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于印发〈东莞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0]9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东莞市生态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东环[2011]65号)的文件精神,全面建设宜居、生态城乡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基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抓手。主要工作包括推进城市化、住有所居、环境改善、完善公共服务、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几个方面。对于拉动我市经济增长,促进就业,为我市广大群众提供更优美、更舒适、更安全的居住环境,提升我市的吸引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坚持试点带动的原则,全市选定了80多个基础条件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作为创建宜居社区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除作为试点的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村)外,东莞大部份社区(村)离《实施方案》2012年的目标及生态村(社区)的标准相去较远,表现为:
1、五环内及各镇中心区大多社区均存在建设用地紧张,可改造建设的空地不足,难以达到绿地率35%以上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的要求。如南城区胜和、元美、篁村、享美、三元里等发展较早的社区,现已形成典型的城中村现象,除了路就是建筑物。以前农村的农田、山地等,均被市、区几级征收或自已开发建设完毕,现根本无空置地或仅余少量空置地。要升级要改造除拆迁外别无他法。
2、现今工程造价越来越高,除市、区财政补贴外,社区(村)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创建工作,特别是完成村改居的社区,资产已量化到股民,动用过多资金可能引发股民的不满情绪。如南城区篁村社区2009年升级改造一条宽约4米长约200米的村道就耗资达80多万元。
3、部份社区已步入“三旧”改造进程,创建宜居社区时部分升级社区道路及休闲、运动区域,可能与“三旧”改造有冲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部分镇街的自来水管网使用已达十多二十年,网内生锈及到处出现漏水等现象,影响了居民饮用水安全。此情况早有委员多次提议。
5、宣传力度不足,村(居)民参与程度不高,变相增加社区(村)的创建难道。
办 法:
针对以上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1、视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城中村型社区(村)的绿化率及人均绿地标准。以南城区五环路以内几个社区为例,早已形成典型的城中村,允许改造为绿地及绿化的可建设用地严重不足,如要达绿化率及人均绿地标准,除了拆迁民房改绿地及“三旧”改造外没有其他途径可想。
2、加大市、区两级的财政补贴力度,建议创建宜居社区(村)由市、区两级定额补贴20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对创建生态村(社区)进行适当补贴,减轻社区一级创建宜居社区的经济压力。
3、加快“三旧”改造的推进力度,让创建宜居、生态社区可与“三旧”改造并驾齐驱。
4、督促相关供水单位尽快完成自来水管网的改造,减少水资源浪费,还居民健康放心的饮用水。
5、加大创建宜居、生态社区(村)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做好门前屋后的整治清理工作,增加室外、阳台的绿化率,减轻社区(村)的创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