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68)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保外请服务的建议

目前,东莞全市约有初中238所(其中公办约60所),小学490所(其中公办约209所),幼儿园908所(其中公办约223所),总计约1636所(其中公办总计约492所)。根据《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加强对校园门口和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的治安巡逻,对校园周边区域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50米内安排警力重点守护。

  根据以上规定安排,各学校至少得配备2名警务人员(保安或辅警),根据与公安系统治安大队相关领导调研,目前各学校上下学期间均配备了警务人员(辅警),按照学校每日2次上学2次放学,每次安保人员2名,每天就是8人次,每次约1-1.5小时,每日在上下学期间总约维护治安8-12小时(2人共计),按照公办总计492所计算,每天需要安排警务人员约3936人次。虽然治安效果得到一定的保障,但对警务人员的资源造成一定的浪费。因为警务人员还可以处理社会其他治安,协助民警开展各项民事工作。

   法:

  建议全市将各学校在校安保(含上下学)相关事项外请专业安保团队,这样一来,有以下三大好处:

  一、安全问责清晰化

  外聘专业校园安保团队后,针对校里、校外上下学周边等发生的、有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安全问题,可提前做出预设、处置等方案。有效避免伤害中小学生的恶性事件发生

  二、原有警务人员的资源更大化发挥

  外聘专业校园安保团队后,现有的往日负责各学校上下学期间学生安全的警务人员,便可抽出身来,处理民事案件、各类执法、巡逻、检查等工作,有效实现各地公安分局警务工作者的价值最大化。

  三、更加系统、全面专业化保障全市各校师生安全

  1.外聘专业校园安保团队后,对于我市各中小学生的在校、上下学期间的安全问题加上了一个重要安全筹码,对于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做了更加细致、全面的防护,可以有效使得东莞市的青少年儿童能平安、顺利、安心度过一个美好的童年。

  2.专业团队可以根据各所学校环境、区域、硬件等方面的不同,针对性的计划出各自负责的学校的有关一切安保的工作,如培训、演练、考核等。

提案者 桥头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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