述工作外,下来我局还将根据我市有关工作实际,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把好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等四类事项的准入关,动态调整进学校清单,并加强监管和督导工作。一是完善清单动态调整,优化监管措施。压实工作职责,一方面,跟进各事项(工作)的立改废,动态调整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减负保留清单内容。另一方面,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有关监管责任,规范管理,有效推进减负工作。二是加强监管与督导。加大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监管力度,层层落实职责,责任到位。定期与不定期督导相结合,加强教师减负工作督查,杜绝不在清单内或未经审批报备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进入校园,对工作不负责、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以上是我局对《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性事务负担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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