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31)关于在建筑领域加强节能降碳助力“双碳”目标的建议
我国建筑全过程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45%,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0.6%,由此可见在建筑领域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由之路。
  近期,市住建局发布了《东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在绿色建筑及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诸多任务目标。虽然我市历来对于绿色建筑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执行都较为重视,但就实际执行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来看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1.政府部门间协同不足。“先规划、后建设”,目前规划相关政府职能在自然资源局,而建设相关政府职能在住建局,两部门对于绿色建筑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重视程度不同。2.绿色建筑施工及运行阶段缺乏效果反馈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市就已经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满足国家相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且施工图审查也将绿色建筑设计纳入审查内容,因此在设计阶段满足绿色建筑标准已没有什么障碍,但是对于相应的绿色建筑指标的验收及运行阶段的后续效果评价一直缺少相应的反馈机制,这样很容易造成一种“绿色伪装”的假象。3.绿色建材品牌推广力度低。我市大力发展节能绿色建筑已有十几年,围绕着绿色建筑所需的相关材料形成的知名品牌却寥寥无几。4.绿色低碳生活宣传较少。绿色低碳生活在市民生活的具体实践相关的宣传还有待深入。广大市民虽已对于绿色低碳的概念如雷贯耳,但如何具体地在生活中实践还缺少相应的指导,尤其是社会面组织相关的主题宣传活动还不够多。
  
办    法:
  1.建立绿色建筑建材品牌库,推荐使用绿色建筑建材品牌库内的产品,并基于品牌库产品推广一些绿色建材示范工程;对一些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建材类别进行严格管理,并强制要求本市绿色建筑使用此类建材应选用品牌库内的品牌。
  2.规定所有新建绿色公共建筑的运行能耗数据都应纳入一个统一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平台或升级本市已有的能耗监测管理平台,对于实际运行能耗明显较优的绿色建筑进行表彰,对于实际运行能耗明显较差的建筑应组织专家对其绿色建筑设计和实施进行重新评估,若有问题应进行整改。对于一些建成年代较早的建筑,尤其是政府及事业单位管理的建筑,应进行能耗采集智能化升级改造,对于能耗水平较差的建筑应及时做进一步节能改造。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
  3.充分利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创新资源,开展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和核心装备。组织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编写相关的宣传资料,并组织相关宣传人员深入到基层社区进行宣贯。组织节能周、低碳日、低碳环保大赛等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中小学生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教育实践活动,从小抓起,提升中小学生节能降碳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系统化完善绿色建筑监管措施。在规划阶段,由规划局结合《东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太阳能利用指标(如光伏发电容量或光热利用面积);由住建局建立绿色建筑材料设备品牌数据库,对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涉及到的各类建筑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分类,并对其中部分重点产品要求凡用于我市绿色建筑的此类产品应当到该数据库备案;依托我市住建局组织的绿色建筑专家库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已运行绿色建筑进行抽查。对明显不合格者要求进行整改,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总结,如果涉及到建筑材料设备质量问题的,应上报数据库做相应处理。对于连续一定次数抽查到同一品牌的建筑材料设备且都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可以择优进行全市推广宣传,反之可以考虑列入市场禁入品牌。推动建设单位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
提案者 王磊
办理方案




部门答复

市住建局:

王磊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建筑领域加强节能降碳助力“双碳”目标的建议》(第20230231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建议中第4点提及的“由规划局结合《东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太阳能利用指标(如光伏发电容量或光热利用面积)”,关于如何执行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在我局的审查过程中落实绿色建筑的要求的问题,我局与贵局一直有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目前的执行方法。考虑到绿色建筑的要求以建筑物为判断基础,规划条件只规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具体的建筑物功能、规模、及平面布置须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方可确定,决定由我局在核发规划条件时,提醒地块的开发建设应符合《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关于地块的绿色建筑具体要求由后继环节明确。建议继续沿用目前的做法,无需且无法明确太阳能利用指标。

其他建议与我局职能无关,建议以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专此函达。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


市住建局:
  根据安排,我局是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231号提案《关于在建筑领域加强节能降碳助力“双碳”目标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经与主办单位沟通、我局认真讨论,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一是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2022年利用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活动组织了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宣传周、绿色认证培训、绿色产品认证线上宣贯培训等3场活动,培训推广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技术规范、认证规则。利用局官微发送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推文3篇,宣传有关政策、产品目录等知识,推广绿色产品认证制度。二是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44家组织(企业)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03张,另有9家组织(企业)获得低碳、节水等产品认证证书24张。三是加强认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和违规使用绿色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督促有关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实施认证,落实认证主体责任,严把认证质量关,不断提高认证质量。
  针对该提案,我局继续加强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加大对辖区内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产品不合格后处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绿色建材产品的行为。二是继续宣传推广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推广实施绿色产品认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和获证产品推广应用等。鼓励绿色消费,支持绿色发展。加强认证监管,持续开展包括绿色产品认证在内的认证活动监管,整治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高认证质量。
  特此回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政协移交的《关于在建筑领域加强节能降碳助力“双碳”目标的建议》(案号第20230231号)收悉。
  该提案建议第三条提出:充分利用骨干企业的创新资源,开展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和核心装备。经研究,我局针对该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骨干企业严格能源管理
  长期以来,我市建材领域骨干工业企业研发并使用一批节能降耗技术,在能源管理方面成效显著。例如,我市信义、南玻、台玻等平板玻璃龙头企业均实现清洁生产,安装使用了一批达标排放设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优于限额基准水平,并建有自发绿电进一步减碳降耗。
  二、积极发动申报项目奖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3〕10号)工作部署,今年2月我局积极宣贯政策,组织南玻申报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项目,申请补贴金额超600万元。目前,该申请通过省工信厅审核,已上报工信部审定。
  三、强化监管推动绿色发展
  结合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及《“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12号)、《东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发展规划,我局将继续做好建材行业规范(准入)条件的核查工作,督促企业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符合行业规范各项要求。结合《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2版)》,鼓励建材工业推广应用“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的技术和产品,推动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关于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建议
目前,国家、省已经出台有关绿色建材认证的相关流程及要求。经我局初步摸查,获得该认证的本市绿色建材企业数量仍较少。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下一步将现有的佛山市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平台升级为广东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促进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待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发布后,我市将依托广东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本土建材企业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强绿色建材产品推广,推动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参与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使用绿色建材,鼓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二、关于将绿色公共建筑纳入能耗监测平台的建议
我局早在2010年开始搭建我市建筑能耗监测云平台中心,2014年完成系统升级,截止目前累计纳入系统的建筑约140栋。市发展和改革局在节能审查阶段要求新建项目投产前应按照能耗在线监测数据对接有关要求接入东莞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此外,我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对我市民用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开展常态化能源消耗数据年度统计工作;推进镇街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基本掌握我市建筑能耗水平。
下来,我局依托现有供电、供水、供气数据平台,继续开展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消耗数据年度统计与更新常态化工作。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研究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工作。鼓励采用大型公共建筑“业主自建+数据共享”模式进行建筑运行能耗及能耗监测管理。选取大型绿色公共建筑项目开展绿色性能后评估工作,推动能耗水平较差的公共机构建筑开展节能改造。
三、关于引领技术研发和加强绿色生活低碳宣传的建议
一是推动技术研发工作情况。我市建材领域骨干工业企业研发并使用一批节能降耗技术,在能源管理方面成效显著。例如,我市信义、南玻、台玻等平板玻璃龙头企业均实现清洁生产,安装使用了一批达标排放设备,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优于限额基准水平,并建有自发绿电进一步减碳降耗。市工业信息局积极发动企业申报重点新材料试点项目奖补,推进技术创新。
二是绿色生活低碳宣传工作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各领域职能部门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优秀节能实践推介、节能低碳知识讲座、绿色节能建筑项目观摩、绿色建筑设计比赛、绿色低碳消费和绿色低碳出行引导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
下来,一是市工业信息局将继续做好建材行业规范(准入)条件的核查工作,督促企业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符合行业规范各项要求。结合《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2 版)》,鼓励建材工业推广应用“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的技术和产品,推动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是继续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好我市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届时请您及时关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民广泛深度参与,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我局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体,深入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强对绿色建材宣传推广,多矩阵多途径显著提升宣传效果。
四、关于完善绿色建筑监管措施的建议
一是我市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情况。我局印发《东莞市绿色建筑设计要点》《东莞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东莞市绿色建筑监管技术要点》技术指导文件,发布《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21〕5号),明确绿色建筑在各阶段相关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自然资源局在核发规划条件时,提醒地块的开发建设应符合《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注明绿色建筑等级,由于当前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规范要求仍不够明晰,且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建筑结构形式等有较大关系,当前难以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相关指标。
二是绿色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情况。我局明确绿色建筑材料、构件严格按照《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场验收。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件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复验。2022年至今,全市绿色建筑材料检测合格率为100%。
下来,我局将开展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研究,进一步研究明确相关要求,推动项目在设计方案、施工图中落实相关技术指标;开展对绿色建筑的运行使用情况开展后评估抽查;继续加强对绿色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加大对辖区内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产品不合格后处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绿色建材产品的行为。


办理单位 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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