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122)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水平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市被誉为“国际制造名城”,知名品牌集聚,商标保护需求凸显;特色产品资源丰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保护任务繁重;国际贸易活跃,海外维权援助需求日益增多。同时,我市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也日益增多,2022仅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一审商标、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即达4000余宗,严重阻碍了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提质增速。在“双万”城市新起点上,我市应充分把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新定位紧密相联,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治保护水平,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

  一、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执法惩治力度。(一)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实施最严知识产权保护,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监管重点,常态化开展各种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打击侵权假冒等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净化社会创新环境。(二)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申请和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人均专利代理量明显过高、恶意抢注相关热词商标的代理机构重点监督,发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恶意商标注册线索及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后,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三)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发挥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监测平台作用,并建立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获取侵权违法线索。
  二、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一)司法机关要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团队,选准配强审判力量,推动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和审判工作专业化。以知识产权保护引领为目标,聚焦前沿问题,明晰裁判规则,完善司法保护体系。(二)深入推进“法官进企业”工作,主动对接市内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新材料、机器人、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专精特新”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机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三)优化在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当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在我市设立东莞巡回审判法庭并已运行多年,对一方或双方在我市的技术类知识产权诉讼进行远程异地受理、巡回审判。需及时总结运营经验,从管理体制机制、人员经费保障、工作绩效评定进行全面优化,待条件成熟时促进升级转化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法庭。
  三、坚持全方位协同,构建大保护格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工作协同机制,保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处理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
  四、加强技术力量配置,推动精准办案。尽快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配备技术调查官,设立技术调查专家库,为我市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技术调查官可以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技术事实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意见;(二)参与调查取证,并对案涉技术调查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三)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四)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严保护氛围。定期发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进企业、进村居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观念深入人心。

提案者 吴国鹏
部门答复

市场监管局

     吴国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水平的建议》(第2023012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执法惩治力度”的建议
  我市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公正执法,严格司法,持续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执法惩处力度。
  (一)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专项工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2022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累计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93宗,其中商标案件282宗,专利案件6宗,特殊标志案件5宗,罚没金额530.73万元;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140宗,同比增长55.56%,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佘某线上线下销售假冒“金霸王9V电池”案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疑难案例评析》中的指导案例。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共起诉1100余人,依法惩治了一批侵犯VIVO、OPPO、华为等知名品牌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2020-2022年,连续三年有案件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二)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监管力度,2022年以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对8家人均代理量持续过高的专利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约谈机构负责人,共完成7批共19143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工作,撤回率达94.83%;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对 1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根据上级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涉嫌恶意注册奥运健儿姓名及相关热词、国际知名人物姓名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共对5宗违法线索涉及的6个市场主体进行立案处理。三是根据上级部门移送的线索,对疑似存在无资质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9个经营地址进行现场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通过持续强化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效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三)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在市政府12345热线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库,提供相关答疑服务;对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专门开展咨询业务培训,为权利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明确指引。
  2021年,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国第17名,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在省对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中获优秀等级。
  二、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建议
  (一)强化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和审判规则建设。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内设知识产权合议庭,由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官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同时对各基层法院进行相应业务指导。市中级法院于2023年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目前正申请通过加挂牌方式在两级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案件的审判工作指导,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2022年,市检察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全方位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知识产权“四检合一”工作新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速换挡”。三个基层检察院重新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专门负责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二)密切与创新主体的工作联系。市中级法院通过组织法官到国内知名企业如维沃移动通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进行法治营商环境调研,对企业经营中经常遇到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不断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宣传力度,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观念深入人心。
  (三)充分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作用。2019年12月,为实现“最严格、最公正透明、最可预期、最有影响力”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目标,进一步优化东莞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市市场监管局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市中级法院就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等方面签署《关于建设巡回审判法庭的协议》,共同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举行揭牌仪式,就近提供案件受理、诉调对接、远程审判、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查询咨询、接访答疑等诉讼服务,实现东莞案件东莞审理,为东莞及周边地区企业、群众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极大节约维权成本。2021年12月,在东莞巡回审判法庭成立以优秀法官命名的“刘培英法官工作室”。2022年东莞巡回审判法庭共处理知识产权案件3052宗,开庭审判19场次,审理案件35宗,接受咨询596人次。关于将东莞巡回审判法庭升级为东莞法庭的建议,因涉及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问题,需作进一步沟通研究。
  三、关于“坚持全方位协同,构建大保护格局”的建议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 2022年12月,市府办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东府办函〔2022〕739号),正式建立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分管知识产权副市长担任副召集人,3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
  (二)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合作。2019年以来,市政府、各市直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2019年8月,市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我市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不定期举办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题培训,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2019年9月,市市场监管局和东莞理工学院签署《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东莞知识产权学院、东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2019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市中级法院和市市场监管局签署《关于建设巡回审判法庭的协议》,共同建设东莞巡回审判法庭。2021年4月,东莞海关和市市场监管局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双方在部门协作、执法监管、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深化合作,强化部门保护协作。2022年4月,市第一人民法院和市版权局签署《版权保护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充分发挥版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提升版权服务水平。2022年11月,市检察院和市市场监管局签署《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双方进一步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市检察院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聘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负责人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并颁发聘书。2022年11月,市市场监管局和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签署《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七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2022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市市场监管局签署《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12月,珠三角九市市场监管局签署《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三)加强“两法衔接”。我市各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的移送环节衔接和信息共享。2019年12月,东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涉案物品保管处置、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等议题进行充分交流协商。2020年10月,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东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向公安部门移送知识产权案件60宗;2022年,共移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宗、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1宗。
  四、关于“加强技术力量配置,推动精准办案”的建议
  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提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办理效能,确保行政裁决结论科学、专业、公正和权威,有效预防和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公开选聘技术调查官。2021年以来,分两批共聘任21名技术调查官,并安排专项资金对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专门培训、参与办案提供经费保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指派,技术调查官在行政裁决活动的现场勘验、口头审理、提出技术调查意见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140宗,同比增长55.56%。
  市检察院积极与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协作配合,目前已形成备忘录工作规定,并且在资源共享方面已达成一致,包括检察机关可以借用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的技术调查专家库,为进一步推动精准办案打好技术基础。
  五、关于“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严保护氛围”的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一直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与南方+、东莞广播电视台等省、市主流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通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宣传窗口,开展各项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光明日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东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东莞8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案例被《南方+》《羊城晚报》《新快报》《大公文汇网》《凤凰网广东》《21财经》等省级媒体宣传报道。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一宗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入选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组织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20场次,面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联合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律师协会面向我市进出口企业举办RCEP背景下东莞外贸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与保护专题培训会,线上参会人数达2385人,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知识产权进校园(东莞理工学院)、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众开放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典型案例研讨会等活动。
  市中级法院始终坚持延伸司法职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发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开展“走进法院”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精品普法活动。在人大联络办的组织下,邀请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侵害知识产权案件开庭庭审并进行座谈交流,不断提升司法宣传传播力和引导力。
  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中的举措、机制和成效,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两级检察院积极谋划具有检察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4月20-26日活动期间,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并在庭审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布典型案例、参加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签订检企合作备忘录、在微信公众号转发保护文章、漫画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营造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市司法局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全市全媒体普法矩阵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比如东莞电视台“空中普法基地”会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推出以知识产权案例“以案释法”的系列节目,“东莞普法”微信也会集中刊载一系列知识产权法治宣传相关内容。同时利用村居法律顾问、“校园法苑”等普法平台组织全市各镇街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居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法治宣传的积极性,整合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等力量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文艺宣传队等多支普法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自创自演一批知识产权等法治文艺节目,为他们搭建定期开展活动平台。同时,利用商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的力量开展知识产权普法。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2月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制定了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开展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能、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强化驰名商标保护等重点任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产业竞争力提升。
  (二)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典型普法案例库的建设,加大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知识产权普法的力度,同时加大音视频、小游戏、动漫等知识产权普法内容供给,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利用重要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企业和人民群众树立知识产权文化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市中级法院:始终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新定位紧密相联,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建设,推动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致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助力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市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专门机构及专门团队成立为契机,不断完善发展知识产权“四检合一”工作新模式,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检察职能综合履行,狠抓知识产权检察提质增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政协委员吴国鹏同志《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将我局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提案建议:“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严保护氛围”。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作为一项制度写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中。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市分别在2016年、2018年专门印发《东莞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具体列明了51家行政执法部门应该重点宣传包括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法律法规普及的周延性。同时,为切实推动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局每年均会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包括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二是突出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全市全媒体普法矩阵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比如东莞电视台“空中普法基地”会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推出以知识产权案例“以案释法”的系列节目,“东莞普法”微信也会集中刊载一系列知识产权法治宣传相关内容。同时,我局还会利用村居法律顾问、“校园法苑”等普法平台组织全市各镇街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居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法治宣传的积极性。整合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等力量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文艺宣传队等多支普法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自创自演一批知识产权等法治文艺节目,为他们搭建定期开展活动平台。同时,利用商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的力量开展知识产权普法。
  提案人建议“定期发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进企业、进村居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等建议,我局十分认同。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典型普法案例库的建设,加大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知识产权普法的力度,同时加大音视频、小游戏、动漫等知识产权普法内容供给,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利用重要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企业和人民群众树立知识产权文化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国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水平的建议》(第9176号提案)已收悉。我院认真研讨了本次提案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会办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范围,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提高知产司法保护水平、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加大技术力量配置等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多举措并行,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关于吴国鹏委员建议的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问题,东莞法院一直都在努力,具体采取的措施如下:
  东莞中院民三庭内设知识产权合议庭,由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官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同时对各基层法院进行相应业务指导。东莞中院于2023年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目前正申请通过加挂牌方式在两级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案件的审判工作指导,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
  关于吴国鹏委员建议的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庭转化升级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法庭的构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负责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服务工作,能否升级转化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法庭涉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
  二、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格局,加强司法行政协同保护。
  关于吴国鹏委员建议的构建保护大格局问题。东莞法院始终致力于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协同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加强与行政部门协同合作。积极响应市政府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备忘录,对商标保护形成专项互通、风险防控、调解援助、案件互助、协同维权、合作培训等六大工作机制。与市版权局签署《版权保护战略合作备忘录》,发挥版权保护“司法+行政”作用,由首个进驻法院的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提供一站式版权纠纷化解渠道和服务,节约权利人维权成本。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座谈会、研讨会、联席会议等形式共同协商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价格认定证据标准,精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三是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证机关、新闻出版局等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关于吴国鹏委员建议的加强技术力量配置、配备技术调查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规定,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类案件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不属于东莞法院管辖范围。故技术调查官制度可待具备条件后设立。
  三、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宣传影响力。
  关于吴国鹏委员建议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问题。东莞法院始终坚持延伸司法职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发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开展“走进法院”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精品普法活动。在人大联络办的组织下,邀请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侵害知识产权案件开庭庭审并进行座谈交流,不断提升司法宣传传播力和引导力。通过组织法官到国内知名企业如维沃移动通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进行法治营商环境调研,对企业经营中经常遇到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不断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宣传力度,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观念深入人心。
  东莞两级法院始终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新定位紧密相联,不仅体现在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更体现在致力于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助力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民检察院
市市场监管局:
政协委员吴国鹏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水平的建议》(案号20230122)已收悉,我院高度重视,已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现会办答复如下:
 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水平
(一)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执法惩治力度
东莞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2019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起诉1100余人,依法惩治了一批侵犯VIVO、OPPO、华为等知名品牌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有案件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22年,东莞市检察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全方位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知识产权“四检合一”工作新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速换挡”。三个基层检察院重新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专门负责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三)坚持全方位协同,构建大保护格局
    2022年,市检察院和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签订《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双方常态化联络、信息共享、业务支撑、资源共享、人才交流与培训等机制。同时,市检察院聘请市知识产权局一名专家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支撑。
 (四)加强技术力量配置,推动精准办案
市检察院积极与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加强协作配合,目前已形成备忘录工作规定,并且在资源共享方面已达成一致,包括检察机关可以借用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的技术调查专家库,为进一步推动精准办案打好技术基础,严格遵循《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刑事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不起诉案件移送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反向”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无缝对接,做好相关案件办理工作。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严保护氛围
东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中的举措、机制和成效,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两级检察院积极谋划具有检察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4月20日至4月26日活动期间,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并在庭审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布典型案例、参加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签订检企合作备忘录、在微信公众号转发保护文章、漫画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营造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重点监督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推进重大、疑难、复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和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更新履职理念。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专门机构及专门团队成立为契机,不断完善发展知识产权“四检合一”工作新模式,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检察职能综合履行,狠抓知识产权检察提质增效。
(三)构建大保护格局。一方面认真执行与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备忘录工作规定,强化双方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另一方面,加强与版权局的联系,强化双方在版权保护上的协作。
(四)提升技术力量。加强与市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针对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案件,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借助“外智”解决办案难题。
(五)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以法庭为课堂、在办案中普法,讲好检察“故事”。同时,加强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传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办理单位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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