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132)关于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运营的提案

  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将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实施招商引资突破工程,开展高质量产业招商三年行动,奋力开创产业招商新局面。抓紧建设一批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为产业招商提供空间载体,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东莞市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现状
  2020年12月,东莞市出台《东莞市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提出2022年底前统筹100万平方米以上低成本空间,对符合条件的低成本空间认定为“市重点招商园区”,经批准入驻的高成长性项目、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或预备项目),原则上享受最高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减半优惠。截至2022年上半年,已有49个产业园认定为市重点招商园区,可提供低成本空间103万平方米。
  2022年6月,东莞市出台《东莞市高质量产业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提出三年内筹建150万平方米以上可分割工业保障房,以“成本+微利”方式分割销售给高成长性企业。12月出台《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修订)》,提出支持市属、镇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开发建设新增用地M0项目,可限价(成本+微利)分割转让给拟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
  可见,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开发建设,但目前低成本产业空间筹建主要通过已建成产业园区申报认定,新开发建设空间载体处于前期阶段,尚未形成系统化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体制机制。
  二、典型城市的经验做法
  1、深圳市的经验做法
  2021年4月,深圳市出台《深圳市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改革方案》,主要内容:(1)国企实施。改革方案适用于市属国有独资城市建设类平台企业,且需具备设计、施工、开发、运营全链条能力;(2)低成本供地。除配套商业以外,出让底价按市场价格的30%确定且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3)低成本销售。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的基准销售价格为“总成本+微利”,微利以总成本8%计算。截止2022年12月底,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已在深圳布局六个优质产业空间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17万㎡,正全面动工建设。
  2、珠海市的经验做法
  2022年9月,珠海市出台《珠海市5.0产业新空间建设运营工作意见》,主要内容:(1)低成本建设。坚持“保本、微利”原则,以政府专项债券、财政奖励等方式降低建设成本;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有效降低工程造价;(2)低价格出租。原则上东部片区5.0产业新空间租金平均不超过20元/月·㎡,西部片区5.0产业新空间租金平均不超过15元/月·㎡;(3)高标准建设。满足企业生产的布局、荷载、层高、物流等指标要求,支持模块化或定制化厂房建设。目前,珠海市已形成市属三大国企(华发集团、格力集团、大横琴集团)为主导、区属国企为补充的产业新空间建设运营主力军。截至2022年6月底,珠海市5.0产业新空间项目实际供地119万㎡,实际开工面积282万㎡。


   法:

  三、有关建议
  1、注重顶层设计。结合《东莞市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东莞市高质量产业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文件,制订高品质低成本空间专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对低成本土地供给、高品质建设、低成本分割销售及出租、产业监管及运营等进行明确,推动高品质低成本空间建设运营的科学化、系统化。
  2、推动国企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国企搭台”的优势,推动市属、镇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积极参与高品质低成本空间建设,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地,快速建设一批符合现代企业综合需求的优质产业空间,为招引优质企业提供空间载体。
  3、加大扶持力度。在融资扶持、招商奖励等方面给予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企业大力支持,降低企业的建设及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参与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运营的积极性,保障低成本产业空间筹建的可持续运行。

提案者 尹志强
部门答复

发展和改革局

     尊敬的尹志强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第20230132号提案(《关于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运营的提案》)收悉。经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国资委共同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出台《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工作方案》
  今年,我市出台《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工作方案》(东府办〔2023〕7号),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实施计划、开发建设模式、建设规范指引和推进机制。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按照“新地新建一批、连片‘工改’一批、品质提升一批”的路径一体推进,2023年先行启动1000万平方米优质产业空间建设。
  (一)创新开发建设模式
  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分为销售型产业用房和租赁型产业用房。对纳入清单管理的销售型产业用房实行“限价格、限销售对象、闭环运行”。对纳入清单管理的租赁型产业用房实行“价格指导、品质管控、定向扶持”。
  产业用房销售对象从遴选企业库中按程序选取,主要包括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和产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重点支持的企业等。
  各镇街(园区)在项目挂牌出让前,由产业主管部门会同镇街(园区)政府明确地块具体产业定位及方向。由所在镇街(园区)主导招商工作,与入驻企业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并落实产业监管要求。
  (二)配套建设指引规范
  参照深圳、珠海优质产业空间的建设标准,按照适当超前的标准,配套出台《东莞市优质产业空间工业厂房建设标准指引》(东发改〔2023〕88号),建立对层高、柱距、承重等核心参数、功能配套的标准化指标体系,满足现代企业对高净空、高承载、高利用率、优配套的空间需求。
  (三)强化国企引领推进机制
  发挥国有企业落实政策强、融资成本低的优势,对市属国企、镇(街道)属企业按照“总成本+微利”供给优质产业空间的,降低投资利润率考核要求。
  (四)完善重点项目支持机制
  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按照市重大项目进行管理,根据项目的特点量身定制实施方案、实施主体,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突破底线管控的前提下,给予项目快速落地最大力度的支持。
  (五)鼓励镇街配套奖励政策
  对符合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标准且能实现产业和租赁价格管控的项目,鼓励镇街(园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资源和政策倾斜。
  二、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明确低成本土地供给
  今年,我市出台《关于整备连片产业用地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的实施方案》(东委办字〔2023〕7号),重点以新增用地、“工改工”用地、工业保护线内低效用地等为基础,以存量土地拆除重建为主导方向,识别出不少于60片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后续综合运用“三旧”改造、土地整备、闲置盘活等多种手段工具,推动3000万平方米的低成本产业空间供给,为招引优质企业提供空间载体。
  三、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开发
  为鼓励市属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我市出台《东莞市城市更新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函〔2021〕677号),明确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实施路径和操作细则,充分发挥市属企业引领作用,贯彻落实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连片“工改工”,为政府统筹掌控一批产业空间资源。
  四、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
  今年,我市出台《东莞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暂行管理办法》(东投促〔2023〕32号),对向我市招商引资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项目投资意向信息,将投资项目成功引荐到我市落户的,且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内外个人、团队或法人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广泛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优质项目信息源。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尹志强委员提出了《关于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运营的提案》,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制定管理办法明确低成本土地供给的相关建议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我市突出以制造业当家,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大力整备连片产业用地,市级提出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一批面向优质企业的高品质、低成本、快供给的产业空间,并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于4月14日印发了《关于整备连片产业用地 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的实施方案》(东委办字〔2023〕7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锚定“推动五年内整备10万亩连片产业空间,从中整理释放出3万亩产业净地,构建1.5亿平方米高品质工业上楼空间,建设3000万平方米低成本产业空间”的任务目标,重点以新增用地、“工改工”用地、工业保护线内低效用地等为基础,以存量土地拆除重建为主导方向,识别出不少于60 片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后续综合运用“三旧”改造、土地整备、闲置盘活等多种手段工具,推动3000万平方米的低成本产业空间供给,为招引优质企业提供空间载体。同时,《实施方案》明确将按照“6033战略”的整体实施框架,即谋划实施60个连片现代化产业园区,在园区内打造3个三分之一空间载体(其中1/3 空间承载公建配套设施以及打造环境品质高的低成本产业空间),并将按照3个三分之一滚动开发模式,即每年“统筹1/3、拆除1/3、动工1/3”的节奏有序推进。
二、关于推动国企参与高品质低成本空间建设的相关建议
根据《实施方案》内容,我市对推动国企参与高品质低成本空间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一是明确市属国企及园区、镇(街道)所属企业参与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下来,将按照“以需定供”原则,根据市各产业部门提出的企业空间需求,由市属国企及园区、镇(街道)所属企业联合村集体,通过统筹开发或统筹招商的形式,建设3000万平方米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二是提出多项鼓励政策支持市属国企及园区、镇(街道)所属企业参与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包括对市属国企及园区、镇(街道)所属企业按照“成本+微利”供给低成本空间的,取消投资利润率考核要求;鼓励支持市属国企及园区、镇(街道)所属企业等成为政府收储区域的做地主体,按照统一拆赔标准完成拆迁补偿等前期土地整备工作后,将土地交由政府收储;支持市属国企及园区、镇(街道)所属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参与居商类改造项目,收益反哺平衡“工改工”等。
综上所述,为加快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我市已制订《实施方案》,并明晰了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等具体实施事项。下来,我局将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并强化审批服务和资源保障,着力推动建设一批面向优质企业的高品质、低成本、快供给的产业空间,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国资委
  市发展改革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32号《关于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运营的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委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当前,东莞正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加快向科创强市迈进,抢抓“黄金内湾”重大战略机遇,全方位融入“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2022年11月1日,肖亚非书记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专题会上提出,要积极探索产业园区开发模式,打造低成本空间。同年11月16日,肖亚非书记在相关研究报告上再次作出批示,强调国企要参与拓空间,并且要成为主力,特别是低成本产业空间开发。根据肖亚非书记有关批示精神,为加快推进建设优质产业空间,我委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研究探索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运营。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开发
  为鼓励市属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重点推进连片“工改工”,明确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实施路径和操作细则,我委会同东实集团起草《东莞市城市更新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操作规范(试行)》,在前期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等工作基础上,经市政府审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为市属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土地整备工作争取了有利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属企业引领作用,贯彻落实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连片“工改工”,为政府统筹掌控一批产业空间资源。
  二、配合出台专项政策
  东实集团配合贵单位深入研究优质产业空间建设,赴珠海进行实地调研取经,并就全市空间资源现状和塘厦、厚街、洪梅的试点地块进行了研究,形成了推进优质产业空间建设的目标、路径、模式和步骤等初步成果,经市政府审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工作方案》。从满足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等各类优质企业的空间需求出发,坚持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强化政府与国有平台企业的联动,发挥平台企业全产业链的开发优势,按照“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快速建设一批质量优、价格低、品类全的优质产业空间,通过“总成本+微利”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割销售或租赁,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
  三、锚定试点项目选址
  根据市政府工作指示,东实集团协同贵单位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低成本产业空间试点项目的选址研究,经过多轮摸排和核实后,梳理了一批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地块,并初步锚定塘厦镇龙背岭地块作为试点项目选址。地块面积约108亩,容积率按3.45,土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目前,东实集团积极开展产业策划、勘察、设计等工作;塘厦镇正在加速推进供地前期的规划调整相关工作;市投资促进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步推进建立企业准入标准和遴选企业库。下来,东实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将继续协同谋划和落实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地块,并根据分工和任务要求,提高站位,全面参与我市优质产业空间建设,强化建设成本控制,做好优质产业空间的开发建设、销售、运营全流程服务,并配合做好产业监管工作。



办理单位 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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