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7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2020年3月,我市正式启动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根据2021年东莞市教育局制定《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至2023年,我市各园区、镇街至少办有2所镇办公办幼儿园;至2025年,我市各园区、镇街镇办公办幼儿园不少于3所,“十四五”期间新建扩建和回收改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

  随着教育扩容和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市幼儿园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逐步扩大,保教队伍素质和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学位供应量稳步提升。尽管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原因,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相对义务教育和其他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在我市发展相对滞后,仍存在“入园难、入园贵”的情况,加上入户政策调整和生育政策变化带来的冲击,我市学前教育学位特别是优质学前教育学位的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二是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总量少。优质的学前教育将极大影响人的一生,但目前各级政府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与九年义务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投入相比,地方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的总量和比例偏低。

  三是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良莠不齐,流动性大。我市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教师,普遍存在学历低、职称低、收入低的现象,相对比例的幼儿园教师都没有评职称。此外,由于工资待遇普遍偏低,使得幼儿园教师这一职业缺乏吸引力,难以吸收高层次人才加入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优质师资补充困难,同时也难以留住优秀的人才。

   法:

  一是适当提高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议市镇两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经费适当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大对学前教育办学的补助力度,保障学位新增需求、幼儿园区硬件建设、教职工工资待遇提升等等,让学前教育领域从业者更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二是积极探索实施学前教育联合办园、集体办园模式。在部分条件成熟的镇街选取试点,探索委托优质民办教育机构或优质公办幼儿园实施“托管”办学模式。同时,倡导我市各园区、镇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公办园建设模式。

  三是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和地位。适当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和津贴,以吸引并留住更多优质的学前教育人才。同时,建议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引导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之余自我提升,提高学历水平和教学技能。此外,建议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宣传力度,适当增加幼儿园教师受表彰的机会,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

提案者 蔡玲霞,张敬智,王晓强,尹志强,刘贺贤
部门答复

市教育局:

  送来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2302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提案提出了加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一系列建议,包括:一是适当提高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二是积极探索实施学前教育联合办园、集体办园模式;三是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和地位。其中涉及财政职能的是建议市镇两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经费适当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大对学前教育办学的补助力度;适当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和津贴,以吸引并留住更多优质的学前教育人才。经研究,对涉及财政职能问题,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市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市财政从2012年起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促进幼儿园规范化建设,鼓励创建等级幼儿园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实施学前教育第一期和第二期行动计划期间(2012-2016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约1亿元,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期间(2017-2020年),市财政约投入5.06亿元(每年约投入1.27亿元)。2021-2023年期间,市政府同意安排我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三年共约2.7363亿元,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和集体办幼儿园教师达标奖补、新评市一级幼儿园奖励以及对新建、回收、改扩建增加公办学位给予一次性补助等项目。同时,根据我市“十四五”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东府〔2020〕83号)从2021年起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调整为属地镇街承担,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近期,我局积极配合贵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教〔2023〕1号)、研究草拟了《东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等制度性文件,下来,我局将配合贵局落实好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镇街,确保我市学前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


尊敬的蔡玲霞、张敬智、王晓强、尹志强、刘贺贤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经综合了市财政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加大投入,积极推动公办园建设,扩充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多措并举,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加强统筹规划。2021年出台《东莞市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建立了提前5年预测学位需求、提前3年规划学校建设、提前1年落实学位供给的“531”学位动态供需协调机制,明确 “十四五”期间新增公办园学位3万个。2023年修订《东莞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条件和程序,加强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和管理,大力推进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建设。截至2022年,我市共有幼儿园1269所,可提供学位达47.4万个,全市实际在园幼儿38.4万人,可满足群众入读幼儿园的需求;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937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共计可提供学位34.1万个。含创新方式扩充的公办学位,我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13%,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3.31%,完成了“5080”任务,有效地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全市有省市一级幼儿园693所,占比54.61%;有省规范化园1246所,占比98.19%。二是大力推进公办园建设。近年来,我市每年与镇街(园区)签订任务书,落实公办园学位建设任务,将公办园建设纳入市民生实事和政府硬任务,纳入镇街领导班子考核、教育履职考核内容,建立月报和定期通报制度,促进各镇街(园区)新建扩建一批公办园。鼓励镇街积极探索村建镇办等多种方式新增公办园学位,引导镇街将租用政府、集体物业举办的民办园回收办成公办园,落实《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2021年印发《东莞市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补助实施方案》,设立1.2亿专项资金,连续3年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和回收改建的公办园学位分类给予一次性补助,有效调动各镇街和村集体建设公办园的积极性。2021-2022年两年均超额完成公办园年度建设任务,共新增公办园学位1.58万个。三是创新公办学位供给方式。为满足不同阶层家庭的需求,我市在推动公办园建设的基础上,通过以公办园为龙头成立幼教集团、与民办园合作设置公办班、购买民办园学位、补贴辖区适龄儿童入读民办园等方式扩充公办学位。2022年全市通过创新方式扩充公办学位13.09万个。

  二、加强管理,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一是加强教研。建立“一二六”联动教研管理体系,以市教育局教研室为统筹,发挥名师骨干团队和市幼儿教育研究会两大教研团体力量,分六大教研片开展教研联动,实行区域教研责任制,带动全市33个镇街(园区)开展区域协作教研和园本教研,有效地实现优质资源区域共享,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均衡发展。二是开展项目研究。全面启动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开展211个子项目研究,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以不同的切入点扎实推进课程游戏化纵向研究,已征集遴选5000多个优秀游戏活动案例资源,形成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的东莞路径,多个案例获省级奖励。目前,我市有12个幼儿园课程项目被确定为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有4个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研究项目,2个省学前教育学科教研基地、园本教研基地。三是推进集团化办学。积极发挥公办园的示范引领作用,采取名园+分园、公办+民办等方式,组建幼教集团,通过一体化管理、跟岗带教、派驻骨干、联合教研、共研共享等多种方式,促进新开办幼儿园高起点办园,薄弱幼儿园快速提升。2023年起,建立分类评估机制,研制幼儿园教育集团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评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目前全市有幼教集团19个。

  三、加大投入,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近几年来,我市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在东莞市学前教育第一期和第二期行动计划期间(2012-2016年),市财政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投入约1亿元经费,用于补助普惠性幼儿园、奖励等级幼儿园等。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2017-2020年),财政共投入5.06亿元,四年平均每年约1.2亿元,用于对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以及优质等级园进行补助奖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2021-2023年期间,市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共计2.7亿元,用于普惠性幼儿园的教师达标奖补、市一级优质园奖励以及对新增公办园学位进行一次性奖补等。与此同时,从2021年起,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每生每年500元)调整为属地镇街财政承担,进一步加大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四、高度重视,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地位。一是明确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我市于2018年1月印发《关于印发<东莞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和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明确“确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为不低于东莞市企业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并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二是施行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制度。我市自2015年以来实行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发放从教津贴,累计对超过7.14万人次民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发放从教津贴约1.94亿元,其中2022年向超过8300名幼儿园教师发放从教津贴3825.78万元,最高发放10200元/年/人。三是加强公办园教师待遇保障。202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办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引导镇街(园区)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四是定期表彰先进。把幼儿园教师纳入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推选认定范围,挖掘幼儿园教师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

  五、加强培训,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一是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学历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强师工程”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提升学前教师专任教师的高一层次学历水平,采取压实镇街工作责任、将提升任务落实到园到人、落实学历提升财政补助、严把新招聘教师入口关、建立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学前教师专任教师的大专学历比例由2015年的64.70%提升至2022年的95.86%。下来,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在2025年前将学前教育专任教师的大专学历水平提升至98%。二是基本实现幼儿园专任教师全员培训。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幼儿园教师培训的要求,组织幼儿园园长、中层干部、专任教师、保健保育人员培训,实现培训全岗位覆盖,基本实现幼儿园专任教师全员培训。2016-2022年,我市共投入幼儿园教师培训市级专项经费2155万元,举办专项技能培训共培训22225人次,网络远程培训共培训235319人次。三是初步构建教师成长阶梯。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省级名园长工作室1个、名师工作室3个、市级名园长工作室20个,名师工作室30个,学科带头人63名,教学能手200名。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广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愿望和需求。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以及提供的宝贵意见。

  承办人姓名:汪涛

  联系电话:23126019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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