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08)关于推动创新创业进一步融入湾区战略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得益于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良好,2021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6.2%,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00%,位居全省第二;高新技术企业数达7374家,居全省地级市首位。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东莞作为重要节点城市将深度参与“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同时也参与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同香港合作开发滨海湾地区以及在松山湖建设港澳青年创业基地。但目前整体融合发展的成效有待加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虽已不断进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港澳企业参与有限,未能充分凸显大湾区地域优势,且与广深港澳的协作发展水平有待更进一步加强。二是园区内部创新驱动力有限,难以支撑起科技走廊建设战略定位,具体表现在顶尖基础研究人才和团队匮乏、基础研究载体数量偏少、竞争承接国家科技项目能力不足、产学研合作有限等,现有产业链上制造企业“小而全”,除个别重点企业外,普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研发投入不足、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法:

  一、疏通科创企业投融资渠道
  在财政扶持方面。一是优化财政扶持资金结构,综合利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大中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等,提高资金支持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鼓励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组织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创业基金等政策性基金渠道,推动“双创”金融业务向覆盖大型企业、新兴中小企业、服务转型升级的模式发展。三是提供只针对符合科创发展方向项目的财政补贴和灵活税制。在金融配套支持方面。完善政企银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协助有融资需求的科创企业和创业企业同金融机构高效对接,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政策要求且具备创新能力、有一定发展前景的企业,合理满足其信贷需求,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二、完善高尖精人才引入措施
  一是促进科创人员自由流动,降低港澳科技人员在东莞创新创业成本,跟进国家加大科创人员的普惠性支持力度,扩宽港澳居民到东莞就业创业空间和机会。二是以政策激励扶持,招引顶尖人才。给予入选国家级别及省级人才分别以不同高额度的奖励,并在人才公寓、人才津贴等方面给予最大力度支持。三是招才招商结合,注重招大引强。引进大型企业的重点项目人才,在松山湖设立相关转化器,进而吸引更多同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入驻,聚集高端人才,形成产业深入发展的抓手和专业人才的“造血”基地。
  三、加强项目引进和产业衔接
  一方面,开展项目评优以针对性实施扶持政策。推动实现港澳科研机构竞争择优,参与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资助。同时,每年开展创业园项目评审,实现“人才+项目”同步引进,在通过评审的项目团队中,以优秀项目为重点,根据项目资源信息共享情况,科学安排入驻松山湖或创业基地。且给予入选不同等级项目不同金额的创业启动奖励资金,给予项目场地租金补贴,以及“三免五减半”(三年免税,五年实施减半税收)等类似的财税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做好产业对接和资源整合。力推项目转移研发生产,建设高标准的实验室和GMP车间,用于项目的研发、生产使用。充分整合东莞企业资金资源、厂房资源、人力资源等,引导东莞企业以多种投资方式,为项目实施注入源源不断的“血液”,推动项目合作研发和产业化。
  四、加大政府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加大开展“科创企业相关政策宣讲活动”,加强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及入园财政支持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到港澳地区宣传园区优惠政策等对外宣传,吸引企业入驻。同时,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和备案辅导等。

提案者 王耀球
部门答复

科技局
  王耀球委员:
  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创新创业进一步融入湾区战略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工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人社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疏通科创企业投融资渠道的建议。我市着力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推动完善科技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结合科技企业轻资产、无抵押物的特点,开发出高企信用贷、投联贷、科保贷、科技数据贷、科技e贷等新产品。2022年以来引导合作银行发放科技信贷5281笔,发放贷款215.8亿元,惠及企业3406家。引导企业申报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近1000项,拟补贴金额1800万元。二是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先后认定镇街、银行及相关孵化器科技金融工作站62个,对企业提供上门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推动和支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投融资论坛、科技项目路演等科技金融对接活动,帮助科技企业和科技创业者打通与金融资本对接的渠道。三是推动搭建科技金融平台。正在推动成立科技创业投资服务联盟,聚焦科技企业金融痛点,举办项目路演、走访交流等一系列科技金融品牌活动,助力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关于完善高尖精人才引入措施的建议。我市以重大平台建设和科技人才项目为契机,围绕产业发展用人需求推动招才引智工作。一是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引才聚才。依托散裂中子源大科学装置,吸引超过600名中科院科研人才常驻东莞。依托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集聚包括7名院士和33名海外人才在内共计1029名科研人才,同时吸引25个创新样板工厂科研团队进驻。依托东莞理工学院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近1000人。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和培养技术研发和转化人才队伍超3300名。二是组织实施省市引进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历年累计引进省级创新科研团队40个,先后引进香港科大李泽湘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王钧教授、香港大学郝权教授以及香港城市大学支春义教授等港澳人才团队落地。二是探索开展科技人才创业项目。针对科技人才创业过程中融资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弱、资源对接渠道少等痛点问题,采用落地租金补助和“里程碑”式奖励支持科技人才来莞创业,累计推动37个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入库,持续提供科技人才创业落地服务。三是实施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我市自2017年起启动实施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计划,采用“企业+高校”双导师制,联合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设立“东莞专项”,吸引来超过3500名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为我市超过400家企业和科研院所输送理工科高层次人才。2022年获国家教育部批复同意我市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搭建集“教学实践、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于一体的新型科教产教融合平台。
  三、关于加强项目引进和产业衔接的建议。我市主要通过创新平台搭建、产学研对接、落地空间供给等方面推动项目引进和产业衔接。在平台搭建上,依托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组建创新样板工厂,累计引进25个高水平科研团队落地,已孵化32家产业化公司,多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已实现良好产值销售。与国内著名高校院所组建了18家共建类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投入17亿元,孵化与创办企业营业总收入99亿元,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2.2亿元,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数320个。在产学研对接上,组织千企百校行对接活动,收集了400余项产学研对接需求,带领莞企先后赴香港、澳门、成都、武汉等地多所高校院所对接合作。在空间供给上,以“园区、校区、社区”融合的模式打造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目前社区提供6000多台(套)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平台以及中(小)试车,以及商业、居住等宜职宜居环境配套,已集聚500多家科技企业,社区常驻科技人员近5000人。以松山湖社区模式为标杆,加快推进东莞滨海湾国际开放创新创业社区、声学产业创新创业综合体等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
  四、关于加大加大政府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的建议。我市连续十年举办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暨人才嘉年华系列活动,每年精选人才工作热点组织超过20场系列人才主题活动。持续四年举办粤港澳院士峰会,累计吸引超过210名院士和近1000名专家学者齐聚东莞交流研讨。每年组织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东莞行、“千企百校行”等科技人才活动,组织东莞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海内外人才团队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科研项目等开展新合作。
  您在提案中肯定了东莞市现阶段对于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与融入大湾区战略的工作成效,分析了在招引海外人才、企业创新能力、融入湾区战略等方面工作的不足,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很有指导意义。下来,我局将围绕国家和省有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推进莞港澳科技交流合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赋能支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市工信局

  针对关于推动创新创业进一步融入湾区战略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市工信局会办意见涉及支持企业融资等方面工作答复如下,供参考:
  近年来,市工信局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为着力点,大力推进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工作,通过各项扶持措施、政银企对接活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直达实体经济,持续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为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一、出台惠企政策缓解融资问题
  为全面优化市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和创新生态,市工信局牵头围绕五个方面形成12条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具体通过设立“东莞民营企业家日”、减免缓交租金、提升莞企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实施“百千万”企业家培训工程等具体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目前,市工信局围绕数字化发展、企业培育、产业基础提升、绿色化发展、融资撬动、技术创新、工业设计、市场拓展等八个方面正在大力实施超40项政策举措,其中涉及贴息的项目有稳工促生产贷款贴息项目、制造业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以及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等,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为50、100、75万元。同时,市工信局积极落实《关于金融支持东莞制造业重点产业量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强化金融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
  二、加大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力度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东莞市从2018年12月开始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设立10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以合作银行机构当年实际发放的可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本金总额按2-4%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政策期内(2018年12月至2022年12月),合作银行对白名单企业新增贷款备案累计80819笔,贷款金额2798.25亿元,其中,符合风险补偿的新增贷款备案累计38341笔、贷款金额1010.54亿元。累计拨付七批(64笔不良贷款项目)风险补偿资金合计4221.49万元,由于这些贷款未超出银行补偿上限,因此是100%补偿。
  原有政策于2022年12月到期,目前由市财政局进行政策整合优化,拟形成“一个基金、一份清单、一个流程、一个窗口”的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整合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工作事项纳入东莞市今年市政府一号文第17条“帮助制造业企业稳生产降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第4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当中重点推动实施。同时,原有政策期间内发放的贷款,产生的风险仍按原有政策标准进行补偿(市2023年度财政预算已安排1.4亿风险补偿金),对于“2023年1月1日至新办法开始实施期间符合政策扶持范围的,其风险补偿标准按新方案执行”意见各部门间也达成初步共识。
  三、持续搭建平台促进银企对接
  一是积极拓宽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渠道,依托“企莞家”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收集高效简便的金融产品,不断完善“融资一站享”服务版块,通过实施全方位融资支持,以科技手段协助企业高效融资。二是建立部门并联、镇街(园区)串联、金融机构混联结合的“部门-镇街-金融机构”“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业务协同,将金融面对面与产业金融政策推介相结合,将“企莞家”政策平台与银行、证券客户经理移动宣传相结合,进一步畅通产业与金融对接渠道,及时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三是会同市商务局、市工商联以“制造业当家·产业链共建”系列活动为主题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其中市工信局全年开展不少于20场莞企供需对接活动。自1月份以来,市工信局已开展各类型供需对接活动共9场次,例如:联合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举办“助力东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活动;联合东莞证券举办“2023年东莞市产业链专场融资对接系列活动”暨“专精特新”企业客群“投保研”专属服务系列活动(第一场);联合工商银行举办“装备制造业专场融资对接活动”;联合中国银行举办“莞企供需对接(樟木头新材料行业专场)活动”。


市人社局
  市科学技术局:
  王耀球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创新创业进一步融入湾区战略发展的建议》(第20230208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我市瞄准高端人才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精尖人才引进,助推创新创业进一步融入湾区战略发展。
  一、出台实施特色人才特殊和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政策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市于2013年出台实施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对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做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创新创业、住房、医疗、社保、落户、出入境等方面扶持。为适应我市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战略定位要求,2021年我市对特色人才政策进行优化升级,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创新创业、住房、生活、医疗、子女入学和居留出入境等方面优惠措施,其中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获最高2000万元创业类贷款,按其贷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70%的补贴给予两年,每年最高200万元贴息;最长3年每月最高2000-6000元租房补贴,或给予最高100-1000万元购房补贴;5年逐年递增的合计15-35万元的生活补助。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对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的吸引力,我市专门制定出台了《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对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视情况给予最高1:2比例的配套资助,并参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给予扶持。
  自2013年政策实施以来,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工作从2014年至今,共认定评定特色人才444人,其中特级5人,一类68人,二类154人,三类136人,四类81人。共拨付住房补贴643人次,16372.66万元;经济贡献奖励512人次,562.3万元;特色人才引才奖励85家企事业单位(148人次),1612万元。
  二、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为打造一支支撑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研发人才队伍,我市于2020年出台《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并在2022年11月对其进行修订,印发《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面向年度研发投入额达1200万元的、或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速不低于20%的企业,获得200万元以上国家、省项目资金、技术合同交易额200万元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牵头单位实施四个奖补项目。一是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最高奖励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万元;二是研发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4-10万元能力提升扶持;三是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新引进研发人才情况给予最高每年累计100万元引才补贴;四是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多三人申请,累计不超过60万元。
  截至目前,共向2394人次发放4037.49万元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向203人次发放1502万元能力提升培养补助;向50家单位发放1489人的478.5万元引才补贴;向5家单位发放12人的118.2624万元柔性引才补贴。
  三、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奖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全市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我市于2018年出台《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政策,并在2022年11月对其进行修订,印发《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面向在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经济贡献突出的单位,高等院校和重点鼓励发展单位,对担任以下职务之一的人才给予奖励:一是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二是企业高管;三是独资或合伙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四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具体按照人才个人上年度在我市的贡献度,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
  下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加快落实各项人才政策措施,提升政策实施效能,助推创新创业进一步融入湾区战略发展。



办理单位 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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