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63)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品质的建议

随着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职业院校的师资质量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2022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可以预见,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职学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势必将成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指标。东莞市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打造品质教育,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一、东莞市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到2022年为止,东莞市中职学校共有“双师型”教师 1199 人, 占专业课教师的 57.45%,超过教育部规定职校“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在数量上,东莞中职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已经取得成效。但是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关注。

  1.“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还不健全

  尽管“双师型”教师的提法较早就出现,但在《通知》出台之前,教育部门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对认定的范围、内容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目前我市职校“双师型”教师的数量还值得商榷。

  2.“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还有待提高

  大部分“双师型”教师没有接受过企业岗位项目的实践锻炼,导致专业教学中经常出现知识技能与企业人才需求不对接的问题;双师型”教师认证方式之一是获得双证书,但技术迭代更新太快,部分“双师型”教师对专业发展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缺乏认识和理解,不一定完全能胜任双师型教学任务。

  3.“双师型”教师队伍还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部分教师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后,只是把认定结果看成一个荣誉,并没有把专业技能应用于教学。同时,多数学校也仅仅把培养“双师型”教师看作提升学校指标的要素,甚少考虑利用“双师型”教师产生教学效能。总体而言,我市“双师型”教师队伍对中职教育的发展还没有发挥出明显的作用。


   法:

  1.尽快落实“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按照《通知》的精神,以中职院校为认定主体,按新标准对“双师型”教师进行重新认定。认定程序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认定单位应及时更新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2.尽快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体系

  一是要优化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准入和聘用制度,完善中职学校聘请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二是组织公办中职学校外出知名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以实操技能和授课能力为标准,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有教学潜质的教师。三是加大“双师型”教师引进力度,对副高职称和中级职称且具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实行人才引进,对外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公办教师通过等额考核后办理调入手续。四是积极组织中职学校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培训,切实提升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五是为“双师型”教师提供更多的定岗实践机会。如建立职业院校教师顶岗实践基地,使“双师型”教师企业实践常态化开展。

  3.尽快出台激励政策

  应强化激励,让“双师型”教师有地位、有尊严,引导鼓励更多教师积极钻研业务,努力成为更高层级的“双师型”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优评先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在课时费标准方面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

提案者 陈佰满
部门答复

陈佰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品质的建议》(第2020263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人社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落实‘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建议的答复

  2023年3月,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了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机构。当前,国家、省还未出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广东省教育厅正就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征求意见。待省出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后,我局将相应健全相关工作措施,按上级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二、关于“尽快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体系”建议的答复

  我局重视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在组织中职学校教师参加国培、省培的基础上,鼓励学校组织教师到知名高校进修培训,考取、申报各类专业技能证书、资格证书。同时建立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申报讲师职称需“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种)中级(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近五年有行业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申报高级讲师职称需“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工种)高级(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任现职以来近五年有一年以上(可累计计算)行业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的政策,鼓励专业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和参加专业技能证书考试。

  我局重视公办中职学校教育人才的引进。2023年上半年组织公办中职学校赴陕西、湖南、江西等地高校举办了3场招聘会,共招聘了中职专业教师 38名,今年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拟组织中职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举招聘会,拟招聘专业教师45名。同时,近年我局加大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每年举办两次公开引进人才,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教师。下来,我局将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优化措施和程序,吸引更多的高素质教育人才投身东莞职业教育。

  三、关于“尽快出台激励政策”建议的答复

  目前,我市在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教师培训等方面已执行相关政策给予“双师型”教师政策倾斜。学校在评优评先方面可对“双师型”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当前中职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政策,中职学校自行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学校可根据实际设立课时津贴补贴项目,课时费标准由学校确定,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7日


市教育局:

  陈佰满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品质的建议》(第20230263号),经研究,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组织公办中职学校外出知名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的建议。

  近年来,贵局已多次组织我市公办学校赴北京、武汉、西安、广州等部属师范院校开展教师专项招聘,其中我市公办中职学校也有参与外出专场招聘,顺利招聘一批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工作,建议贵局下来根据工作实际,定期组织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开展外出招聘。

  二、关于“加大‘双师型’教师引进力度”的建议。

  2019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开通了绿色通道。近年来,贵局已组织我市公办学校开展多批次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但公办中职学校引进人数较少,建议贵局下来进一步用好中职学校剩余编制,加大‘双师型’教师引进力度。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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