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092)加大为企业纾困解难力度,助力东莞稳增长的建议

  东莞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历史遗留建筑的处理规范,但实际镇街在执行过程中有分歧现象。以下为具体案例说明
  公司历史遗留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
  一、 根据东府办【2020】14号及东自然资【2020】120号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及土地规划审查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1、《不动产测绘成果》;2、《规划土地审查意见书》;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告知凭证》;4、主体及二次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5、二次装修工程《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上资料已于2022年全部交给相关镇街补补办,补办办通知企业自行办理历史违建消防安全评估登记。
  二、2020年7月,根据东消安委【2020】14号文件,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登记指引,企业准备齐全了包括1.属地镇街补办办出具的《同意受理补办不动产权手续通知书》; 2.历史违建权利人或实控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 3. 建筑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合格的测绘图审查报告; 4.建筑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和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合格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全部所需提供的资料,向当地消防大队申请历史违建消防安全评估登记,但消防大队一直未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实质性查验及出具会议纪要。消防大队与住建、规划部门迟迟未有结果,导致补办工作处于停滞状态。这种现像在镇街存在普遍现像,政府出台的利好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大大打了折扣,导致企业发展仍然存在困难。

   法:

  1. 能否由商务局牵头,成立项目小组,为有需要的企业进行职能部门中间协调,以尽早完成历史所遗留下的问题。
  2. 东莞市商务部门定期审视,如可以能否一对一形式服务企业, 帮助企业尽早于此问题上作出协调及解决方案。
  3. 设定完成期限,使企业更有效率地规未来方案,因现时此类问题已限制企业发展。
  4. 考虑大规模一次性以此类专题, 提供更符合经济原则的方法去解决。举例以较轻微罚款形式, 罚款过后企业便可以申请合规。
  5. 以第三方顾问公司去评估,如果企业的建筑物合乎建筑消防条例等等, 可以第三方名义帮助企业去申报, 如果建筑物未能符合规格, 第三方可以建议企业整改,整改完毕后, 帮助企业申请补办。

提案者 任重诚
部门答复

市自然资源局
任重诚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为企业纾困解难力度,助力东莞稳增长的建议》(第2023009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政策基本情况
违法用地是行为人违反土地、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使用、出让、转让、买卖、交换、租赁、破坏土地及其它违法用地的行为;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动工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为盘活存量产业空间,结合我市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导向,市政府于2020年2月26日印发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0〕14号,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及配套细则,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办理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登记手续由镇街(园区)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手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镇街(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办理。《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后,消防设计与验收工作的管理部门发生变化,住建部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东莞市住建局于2022年3月发布《东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工作指引》,消防的设计审核和验收要求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际情况
为全面了解镇街和企业诉求,掌握我市补办工作现状,探索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市补办办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直补办职能部门和镇街政府的配合下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深入调研掌握补办工作现状
根据工作安排,市补办办为全面掌握情况,在2022年先后深入11个镇街实地调研,具体分6个片区组织全市32个镇街、2个功能区补办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座谈6场;到市住建局、市消安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5个市直机关专题调研5场。另外,通过“微信小程序”的形式,广泛发放补办调查问卷,从补办主体规模、意愿、问题和解决思路等方面开展问卷调查,共回收750份有效问卷,为我们全面了解情况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市补办办在赴镇街调研的过程中详细宣讲解读我市当前的相关补办政策及文件规定。力求全面掌握情况,找准真问题,消除镇街、企业的模糊认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市镇两级补办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推进工作。
(二)贯彻市级专项会议对补办工作的要求
今年以来多次市级专项工作会议针对历史违建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评估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要坚持底线思维,对安全性审查必须严谨,消防安全要反映现势并符合现在的消防安全规定,要继续严守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查底线;二是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规矩意识和依法治国理念,严守房屋安全和建筑消防安全两条底线。
三、研究形成明确的工作意见
通过前期大量细致的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以及调研中市直职能部门统一确定的工作意见,市补办办对涉及到补办中需要提交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登记材料的意见明确如下:
对《方案》内办理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登记手续中容易产生模糊认识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即仅用多年前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并不能反映消防的现势安全,不能作为现在补办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材料,补办工作中消防安全要反映现势并符合现在的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安全涉及到消防设计、消防设施安全等方面,需现场核查方可确定。
因此,应严格按照《方案》和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具体是:历史权利人或实控人应向镇街(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申请消防安全评估登记,由镇街(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属地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供电等部门对历史违建现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实质性查验,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补办要求的,由镇街(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出具关于同意历史违建消防安全评估登记的会议纪要。
对于您提出的部分意见建议,市补办办接下来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我市“拓空间”核心理念及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基础上对补办工作进行调整优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做好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的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消防支队

  东莞市议案建议提案管理信息系统发来《加大为企业纾困解难力度,助力东莞稳增长的建议》(下文简称《建议》),收到《建议》后,我支队迅速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研究处理,现就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所涉事项的现状及成因
  东莞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历史遗留建筑的处理规范,但实际镇街在执行过程中有分歧现象。2020年7月,根据东消安委〔2020〕14号文件,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登记指引,企业准备齐全了全部所需提供的资料,向当地消防大队申请历史违建消防安全评估登记,但消防大队一直未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实质性查验及出具会议纪要。消防大队与住建、规划部门迟迟未有结果,导致补办工作处于停滞状态。这种
  现像在镇街存在普遍现像,政府出台的利好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大大打了折扣,导致企业发展仍然存在困难。
  二、关于我支队针对建议所涉事项已完成的工作及所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0年2月2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14 号),相继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了《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办理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登记手续指引》(东消安委〔2020〕14号),利好政策出台以来,全市涉及17个镇街(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出具47份关于同意历史违建消防安全评估登记的会议纪要。
  另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九条规定,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可以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和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将加强指导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属地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供电等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办理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办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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