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12)关于改善东莞市区道路建设,构建品质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议

  在东莞市级层面处于千万人口和万亿GDP城市“双万”新起点的背景下,《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东莞市综合交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优化综合交通资源配置,高品质打造交通强国城市范例,助力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持续加快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高品质规划建设和全周期精细化管理服务并重,扩大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运输服务质效,以交通品质提升为牵引推动城市品质提升。
  东莞市在道路现代化建设进程上已开展多年,但与城市道路绿植规划逐渐产生冲突和问题。城市道路行道树存在遮挡标识路牌、交通指示信号灯、照明路灯的现象,严重破坏道路交通的安全性。例如:莞深高速出口转向东莞大道处的V形路口,标识标牌和行车视线受到树木的遮挡,导致交通事故的现象频频发生。此外,在行道树日常修剪工作中,选在道路使用高峰期进行的情况多次发生,交通堵塞现象因此也频繁出现。


   法:

  一、 加强对道路行道树位置选择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把控标识路牌、交通指示信号灯和照明路灯附近的绿植种植情况,加大力度排查现存的遮挡现象并及时做出整改工作,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二、 加强对道路行道树树种选择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分析并筛选行道树的树种,应优先选择好打理、易修剪、少落叶的树种。
  三、 完善对道路行道树修剪工作的规划和安排。落实对行道树修剪工作进行的管理,日常修剪工作时间应选在错峰时间进行,避免加剧上下班道路使用高峰期的堵塞情况。

提案者 陈柱安
部门答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柱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东莞市区道路建设,构建品质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议》(第2023021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警察支队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标准指导镇街
  针对树木遮挡交通标志的问题,我局2023年3月印发《东莞市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东莞市城市树木修剪简章》,指导各镇街做好修剪工作;2019年9月印发《东莞市城市道路行道树树种与种植养护管理指引》,并组织各分局对行道树选取、种植、修剪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加强监督持续督导
  我局针对树木遮挡交通标识标牌的情况,计划每季度对各镇街进行抽检,发现存在遮挡的情况将下发整改通报,并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
  三、出台规定规范作业时间
  2021年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管领域占道作业时间的通知》,明确路灯市政养护作业车辆的具体日常作业时间,同时,针对特殊情况(如路灯倒塌、路面有坑洞、井盖丢失等影响交通安全情况)需在高峰期进行抢修的,应先经交警部门及道路管理部门同意后,按交警部门、道路管理部门确定时间进行,同时,施工时尽量少占用车道,以确保减少对交通通行影响。
  四、加强与交通部门协调沟通
  日后新设置的交通标志牌选址问题,我局将积极参与,并充分考虑新置标识标牌的周边环境,提倡多杆合一,优化城市景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交警支队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有关安排,我支队是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212号政协提案《关于改善东莞市区道路建设,构建品质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市交警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到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当中,利用“道路隐患采集处理管理平台”,结合道路现实存在的隐患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交通拥堵的情况应排尽排,如实上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推动道路管养部门、各镇街和园区职能部门开展治理。2022年至今(2023年3月),共排查治理行道绿植遮挡交通标识路牌、交通信号灯、照明设施等隐患142处。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全力配合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做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道路绿植规划、养护等,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和管理,不以“患”小而不“治”,消除视线盲区,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出行品质。


交通局
市城管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陈柱安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东莞市区道路建设,构建品质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一点“加强对道路行道树位置选择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的建议。根据职责分工,国省县道和市属城市道路车行道及交通设施养护工作由我局负责,绿化管理由贵局负责。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我局下来将加强巡查,如发现存在绿化遮挡标识路牌等情况,将按要求报送贵局,由贵局落实修剪整改等工作。
  二、鉴于其他建议不涉及我局工作职能,建议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办理单位 交通局,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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