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168)关于加快中小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化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团中央、教育部高度重视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相继将中小学志愿服务与团组织建设、德育教育、劳动教育等相结合,制度化推动学生志愿服务发展。今年7月省文明委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志愿广东” 推进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重视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志愿服务意识教育,培养志愿服务事业后备力量。加强志愿服务培训课程、教材的开发,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高中建立支持学生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培训机制,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目前,我市14岁以下和14-18岁的注册志愿者已壮大至22.4万人,与2021年相比,约增长了150%,随着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推进,学校志愿服务组织普遍建立,学生志愿者规模不断扩大,该群体的志愿服务需求日益增长。随之而来的,中小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化建设面临着如下问题与挑战:一是学校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建设不完善。二是学校志愿服务供需不平衡。三是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由此,立足“双万”新起点,推动发展与青少年志愿者数量增长状况相适应的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共融的中小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是推动我市中小学志愿服务发展的重要途径。


   法:

  (一)推动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的制度化发展。建立健全文明办、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定期研究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联合下发相关文件,推动在各级团委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项目,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并作为学校考核工作内容。
  (二)推动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发展。积极开发设立校内、外志愿服务岗位,并项目化运营为抓手,结合学校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文化建设等,项目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基地等实践作用,利用节假日,寒、暑假期,联合有关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推动建立适合学生参与的志愿服务实践平台、开发更多适合学生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
  (三)加强对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的扶持培育。每年联合开展全市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对优秀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场地、智力等支持。探索联合举办各类学习交流活动,鼓励学生在志愿服务中奉献社会、增长才干。
  (四)推动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专业化发展。制定学生参与志愿服务项目活动的规范指引,加强校级志愿服务组织的建设,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担任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总负责人,团委书记担任校级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将志愿服务通识教育纳入教师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培训体系,结合劳动教育,发展志愿服务项目。
  (五)强化中小学志愿服务的激励保障。学校应设立志愿服务项目运营专项资金,为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保险、饮水、餐食、交通、志愿者服等必要保障。每年联合开展中小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家庭、优秀志愿服务学校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并将获奖情况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提案者 团市委
部门答复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关于加快中小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我部职能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今年4月,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志愿者激励优待措施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大胆创新探索志愿者激励优待工作,谋划为志愿者子女提供公办学位等激励机制,结合每年辖区公办中小学学位供需情况,争取统筹安排一定数量或比例公办学位作为志愿者激励措施,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子女提供入学优待,为志愿者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教育部门加强志愿服务教育,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提供政策支撑。
  二、深化典型选树宣传。为引导广大志愿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志愿东莞”建设,为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贡献志愿力量,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东莞市2023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选树一批“优秀中学生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家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部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选树,做好“四个100”先进典型、“广东好人”、“东莞好人”等先进典型宣传,组织主流媒体运用“东莞+”“知东莞”“文明东莞”等平台对获评代表进行专题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我市已建成镇街(园区)文明实践中心33个、村(社区)文明实践站596个,实现全市文明实践站全覆盖,并不断深化拓展延伸建设各类文明实践点,在全市域构建起“15 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全市各镇街(园区)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和“8+N”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2900多支,推出各类志愿服务项目1020多项,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6.7万场。2022年全年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6.1万多场次,参与志愿服务人员达150多万人次,惠及群众达2500多万人次,更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进一步凝聚了向上向善、刚健朴实的良好社会风尚。


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68号《关于加快中小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团市委职能,现就提案的有关问题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以中小学生为实施主体,推动开发与中小学生相适应的校、内外志愿服务岗位。依托共青团组织体系,推动学校结合所需设立常态化志愿服务岗位,并结合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倡导广大学生立足校园、走进社区,积极参与生态环保、敬老助残、文化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
  二是以“益苗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为平台载体,支持中学积极培育扶持志愿服务组织(项目)。通过发挥“益苗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平台作用,加强志愿服务项目建设,以项目化带动专业化,推动东莞中学、市第六高级中学、石排中学、桥头中学等先后打造了“爱心向党,残建共融”——关爱梦立方特殊儿童活动、星级志愿者班、“回归田园”爱心菜暖心送亲子耕作志愿服务项目等优秀中学志愿服务项目,并在广东省“益苗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累计获得2个示范项目、3个优秀项目。
  三是以荣誉表彰为激励手段,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年联合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开展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通过评委会初评、材料阅评、集中评审、事迹核实、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出一批优秀学生志愿者、优秀学校志愿服务工作者、优秀学校志愿服务组织,并强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下来,一是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推动完善校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并规范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加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管理。二是加强培育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定期联合举办全市中学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进一步发挥其展示交流、资源对接、扶持培育、专业引领的作用,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学生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和擦亮学生志愿服务品牌。三是强化学生志愿服务支持保障。组织开展中学志愿服务交流会,加强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联合开展优秀学生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家庭、优秀志愿服务学校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并将获奖情况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民政局
市教育局:
现将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68号提案《关于加快中小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化建设的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2021年《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以来,结合我局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一是拟订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措施。为实现我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与《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理顺我市现行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衔接统一的志愿服务法规体系,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志愿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请从总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六方面对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活动规范、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其中,《办法》拟从志愿服务协议、志愿活动参与、志愿服务培训、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志愿服务补贴、志愿服务保险和活动保障、鼓励设立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志愿者培训与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志愿服务教育与人才培养、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志愿服务氛围营造等方面提出规范和促进措施,拟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志愿服务教育,将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为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便利条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二是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动员注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要求,我局向全市发出《关于动员注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公告》,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国志愿服务网),组织各园区、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志愿服务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加在线视频志愿服务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水平。三是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指导33个园区、镇(街道)以双百社工站为主体,成立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并按规定做好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工作。四是加强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管理。推广使用《广东省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鼓励和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等依法签订志愿服务书面协议;发布《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公告》,印发《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纳入市级民政监管事项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每年现场对不少于5家志愿服务组织(含其他组织和机构)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要求将注册志愿者较多、活动较频繁、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适时抽查市内慈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单位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情况。通过依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确保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公信力,从而维护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主体合法权益,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五是强化志愿服务阵地建设。为解决开展志愿服务、链接资源、回应解决困难群众救助诉求的实体场所问题,2022年,市民政局以“建设100个慈善爱心驿站”纳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精心谋划部署,印发《东莞市慈善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建成103个莞爱慈善驿站(同步建设莞爱志愿服务站),进一步充实社区志愿服务实体阵地。驿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合慈善救助、资源链接、服务转介、志愿服务等功能,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衣物、食品、应急外伤药品救助,方便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和群众提出志愿服务需求,推动村(居)民通过志愿服务方式开展自助、互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下来,我局将继续结合职能和实际,加快健全完善我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享受社会服务等方面对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激励。继续联合市文明办、团市委开展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优化评选类别,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志愿东莞”建设。


教育局
  团市委:
  收到第20230168号提案《关于加快中小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化建设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推动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的制度化发展。
  一是拟订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措施。为实现我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与《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理顺我市现行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衔接统一的志愿服务法规体系,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民政局起草了《东莞市志愿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请从总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六方面对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活动规范、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其中,《办法》拟从志愿服务协议、志愿活动参与、志愿服务培训、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志愿服务补贴、志愿服务保险和活动保障、鼓励设立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志愿者培训与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志愿服务教育与人才培养、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志愿服务氛围营造等方面提出规范和促进措施,拟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志愿服务教育,将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为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便利条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二是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动员注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要求,市民政局向全市发出《关于动员注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公告》,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国志愿服务网),组织各园区、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志愿服务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加在线视频志愿服务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水平。三是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指导33个园区、镇(街道)以“双百社工站”为主体,成立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并按规定做好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工作。四是加强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管理。推广使用《广东省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鼓励和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等依法签订志愿服务书面协议;发布《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公告》,印发《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纳入市级民政监管事项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每年现场对不少于5家志愿服务组织(含其他组织和机构)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要求将注册志愿者较多、活动较频繁、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适时抽查市内慈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单位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情况。通过依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确保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公信力,从而维护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主体合法权益,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五是强化志愿服务阵地建设。为解决开展志愿服务、链接资源、回应解决困难群众救助诉求的实体场所问题,2022年,市民政局以“建设100个慈善爱心驿站”纳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精心谋划部署,印发《东莞市慈善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建成103个莞爱慈善驿站(同步建设莞爱志愿服务站),进一步充实社区志愿服务实体阵地。驿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合慈善救助、资源链接、服务转介、志愿服务等功能,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衣物、食品、应急外伤药品救助,方便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和群众提出志愿服务需求,推动村(居)民通过志愿服务方式开展自助、互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六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负责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由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管理,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公安、司法、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互联网信息、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具体组织开展需要青年志愿者集中统一参与的大型赛事、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志愿服务教育培训和信息化等工作。工商业联合会、工会、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其他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推动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发展
  一是以中小学生为实施主体,推动开发与中小学生相适应的校、内外志愿服务岗位。依托共青团组织体系,推动学校结合所需设立常态化志愿服务岗位,并结合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倡导广大学生立足校园、走进社区,积极参与生态环保、敬老助残、文化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
  二是常态化开展普教系统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开展“学习雷锋、为人师表”主题志愿实践活动,帮扶慰问贫困生、贫困教师及老教师,倾听学生、家长及群众意见,并开展骨干教师支教活动及送教下乡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合力的形成。
  三是组织志愿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把未成年人、新莞人子女、残疾少年儿童、问题学生和生活困难的教师等作为重点关爱对象,努力为特殊、困难群体排忧解难。以“志愿者助交通、保平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休息日走上街头,进行交通礼让、文明出行等宣传、劝导活动,让助交通、保平安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四是以“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科教、法治、卫生、道德宣讲活动,大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传播文明理念,倡导团结友爱精神,劝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促进和培育全社会良好文明风尚的形成。
  五是组织志愿者到市德育基地、鸦片战争博物馆、东纵游击队纪念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馆,以及公园、道路交通和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做志愿讲解员、引导员,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参加接待、咨询、联络、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积极宣传环保知识,参加环境整治活动,爱护绿地、清扫街道、拔除杂草、擦拭雕塑、铲除小广告、收拾垃圾杂物等,进一步净化、美化城市环境。开展环境保护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培育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组织开展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与团市委协同指导各学校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能力,安排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要求,“发挥学生会作用,建立志愿服务等各类学生社团,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抓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加强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学校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学校社会实践课程的内容,利用学雷锋纪念日、重阳节、劳动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我市普教系统各志愿服务队结合工作职能,以助学帮困、募师支教为重点,深入学校、社区积极开展支教助学和后进生转化教育活动,开展新莞人子女入学、中考、高考、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校园安全、校车安全等政策宣传咨询以及心理健康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落实教育人才支持计划,推动“三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至2022学年,我市共有166名教师到“三区”支教,其中西藏林芝4人、新疆兵团第三师46人、贵州铜仁46人、韶关70人。
  三、加强对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的扶持培育
  一是以“益苗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为平台载体,支持中学积极培育扶持志愿服务组织(项目)。通过发挥“益苗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平台作用,加强志愿服务项目建设,以项目化带动专业化,推动东莞中学、市第六高级中学、石排中学、桥头中学等先后打造了“爱心向党,残建共融”——关爱梦立方特殊儿童活动、星级志愿者班、“回归田园”爱心菜暖心送亲子耕作志愿服务项目等优秀中学志愿服务项目,并在广东省“益苗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累计获得2个示范项目、3个优秀项目。
  二是定期联合举办全市中学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进一步发挥其展示交流、资源对接、扶持培育、专业引领的作用,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学生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和擦亮学生志愿服务品牌。
  四、推动中小学志愿服务项目专业化发展
  全市普教系统依照《关于推进普教系统志愿服务工作方案》,有序、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市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志愿之城”的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印发《关于推进普教系统志愿服务工作方案》,成立普教系统志愿服务总队,下设市教育局机关志愿服务队及镇街教育志愿服务队、市直属学校志愿服务队,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担任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总负责人,团委书记担任校级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
  五、强化中小学志愿服务的激励保障
  一是以荣誉表彰为激励手段,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年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开展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通过评委会初评、材料阅评、集中评审、事迹核实、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出一批优秀学生志愿者、优秀学校志愿服务工作者、优秀学校志愿服务组织,并强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学生志愿服务支持保障。组织开展中学志愿服务交流会,加强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联合开展优秀学生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家庭、优秀志愿服务学校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并将获奖情况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来,我市将不断健全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培育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强化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优化我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体系,多部门协同,不断推动“志愿东莞”建设深入发展。




办理单位 团市委,市委宣传部,民政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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