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206)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东莞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先进制造业是支撑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东莞智能移动终端、智能装备和泛家居三大产业集群已成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东莞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指出,要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不动摇,坚持“制造业当家”,举全市之力做大做强这份“家当”,全力打造科创制造强市。金融作为实体经济的血脉,不管是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还是先进制造业迭代升级,东莞制造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当前,东莞市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仍存在以下几个薄弱环节:
  一是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政府部门对于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认定尚未形成统一行业标准,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尚不健全,导致银行很难方便、低成本地获取企业信息,进而无法建立更好的银企信任机制,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和银行风险成本。特别是一些规模相对较小、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微企业,往往盈利能力不足、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记录缺失,企业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等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缺乏较为健全的信用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敢贷”的信心。
  二是风险处置机制有待完善。近年来,我市在工业土地出让时,设置了引进企业条件,有效提升了入莞企业的水平和质量,但该类型土地及其物业在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物被执行司法拍卖时,同样也被设置的诸多条件限制,导致银行无法及时有效处置不良资产,较大程度影响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安全,导致银行“愿贷”的动力下降。
  三是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先进制造业普遍具有技术密集、轻资产的特点,固定资产占比低,知识产权型资产占比高,商业模式多样,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金融需求多样化,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风险差异大,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和产品往往难以满足先进制造业多元化综合性融资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企业“能贷”能力。


   法:

  一、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提高金融业“敢贷”信心
  建议政府部门牵头建立完善我市先进制造业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加大金融信用、商务信息、司法信息、环境保护信息、财税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形成企业风险画像和信用评价,充分发挥信用数据的助贷作用,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潜在风险。同时,加大对失信违法的企业和个人建立部门动态联合惩戒机制,开展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二、优化风险处置与补偿机制,提高金融业“愿贷”动力
  一是提升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能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积极协调政府部门解决工业用地、厂房处置难等问题,联同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出台相关政策,针对此类工业用地及厂房出让、转让、拍卖等明确具体要求和条件,保障此类型物业可变现,为制造业腾出更多信贷投放空间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化解能力。二是加大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企业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资助标准,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压力、降低生产成本、改善融资环境,推动产业资本聚集和转型升级发展。
  三、提升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提高金融业“能贷”本领
  加快构建全周期、差异化、多层次、强协同、可持续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支持金融机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对未来高端装备制造业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支持本土金融机构申请金融租赁、理财子公司等牌照资质,进一步盘活金融资源要素,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先进制造业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二是提升保险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能力。支持保险机构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保险资金支持、融资增信和风险保障等一揽子保险服务,加大知识产权、科研物资设备和科研成果质量的保障力度,强化保险风险保障和资金运用。

提案者 王耀球
部门答复

东莞银保监分局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68号)有关要求,经认真研究,我分局对王耀球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东莞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银保监局的工作部署要求,稳固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3〕1号)要求,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服务东莞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进展成效
  一是坚持监管引领,提升融资对接主动性。我分局指导银行机构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截至5月末,东莞市制造业贷款余额4472.7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988.22亿元,占比为44.45%,同比增长33.01%。同时,深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办法,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完善绩效考核、优化信贷审批、加强集团内部联动等,推进部门协同和金融服务的体系化、立体化、专业化,提升融资响应成功效率。
  二是强化金融供给,探索多样化融资模式。我分局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扩大科技企业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丰富金融供给种类,切实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如东莞农商行推出了高企信用贷、倍增贷、科技e贷等标准化产品,快速满足不同成长时期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信用低和缺乏实体抵押物的问题,鼓励银行机构大力拓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线上登记全流程无纸化试点。2023年一季度,辖内法人银行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544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301.62%。
  三是优化保险保障,护航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我分局引导、支持辖内保险机构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加大高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截至5月末,辖内保险机构累计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407.57亿元,同比增长67.72%。同时,引导保险机构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开发差异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风险保障类业务。如人保财险推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托管+保险”服务,落地全市首单“护航专精特新”企业保险,为企业提供一揽子风险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分局将会同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持续加强监管引领,进一步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东莞制造业发展的深度,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财政局
  市金融工作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230206号《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东莞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提案第二点建议“加大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力度”,结合科室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历年来,我市由不同主管部门出台多项风险补偿政策,形成以工信、科技部门银行机构风险补偿为主的政策体系,通过缓释银行信贷风险,促成银行敢贷愿贷、加大信贷投放,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政策资金分散重复、分担机制亟待完善、上级资源运用不足、信贷投放不够精准、政策缺乏可持续性等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上级发展普惠金融的手段有所调整,转变为重点依托国家融担基金,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分险作用,因此,我市风险补偿体系亟需做强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板块。
  为加强与上级政策导向和资源的有效衔接,结合前期政策运作经验,立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我们正在推动整合优化风险补偿政策和资金,旨在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政策联动更高效、资源投放更精准、良性循环可持续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计划下来整合多项分散重复的政策资金,统筹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基金;转变市政府全兜底的补偿方式,用好国家、省、市三级融担机构和银行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联动效应,推动财政资金和货币政策资金有机衔接、错位发力;改变撒胡椒面的单一扶持模式,分类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和优质企业;引入收益共享的循环运作机制,发挥市属创投机构的融资支持和赋能培育作用。


市自然资源局

市金融工作局:
王耀球委员提出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东莞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30206号)的提案,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禁止违规设置竞买条件。即不得设置影响公平竞争的限制条件,不得在招标拍卖挂牌等相关出让文件加设任何具有倾向性、歧义性、排他性条件。在不排斥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根据地区投资、产业、建设规划等要求设置竞买资格条件,但必须在出让公告有关“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里明确表述。
二、司法处置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需严格遵守国有建设用地转让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因此,对于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仍需按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和要求使用土地。
《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新出让产业项目的《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并纳入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类项目地块,应严格遵守《东莞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履约监管规定。
专此函达。


人民银行
  王耀球政协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东莞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3020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指出东莞市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仍存在薄弱环节,并建议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优化风险处置与补偿机制、提升金融综合服务能力等建议。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为高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金融支撑方面靠前发力,推动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切实推动全市重点领域信贷投放规模稳步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融资可得性不断提升、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为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一是强化工具引导和窗口指导,力促信贷规模“总量够”。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符合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另一方面,加大普惠性货币政策工具投放力度,指导银行机构充分利用低成本央行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落地省内地方法人银行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项目贷款。推动东莞银行成功获选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成为广东省首次纳入工具使用范围的3家地方法人银行之一,并成功落地全省地方法人银行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项目贷款。另外,聚焦“市府1号文”,围绕金融服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首创“智链通”“绿链通”再贴现。督导法人银行着力提升信贷投放能力。通过召开全市货币信贷工作会议、约见法人银行,督促机构把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指导东莞银行完成增资扩股21亿元,有效增加支持信贷投放的长期资金来源。二是推动产业和资金双链融合,力促信贷投放“结构准”。牵头联合六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东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差异化精准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水平五大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支持东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牵头联合六部门举办全市金融服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金融活水 润链暖企”融资对接专项活动,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7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为9家机构授牌“制造业服务中心”,实现银企签约授信超100亿元,指导2家法人银行实现储能产业链和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整链授信”,授信金额达38亿元。牵头多部门合力搭建“3+2+9”的融资对接机制,实现了货币信贷政策等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3方面协同联动,“莞链融”系列金融产品超市与制造业服务中心2重金融服务保障,精准对接东莞市首批筛选的9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及中小微企业集群。谋划并实施“7个1”配套举措跟进落实,先后出台一份政策文件,举办一场高质量发展大会,建立一个工作专班,发放一份“莞链融”润链暖企举措汇编大礼包,挂牌一批制造业服务中心,开展一系列专题调研,组织一系列小而精专场融资对接活动。结合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导向评估督导等工作,多次约见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等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督导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适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的同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精准支持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三是强化利率管理与市场化改革,力促信贷成本“稳中有降”一方面,持续落实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措施,稳定银行负债成本,为金融系统让利实体经济创造空间。另一方面,继续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推广应用,确保政策利率调整经由LPR有效传导至实际贷款利率。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精准有力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强化窗口指导和预期管理,促进地区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放,保持地区信贷供给合理充裕,确保“总量够”。同时,聚焦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用好“3+2+9”对接机制,推动银行机构落实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金融12条”,为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市工信局
市发改局:
针对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206号提案内容,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力度方面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市从2018年12月开始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设立10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以合作银行机构当年实际发放的可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本金总额按2-4%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政策期内(2018年12月至2022年12月),合作银行对白名单企业新增贷款备案累计80819笔,贷款金额2798.25亿元,其中,符合风险补偿的新增贷款备案累计38341笔、贷款金额1010.54亿元。累计拨付七批(64笔不良贷款项目)风险补偿资金合计4221.49万元,由于这些贷款未超出银行补偿上限,因此是100%补偿。
原有政策于2022年12月到期,目前由市财政局进行政策整合优化,拟形成“一个基金、一份清单、一个流程、一个窗口”的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目前“整合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纳入我市今年市政府一号文第17条“帮助制造业企业稳生产降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第4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当中重点推动实施。同时,原有政策期间内发放的贷款,产生的风险仍按原有政策标准进行补偿(市2023年度财政预算已安排1.4亿风险补偿金),对于“2023年1月1日至新办法开始实施期间符合政策扶持范围的,其风险补偿标准按新方案执行”意见各部门间也达成初步共识。
二、其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方面
为全面优化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和创新生态,我局牵头围绕五个方面形成12条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具体通过设立“东莞民营企业家日”、减免缓交租金、提升莞企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实施“百千万”企业家培训工程等具体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局围绕数字化发展、企业培育、产业基础提升、绿色化发展、融资撬动、技术创新、工业设计、市场拓展等八个方面正在大力实施超40项政策举措,其中涉及贴息的项目有稳工促生产贷款贴息项目、制造业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以及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等,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为50万、100万、75万。
下来,我局将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加大项目宣传、申报力度,全力助推我市民营经济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办理单位 东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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