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王庆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发展精神卫生社会工作的提案》收悉。现我局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统筹下,多部门加强联防联控,进一步提高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随访管理,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精神卫生防治体系。截至2023年8月,全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1755人,检出率(即报告患病率)为2.06‰,规律服药率83.07%,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83.06%,面访率51.03%,各镇街(园区)共随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0525人次,规范管理率98.17%,体检率57.35%。
二、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加大力度发展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和“通过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队伍,丰富基层精神卫生服务的内容”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建议,我市应加大力度发展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队伍,丰富基层精神卫生服务内容。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发展专职社区精防医生队伍建设。2016年至2023年期间,共举办了九期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班,截至今年8月底,共培养精神科转岗医师402人,302人已加注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由原来的81名(2018年)增至409名(2023年8月),每10万人口配置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3.9名,达到了省的配置要求。全市各镇街(园区)按照“每名专职精防医生管理不超过200名患者”的目标要求,专职精防医生共132名,每名专职精防医生管理165名患者。
我局积极参与社区精神康复工作,每月安排市第七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精神科专家到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开展巡诊。今年共派出精神科医生42人次;各镇街(园区)精防医生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指导开展有关患者服药、评估及康复训练。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共有7846名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占在册总患者数的36.07%。市第七人民医院积极发展多项院内精神康复项目,自2018年8月成立中途宿舍专区,为康复患者出院后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打好基础,截至今年8月底,共开展院内康复126608人次,包括农疗、清洁、烹饪、服药、生活重整、生活技能、社交训练、洗衣训练、茶艺、精神运动康复、心理治疗、正念等。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民发〔2022〕104 号)要求,民政部门牵头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广泛开展。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业人才挖掘使用,重视解决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才短缺问题,大力培育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队伍。我局将在民政部门统筹下,结合部门职责,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衔接。尽管专职精防医生的队伍不断壮大,服务不断深入开展,但仅靠精防医生的队伍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亟需大力推进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指导市级精防机构和各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入专职从事精神卫生服务的专业社工,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人力支持,积极支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推进落实工作。
(一)协同推进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
我局将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协同推进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培育社工机构开展精神卫生领域社工服务,培养精神卫生专业社工。鼓励和支持市级精防机构和各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购买社工服务或招聘社工人才,进一步充实专职精防人员队伍,更好地为社区患者和群众服务。
(二)为培养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队伍提供技术指导
继续发挥我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专业团队力量,为我市发展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队伍提供技术支持,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工作交流等形式,切实提升社工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水平。
(三)共同提升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精神专科医院患者的精神康复服务,充分发挥精神科专业知识以及院内康复经验,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衔接。结合各镇街(园区)康复工作需要,派出康复专业人员为社区康复机构提供技术性指导,帮助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患者回归社会。加强指导社区精防医生与辖区内康复机构的协作沟通,参考签约家庭医生的形式,让精防医生上门提供精神专科服务,对康复机构内开展康复服务给予专业性指导。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我们将通过本次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结合职能推进发展精神卫生社会工作。
民政局
尊敬的王庆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发展精神卫生社会工作的提案》(第20230170号)收悉,根据我局的职能,经认真研究,现就“加大力度发展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队伍”的建议答复如下:
市民政局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近年来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发展,积极支持发展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推动并加强社会心理和精神卫生工作。一是健全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发展制度。2020年,市民政局等13个部门印发《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东民〔2020〕156号),明确提出“医院、学校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全市公立医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等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并明确卫健、残联等部门要做好各自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
2021年,重新修订出台的《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对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进一步明确,指出“在精神卫生领域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帮助患者提高自尊、重新适应社会”,另外提出精神卫生等领域社会工作者的人力成本要高于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者人力成本的3%,为相关单位开展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大力支持发展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一方面,通过项目扶持、社会工作督导服务等措施,培育精神卫生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提升其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立项,指导镇街民政部门支持精神卫生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另外,深入实施广东社工“双百工程”,明确残疾人(含精神障碍人员)作为服务的目标对象,为其提供精神康复、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
下来,市民政局将持续健全工作制度,支持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的发展,持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指导市社会工作协会开展相关领域的服务研讨、培训等,进一步深化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丰富精神卫生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助力提升精神障碍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民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