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028)关于加大对社区(村)民生事业财政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2011年我市的财政收支预算状况:

  2011年我市财政预算收入为863.6亿元,上划中央和省后市一般预算收入305.6亿元,增长10%。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基金预算收入58.6亿元,上级税收返还、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67.1亿元, 2011年我市可支配财力为431.3亿元,可支配财力实际增加27.6亿元。2011年市财政支出400.8亿元,其中镇街分成141.5亿元,市支出259.3亿元。市安排的支出259.3亿元中,主要集中在拨镇街教育、公安等经费30.9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38.4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34.9亿元,基本建设支出55.1亿元。预算安排项目非常多,也很明确。我们可以看到镇街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补助为7.0亿元,当然也还有其他一些欠发达村定点帮扶资金安排等(数据来源市财政局政务公开信息)。 

  二、基层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随着我市镇村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村)的社会管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治安、环卫、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对社区经济形成较重的负担。通过对一个镇街的调研,我们了解到该镇街各社区(村)2010年治安经费总支出4236万元,占当年纯收入的43.48%,环卫经费支出2525万元,占当年纯收入的25.93%,教育、计划生育、公益路灯三项公共支出合计1992万元,占当年纯收入的20.45%。以上用于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公共支出占当年社区纯收入89.86%,给社区收支构成相当大的压力。从2010年该镇街年报来看,有12个社区(村)由往年积累资金中提取弥补当年支出,全镇弥补支出金额达1928万元。

  客观地讲,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市镇(街)两级财力不断增强,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但是作为最基层的社区(村)的集体经济却不容乐观,土地资源消耗殆尽,不少社区(村)财力收入来源仍然以物业和土地租金为主,不具备自主造血功能,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社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的甚至还不如以前,有的社区(村)负债率高,连必要的基本支出都很吃紧,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将影响到基层的社会管理工作,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办    法:

  (一)市镇(街)两级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优化财政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通过细化预算内容,科学准确核定预算标准,合理分配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源节流,统筹各项财政收入,做大财政 “蛋糕”,从财力上保障民生建设资金。

  (二)通过转移支付手段,由市镇(街)两级对社区(村)治安、环卫、市政等公共管理经费开支进行适当补助,减轻社区(村)在这几方面的经济负担,有利于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和谐健康发展。通过转移支付手段,对辖区内各社区(村)进行相应的公共支出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可综合考虑社区(村)人口、辖区面积或经济状况等因素,制订相应的补助措施及标准。通过经费补助切实解决社区(村)在社会管理工作中财力紧张的状况。

  (三)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让财政收入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加大对教育、社保、文化等方面投入,强化义务教育,构建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本地文化繁荣和发展;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继续做好帮扶补贴,切实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力的70%以上用于民生。

  (四)加大财政检查力度,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监督检查为保障,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民生资金管理体系,确保各类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建设“民生财政”,大力推进以部门预算、集中支付、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科学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在继续细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提高预算安排民生需求最大化的同时,应着力构建“动态预算”监控体系,掌握预算资金的分配结构与流向,并将财政监督与财政改革、财政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使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各个环节的有效动态监控之中。

  民生财政建设不仅涉及到我市社会管理和各项事业的方方面面,而且又与社区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我们希望我市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力度,加大对社区(村)民生事业的财政扶持力度,为建设幸福新东莞服务。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028号的答复意见

  农工党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社区(村)民生事业财政扶持力度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20028号)收悉。贵会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和支持镇村发展等方面提出多方面的建议,为今后市与镇村的发展提供了参考思路。就贵会在建议中提出的财政相关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一、加强财政管理、加大民生投入方面

  2012年是我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思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深化改革。一是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做好“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二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安排“科技东莞”、“人才东莞”、“文化东莞”等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引进大项目,打造大园区,培育大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同时,财政资金继续向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建立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生保障机制,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和社会净福利水平;三是坚持增收节支,从严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以及由财政出资举办的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

  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民生方面的投入。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03亿元(含民生方面的基建支出48.3亿元),比上年增加15.3亿元,财力进一步向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倾斜。教育方面,提高对镇街初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对市属大学、高中、初中学校实行全口径生均经费定额管理,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对全市已评和未评等级幼儿园分别给予每生每年550元和400元的补助。社保方面。安排7亿元用于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将10.5万名未缴费的老人养老金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50元。公共卫生方面,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2万元。帮扶困难群方面, 对低保家庭、扶残疾人、高龄老人和市供养孤儿发放生活津贴或补助。资助镇街敬老院、社区星光老年活动中心等公益设施建设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等。

  二、加大对村社区投入方面

  2008年金融风暴后,针对村组收入下降,公共管理支出不断增加等情况,市政府新增出台了一系列对村(社区)的帮扶政策:

  补助政策方面,包括每年安排2.4亿元对村(社区)的公共管理支出、安排2.4亿元实行对承担基本农田和非经济林的村实行补助、按财政经常性收入的5.8‰设立扶贫专项资金,对村际联网路等公共设施建设进行补助等;另外, 2011年,我市对市与镇街体制进行了调整,对镇街治安、教育、社保等公共管理支出超出税收分成75%部分,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提高镇街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的分成比例;取消治安联防费、劳动人口调配费等包干上缴任务;加大对超收收入的奖励力度等,每年增加镇街财力超过16亿,使镇(街)有更多的财力支持村(社区)发展。

  激励政策方面。在原有对镇街引进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项目进行奖励的基础上,从2010年起,新增对村的激励政策,一是对引进属于《目录》鼓励类企业的村奖励20万元、引进属于允许类的企业奖励15万元;二是对新引进重点项目的纳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按比例奖励给村,其中属于目录鼓励类的奖励50%,属于目录允许类的奖励30%,以增强镇村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现有对村(社区)的帮扶政策对村(社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目前村级经济运行情况看,村(社区)的经济运行仍比较困难,市镇财政在财力可行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加大对社(社区)的帮扶力度。根据当前市委、市政府有关扶持农村发展的指导精神,目前我市已由市府办牵头,联合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从深化村(社区)体制改革、加大村(社区)投入,加强村(社区)债务管理等方面,研究出台支持村级经济发展和减轻村级负担的各项政策。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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