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172)关于建立东莞科创企业对接平台,实现企业和科研机构创新发展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这是在我国科技创新发展新阶段,立足当前、面向长远的一项重大任务部署。在这一大背景下,东莞通过科研平台支撑、创新成果转化、壮大创新主体、激发创新创业创富活力等多重举措,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能级,打造大湾区科技创新新高地。截至到2021年底,东莞全市拥有7370多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三个技术领域) 、70多家上市企业和24家超百亿企业、3家超千亿企业。
  2022年3月,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东莞“十四五”期间的科创战略愈加清晰起来。对于“世界工厂”东莞而言,“十四五”期间,东莞在科创领域的战略定位是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制造强市。未来几年,制造业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仍然将是东莞布局的重点,而发力原始创新和基础研究,将为这座制造业重镇增添创新的亮色。
  此外,在东莞“十四五”规划期间,将加快大湾区大学筹建步伐,努力将大湾区大学建设成为以理工科为主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加快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建设进度,率先建设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研究院,加快高端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两所先进高等院校的落地,将为东莞在科技创新方面注入强有力的科学基础力量。
  尽管目前东莞有许多科创的政策与平台配套,但对资产较轻、盈利前景未明朗的科创企业来说,接触高层次产、学、研、融专家难,传统金融对其扶持力度不足,都是长期困扰这些科创企业的老大难问题。
  随着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东莞应进一步聚焦新动能培育,打造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主阵地,包括构建新兴产业培育全链条服务体系,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推进科技创新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高质量的创新集聚区。

   法:

  一、政府牵头成立汇聚粤港澳大湾区精英专家的科企顾问委员会
  建议由政府牵头,背靠粤港澳大湾区的资源、人才、专业,邀请来自科创行业的专家、大学教授与科研人员、律师、会计师、投资人、市场销售专家等业内知名人士成立科企顾问委员会。通过科企顾问委员会作为平台,结合产、学、研、融专家一体化,为东莞区内的科创企业带来各自领域的专业咨询服务,协助科创企业破解在国内外市场遇到的研发、专利、融资、并购、上市及销售推广等发展难题,促进这些科创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更多国际化的龙头科技龙头企业。同时发挥区位优势,扩大科企和港澳青年科创机构和高校的合作。
  二、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及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为解决科创企业早期资金不足及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困难的问题,区内可以由政府、龙头企业、其他投资者出资成立科技创新基金,同时明确这些基金的重点的投资对象是东莞区内能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科创项目,帮助这些项目(尤其是拥有专利的项目)实现商业转化及提供专利交易和融资平台。围绕这些不同出资人的基金,建议可以细化支持的政策,包括充分发挥政府科技创新基金带动的作用,积极探索形成财政资金、国资收益和社会资金多渠道并举的滚动投入机制;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引导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与创业种子基金;鼓励创投机构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和投资科技项目,充分发挥创投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验收等环节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提案者 叶华明
部门答复

财政局

  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72号提案《关于建立东莞科创企业对接平台,实现企业和科研机构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涉及我局职能的建议为第二点“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及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经研究,现就提案相关建议,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支持我市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市镇两级财政及国企设立了多支专业化、市场化的股权投资基金,持续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政策性基金体系。下来我们将进一步统筹资源,研究参与支持国企组建市级创新创业基金,对接优质科创项目早期资金不足、科技成果转化困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基金“以投促创”功能,通过联合镇街(园区)、国企、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市场化天使投资子基金、创业种子基金等形式,撬动各类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逐步形成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


科技局
  叶华明委员:
  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东莞科创企业对接平台,实现企业和科研机构创新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一)构建常态化科技咨询决策机制。一是完善科技决策咨询机制,东莞市科协于2017年成立市发展战略院士咨询委员会,通过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市院士咨询委员会高端智库的作用,为东莞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科学的建议。二是充分发挥高企培育申报专家指导、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作用。东莞市连续三年组建专家服务团,每年遴选超过40名市专家挂点镇街(园区)开展企业走访、集中辅导等服务,并邀请省专家核对企业申报材料,每年接受专家服务的企业超过3000家次,有效帮助企业提高申报通过率,2022年我市高企申报通过率达到88%以上。进一步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优秀科技人才服务企业科技创新,2023年我市对65项科技特派员项目进行立项,资助经费共计650万元,推动建立更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三是围绕我市科技工作决策咨询的需要,东莞市科技局于2020年联合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组建东莞市科技智库,开展系列调查研究,提出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工作建议,形成了《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东莞科技创新影响分析与政策建议》《关于东莞推行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的可行性和措施建议》等专题研究报告,并开展了《东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制订研讨。
  (二)形成初具规模的政策性基金体系。为支持我市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市镇两级财政及国企设立了多支专业化、市场化的股权投资基金,持续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目前我市已建成战略新兴产业基金、松山湖天使投资母基金,用于支持产业风口的起步期、成长期“硬科技”企业,推动形成初具规模的政策性基金体系。
  (三)探索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示范典型。一是依托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集聚新材料产业新动能。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的锂电池材料、半导体材料等前沿技术取得突破性成果,正以此为抓手加快推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成果转化,营造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生态。二是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作用。我市与中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建设了39家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17亿元,孵化创办企业总收入99亿元,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数320个。三是加强科创人才引育。现成功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1个、省创新科研团队40个(居全省地级市第一),吸引了37个科技人才创业项目来莞入库培育,在莞联合培养研究生累计3107名,为获教育部批准建设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打下良好基础。四是以“园区、校区、社区”融合的模式打造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集聚了200多个研发平台、500多家创新型企业,高层次人才近5000人。2022年以来引进硬科技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73家,成为科技人才来莞创新创业创富的首选之地。
  二、下来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引领高端智力服务创新驱动。一方面,东莞市科协将整合多方资源和渠道,进一步规范专家智库日常管理。探索建立专业学科分类体系,为市级科技计划评审、评价储备专业权威的智囊团队;用好用活评审专家库资源,建设更具特色的地方智库;继续优化市院士咨询委员会委员队伍,为解决东莞发展瓶颈问题出谋划策。另一方面,全国两会后中央设置科技委员会、重组国家科技部,对照中央的改革精神和省市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要强化科学技术部门的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将组建科技智库。市科技局将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构建常态化的科技咨询决策机制,积极走访服务重点企业及特定领域企业,及时掌握行业与企业发展动态,提供相关动态研究报告,进一步推动成立科企顾问委员会。
  (二)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市财政将进一步统筹资源,研究参与支持国企组建市级创新创业基金,对接优质科创项目早期资金不足、科技成果转化困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基金“以投促创”功能,通过联合镇街(园区)、国企、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市场化天使投资子基金、创业种子基金等形式,撬动各类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逐步形成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
  (三)打造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主阵地。一是依托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为新兴产业赋能。围绕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三大领域,打造东莞市新材料创新园,推动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联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举办新材料主题论坛、研讨会,为行业提供新技术交流平台,营造新材料创新良好氛围。支持筹建大湾区新能源及储能材料技术创新联盟,为我市新材料相关企业链接创新资源。二是以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为抓手推进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以产业真实需求为牵引推进组建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完善卓越工程师研究院组建方案。强化校企供需对接,广泛征集重点企业工程硕博培养需求,携企业需求和上级招生指标赴高校进行供需匹配。三是打造承接科研成果落地的低成本空间。与有条件的镇街联动打造创新创业园区,研究出台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招商的支持政策,在科研成果供给、成果转化空间等方面制订支持措施,进一步加强资源的调度服务,为优质科技成果落地提供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办理单位 科技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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