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10)关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护航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并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并深刻指出,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既是维护公平竞争、诚信守法、创新发展营商环境的基本保障,也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创新是发展的“原动能”,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东莞逐渐从生产要素驱动城市发展向创新要素驱动发展转变,已发展成为一座兼具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升级以及区域创新发展的城市。2023年2月,东莞市政府“一号文”印发《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突出以制造业当家,聚焦“科技创造+先进制造”。实践证明,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既是当前推动东莞区域经济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充分释放城市创新创造活力的长远之举。
  随着东莞新兴产业培育和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的蓬勃发展,涉知识产权类纠纷及刑事案件将呈逐渐增长趋势,亟需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相应加大对原始创新成果保护,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并以此来为我市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实现知识产权赋能东莞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法:

  1.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宣传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翔实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成效,使版权意识、品牌观念、专利思维逐步深入人心。促进“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观念和法治社会风尚的渐趋形成。
  2.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推诉源治理。建议审判机关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仲裁委、行业协会、相关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行化行业自律,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3.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和自主性。第一,建议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高效、快捷地满足企业实际需求,激发本地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积极性,吸引外部创新资源与创新人才的入驻。第二,建议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执法效能,传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威慑力和震撼力。公安机关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执法力量,要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等,推动相关企业在经营合作中依法健康发展,避免不正当竞争和无序发展。第三,建议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合作制度,着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加强协同作战,集中整治,形成震慑。
  4.建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进一步通过普法宣传、案例宣讲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法庭为课堂、在办案中普法,提高当事人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当事人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改善侵权行为人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法律观念欠缺的普遍状况。

提案者 丁春波
部门答复

市场监管局

     丁春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护航的建议》(第2023021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一直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与南方日报(南方+)、东莞广播电视台(知东莞)等省、市主流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通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宣传窗口,开展各项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光明日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国家级媒体以“东莞高标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标题报道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市市场监管局8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案例被《南方+》《羊城晚报》《新快报》《大公文汇网》《凤凰网广东》《21财经》等省级媒体宣传报道;制作《千年莞香 地标珍品》公益宣传片,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通过官方微信视频号、南方+、知东莞、莞视频等多媒体途径首播,提高“莞香”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名度;组织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20场次,面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联合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律师协会面向我市进出口企业举办RCEP背景下东莞外贸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与保护专题培训会,线上参会人数达2385人,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举办知识产权进校园(东莞理工学院)、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众开放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典型案例研讨会等活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晚,在南城CBD的地标楼宇上演了“知识产权,全民守法”主题灯光秀,向社会公众传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在新华网、人民日报客户端、光明日报客户端、南方日报(南方+)、东莞日报等各级媒体发布知识产权相关新闻、推文近30条。通过持续宣传,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逐步形成“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观念和法治社会风尚。
  二、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推诉源治理”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诉调对接工作开展顺利,诉源治理形成合力。
  (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情况。在市市场监管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市中级法院的共同指导下,委托东莞理工学院组建了东莞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委会于2019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2021年7月在司法部门完成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自成立以来,依托东莞理工学院的资源和人才优势,调委会在工作机制和专家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制定完善了章程、调解办法、专家库管理办法、调解纪律等工作制度,截至2022年底分三批共聘任64名调解员,调解效能不断提升。调委会充分发挥“自愿、公正、专业、及时、便民”的人民调解优势,积极开展来自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委托的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1年参与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23宗;2022年参与调解知识产权纠纷278宗,同比增长126%。
  (二)版权调解组织建设情况。2015年11月,市司法局联合市版权局指导市版权协会成立东莞市版权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后升级为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有2个人民调解室,现有人民调解员14名,其中聘任调解员9名,版调委的委员和调解员均由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和处理版权纠纷经验的专业律师担任,主要负责引导调解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在有效预防和化解版权争议方面将发挥专业主导力量。建立调解专家库,由版权专业律师和公司法务担任专家库成员,为化解版权纠纷提供人才保障。版调委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增强版权管理水平,提升版权服务能力,推动版权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不断增强全市企业版权保护力度。2021年参与调解版权纠纷786宗;2022年参与调解版权纠纷606宗,被市司法局和市调解协会评为2021年度东莞市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三)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情况。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是以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地帮助平等主体的中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解决商事纠纷的常设调解机构,为中外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的一个专业性强、值得信赖的中立调解平台。2022年,共参与调解知识产权纠纷6宗。
  (四)仲裁机构建设情况。东莞仲裁委员会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我市唯一登记的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3月正式进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外受案,目前共聘任362名仲裁员,涵盖各领域。2022年,东莞仲裁委员会与东莞公证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结成合作伙伴,共同推进公证业务和仲裁业务融合创新,加强仲裁与公证的协同合作;共受理8宗知识产权类案件。
  (五)知识产权行业自律情况。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于2005年12月成立,拥有170多家会员单位,涵盖了行业组织、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2020年6月,被授予东莞市商协会共治促进科学市场监管工作试点单位和创新实干试点单位。2020年12月成立了专家库,目前在册专家35人。2023年1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协会设立维权援助工作站;4月,市市场监管局在协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协会在推动和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自律公约签署活动,2021年以来共有66代理机构签署《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自律公约》,有力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自律自治。
  (六)诉调对接建设情况。东莞法院一直致力于将知识产权案件纳入全市法院诉调对接“1+2+3”模式。即利用全市法院1个诉调对接中心和线上线下2个调解平台,协同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努力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实行全市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全面推行调解前置,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时邀请版权协会、版权调解委员会、音集协、音著协和娱乐协会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调解工作,运用特邀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完善“诉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成效显著。今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东莞第一法院设立“东莞调解许可服务站”,这是中国音集协在法院系统设立的全国首家服务站,该服务站将直接参与法院音像版权纠纷调处,双方建立起诉调对接、案件调查协作、信息共享和合作宣传等机制。接下来东莞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由法院、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调机制,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
  三、关于“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和自主性”的建议
  (一)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设。2019年12月,市市场监管局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市中级法院签署《关于建设巡回审判法庭的协议》,共同建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就近提供案件受理、诉调对接、远程审判、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查询咨询、接访答疑等诉讼服务,实现东莞案件东莞审理,为东莞及周边地区企业、群众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极大节约维权成本。2021年12月,在东莞巡回审判法庭成立以优秀法官命名的“刘培英法官工作室”。2022年12月,市市场监管局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签署《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合作框架协议》,提高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2022年东莞巡回审判法庭共处理知识产权案件3052宗,开庭审判19场次,审理案件35宗,接受咨询596人次。2022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供8宗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的证据材料和涉案物品,使得权利人相关司法案件得以顺利进行,有利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快速解决;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委托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共调解案件266宗。
  (二)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专项工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2022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累计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93宗,其中商标案件282宗,专利案件6宗,特殊标志案件5宗,罚没金额530.73万元;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140宗,同比增长55.56%,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佘某线上线下销售假冒“金霸王9V电池”案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疑难案例评析》中的指导案例。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在全市不同行业选取187家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示范点);选取厚街镇作为“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先行区”创建试点;编印商业秘密保护宣传知识手册5000份,加大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宣传。
  (三)完善“三审合一”机制建设。东莞法院已建立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机制,由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归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极大地统一了全市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特别是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研判,厘清知产民事侵权标准和刑事定罪标准的法律适用边界,准确把握裁判尺度。近年来,通过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的办理,大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包括“苹果”、“惠普”、3M等外国知名商标,以及小米、华为等国内知名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四)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近年来,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昆仑”、“蓝剑”等专项行动的部署,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纳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统筹推动全市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工作,2021年共立刑事案件347宗,破案303宗,刑事拘留676人,逮捕305人;2022年共立刑事案件281宗,破案219宗,刑事拘留438人,逮捕136人,成功侦破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及“飓风”“蓝剑”专案等大要案件一批,获公安部贺电2次,省厅贺电2次,打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
  (五)强化检察职能。近年来,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护航。2019年以来,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起诉1100余人,依法惩治了一批侵犯VIVO、OPPO、华为等知名品牌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2020-2022年,连续三年有案件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六)加强“两法衔接”。我市各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的移送环节衔接和信息共享。2019年12月,东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涉案物品保管处置、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等议题进行充分交流协商。2020年10月,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东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向公安部门移送知识产权案件60宗;2022年,共移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宗、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1宗。
  2021年,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国第17名,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在省对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中获优秀等级。
  四、关于“建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进一步通过普法宣传、案例宣讲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建议
  (一)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中的举措、机制和成效,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两级检察院积极谋划具有检察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4月20-26日活动期间,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并在庭审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布典型案例、参加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签订检企合作备忘录、在微信公众号转发保护文章、漫画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营造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二)市中级法院每年均评选当年东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发布,以此为契机宣传知识产权裁判规则,引导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同时,东莞两级法院联合行动,整合宣传力量,以4·26知产保护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如开展“走进法院”知识产权精品普法活动,组织法官到知名企业如维沃移动通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进行法治营商环境调研,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今年东莞法院发布了多篇具有普法宣传意义的典型案例,拍摄了形式活泼的普法小视频,开展了进校园、进企业等送法活动,对重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升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2月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制定了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开展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能、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强化驰名商标保护等重点任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产业竞争力提升。
  (二)市公安局:将切实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联动及信息互换、工作动态互通、风险排查化解互动等工作机制,形成紧密联动的“打防管控建”一体化生态链,持续保持严打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活动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护航东莞高质量发展。
  (三)市中级法院:将大力推进“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主导搭建公、检、法、行政机关交流平台,建立公、检、法、行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知产刑事审判中积极推广使用政法机关刑事案件一体化网上办案平台,实现线上提捕、移送审查起诉、换押等业务流转,并有效化解刑事案件送卷、换押等难题,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以智能化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协同效率,提高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效率。
  (四)市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锚定知识产权保护上下游环节,全面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刑事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不起诉案件移送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反向”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无缝对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讲好检察“故事”。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安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68号)政协提案收悉。政协委员丁春波同志的第20230210号提案通过大量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护航的建议,对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很有启发和帮助。现将全市公安机关严打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主要成效
  公安机关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执法力量,保护知识产权,为新发展格局保驾护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厅“昆仑”、“蓝剑”等专项行动的部署,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纳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统筹推动全市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工作,2021年共立刑事案件347宗,破案303宗,刑事拘留676人,逮捕305人;2022年共立刑事案件281宗,破案219宗,刑事拘留438人,逮捕136人,成功侦破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及“飓风”“蓝剑”专案等大要案件一批,获公安部贺电2次,省厅贺电2次,打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严打犯罪行为。强化警种联动、区域协作,对跨区域、系列性案件,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坚决摧毁犯罪窝点,坚决查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围绕为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坚持网上网下、人力技术结合,调动一切资源力量,充分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加强线索排查、情报研判,主动出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二)强化沟通联系。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协同作战,积极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其处于监管各类工商企业第一线、熟悉企业经营情况、掌握的行政处罚数据等优势,为公安机关深挖扩线,发现全链条犯罪线索提供有力帮助。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梳理重点关注企业,强化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方面信息共享,形成信息互通、联动紧密的良好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集中整治,形成震慑。
  (三)警企联动服务企业发展。深入开展“惠民利企大走访”活动,密切与高新企业、老字号企业、驰名商标注册企业以及纳税百强企业沟通协作,收集企业反馈的各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建立警企合作“备忘录”,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实行对账销号,最大限度倾听企业声音、回应企业诉求、打击假冒侵权犯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切实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联动及信息互换、工作动态互通、风险排查化解互动等工作机制,形成紧密联动的“打防管控建”一体化“生态链”,持续保持严打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活动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护航东莞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丁春波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护航的建议》(第20230210号提案)已收悉。提案中建议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严惩知识产权犯罪、加强普法宣传等,对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我院作为会办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范围,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关于丁春波委员建议的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问题。东莞法院一直致力于将知识产权案件纳入全市法院诉调对接“1+2+3”模式。即利用全市法院1个诉调对接中心和线上线下2个调解平台,协同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努力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实行全市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全面推行调解前置,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时邀请版权协会、版权调解委员会、音集协、音著协和娱乐协会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调解工作,运用特邀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完善“诉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成效显著。
  今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东莞第一法院设立“东莞调解许可服务站”,这是中国音集协在法院系统设立的全国首家服务站,该服务站将直接参与法院音像版权纠纷调处,双方建立起诉调对接、案件调查协作、信息共享和合作宣传等机制。接下来东莞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由法院、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调机制,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
  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源头回溯”治理机制,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关于丁春波委员建议的诉源治理问题。东莞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一直注重及时发现行业类案,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联动平台,通过政府、社会、行业多方力量,引导行业尊重知识产权,形成良性竞争,实现互利共赢。如: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就审理中遇到的行业性问题发布了《关于预防知识产权侵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提示》并通过媒体对外进行发布,同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版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版权协会以及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活动;东莞法院针对松山湖高新技术企业较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大的特点,整理了案件中发现的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教训,对松山湖管委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松山湖上市公司及高新企业代表进行宣讲等。
  下一步,东莞法院将通过提取、归纳类案的争议焦点和法律规则,形成示范性典型案例,并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发布和加大宣传,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各行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减少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三、实行三审合一机制,更严标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关于丁春波委员建议的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问题。目前东莞法院已建立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机制,由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归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极大地统一了全市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特别是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研判,厘清知产民事侵权标准和刑事定罪标准的法律适用边界,准确把握裁判尺度。近年来,通过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的办理,大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包括“苹果”、“惠普”、3M等外国知名商标,以及小米、华为等国内知名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院将大力推进“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主导搭建公、检、法、行政机关交流平台,建立公、检、法、行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尽量统一知识产权犯罪取证等办案规范,细化办案规则,建立统一、稳定、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接下来东莞法院将在知产刑事审判中积极推广使用政法机关刑事案件一体化网上办案平台,利用该平台实现线上提捕、移送审查起诉、换押等业务流转,并有效化解刑事案件送卷、换押等难题,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以智能化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协同效率,提高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效率。
  四、推动普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关于丁春波委员建议的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问题。东莞中院每年均评选当年东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发布,以此为契机宣传知识产权裁判规则,引导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同时,东莞两级法院联合行动,整合宣传力量,以4·26知产保护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如开展“走进法院”知识产权精品普法活动,组织法官到知名企业如维沃移动通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进行法治营商环境调研,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今年东莞法院发布了多篇具有普法宣传意义的典型案例,拍摄了形式活泼的普法小视频,开展了进校园、进企业等送法活动,对重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升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人民检察院
市市场监管局:
政协委员丁春波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护航的建议》(案号20230210)已收悉,我院高度重视,已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现会办答复如下:
 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水平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护航。2019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起诉1100余人,依法惩治了一批侵犯VIVO、OPPO、华为等知名品牌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有案件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二)坚持多方配合打造大保护格局,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和自主性
东莞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2022年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签订了强化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强化双方在信息共享、业务支撑、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并就个案移送标准和程序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开展常态化沟通,同时,加强不起诉案件移送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反向”衔接工作,构建司法、行政打击闭环。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区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滨海湾新区设立检察联络站,搭建司法服务绿色通道,以“小”窗口推动“大”保护。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
近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中的举措、机制和成效,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两级检察院积极谋划具有检察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4月20日至4月26日活动期间,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并在庭审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布典型案例、参加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签订检企合作备忘录、在微信公众号转发保护文章、漫画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营造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重点监督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推进重大、疑难、复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和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继续加强全方位协同,构建大保护格局。东莞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锚定知识产权保护上下游环节,全面加强跨部门协作,着力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一是认真执行与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备忘录工作规定,强化双方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同时,建立与版权局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强化双方在版权保护上的协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刑事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不起诉案件移送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反向”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无缝对接。
(三)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贡献普法力量。东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以法庭为课堂、在办案中普法,讲好检察“故事”。同时,加强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传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办理单位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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