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186)关于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全面提升城市影响力的建议

  2022年,随着东莞完成“双万之城”的目标,东莞市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新的时期,东莞仍然需要持续发力,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及影响力。而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则是全面提升城市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有关建议的理由如下:
  1. 从足球发展的角度来看,自1994年中国足球开展职业化联赛以来,还未有顶级联赛俱乐部长期入驻我市。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将填补我市体育发展史的一段空白,极大促进我市足球运动的发展。
  2. 从体育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市目前活跃在国内顶级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仅有广东东莞大益男子篮球俱乐部和东莞欣彤盛女篮,上述两支球队都集中在篮球领域。若能引进足球等其他项目的顶级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有利于丰富我市体育产业版图,带动我市其他体育项目的发展。
  3. 从拓宽城市影响力的角度来看,我市目前活跃在国内顶级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均集中在篮球领域,在拓宽城市影响力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相比篮球,足球的受众范围更广,影响力更大,职业联赛开展时间也更长。另外,无论是广东东莞大益男篮还是东莞欣彤盛女篮,都曾经长时间,甚至时至今日,都以广东队的名义参加职业联赛,对提升东莞城市影响力的能力十分有限。因此,亟需引进中超联赛俱乐部,以弥补上述两支篮球俱乐部在提升东莞城市影响力方面的不足。
  4.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市经济发达,具有一批实力强劲,迫切需要提升国内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可以为上述企业提供扩大自身影响力的平台,助力优质的东莞企业走向全国乃至国际。
  5. 从可行性角度来看,目前省内邻近地区有广州城足球俱乐部和深圳市足球俱乐部两家拥有2023赛季中超联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上述两家俱乐部因各种原因需要寻找新的企业接手。在此背景下,我市相关企业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为东莞迎来一支国内顶级联赛的参赛球队。
  6. 从过往经验来看,借助足球顶级联赛参赛球队提升城市影响力的例子屡见不鲜。以广东省内的梅州市为例,2022年,梅州市依托中超升班马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通过承办中超联赛梅州赛区比赛、兴建横陂足球小镇、改造五华县惠堂体育场、梅县曾宪梓体育场、完善足球人才培养机制等多措并举,极大地提升了梅州市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带动了当地农产品销售、文化旅游、体育等多个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了经济和社会价值。
  综合以上六个方面来看,当下我市完全有必要、也有条件,引进一支中超联赛的参赛俱乐部。

   法:

  1. 建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与广州城足球俱乐部、深圳足球俱乐部,以及相关省市主管部门接洽,了解上述俱乐部其经营情况及搬迁意愿,争取其中一家俱乐部能够搬迁并落户东莞。
  2. 在俱乐部落户初期,建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联系市足球协会,对俱乐部进行临时托管,完成工商变更、驻地选址、主场选址等相关事务。

  3. 建议由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分别联系市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询问了解相关企业的收购或赞助意向,为有意愿支持俱乐部发展的企业牵线搭桥,并协助相关收购、赞助及设立新俱乐部的事宜。


提案者 杨意坚
部门答复

国资委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86号《关于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全面提升城市影响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委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此份提案是建议通过市相关部门与广州城足球俱乐部、深圳足球俱乐部、相关省市主管部门接洽,以及市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收购、赞助、设立新俱乐部等方式,在我市引进一支中超联赛的参赛俱乐部。

  根据《关于确认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的通知》以及《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属企业要依据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加强投资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活动,严格限制非主业投资比例和计划外非主业项目,避免盲目扩张。由于上述收购、赞助俱乐部及设立新俱乐部等内容不在市属企业的功能定位及主责主业范围内,建议市属国企不参与相关收购、赞助及设立新俱乐部的事宜。对于提案其他建议,我委建议以贵部门意见为准。


工商联

  第20230186号提案《关于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全面提升城市影响力的建议》收悉,如日后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进入实施阶段,我会将配合联系企业询问意愿。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杨意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全面提升城市影响力》(第8814号)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足球体育场情况
您所提“争取广州城足球俱乐部、深圳足球俱乐部其中一家能够搬迁并落户东莞”。根据《中超体育场标准(试行)》规定,我市足球体育场对标情况如下:
(一)关于中超体育场规模要求,1.举行中超联赛的体育场应拥有30000个以上的固定观众席位;2.如体育场达到本标准的其他要求,仅固定观众席位数量未达规定标准,而在其注册区域内,又确无其他体育场可以选择,在向中超委员会申报并获批准后,可使用有不少于20000固定席位的体育场,但以3年为限。目前我市足球体育场只有市体育中心足球场设有约20000个固定观众席位,勉强符合申报批准类型。
(二)关于体育场安全状况和设施中要求:1.体育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认可的消防条件和设施,并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2.体育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认可的安保条件和设施,并由公安部门出具书面证明。目前市体育中心足球场现有的硬件标准达不到目前消防的要求,因此无法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许可的书面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安全许可的书面证明。
综上情况,目前我市足球体育场没有符合中超体育场的要求。而广州城足球俱乐部已不是中超联赛球队,目前正在打中甲联赛。
二、关于中超足球俱乐部落户初期托管的事宜
您建议在俱乐部落户初期,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联系市足球协会,对俱乐部进行临时托管。目前中超足球队是职业足球俱乐部,由于政企分家,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不能参与直接管理。为做好中超足球俱乐部落户工作,政府部门可以成立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小组,积极协调中超足球俱乐部落户初期相关事务的办理。
三、关于收购、赞助及设立新俱乐部的事宜
您建议市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收购、赞助及设立新俱乐部等方式,在我市引进一支中超联赛的参赛足球俱乐部。根据《关于确认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的通知》以及《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属企业要依据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加强投资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活动,严格限制非主业投资比例和计划外非主业项目,避免盲目扩张。由于上述收购、赞助俱乐部及设立新俱乐部等内容不在市属企业的功能定位及主责主业范围内,建议市属国企不参与相关收购、赞助及设立新俱乐部的事宜。如中超足球俱乐部有意落户我市,将配合联系民营企业,争取促成收购、赞助及设立新俱乐部等事宜,为有意愿支持俱乐部发展的企业牵线搭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资委,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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