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101)关于小学图书馆配备配足专职图书馆员的建议

  自2014年起,“全民阅读”连续八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旨在推进全民阅读,提高国民素养。小学生正处于阅读习惯养成的黄金年龄,小学图书馆通过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在培养阅读兴趣和提高阅读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我市小学图书馆在管理和服务水平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使用率普遍偏低。没有配备或配备不足专职与兼职的图书馆员是最根本原因之一。
  国际图联2015年发布的《学校图书馆指南(第二版)》指出学校图书馆成功的3个必要条件是:“一位具备专业资格的图书馆员,一个能够支持学校课程教学的馆藏,一份明晰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一个能够促进学生阅读参与和阅读享受的专业馆员,能够在学校阅读文化建立和学生阅读兴趣培养中起到模范与引导作用。专业人员配备是学校图书馆在学生有效学习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基本起点;学校图书馆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专业馆员和一名专职或兼职馆员,才能有效发挥图书馆的阅读影响作用。
  “双减”政策,减去了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他们有了更多的阅读时间。通过大量的课外阅读提高阅读能力,提升学习力,是他们提高学业成绩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的基本功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至关重要。多途径保障小学图书馆配备专业专职与兼职馆员迫在眉睫。


   法:

  一、落实馆员编制保障馆员配备配足
  馆员是图书馆的灵魂,专职专业的馆员是确保学校图书馆成功的前提。《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对人员保障的要求是逐步建成由专(兼)职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中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意见是供参考的,故很多学校暂时未配备专职图书馆员。
  根据图书馆工作的特点,每所小学应至少配备两位专职馆员,一位专业馆员,一位辅助馆员。辅助馆员在专业馆员的指导下保证图书馆的日常运转;专业馆员的工作重点是努力争取校长及教师的支持与合作,建设高质量的馆藏,策划组织并实施阅读服务活动,引导校园阅读文化建设。
  建议我市能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精神,从编制入手,保障小学专职图书馆员有编制,同时职称晋升方面与教师享有同等机会。为我市全面实现小学图书馆员配备配足做好政策支撑。
  二、落实专项经费保障馆员配备配足
  《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对经费保障的要求是“各地教育部门要在每年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中小学图书等馆藏资源购置经费……围绕中小学图书馆建设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资金筹措计划,鼓励捐赠”。建议我市明确图书馆建设应用专项经费拨付标准,以保障图书资源更新、专业馆员与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及有一定的培训经费及图书馆课程开发与实施等。
  三、落实多级考核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首先,把是否配备配足小学图书馆员与办学单位业绩考核直接挂钩,保障政策落实,资金到位。
  其次,把是否配备配足小学图书馆员与校长考核直接挂钩,保障在配备配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馆员作用,保障图书馆高使用率,保障图书馆为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助力,保障为学校建设书香校园和打造学校特色发挥作用,保障为教学教研与教师成长保驾护航。
  第三,落实馆员评价考核,调动馆员的积极性,让馆员们在现有条件下主动作为,开展丰富多样的阅读服务,收到配备配足专业专职馆员的应有效用。

提案者 廖美青
部门答复

教育局
  尊敬的廖美青委员: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68号)的要求,我局收到《关于小学图书馆配备配足专职图书馆员的建议》(第20230101号)后,迅速召集有关工作负责人进行研究处理。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基础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配备有关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严格贯彻国家基本编制标准,落实执行《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统一按照国家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全市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为满足新增学位后全市各中小学校的教职工配备需求,我市一方面积极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挖掘编制潜力,将事业单位改革中收回的部分事业编制调剂用于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另一方面,多次向省委编办反馈我市实际教育用编需求,成功争取到省级统筹周转空编支持,基本补齐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编制缺口。截至目前,我市公办中小学已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核足教职工编制。针对公办中小学需要招聘大量教职工的情况,编制部门不断优化用编申请流程,协助我局加快办理用编手续,推动全市公办中小学配足配齐教职工。
  二、对有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落实馆员编制保障馆员配备配足”建议的回复。当前我市基础教育各学段学校均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配齐教职工编制。学校可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科学合理配备包括图书馆管理员在内的教职工。
  (二)关于“落实专项经费保障馆员配备配足”建议的回复。
  当前,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按统一标准发放。同时,我市市镇财政按一定标准核定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学校可结合实际安排经费聘请非在编人员担任图书馆员。
  (三)关于“落实多级考核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建议的回复。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各镇街教育管理部门、各学校意见,探讨将“是否配备配足小学图书馆员与办学单位业绩考核直接挂钩”“是否配备配足小学图书馆员与校长考核直接挂钩”纳入相关教育督导、履职评价和考核的可行性。关于馆员考核,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岗位职责制定适用于本校的馆员评价考核体系。

  下来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鼓励支持学校高水平建设图书馆员队伍。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作用,为学校师生提供更好的图书、文献和信息等服务。


市委编办

  廖美青代表提出《关于小学图书馆配备配足专职图书馆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结合职责分工,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严格贯彻国家基本编制标准,落实执行《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统一按照国家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全市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为满足新增学位后全市各中小学校的教职工配备需求,我们一方面积极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挖掘编制潜力,将事业单位改革中收回的部分事业编制调剂用于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另一方面,多次向省委编办反馈我市实际教育用编需求,成功争取到省级统筹周转空编支持,基本补齐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编制缺口。截至目前,我市公办中小学已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核足教职工编制。针对公办中小学需要招聘大量教职工的情况,我们不断优化用编申请流程,协助市教育局加快办理用编手续,推动全市公办中小学配足配齐教职工。
  下来,我们将在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的前提下,不断深入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规划,重点保障义务阶段教育工作,适应当下图书馆等多学科全面发展的需要,实现编制资源精准投放。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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