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110)关于减轻教师非教学性事务负担的建议

  “我只想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这句话道出了目前中小学教师的心声。教师承担着其他职业所没有的工作压力和重担: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业务提升、课程开发、精心备课、研究学生、批改作业、管理班级、谈心家访、辅导“差生”……这一切让教师工作远远超过八小时,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发布了《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语文学习质量监测结果报告》,监测结果显示,被抽查的四年级、八年级班主任平均每天在校时间分别为 10.03 小时、11.48 小时,教师教学任务重、非教学性事务干扰大,教师减负愿望强烈。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对减轻教师负担、保障教师安心从教、确保学校安心育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而当前我市在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性事务负担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
  1、教师上课隐性的工作量很大,工作时间长,加班多。例如: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学具准备、作业批改、教研进修、学生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家校联系、非教学性事务等工作,班主任工作则更繁杂。
  2、各级各类非教学性事务摊派导致教师非教学任务过重。各行业部门都站在本行业的角度,将行业工作、业务工作无限向校园延伸,教师用于钻研教学和业务的时间严重被挤占,导致教师工作效率低下,教学成效不高,教学质量下滑,职业幸福感降低等一系列问题。
  3、教育功能、教师责任被无限放大。许多本应由家庭、各职能部门或社会承担的教育责任,就因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都被转嫁给了学校和教师。
  4、政府督学队伍主要由教育部门组建,这种“自己监督自己”的监督机制,无法保证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性事务负担的落实。


   法:

  1、明确教师工作量标准,科学配置师资,制定弹性工作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教师编制数。根据各学校不同学科、年段、岗位对教师的实际工作需求,科学配置师资资源,再由学校合理核定教师工作量,以核定教师其应当的实际工作时间,提高工作实效,提高教学质量。采用核心工作时间和前后两头的弹性工作时间相结合的方式,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核心,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备课、教研、培养学生以及自身的专业发展。
  2、积极建立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权力清单审批制。对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严格审核审批,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件、检查等“进校园”实行一刀切,严格控制各类“进校园”活动,坚决去除一切非教学任务摊派,把时间还给教师,尊重教师主业,尊重教育规律,切实减轻学校、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避免让学校成为社会性宣传服务工具和宣传窗口,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为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教育生态。
  3、加强社会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社会民众科学认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性和复杂性,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合力。加强正面典型教育事迹宣传,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营造一种较为理性、宽容、相互理解的良好工作环境和教育生态,共同促进教师安心教学。学校要积极开门办学,主动建立交流沟通的信息平台,及时将学校办学理念、工作活动信息等告知家长与社会,以主动争取学校外部的理解与支持。
  4、优化督学队伍的建设,落实教师减负工作。建立一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的督学专家团,改进监督的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把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性负担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督导计划,作为对各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督导检查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镇街,严肃问责,将督导结果反馈市政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提案者 张旭辉
部门答复

教育局
  尊敬的张旭辉委员: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68号)的要求,我局收到《关于减轻教师非教学性事务负担的建议》(第20230110号)后,迅速召集有关工作负责人进行研究处理。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局开展教师减负工作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负担,近年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统筹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四项内容,分步有序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此外,今年我局计划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督导检查,其中一项内容是关于教师减负落实情况。
  (一)深入调查摸底。此前我局会同各有关市直单位和群团组织、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局机关各科室认真对照中央、省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摸底排查,对涉及中小学校及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相关报表填写工作以及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事项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列出具体事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底数。并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开展教师“减负”调研工作,通过一对一访谈、有关学科(学校)人员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教师在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进行调查分析,为下一步规范清理提供情况参考。
  (二)逐项规范清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各部门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四类事项提出规范意见,并对有关规范意见进行统筹分析和整理,综合各有关方面建议,作出保留、合并或取消的处理意见。规范清理后,我市涉及学校和中小学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四类事项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
  (三)落实清单管理。2021年9月,我局主动对标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形成《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此外,在已排查梳理有关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对我市现有的保留事项进行梳理,逐项分析研究,广泛向各园区、镇(街)和有关市直部门等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删减或补充项目、更新文件依据等。经过多次沟通和完善,整理并形成了《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省、市级保留项目清单(第一批)》。2021年12月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和〈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省、市级保留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对我市保留的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二、对有关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明确教师工作量标准,科学配置师资,制定弹性工作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教师编制数。”的回复。当前学校教职工编制是编制部门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办学规模进行核定。各学校可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科学合理配备师资,安排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在公开招聘报送计划过程中,我局根据教师配备情况对学校教师招聘进行指导。下来,我局亦将加强对各学校教师配备工作的指导。
  (二)关于“积极建立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权力清单审批制。”的回复。下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中央、省有关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要求,严控外部因素干扰学校教育教学,把好准入关,严格把握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要征得教育部门同意后按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要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有关工作要求,未列入教师减负保留清单的项目、未经审核通过的事项不得进入学校。
  (三)关于“加强社会媒体的正面宣传。”的回复。我局从2022年2月开始每个月组织开展“我为什么当老师”大讨论,树立优秀典型事迹。今年5月份我局举办了“莞邑良师”人才活动周,每年教师节我局均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第四届“最美教师”推选活动已启动,其中一个环节是网上投票,让社会各界都能了解到我们教师的典型事迹,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下来,我局将继续做好与社会媒体的沟通联系工作,通过多渠道的宣传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共同营造较为理性、宽容、相互理解的良好工作环境和教育生态,共同促进教师安心教学。
  (四)关于“优化督学队伍的建设,落实教师减负工作。”的回复。当前我市督学队伍的组建和聘任是按督导条例有关要求进行组建的,督学队伍成员来自社会各界人士,其中有不少成员来自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今年我局已经制定了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专项督导方案,并将落实教师减负情况纳入督导内容。下来,我局将结合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做好督学队伍建设工作。
  除做好上述工作,下来我局将根据我市有关工作实际,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把好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等四类事项的准入关,动态调整进学校清单,并加强监管和督导工作。一是完善清单动态调整,优化监管措施。压实工作职责,一方面,跟进各事项(工作)的立改废,动态调整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减负保留清单内容。另一方面,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有关监管责任,规范管理,有效推进减负工作。二是加强监管与督导。加大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监管力度,层层落实职责,责任到位。定期与不定期督导相结合,加强教师减负工作督查,杜绝不在清单内或未经审批报备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进入校园,对工作不负责、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办理单位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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