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026)关于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减轻城市环境污染的建议

  今年初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后,东莞又有新的目标,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东莞将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到2015年,东莞将基本完成市内河涌的整治和生态修复,大气环境明显改善,酸雨频率大幅减少,城市灰霾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生态环境显著优化,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要求。也就是说,2015年东莞宜居等级要达到“国家级”。

  东莞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超过一百万辆,而且每天都以数百辆的速度持续增长。为了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近年来,公交优先作为东莞城市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且已经采取多项措施加以改进,其成效也在逐步显现。但是,在公交发展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车辆的节能减排、升级换代。随着城市环境质量问题的日益突出,公交车的尾气和噪音的污染问题被广泛关注。公交车辆的车型大、吨位重,现有车辆都使用大排量发动机,不仅燃料消耗量大,很多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也相对偏低。公交车在行驶中由于靠站和等红绿灯,怠速时间长,因燃烧不充分而产生的尾气污染尤为严重,排放滚滚黑烟的现象也比较常见。同时,公交车停车启动频繁,发动机和刹车所产生的噪音污染也比较严重。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地带,公交车线路密度大、车辆上路率高,尾气和噪音污染更为突出。上述状况与市政府提出的把东莞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宜居城市”的目标相去甚远,亟待从根本上加以改善。

  办    法:

  一、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的新能源公交车

  根据相关资料,在目前各项新能源汽车技术中,混合动力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混合动力客车采用内燃机和电动机为混合动力源,在起步时主要采用电力,刹车制动过程产生的能量也实现回收利用。一辆采用欧Ⅲ发动机的12米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在使用期内可实现节油约20%、减少排放约40%,达到或接近欧Ⅳ标准,行驶中的噪音也明显降低。建议公交、旅游等企业加快淘汰老旧车型,在更新车辆时优先考虑采用混合动力客车,逐步实现新能源客车的广泛使用。

  二、制定有利于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政策和规划

  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难度主要在于其购置成本较高。国家已围绕新能源汽车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9年还首批确定了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试点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今年已增加到25个国家指定的试点城市,并采取一次性定额补贴等方式,实现到2012年不低于6万辆的推广目标。目前佛山市高明区成为广东首个新能源公交全覆盖区级城市,彻底告别“墨鱼公交”时代,高明凭什么做到了?显然凭借的不是雄厚的财力。相反,财力相对有限的高明,凭的是花小钱办实事、踏实服务民生的诚意。建议市政府参考相关试点城市的政策措施,制订发展规划,在公交、旅游等企业采购新能源公交车时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中选用新能源客车,同时争取把东莞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下一批试点城市。

  三、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新能源汽车是朝阳产业、环保产业、高科技产业,具有辐射效应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等特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符合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美国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美国经济下一轮新增长最可能的动力正是新能源汽车。而就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来看,美国也处于绝对领先的地位。如果借助与科默斯汽车集团的合作,东莞引进美国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承接新能源汽车生产的国际梯度转移,实现新能源汽车在中国的规模性商业化开发。如果实现了这个目标,东莞后来居上,成为中国汽车工业又一个生产重镇,也是一个可以期待的前景。建议政府高度重视,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为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建立新能源技术产学研基地,开展自主研发,不断提高在新能源技术领域的创新能力,从而扩大生产规模,降低制造成本,使新能源汽车的普遍使用成为可能,以技术进步带动东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发展。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2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会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 减轻城市环境污染的建议》(第20120026号)收悉,提案对我市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以及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提出了大力推广应用、制定政策规划、加大扶持力度等三个方面的建议,对我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推广应用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我局经会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松山湖管委会、常平镇政府等部门和有关园区镇街认真研究,现就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1年,我市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00万辆,每百户家庭汽车拥有量全省最高,而且每年以近10万辆的幅度在增加。年末全市有公交线路99条,公交运营车辆1417辆,运营出租小汽车7671辆。全年市内公共汽车客运量为2.13亿人次。随之而来的能源消耗与尾气污染日益增加,特别是将PM2.5作为重要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大气治理的任务更加繁重。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大气环境明显改善,酸雨频率大幅减少,城市灰霾得到有效控制。明确提出提高机动车准入标准、强化在用车污染治理、加快黄标车更新淘汰、构建机动车排污监管信息网络体系,汽车尾气治理始终是空气治理的重大任务,刻不容缓。将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公交车(LNG)将能大幅降低尾气排放量,一氧化碳排放减少97%、碳氢化合物减少72%、氮氧化合物减少80%、二氧化碳减少24%、二氧化硫减少90%,汽车噪声减少40%;而纯电动车在节能环保方面更优于LNG公交车,能源效率比现有传统燃油车更高,电动汽车被公认为是最理想的节能环保汽车。同时,在全世界范围看,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方兴未艾,目前正是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良好时机。面对能源紧缺、环境污染、传统产业亟需转型的多重压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其推广应用,可有效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改善能源需求结构,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一、大力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能有效应对环境保护、能源供求及产业升级的要求。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和推广应用,明确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列为东莞市近期重点突破发展的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一)形成工作机制,做好规划指导。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我市成立了东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积极加强对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市相关部门加快编制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及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子规划,勾勒“十二五”时期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策略、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提出以技术创新、产业组织、示范应用和环境建设为重点,坚持产业发展与产品应用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大力推进应用示范,鼓励开发、生产、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科学引导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二)营造良好环境,努力推广应用。为东莞发展新能源汽车及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近两年来更是在电动汽车和LNG汽车示范应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于2011年年初被省纳入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城市之一。自2006年起,我市就大力推进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建设,在出租车和公交车行业开展天然气汽车示范应用,投放了6000辆CNG出租车,150辆CNG小巴,建成12座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初步形成了以主城区为中心的加气网络,各种配套设施也逐步完善,天然气汽车发展态势良好,我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推动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在全市开展纯电动中巴、纯电动小汽车和LNG大巴的推广应用。

  二、构建政策环境

  为大力推动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我市按照“政策扶持、市场配置、企业运作、规模经营”的模式推广天然气汽车应用,重点放在城市公交汽车、出租车等公共出行车辆,城市公交车逐步更新使用天然气单一燃料车型,出租车以自愿为原则,改装或更新成天然气、汽油双燃料出租车,逐步实现全市公交车、出租车气化率达90%以上。为支持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政府制定了详细的政策和规划: 

  (一)制定出台《东莞市推动电动汽车关键技术及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联系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的意见》等政策措施,提出在科技创新、产品检测、应用示范、重大产业化项目、人才引进、政府采购等方面,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

  (二)由市发改局组织编制《东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为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市发改局组织拟定了《东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工作计划》,计划于年内在松山湖和部分镇街开展LNG示范应用和电动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包括LNG大巴、LNG中巴、轻量化电动中巴、混合动力出租车、纯电动汽车等总计320辆新能源汽车以及配套的加气站、充电站和电动车示范服务点等设施,并在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将继续推行天然气汽车补贴政策,提出了加快研究电动汽车和LNG汽车的补贴方案,制定加气站和充电站建设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电动出租车经营许可、税收优惠、政府投入等政策体系,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下来,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能尽快出台电动汽车示范应用的指导政策,对电动汽车示范应用上存在的生产许可、营运牌照、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受理等方面的条件限制,提供特别的政策许可。

  (四)研究制定了优先办理牌证措施,市交警支队开设办证绿色通道和专门办理窗口,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跟办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对新能源汽车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可实行预约上门查验。对申请牌证资料齐全的新能源汽车,市交警支队推行限时办结制:一是对申请新车注册登记的,在半日内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属计算机系统自动选取机动车号牌的,当场核发号牌,属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的,在15天内核发号牌;二是对科研、试验用样车,当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到期重新申请时,不再审查申请证明、凭证;对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当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申请在用车其他车管业务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加大产业扶持

  为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十一五”每年安排10亿元实施“科技东莞”工程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已明确在“十二五”期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连续5年安排100亿元,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并在该专项资金中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等,着力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优先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积极推动电动汽车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优先向省申报省级重点项目计划,组织东莞松山湖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工程申报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东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和新型轻量化纯电动汽车整车车型开发平台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项目等并获得资助。在新能源汽车方面,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尤其是动力电池产业,已具备一定了基础和规模,拥有多家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领军企业,锂电池生产和技术处在国内领先地位,已形成了一条龙的配套动力电池产业链。

  下来,我们将坚持产业发展与产品应用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掘本地优势和基础,瞄准产业核心技术,积极推进示范应用,逐步在我市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应用范畴,推进使用LNG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构建起一批自主创新研发平台,培育起一批优质产业化项目和企业,促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柱。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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