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037)关于善用金融工具,打造东莞金融强市的建议

  金融的根本功能在于联结资金供求,配置社会资源。金融不仅通过资本集聚和配置促进地方经济增长,还作为一个高增长、高附加值的产业在产值、税收、就业等方面为地方经济增长做出直接贡献。

  近年来我市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总量位居全省第四,截至201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虽然增长较快,其占GDP的比重和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与往年有明显提高,但4.13%和8.56%的比重仍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金融产品结构单一,存在较严重融资结构失衡,融资过度依赖于银行体系,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严重失调。

  办    法:

  目前,东莞要大力改善融资结构,利用多种融资工具,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降低企业对银行的过度依赖。

  1.鼓励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企业在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交易股权,加强资本与技术的对接。

  2.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政府应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投建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要给予政策支持,提供便捷服务。

  3.做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通过财政投入、吸收社会资本和自身循环等方式,逐步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

  4.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为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降低创投机构投资风险,吸引创投机构对我市中小型科技企业进行投资,政府应设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

  5.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参与大型骨干企业并购重组,为企业提供先进的治理经验和其他增值服务。支持股权投资机构通过产权交易所等要素市场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拓宽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

  6.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推进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目。鼓励和支持企业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拓展债券业务,支持本地证券公司积极参与区域性债券市场的建设,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鼓励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

  7.发展融资租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积极引进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非银行系租赁公司,形成聚集效应。

  8.推进信托产品和业务创新。鼓励信托公司开发证券类、投资类、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等信托产品,开展与企业吞并、收购、重组有关的投资银行业务,探索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支持信托等直接融资型创新业务。

  9.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推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鼓励银行开展专利、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促进知识产权增值服务体系建设。

  10.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规模大、实力强的证券、期货公司以及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落户我市。支持资质好、执业质量高的中介机构,优先参与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和拟发行债券企业的专业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对新落户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并对其承担的租赁费、契税、房产税等办公用房支出给予一定的补贴。  

提案者 卫三芳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卫兰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善用金融工具,打造东莞金融强市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要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情况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企业上市一直以来是东莞经济发展的短板,2009年以前只有3家本土企业上市,和东莞的经济社会地位很不相称。东莞市委市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把推进企业上市、通过上市融资做大做强作为培育创新体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我市在2006年底、2007年初分批组织优秀企业赴江阴市考察取经后,进一步强化以冷晓明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逐步建立起29个部门对上市后备企业的绿色办事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加大推动企业上市力度;先后颁布了《东莞市鼓励企业上市办法》和《东莞市培育企业上市操作规程》,从多方面鼓励、扶持优质企业上市;编印了《东莞市企业上市工作指引》,普及宣传企业上市工作;建立起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和评审认定制度,出台了《关于解决上市后备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对上市工作进度较快的后备企业,建立起领导走访、现场办公制度,通过上市后备企业绿卡、专项工作申请表和一事一协调等方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为上市后备企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从2008年起,我市一共评审认定了五批共58家上市后备企业,并初步形成上市后备资源的梯次结构。自2009年以来我市共增加7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共约60亿元,对我市其他拟上市企业起到了明显的示范效应。目前,我市已有11家企业在A股上市(其中锦龙股份从清远迁入)。在众多后备企业中,有2家已经通过发审,正在等待挂牌上市;有8家企业上市材料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正在等候审核;还有一批企业正在积极进行改制和上市辅导。今年以来已有5家企业上报上市申请材料,预计全年将有6—8家企业上报上市申请,3—5家企业挂牌上市。

  随着我市产业升级转型工作的推进和上市公司的良好示范效应,估计我市将涌现更多有上市意愿和条件的后备企业,特别是一些转型后的合资企业,数量较多,企业实力较强,上市潜力巨大。我们将继续发挥我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协调和服务,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继续做好挖掘培育上市资源、服务企业上市工作。继续积极举办“企业上市工作论坛走进镇区”活动,筛选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拟上市企业质量,加大扶持企业上市工作力度。今年下半年将争取召开我市第六批上市后备企业现场评审会,着力打造东莞上市板块,扩大直接融资比例。继续做好与深交所、省证监局、省金融办等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争取有关部门继续大力支持和加强指导我市企业上市工作。

  关于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的问题

  目前,根据《东莞市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东府办〔2012〕32号),市财政按照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发债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给予年利率2%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近期,由金融局会同东莞证券公司正研究发起中小企业集合债有关工作,虎彩印刷、金叶珠宝、远梦家居用品等3家中小企业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正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三、关于创业投资有关工作

  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迟滞、高端中介服务以及资本市场人才缺乏,是我市目前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的瓶颈,特别是股权投资领域。因此,为加快推动我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我们把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业作为突破点。

  一方面,我们在参考深圳市做法为主的基础上,今年将尽快出台《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鼓励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健康发展,力争使我市形成股权投资基金业的集聚区,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的成长型企业,支持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目前该文件已出初稿,预计6月份可出台。

  另一方面,我们将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和国内著名的基金公司合作设立若干投资基金,带动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业的发展。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东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预计可6月份出台。在这个框架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模适当,杠杆效应,稳健推进”等原则,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着手挑选国内规模较大、品牌效应良好、投资能力较强的基金公司合作,本着先易后难原则,在我市参股设立若干投资基金(公司)。近来我市已经和深圳创新投资集团、中小企业(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洽谈有关合作事宜,并达成了良好的共识,有望第二季度落实有关合作事项。财政出资参股的基金重点投向《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东府办〔2012〕8号)提出的重点培育和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生物产业、新材料、环保节能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东莞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集成电路(IC)产业、物联网产业、光伏产业、LED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高技术服务业以及传统产业的高技术改造等。

  四、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随着我市上市企业的不断增加,着手筹建成立东莞市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加强上市企业与后备企业之间的交流,加强组织上市企业的交流学习,为上市企业积极提供学习、产业、技术等多方面信息,促进上市企业做强做优,成为行业龙头。

  五、关于融资租赁、信托产品和业务创新、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创新,我市相关金融机构近年来已经积极探索,但由于相关金融法规的滞后性以及金融机构出于安全性考虑,融资租赁和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进展不快;东莞信托近年来在产品创新、业务创新方面已经有较大进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促进我市打造金融强市工作。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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