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138)关于推动在我市建立高层次人才共引共享机制的建议

  东莞2021年专业技术人才32.38万人,占常住人口1053.7万人的总数比例是3.07%,占人才总量为280万人的比例是11.56%。相对佛山两个比例分别是4.79%、20.17%,深圳分别是11.2%、29.8%而言,我市在高层次人才的人口结构上仍存在较大差距。
  要进一步引育高层次人才,需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应积极探索构建人才共享机制。人才共享包括委托共享、借用共享、跨行共享、购买共享、项目式共享、候鸟式共享等形式。人才共享能盘活人才资源,有利于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满足更多用人主体对人才的需求,实现人才资源与用人主体的精准对接,更好促进人才流动,减少高端人才资源的争夺及区域间人才恶性竞争。
  2018年,我市颁布的《东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实施办法》将于2023年4月失效。2022年《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明确实行柔性引才补贴,对用人单位每年最多补贴3人,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60万的劳务报酬。该实施办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才共享的创新机制。
  虽我市已出现人才共享的扶持对策,但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人才共享方式保守,不够多样化。二是单以补贴形式柔性引才对高端尖端人才的共引共享效果不强。三是本地人才共享机制不够成熟完善。四是原人才共享对象仅局限在高校与科研所,适用范围有局限性。五是人才兼职、在岗创业与离岗创业申请流程不够“简政放权”,制度更新缓慢。
  近年外市人才共引共享的探索值得借鉴,如2021年石家庄新修订《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适用范围、福利待遇不变权利与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取消人社部门备案程序,简化办理程序等。2022年岳阳市印发了《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校企共引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发挥人才在高校落户教研、在企业实践及成果转化的共享优势,建立叠加享受高校、企业、地方人才政策的创新工作机制。

   法:

  一是建立灵活用人制度。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为人才合理流动、高效配置提供通道。建立高端人才数据库和需求库,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推动“一人双岗”用人模式,促使人才为用人主体开展咨询服务、技术指导活动,实现项目合作和成果转化等。
  二是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共引人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科研创新,人才与企业均能享受本地引才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能享受所在高校相应薪资、晋职待遇和优惠政策。
  三是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引导校企协商人才共引、科技创新成果共享事宜,妥善处理好三方利益。鼓励企业与外地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外地高校院所高级人才培养工作,为引才提供对接通道。
  四是推动项目人才共享。建立校企、协会与产业园在区域人才、项目、政策协同机制,实现长效化合作,打破用人藩篱,建立统一的人才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研、基地计划相衔接。
  五是建立“人才飞地”。企业可在市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探索“工作在飞地、关系在本地,研发在飞地、转化在本地,生活在飞地、事业在本地”的高端人才引进新模式。

提案者 王琦
部门答复

科技局
  市人社局:
  关于贵局主办的“关于推动在我市建立高层次人才共引共享机制的建议”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我局业务职能,围绕提案建议中关于“建立灵活用人制度”“实现政策叠加效应”“积极参与外地高校院所高级人才培养工作”等建议,我局主要从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培养两方面推动高层次人才共引共享,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开展柔性引才
  瞄准高校院所源头创新及风口产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需求,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工作原则加大对“高精尖缺”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力度。一是实施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计划,推动市集成电路创新中心引进的集成电路团队获立项为我市首个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吸引电子科技大学原副校长杨晓波教授率张继华、杨涛、崔国龙、白赛、金立川等高校教授组团携科研成果来莞创新创业。二是依托省重大人才计划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目前我市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累计达40个,稳居省地级市第一,柔性引进了包括罗安院士、甘子钊院士、李泽湘教授在内的高层次人才600多名。三是实施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计划,支持科技人才携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来莞创业,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以“项目论英雄”。目前已累计组织2批次共37个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入库,涌现出中科蓝海、三叠纪、晶熵科技等一批高校院所老师创办企业。
  二、围绕企业需求开展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

  我市自2017年起实施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计划,通过以校企项目需求配对为牵引,开展校企双导师联培机制、市校“东莞专项”招生计划等措施,探索形成科教、产教融合发展的新路径。5年来凝炼了华为、OPPO、vivo、生益科技等423家科技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共853个研发项目需求,并以此推动与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168所高校院所合作,共输送3300多名研究生来莞培养,为攻读理工科硕博士研究生提供在企业一线的锻炼实践机会,并向电子信息、新材料、工业视觉识别等产业输送了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2022年,我市依托市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工作基础成功获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新一代信息技术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为加快推动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4月组织我市散裂中子源、华为、铭普光磁等10多家单位赴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并开展“东莞专项”2023级招生宣传和校地、校企对接活动。


市人社局
尊敬的王琦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在我市建立高层次人才共引共享机制的建议》(第20230138号提案)收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认真研究有关建议,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我们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加强工作合力,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通过政策导向建立柔性引才创新机制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在新一轮政策制定中创新柔性引才政策机制,加快建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体制机制。
一是联合高校引育留用博士后人才。我市于2021年修订出台《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1号),对我市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按招收博士后人数给予最高40-100万元建站资助;与高校联合招收博士后,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进站,按最高20万元/年/人,给予主要用于博士后生活补助的进站资助。我市已有若干单位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7家广州高校联合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累计招收博士后219人。
二是开设柔性引进人才申报特色人才通道。为探索人才引进新机制,打破人才流动限制,我市于2021年修订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新增了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的内容,对特定“双聘制”高端人才给予与全职引进人才同等政策待遇。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大科学装置、重点研发平台、高校及科研院所和市其他重大项目,采用柔性方式引进全时在莞工作,符合三类(含)以上特色人才条件,并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协议的紧缺急需人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审定后,可列入认定、评定对象。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创新创业、住房、生活、医疗、子女入学和居留出入境等方面优惠措施,其中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获最高2000万元创业类贷款,按其贷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两年,每年最高200万元贴息;最长三年每月最高2000-6000元租房补贴,或给予最高100-1000万元购房补贴;5年逐年递增的合计15-35万元的生活补助。目前,共有近10名人才依据柔性引才条款申请认定东莞市特色人才。
三是重点在研发人才领域推动人才共享。我市于2022年修订出台《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63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通过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兼职聘用、咨询顾问、技术指导等形式从市外柔性引进境内外研发人才的,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向柔性引进的人才直接支付的劳务报酬总额的20%给予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多补贴3人,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60万元。我市通过率先在研发人才领域,对柔性引才的企业给予扶持,鼓励企业通过大力开展柔性引才,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资源,推动重大科研成果创新,增强人才支撑引领发展的能力。
二、通过科技人才计划实现人才共引共享
瞄准高校院所源头创新及风口产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需求,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工作原则加大对“高精尖缺”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力度。
一是实施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计划。推动市集成电路创新中心引进的集成电路团队获立项为我市首个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吸引电子科技大学原副校长杨晓波教授率张继华、杨涛、崔国龙、白赛、金立川等高校教授组团携科研成果来莞创新创业。
二是依托省重大人才计划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目前我市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累计达40个,稳居省地级市第一,柔性引进了包括罗安院士、甘子钊院士、李泽湘教授在内的高层次人才600多名。
三是实施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计划。支持科技人才携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来莞创业,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以“项目论英雄”。目前已累计组织2批次共37个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入库,涌现出中科蓝海、三叠纪、晶熵科技等一批高校院所老师创办企业。
三、通过校企项目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我市自2017年起实施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计划,通过以校企项目需求配对为牵引,开展校企双导师联培机制、市校“东莞专项”招生计划等措施,探索形成科教、产教融合发展的新路径。5年来凝炼了华为、OPPO、vivo、生益科技等423家科技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共853个研发项目需求,并以此推动与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168所高校院所合作,共输送3300多名研究生来莞培养,为攻读理工科硕博士研究生提供在企业一线的锻炼实践机会,并向电子信息、新材料、工业视觉识别等产业输送了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2022年,我市依托市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工作基础成功获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新一代信息技术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为加快推动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4月组织我市散裂中子源、华为、铭普光磁等10多家单位赴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并开展“东莞专项”2023级招生宣传和校地、校企对接活动。
四、通过科技特派员工作盘活科技人才队伍资源
一是率先制定项目管理政策。2022年9月,我市率先在全省地级市中制定出台《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以项目为抓手吸引推动优秀科技人员为我市企业、农村基层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改进科研经费管理,2022年7月,又出台了《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了项目实施“包干制”,简化了项目管理流程。
二是建立东莞市科技特派员人才库。积极发动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进行东莞市科技特派员人才库入库申请,截至4月30日,东莞市科技特派员人才库已入库人数达1460人,为构建全方位多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智库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认定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市内高等院校(含有条件的技师学院)、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重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目前全市共有35家认定为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四是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积极动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等申报科技特派员项目,2020-2023年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274项,派出科技特派员总人数839人次,为东莞市企业、农村基层一线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智力支撑。
五、通过灵活用人制度释放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形势下创新创业工作,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创业中的优势和活力,根据省、市相关规定,2018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实施办法》(东人发〔2018〕25号),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申请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办法还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期间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申报程序。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引导,更好发挥事业单位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一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选派人员在选派期间,与派出单位在岗同类人员享有同等权益,并与派驻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的权利。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包括设置创新岗位,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科研人员倾斜;设置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到事业单位兼职,其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市人社局根据国家、省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规定,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优化完善现有政策,破除制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营造支持鼓励创新创业的制度政策环境,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强大合力,促进和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关于建议中提及的建立“人才飞地”问题,该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目前我市人社部门和科技部门暂没有详细的相关政策研究。我们将积极向市委人才办反馈有关建议,加强对该项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出更有效更开放的高端人才引进新模式。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共享人才引入机制,将人才共引共享共用政策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一是发挥“共享政策”叠加效应,推动共引人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科研创新,共引人才享受相应薪资、晋职待遇和优惠政策,共引人才享受企业录用高端人才的优惠政策。
二是优化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实施,全面总结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以来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通过广泛宣传树立正面标杆,多措并举提升特派员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人才与产业的紧密匹配,贯彻校企共同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我市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的原则,立足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做好高校和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对接,突出人才与产业的紧密匹配。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理单位 科技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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